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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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另一个国家,哪个更注重人权保障?

在中国和另一个国家,哪个更注重人权保障?

在中国和另一个国家,哪个更注重人权保障?作为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人权保障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对待人权保障的态度和措施不尽相同。

那么,在中国和另一个国家中,哪一个更注重人权保障呢?下面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监管方面在法律监管方面,中国和一些别的国家都制定了各种法律文件,以保障人权。

比如,中国设立了专门的人权保障法规和机构,并且尽力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

然而,事实上还存在一些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如在逮捕、拘留和审判中,部分执法机构往往为处理事情而约束了公民的权利。

相较之下,另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方面更加严密,执法机构也更加公正公平,确保人权得到更好的保障。

无论是从立法程度、法律适用程度还是执法程度,这个国家在人权保障上都更胜一筹。

二、民众感受方面在人权保障方面,最终的评价标准是看民众的实际感受。

在中国,虽然国家政策方面已经强调保障公民的人权,但是一些民众仍然对于自己的权益保护有所担忧。

比如,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用等方面,往往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公民的权益受到损害。

在另一个国家,由于其在人权保障方面表现得更好,所以民众更加信任政府,并且有了更多的安全感。

政府也在不断改进自己的政策,提高了民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人权多样性方面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下,人权的理解和实践也是不尽相同的。

在中国和另一个国家,人权的理解和实践模式不尽相同,意味着人权的保障方式以及文化和传统与人权的融合方式都具有多样性。

在中国,政府一直在通过法规和政策来促进人权的发展,并在不断适应和改进自己的制度。

但是,由于中国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与许多西方国家不同,所以在人权保障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

在另一个国家,人权保障方面融入了本土文化传统的元素,并加以开发。

这种方法既保证了人权的多样性,又保障了民众的合法权益。

综合来看,无论是中国还是另一个国家,人权保障方面都有其优劣之处。

中国在促进人权保障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仍需要不断优化、改进。

中美人权差异及我国人权构建

中美人权差异及我国人权构建

中美人权差异及我国人权构建近年来,中美就人权问题分歧很大,人权问题也一直是影响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

归根到底,造成这种分歧的根源就是两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差异、社会制度差异和价值观差异。

一、中美人权观差异(一)历史文化传统差异美国是较早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与其他西方国家不同,美国是在移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深厚的封建社会传统,没有专制帝王和封建贵族。

当时,欧洲古典资产阶级政治理论正处于全盛时期,作为一个从殖民地脱胎出来的国家,美国从它产生的时刻起就深受古典政治理论的影响。

1258一是文艺复兴的影响。

“文艺复兴是14-16世纪在意大利发起的新兴资产阶级为了摆脱封建束缚,发展资本主义,在思想领域掀起的一场波澜壮阔的反封建运动。

”1260在这场运动中,各国的人本主义者高举人的旗帜,颂扬人的价值,重视人的尊严。

他们宣扬人的自然属性、尊严、人格与价值,使得关于平等、自由、独立的道德主张得以明确和普及。

当时著名的政治理论家如洛克、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人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思想,主要有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和政治自由论等。

这些理论和思想对美国的影响比较长远。

美国的《独立宣言》中就曾明确指出:“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2这些原则成为以后美国的意识形态,为美国以后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宗教改革的影响。

宗教改革是16世纪欧洲新兴的资产阶级在宗教改革的旗帜下发起的一场大规模的反封建的社会政治运动。

宗教改革运动强化了人的主体与平等观念,宗教改革还强调个人与上帝直接沟通,主张信仰自由,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发扬“个人主义”精神。

1261宗教改革给美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这样一个发达国家里,信仰宗教的人口占总人数的近91%。

从人权视角浅议中西人权差异

从人权视角浅议中西人权差异

从人权视角浅议中西文化差异日语121班*********【摘要】:人权,顾名思义,就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在当今时代,这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法律概念,而且更是一种文化概念,抑或为文化现象;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

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

中西方人权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的不同从某个方面也反映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形成,是因为地理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以及经济模式等多重因素导致的。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差异的存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经过;文化是世界的,也是民族的,我们大学生要从人本主义出发,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和评价这一客观事实。

【关键词】人权成因文化差异一,人权制度概述人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具体来讲,有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生存权、发展权等。

人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甚至可以间接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

因此我们说,人权是一个文化范畴的概念。

“与社会科学领域的其它范畴一样,人权是一个在历史中生成的概念。

要理解、阐释“人权”这一概念,就必须了解、把握人权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形成与演变”1(一)人权在西方的历史与发展人权是关于人的哲学,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人基本权利的一种文化。

