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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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全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办事处领导下,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城建科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成员。
第五条联席会议应当在牵头单位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制定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
成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第八条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九条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并会签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安委会。
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安委会或直接上报办事处决定。
第十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十三条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委会
二○一三年五月
潘塘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徐州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决定建立潘塘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具体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村、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村、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全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状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检查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和督促各方面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各村、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布置,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人员组成
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办事处领导为召集人,具体负责协调工作;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党政办、经济科、城建科、社会事务科、计生科、财务部门、
劳动保障所、消防中队以及各村委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消防安全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联席会议办公室不设专人编制,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以联席会议名义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办事处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工作内容,交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加强对全办事处消防工作的研究,制订消防工作的规划、措施、指导意见等,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了解、掌握各村和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做好办事处消防联席会议的参谋,承办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交流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和经验,指导、推动各部门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基本制度
(一)消防例会制度。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抄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新闻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应以印发通知、通报、公告等形式,借助广播、宣传栏等传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本办事处消防安全形势、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等消防工作新闻。
(三)专项检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本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总结督查制度。每年年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在此基础上,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总结本办事处年度消防工作,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委会。
(五)工作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在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委会报告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委会
二○一三年五月
潘塘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更好地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共同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全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防范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城建科、消防中队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讨论、协商全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监管工作;
㈡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监督;
㈢通报烟花爆竹安全情况,分析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协调研究和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可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