“西方关于人的哲学是性恶论,它起源于基督教的原罪说和赎罪论。

人被认为是生来利己的,排他的,于是人与人之间,就要发生冲突和纠纷,就需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解决人们之间的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2人权思想萌芽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在中世纪的自然法学说中得以发展,至十八世纪在启蒙运动中大放异彩,并最终引发了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

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后,人权思想又被写入宪法,成为现代文明国家与社会的基石。

在古希腊时代,小国寡民、城邦众多的政治特点为人权思想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世界人权发展趋势与中国人权保障的新特点

世界人权发展趋势与中国人权保障的新特点

世界人权发展趋势与中国人权保障的新特点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徐显明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浪潮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演进,世界人权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新时代中国的人权建设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这是针对现阶段中国人权保障的新特征对中国人权保障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对中国人权的发展有着重大指导意义。

认清世界人权发展的新趋势和中国人权建设的新特点,对于我们把握当下、继往开来,有着重要意义。

一、世界人权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可以从四个视角来概括世界人权发展在新世纪所体现出来的趋势:人权理论的角度、人权观念的角度、国内人权保护制度的角度、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的扩展。

(一)在人权理论方面,人权概念进一步扩展和深化人权概念的扩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主体的扩展、内容的扩展和领域的扩展。

1、主体的扩展人权发展的过程就是人权主体不断扩展的过程。

尽管《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中都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权利上平等。

但是事实上,实际享有权利的主体是受到限制的。

例如选举权方面,在早期资产阶级国家中真正完全的权利主体只是白种男人。

美国奴隶制度的废除直到南北战争之后才完成。

而直到上个世纪70年代有色人种在美国法律上才真正享有平等权利。

妇女成为人权的主体则经历了同样一个漫长的历程。

从19世纪,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的著作《为男人和女人的权利辩护》提出女人享有与男人平等的权利以来,女人为了平等权利的斗争就一直没有停止。

1914年,英国妇女发起了争取选举权运动—男女平等选举权,冲击白金汉宫,向英王乔治五世请愿。

世界上妇女最、早获得选举权的国家是新西兰(1893)和芬兰(1906 )。

到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范围内女权运动的兴起,男女平等才逐渐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现在的人权体系,特别是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产生以后,用的人权概念几乎都是“人人”的概念或者“所有”人的概念。

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如何与中国相比?

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如何与中国相比?

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如何与中国相比?作为一个多元化社会的中国,我们总看到不同地区的人在推进他们所认为的正义。

在当今世界上,似乎许多国家的人也在探索自己的人权问题。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评估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进展呢?下面是关于其他国家人权状况的几点整体性分析:1.美国美国的人权问题一直都是国际关注的热点话题。

在表面上,美国是一个关注人权的国家,特别是在宣扬言论自由和就业自由的方面做得非常好。

然而,在民间警察的问题上,美国存在很多危机,美国的弱点就在于党派之争的问题,这使得许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此外,美国对于移民等问题也饱受诟病,政治家们一时难以处理好不同阶层、不同人群之间的冲突,助长了许多恶劣现象的存在。

2.朝鲜相较于美国,朝鲜的人权问题更加严重。

尽管国际社会一直在对朝鲜的人权问题进行谴责,但朝鲜政府仍然对待自己的公民非常残忍,其国内安全局的严密程度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

朝鲜的反动性质不仅影响了本国的人权,也影响了国际社会的正常秩序,长期以来令人畏惧。

3.印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印度也在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民主和人权状况。

在人权问题上,印度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性别歧视、种姓歧视等方面。

尽管印度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存在较大区别,其民众和政府也在努力对各种不正义的行为进行打击。

4.日本相对于其他亚洲国家,日本在人权问题上表现得更为优秀。

日本的医疗和教育体系堪称一绝,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

虽然日本政府在一些难题上表现得略有不足,但总体上讲与其他亚洲国家相比就算是处于优良的状态。

5.中国中国所吸引外界最多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人权问题。

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经历了持续而迅速的发展,但这个过程中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与中国的文化、社会环境和政治体制密切相关,在民主化进程的许多阶段与挑战中也逐渐催生出种种的政策问题和人权问题。

虽然中国的政府一直在向国际社会承诺改善人权问题,但其改变的进程仍然相对缓慢。

总的来说,虽然全球各个国家的人权问题存在着种种的问题,但口说无凭,主流媒体与政治家们的大力批评更与他们的个人立场以及本国情况密不可分。

论东西方人权的差异

论东西方人权的差异

论东西方人权观差异在国际人权学术界,关于人权问题的学术争论从来都是与不同的意识形态和不同的政治立场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西方国家的学者大都强调人权的绝对普遍性,否认不同历史传统和不同文化对于人权观念的影响,否认非西方模式的人权保护制度的道德合理性,强调西方人权模式是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并主张以西方国家的人权模式为检验其他国家人权状况的标准。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亚洲特别是东亚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西方的人权观念遭到了挑战。

同时,一些西方学者,特别是一些美国学者在目睹西方社会面临的大量社会问题的情况下,开始从与亚洲的社会和法律价值观的对比中检讨这些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检讨西方人权观念的局限性。

从文化角度看,春秋战国时期和古希腊时期大致在同时,这两个时期是东西方文化发展的两个高峰期,东方文化注重人的社会性,关注的是社会中的人,这铸就了东方文化注重节气和德操,注重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文化性格;西方文化注重人本身,关心人,尤其关心人的精神生活,尊重人的价值尤其是尊重人作为精神存在的价值。

这铸就了西方文化注重人性,发展个性,弘扬理性、科学的文化性格。

西方在人权问题上与亚洲的分野完全是政治和意识形态性质的,是西方把人权当作政治工具的结果。

事实上,不同的权利观念是不同社会环境和历史发展的产物。

在亚洲,尊重个人并不必然与人权相联系。

对于这个地区的大多数国家来说,自由首先意味着摆脱殖民统治的自由,权利首先意味着从殖民者奴役之下独立的权利。

因此,亚洲国家的个人权利是以国家和集体的权利为基础的。

亚洲一直在学习西方的优秀价值观,亚洲所不能接受的是西方对于个人至上和政治权利的过分强调,因为个人至上与亚洲文化不相容。

以中国人权为例,中国特色人权观同西方人权观,有着明显区别,中国认为,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权利、公民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政治权利。

中国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应把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

中西方关于人权的差异

中西方关于人权的差异

中西方关于人权的差异所以在人权问题上,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人权的内容方面,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

西方国家则认为,人权只是个人权利,并且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它们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至为重要。

西方国家则认为,生存权是“用吃饱穿暖取代人权”:“发展权”只是一种“机会”,而不是一项人权。

关于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人权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普遍性必须与特殊性相结合;对不同社会条件、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国家,人权的要求、性质和内容也不同。

西方国家则片面强调人权的普遍性,注重人权的“统一标准”并将其绝对化。

他们否定人权的特殊性,认为国际上应有统一的人权模式,甚至鼓吹只有建立和实行“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才是实现人权的唯一途径。

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国家主权与人权并不矛盾,它是一国人民享有人权的前提;没有主权或主权遭受践踏,就谈不上人权。

西方国家则认为,人权已经代替传统的主权成为国际关系的“基石”,强调主权就是威胁人权,要保护人权就必须限制国家主权,极力宣扬“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为了维护人权可以对他国进行“人道主义干预”。

在国际人权领域各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各国应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对话与合作,求同存异;反对对抗,反对将人权概念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反对人权问题上的歧视,反对双重标准,反对强加于人。

西方国家则认为,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领域,一个或几个国家可以对世界上其他“侵犯人权”的国家施压或进行干涉。

在人权与和平、发展的关系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两大主题,是促进人权的前提条件;只有和平得到维护,发展得以实现,人权才能得到切实改善。

在人权和自由方面,另一个国家与中国有何不同之处?

在人权和自由方面,另一个国家与中国有何不同之处?

在人权和自由方面,另一个国家与中国有何不同之处?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这些因素对于国家的发展方式和民族性格有着深刻的影响。

在人权和自由方面,另一个国家与中国有何不同之处?本文将分别从法制、言论自由、宗教信仰、性别平等和少数族裔权利五个方面着手分析。

一、法制在法制方面,有些国家对人权问题比中国更为重视,例如法国、美国等,而这些国家对于立法制度、司法机构和执法程序有更加严谨的规定。

在司法审判上,这些国家更加关注公正、透明和平等,而且法官、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得到了更为严格的保护。

二、言论自由在言论自由方面,有些国家的立法更加民主和自由,比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的原则;除身受法律制裁外,公民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进行各种社交活动,而且可以对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和批评。

相对而言,中国对于言论的限制更少,但是在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平台上,相关更多的法规和规定被制定了出来。

三、宗教信仰在宗教信仰方面,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历史背景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些国家对于宗教信仰的承认和保护比中国更为严格,比如中东、基督教国家等。

信仰自由的核心在于保障公民对于宗教信仰的自由选择权,以及赋予不同教派平等的社会地位。

四、性别平等在性别平等方面,很多国家提出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并对于性别平等的立法和宣传工作做出了很多努力。

比如,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女性和男性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而且对性骚扰、家庭暴力等有着更加严格的惩处。

五、少数族裔权利在少数族裔平等方面,很多国家相应的立法更加完善,对于少数族裔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赋予了平等的地位。

特别是在国家对待弱势群体成员问题上,很多国家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保护机制和服务。

总之,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视角和立场,在人权和自由问题具体表现出来的差异也是由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作为全球社会的一员,中国也在积极落实和完善人权保障机制。

在人权保护中,中国和某个国家的差异是什么?

在人权保护中,中国和某个国家的差异是什么?

在人权保护中,中国和某个国家的差异是什么?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日益频繁,国际人权保护也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然而,不同国家的人权保护标准和实践存在差异。

在这方面,中国和某些国家的差异尤为明显。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角度探讨这种差异。

一、法制保障上的差异中国和某些国家在人权保护的法制保障上存在差异。

中国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人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刑法、民法等,但是人权保障的法律并未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具体表现为少数民族权利、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政治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而某些国家则在法制保障上较为完善,比如对于少数民族、女性和儿童的保护越来越重视,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也实现了很大程度上的自由。

二、对人权问题的观念问题中国和某些国家对人权问题的观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对于民众的利益相对较少做出积极的响应,特别是对于一些人权问题缺少足够的重视。

而一些国家则将民众利益放在首位,强调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等方面,对人权问题的关注程度很高。

三、人权保护的实践问题中国和某些国家在人权保护的实践方面也存在差异。

中国对人权的保护实践有所欠缺,特别是在地方行政中有一定的问题,如对集会游行的限制、对异议分子的打压等。

而一些国家在人权保护实践上非常重视,如加强对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保护,建立了多种人权保障机制,如公正的司法制度、独立的人权保障机构等,以实际行动来保护民众的权益。

综上所述,在人权保护中,中国和某些国家的差异尤为明显。

在法制保障、观念问题、以及实践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希望未来中国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同时加强对人权问题的关注,推进人权保护事业在实践中取得更加充分的发展。

中西人权比较

中西人权比较

人权问题既有普遍性,又存在特殊性,中西方在追求人权的基本理想目标、价值和内容上存在着广泛的共同性,但是,受历史、自然、文化、社会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西方在对人权的理解和实现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权精神是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与法律价值追求一种等级差别秩序的对立统一,在天理、国法、人情的协调统一中,实现了古人所追求的和谐统一。

古人的对人的认识,对人的态度,国家对人的认识和态度,在这种“和谐统一”的法律制度中最充分地体现出来。

1、平等与差别的相对性是中国传统人权文化的特色;2、中国古代等级制度同时内涵着一种朴素的平等意识。

3、中国古代人权的差别对待,从社会公平正义观来分析,类似一种“分配的正义”。

所谓“分配的正义,就是求得比例的相称,即根据每个人的功绩、价值来分配财富、官职(政治权力)、荣誉等,它是以承认人天生的体力和智力的不平等性为前提的”。

4、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群、集体的观念压抑个体意识,追求的是集体的安定和权利。

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权观在反对并推翻封建等级制度、推动人类历史的进步,有着非常伟大的历史意义。

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资产阶级的人权观是有所指,其本身也有其局限性。

1,资产阶级的人权指的是“个人人权”。

2,西方人权观念中的平等思想的局限性。

西方文化中的平等思想,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及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和完善,逐渐完成了由理论观念到制度的过渡。

对个人政治权利的重视,对私有财产权的情有独钟,反映在制度建设上,必然是以机会平等为价值追求来构建,机会平等是社会的最大公平,体现的是一种效率优先的价值追求无论是平等保护还是差别对待,其根源于对人权的主体——人的认识。

人同其他事物一样也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体。

人普遍性和特殊性一方面表现在人的自然属性上,另一方面表现在人的社会属性上,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人与国家的关系中体现。

人的普遍性,也就是人的共性,这是人权平等保护的依据;人的特殊性即人的差异性是差别对待的依据。

讨论中西方人权差异

讨论中西方人权差异

论中西方人权观差异人权观差异的探讨人权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国际问题之一,这不是偶然的。

人权问题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的任何一个阶层的居民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人权的提出和发展经历了数百年的过程。

本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一部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性文件《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了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

经过40多年的演变和发展,国际人权的概念和内容不断丰富。

已不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品,它也集中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和愿望,成为推动人类文明和进步事业发展的重要思想武器。

但是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很大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往往并不一致,对人权的实施也各有不同,对西方帝国主义拿人权问题作大棒妄图干涉我国内政,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抵制。

人权问题既有普遍性,又存在特殊性,中西方在追求人权的基本理想目标、价值和内容上存在着广泛的共同性,但是,受历史、自然、文化、社会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西方在对人权的理解和实现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一、从历史发展看中国和西方在近代史上存在的巨大差异,是决定中西方秉持不同人权观念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方是通过自然发展的方式走向现代化,而中国则是在经历帝国主义侵略苦难后被动地追求现代化的实现,两者在革命和建设中面对的问题有很大不同。

西方资产阶级文艺复兴和近代革命反对的是压制个人的封建专制制度,因此在提出人权概念的时候,强调的是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其目的在于以人权对抗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君权、神权和等级特权。

但在近代中国,面对的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帝国主义给中国带来的人权灾难。

这就决定了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反帝与反封建并举,并最终导致了中国走的是一条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与争取个人自由权利并举的独特的人权道路。

二、从侧重点看在这一时期,对中国来讲,以民族独立和解放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人权的实现自然成为首要的人权,国家主权和独立问题不解决,根本谈不上个人人权的实现。

人权概念的东西方差异

人权概念的东西方差异

人权概念的东西方差异最原始的人权观念,可以追溯至古希腊的城邦民主时期。

公元5世纪时,古希腊出现了智者学派,其代表人物普罗塔格拉有一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

在此,我们姑且断章取义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将人,看为在当时条件下,可以称之为“人”的“公民”;而将万物,看作存在于“人”的周围的,他能够作为“人”去影响的一些事物;尺度,则认为是评判标准,存在与毁灭的标准。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在但是看来是真理——或者至少是有道理的理论:有为“人”之资格的公民,在其生活领域内,是最高的,无可压制他的。

这样,一些超过现代人理解的东西就产生了。

公民之上是否有统治者?统治者难道无法压制公民?公民的行为没有法律的规范?法律的存在不是高于公民的行为?公民所产生的评判标准不是以法律为前提的?正是以东方化的评判标准看待普罗塔格拉的话,我们才产生了以上问题。

这就出现了我们要讨论的,东西方的人权观念只差异。

以西方人权的观点去看,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公民之上虽然有统治者,但是当时的统治者已经不是万能的天神,昏庸的君主,或者残暴的僭主,而是比较富裕的公民。

所以,可以说,统治者,首先是普通公民,然后他的职业是政府工作人员。

既然这样,所谓的“统治者”也就很难冒着被放逐的风险去压制公民。

公民的行为固然是有法律的,但是法律是在“保护人”的基础上建立的。

每个人都有合法的权利,有的时候合法的权利会有矛盾,这时需要调节;或者是有人想要以邪恶的,不诚实的手段抢夺别人的利益,这时需要法律。

公民意识中的的评判标准固然不是以法律为基础,而是恰恰相反的,法律以公民的评判标准为基础。

要知道,希腊的法律是在各个部落的妥协,从神话时代以来的继承中产生的,不是哪个人,或者那群人一时兴起制定的。

亚里士多德就在《雅典政制》中多次提到“继承祖宗之法”和“由各部落协商”之类的话语。

所以,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当时希腊人的观点:关于人权与法律的观点。

人权是人生而为人所固有的权利,法律是为保护和更好的实现这种比较模糊概念而形成的。

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

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

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摘要:几百年前法国颁布《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规定“人生而平等,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至今,人权观不断完善,在资本主义社会几百年间人享有的权利越来越多,也日趋完善。

当西方大国以人权为由指责中国的事物,当眼下美国法国等大国以人权为由横加干涉利比亚内政时,我们不仅要问自诩为人权很完善的美国怎么以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呢?于是了解世界人权发展史和对比中西方人权观就显得很重要了。

关键字:人权、人权观人权的概念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

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

被多数国家认同的人权立法包含如下:安全的权利:有关禁止犯罪行为,如谋杀、屠杀、酷刑和强奸。

自由的权利:有关自由的范畴,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1]。

政治的权利:有关人民的自由参政权,如抗议或入党。

诉讼的权利:有关防止滥用法律制度,如监禁审讯、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的权利:有关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经济)的权利:有关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民族的权利:有关群体免受种族屠杀和其建立民族国家之权利世界人权的发展一、早期人权观念的出现(14--16 世纪):在被称为人类历史上 " 黑暗的千年 " (约公元 395--1500 年),欧洲大陆处在封建王权和宗教神权统治之下,人们的理性和人性受到极大的压抑,广大人民毫无人权可言。

14 、 15 世纪,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制度内部开始形成,资产阶级逐渐以新的面目出现,并提出自己的要求,兴起了一场实质上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对封建主义和基督教神学体系的伟大革命运动 -- 文艺复兴运动。

正是在这个运动中, " 人文主义 " 成为核心思潮并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 " 人权 " 这个概念。

在人权和法律制度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有何不同?

在人权和法律制度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有何不同?

在人权和法律制度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有何不同?
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不断崛起,越来越多的人对中国的人权和法
律制度提出质疑。

相较于其他国家,中国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同,究竟是哪些方面有别呢?
一、政治体制
中国采用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体制不同于西方的民主制度。

中国
的领导由中国共产党掌控,这与西方的政治体制存在着很大差异。


人权方面,这意味着中国的言论自由、媒体自由等方面会受到相应的
限制。

二、司法独立性
在西方,司法与立法、行政分开,保障了司法的独立性。

但在中国,
司法系统与政府的紧密联系,使得司法独立性存在问题。

三、群众监督制度
尽管西方也有群众监督制度,但其实践效果相对较弱。

而在中国,由
于行政干预司法的现实存在,群众监督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群众监督
机制的建立可以使得违法者难以获得免责,反腐败、打击黑恶势力等
方面收到了积极成效。

四、死刑判决比例
相较于很多西方国家,中国的死刑判决数量相对较高。

视角不同,显
然对此也有着不同的言论。

但对于中国来说,死刑是一种有力的威慑
手段,可以有效地减少重大刑事犯罪的发生,为社会带来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在人权和法律制度方面与其他国家存在差异。

这些差
异是由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制度背景所决定的。

在对待这些差异时,
我们需要采取理性的态度,既不能一概而论地批评,也不能盲目赞美。

只有充分理解并正确认识这些差异,才能够让社会更加稳定、有序地
发展。

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人权方面的保障方式和理念有何不同?

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人权方面的保障方式和理念有何不同?

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人权方面的保障方式和理念有何不同?人权是全球共同关注的话题,不同国家的保障方式和理念也各有不同。

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人权领域的保障方式和理念也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另一方面则是制度和体制方面的不同。

一、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1.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谐共存”,西方强调“个人自由”中国的传统文化十分强调“和谐共存”,追求对群体的整体利益进行保障。

相比之下,西方文化强调个人自由,在保障人权的时候追求更多的个人自主权利。

这种不同的文化背景对于人权保障的理念有着重要的影响。

2.西方历史中曾出现过的暴政加深了其对人权的重视程度西方历史中,曾经出现过君主专制、黑暴政等暴政现象,这些历史教训使得西方更加重视个人权利的保障,例如法国大革命就是一次为争取个人人权而进行的斗争。

3.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帝制强化了政府的管理相比之下,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帝制更强化了政府的权威和管理,虽然近现代中国也进行了多次政治改革,但是在强化人权这一方面相对于西方国家还有所不足。

二、制度和体制方面的不同1.西方民主体制推动政治和人权的保障西方国家民主体制下的选举和监督机制,推动了政治和人权的保障。

民主制度下,公民对于政治和人权等问题的关注更加激烈,政府在工作中也更为谨慎。

2.中国的官僚主义和集中式决策制度加强了政府控制相比之下,中国的官僚主义和集中式决策制度则加强了政府的控制,也减少了政治和人权的透明度,可能导致人权保障受到束缚。

近年来,中国也在逐步推动改革,加强社会监督和公民参与等方面的探索。

3.西方在市场自由和个人自由上倾向于“放手”西方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影响下,更加倾向于在市场自由和个人自由上“放手”,而在涉及公共利益等方面可能会更加亲政府。

在人权上的保障方式也同样受到该思想的影响。

总之,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差异来自于多个方面,历史文化背景和制度体制都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未来,各国需要继续加强合作,分享经验,互相借鉴,推动世界各国的人权环境不断改善。

中西方人权差异

中西方人权差异

中西方人权差异摘要:从孔子的“大同世界”到柏拉图的理想国,人类对于一种美好世界的追求,从未停止。

从洛克的“自然权利”到《世界人权宣言》再到以7个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为基准的国际人权保护体系,人权的普遍化为各个不同的文明提供了一条共同的达到理想世界的道路。

人权对于个人,是到达一种由尊严的生活的手段,而对于国家,人权就应该是目的本身。

人类都试图拥有一个平等民主的理想世界,然而中西方对于人权这个概念是有着极大差异的。

人权的形成与发展伴随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这一过程永远不会完结。

正文:人权,在一般人看来,这是从西方引进的观念,它对东方传统价值观构成了挑战。

东方不断尝试将人权观融入其价值体系中,却总是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

西方许多国家在推行人权的过程中,有一大理论支持就是人权的普遍性原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权这一概念真的是像西方国家宣称的那样生而就具有普遍性的么?事实上,人权这个概念的前身“人的权利”,旨在人人平等。

但是实际上,所谓的平等是在排除了妇女、黑人奴隶甚至殖民地民众之后所形成的一种平等。

人权这个概念的源头本身就被打上了深深的基督教的烙印。

学者在解释“人的权利”的正当性时,往往都要诉诸上帝。

比如洛克就坚持认为每个个人都有对于上帝的责任去遵守自然法,由于了解自然法,每个人都是理性的。

上帝希望人类能够生存,这就为每个人施加了一个义务,要求其不要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

虽然这些权利在后来的许多文本中被世俗化了,但是其毕竟是脱胎于某种神圣的光环之中,而这种光环仅仅来自于基督教和上帝,而绝非普遍的人权与平等。

另外在被西方学者津津乐道的那些革命或者宣言之中,情况也不尽然。

虽然《美国独立宣言》常常被人权学者津津乐道,但是在革命时期的美国人的自然权利观念中,并没有包括妇女的权利,而且通常认为,其也默许了奴隶制度的存在。

至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它虽然确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受任意逮捕的自由、无罪推定、宗教和表达自由、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的普遍自由以及财产权等权利。

在人权和种族歧视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如何?

在人权和种族歧视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如何?

在人权和种族歧视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如何?人权和种族歧视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国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越来越频繁,人权和种族歧视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那么,在人权和种族歧视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如何呢?一、中国在人权方面的表现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人权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在保障人权方面加大了力度,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各类人权。

2. 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中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3. 中国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了保障人权的力度。

二、中国在种族歧视方面的表现1. 中国是一个民族大国,拥有56个民族,因此,在种族歧视方面,中国非常注重人种平等的现代观念,加强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2. 政府部门加大对民族团结宣传的投入力度,举办各类活动增进民族团结,推动多元文化交融,建设多元社会。

3. 中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针对种族歧视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种族歧视法》等,对于有歧视言论和行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如何?1. 西方国家在人权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做得比较好,而在种族歧视问题上还有不少进步空间。

2. 亚洲国家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在推动民族团结和反对种族歧视方面,亚洲国家做得较好。

3. 非洲和中东等地区在人权和种族歧视问题上相对较为严峻,存在着很大的进步空间。

总而言之,中国在人权和种族歧视方面做得还算不错,但是和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

因此,未来中国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大对人权和种族歧视问题的解决力度,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加大监管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同时,也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全球人权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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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世界人权的发展以及中西方人权的比较摘要:几百年前法国颁布《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规定“人生而平等,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至今,人权观不断完善,在资本主义社会几百年间人享有的权利越来越多,也日趋完善。

当西方大国以人权为由指责中国的事物,当眼下美国法国等大国以人权为由横加干涉利比亚内政时,我们不仅要问自诩为人权很完善的美国怎么以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呢?于是了解世界人权发展史和对比中西方人权观就显得很重要了。

关键字:人权、人权观人权的概念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

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

被多数国家认同的人权立法包含如下:安全的权利:有关禁止犯罪行为,如谋杀、屠杀、酷刑和强奸。

自由的权利:有关自由的范畴,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1]。

政治的权利:有关人民的自由参政权,如抗议或入党。

诉讼的权利:有关防止滥用法律制度,如监禁审讯、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的权利:有关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经济)的权利:有关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民族的权利:有关群体免受种族屠杀和其建立民族国家之权利世界人权的发展一、早期人权观念的出现(14--16 世纪):在被称为人类历史上 " 黑暗的千年 " (约公元 395--1500 年),欧洲大陆处在封建王权和宗教神权统治之下,人们的理性和人性受到极大的压抑,广大人民毫无人权可言。

14 、 15 世纪,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制度内部开始形成,资产阶级逐渐以新的面目出现,并提出自己的要求,兴起了一场实质上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对封建主义和基督教神学体系的伟大革命运动 -- 文艺复兴运动。

正是在这个运动中, " 人文主义 " 成为核心思潮并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 " 人权 " 这个概念。

人文主义思潮的世界观基础是个人主义,强调人的需要和理性。

代表人物有意大利诗人但丁,意大利文学奠基人和文艺复兴运动先驱之一的薄伽丘,以及后来的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等。

正是这些代表人物在与封建专制及神权的斗争中,逐渐形成了萌芽状态的人权观念。

二、欧洲启蒙思想运动及 " 第一代人权 " 观念的形成( 17 、 18 世纪):16 世纪末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欧洲广泛兴起,及至 17--18 世纪,新兴的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已日益占据优势地位,因而更强烈地要求摆脱封建统治和宗教势力的束缚。

他们的思想家继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在欧洲开展了又一场反对教会神权和封建专制的伟大思想解放运动 -- 启蒙思想运动。

正是在这场运动中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 " 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的权利是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 "" 天赋人权 " 说。

主张 " 天赋人权 " 说的启蒙思想运动的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政治思想家格劳秀斯,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霍布斯,荷兰近代思想家斯宾诺莎,英国哲学家洛克,法国思想家卢梭,以及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著名政治思想家潘恩和杰斐逊等。

他们的主张在 1776 年美国《独立宣言》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由杰斐逊起草的这份宣言肯定了人的权利,人人生而平等,人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证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者,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 。

马克思高度评价美国《独立宣言》,称它是 "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 。

1789 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制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最先使用了 " 人权 " 这一表达方式。

宣言将基本人权界定为 " 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 ,说这是 " 自然的、不可剥夺的 " ,是生来就有的。

政府和社会的根本职责就是保障人权,为此要建立法制。

认为 "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 ,没有比法律更高的权力。

此外,还规定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

人权、法制、保护私有财产,都是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立国原则。

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比较全面系统地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对后世人权思想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但是以 " 天赋人权 " 说为核心内容的第一代人权观念又有理论上和实际上的缺陷。

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阶级特权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种族特权被神圣化了 " 。

由此看来上述人权观的核心在于保护资产阶级私有制,从根本上未触及社会的不公正问题。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表现为代表资产阶级要求有剥削的自由、殖民的自由和形式上的平等。

三、社会主义运动和 " 第二代人权 " 观念的形成( 19 、 20 世纪):" 第二代人权 " 是对资本主义弊端和不加批判的个人自由概念的否定。

社会主义思潮,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确立, 20 世纪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和反殖民主义运动等,对 " 第二代人权 " 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资本主义的特殊规律,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秘密,从而使人权观第一次获得了坚实的科学基础。

由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成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无论是作为一种要求,一种政治理论,还是作为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之上的。

反过来说,没有现实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人权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因此,要实现人权,必须创造相应的社会经济内容,克服制约人权实现的实际障碍 " 。

当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论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时,并没有把它同公民和政治权利对立起来,而是主张割除资本主义条件下以 " 天赋人权 " 面貌出现的维护人对人剥削的欺骗性的一面,而要争取实现全面的人权。

第二代人权观念在 1918 年 1 月苏俄通过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中已经有所体现。

苏联宪法作为工农国家的根本法,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还规定了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对宪法的历史性进步是一个很大的贡献,对第二代人权的观念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然,必须看到,由于苏联共产党领导人的错误,导致苏联宪法的许多规定未被完全实现,有时甚至遭到践踏。

1966 年联合国第 21 届大会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将《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以法律义务的形式肯定下来。

" 第二代人权 " 经过斗争,终于和 " 第一代人权 " 一起得到确立。

四、第三世界的兴起及 " 第三代人权 " 观念的发展:( 1945--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系列国家通过斗争取得独立并组成第三世界。

第三世界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一道,强调集体人权,为 " 第三代人权 " 的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所谓集体人权,主要指国家、人民、民族在国际社会中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如国家主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等。

集体人权被广泛接受经历了一个过程。

1948 年在制定和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时,尚无集体人权的概念,但在其第 28 条中对此有所预示。

该条说, "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 。

在其后的一系列国际文书中,集体人权逐渐成为国际人权的基本概念之一。

以上是世界人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下面我将比较一下中西方人权观。

中西方人权观比较中国人权观中国是一个具有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为人类创造了不朽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对世界文明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

中国古代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人权思想。

虽然以个人为核心的“人权”概念产生于近代西方,但是,尊重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中国文化中却源远流长,独立人权是国家的目的,也是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

然而,人权至今没有一个确定的和具有权威性的定义。

在西方,人权被认为是“人”按其本性应该享有的那些权利和自由,而此等权利和自由是不可让渡和不可剥夺的,否则,“人”就不成其为人。

在现实关系上,“其君所守之权限,其民所享之自由”,亦即人权是“一切人满足自身需求、享有人身自由、并对自身以外的任何事物发生联系的资格和能力的总和,是社会的人的权利和人的社会权利相互关系不断发展的统一体”。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古代便有了人权意识,并在近代产生了人权思想。

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主张“性善论”,这与西方传统文化主张性本恶截然不同。

17世纪的英国著名学者霍布斯认为,人类之初,人人按其“自然权利”生活,每个人都要尽一切努力,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去实现占有一切。

人人彼此争权夺利,使得“人与人像狼一样”,整个社会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

与此相反,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性本善”,有善端者为人,无善端者为禽兽。

这集中表现在孟子的四端说。

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善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

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恻隐之心,仁也,善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孟子认为,尽管仁义礼智这四端是天赋,但要发展这些善端仍需后天培养,即存心养性。

倘若人人存养并培养这些善端,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乐行伦洁、自然和谐。

其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中虽然并没有直接出现"人权"这个字眼,但它所包含的人文精神、政治理想、道德伦理和教育思想等,包容着人权思想的内涵。

儒家学说中的许多思想精华如"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忽然重视"民生"强调"民以食为天"的思想等,这些思想都具有超越地域的普遍性和超越时代的永恒性。

可以这样说,中国早在春秋时代即产生了人权思想的萌芽,在近代,伴随着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在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权观念传入中国后,儒家思想中固有的那些人权理念和思想的萌芽和因素得到了发掘,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逐渐融入中国当代的人权实践和探索中,部分地成为了中国现代人权观的理论来源。

当代中国的人权观不仅吸收了我国古代思想家的优秀思想,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思想。

“以人为本”是中国政府尊重人的权利的表现,为此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用来保护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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