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章节题库(第25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圣才出品】
姜明安《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圣才出品】

姜明安《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3.行政追偿4.行政规范性文件5.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30分)1.简述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2.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可能性和规定情形。
3.简述请求人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形式要件。
三、法条评析(15分)《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问题:(1)如何理解本条中的“规定”?它与抽象行政行为有何区别?(2)试析《行政复议法》关于本条规定的意义与局限性。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1.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2.试论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的联系与区别。
五、案例分析(25分)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 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 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 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 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 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 合法性B. 合理性C. 合法性与合理性D. 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 区,在B 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 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 向B区法院起诉C. 向C市中院起诉D. 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 驳回起诉B. 财产保全C. 指定管辖D. 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 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 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 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南开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课测试题答案3

南开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在我国,得到法律授权的社会团体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A.错误B.正确2.关于行政行为的撤销,表述正确的是()。
A.违法的行政行为一律应当撤销B.撤销授益行政行为无需征询相对人意见C.撤销负担行政行为一般没有限制D.撤销违法行政行为不受时间限制3.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许可机关依法可以委托其他社会组织实施行政许可B.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许可部门联合办理许可事项C.省级人民政府可以自行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许可权D.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4.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行政法分为()。
A.实体行政法和程序行政法B.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C.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D.主要行政法和次要行政法5.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含的内容。
()A.错误B.正确6.有关行政指导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指导是非强制性行为B.行政指导是事实行为C.行政指导是不可诉的行政行为D.行政指导只针对个人实施7.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的是()。
A.县委书记B.县长C.县人大常委会主任D.县政法委书记8.其他行政规范不包括()。
A.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D.国务院发布的命令9.关于行政处罚的管辖,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应职能部门管辖B.当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发生争议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确定C.对生产、经营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由经营地的行政机关处罚D.上级行政机关不得将自己享有管辖权的案件移交给下级行政机关10.行政给付的内容限于物质利益,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福利金、养老保险金等。
()A.错误B.正确1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姜明安《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姜明安《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权力行政与公务行政2.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3.行政赔偿义务机关4.专门行政监督5.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30分)1.简述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后的处理方式。
3.简述国家承担行政赔偿时对侵犯财产权的计算标准的规定。
三、法条评析(15分)评析《行政诉讼法》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1.论行政法的特点。
2.试论述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
五、案例分析(25分)薄某因与他人殴斗,被某区公安分局处以15日行政处罚。
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裁决维持。
薄某仍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
要求被告提供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告提供了一些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的处罚行为主要证据不足,判决予以撤销。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被告提供了一份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证据。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1)什么是行政诉讼证据?它有什么特征?(2)什么是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否有期限要求?(3)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这份证据?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权力行政与公务行政答:权力行政与公务行政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行政活动。
权力行政是运用国家强制权力干涉公民的生活,其行为后果往往是加之于公民某种负担,因而,通常又称为干涉行政、负担行政;公务行政则是为公民提供服务,往往意味着给公民带来某种利益,因而,通常又称为给付行政、授益行政。
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活动,权力行政与公务行政遵循不同的行为规则。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必修25章思考练习答案

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回答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
但是,回答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题干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回答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
题目4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必须按一定的方式提起。
提起的方式有:回答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
未标记标记题目信息文本单选题题目5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执行的,称为()。
选择一项:A. 执行中止B. 执行阻却C. 再执行D. 执行回转反馈正确答案是:再执行题目6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
选择一项:A. 特殊管辖B. 法定管辖C. 级别管辖D. 地域管辖反馈正确答案是:法定管辖题目7不正确获得5.00分中的0.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张某和李某是邻居。
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
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选择一项:A. 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赔偿B. 属于意外事件,由李某自己承担C. 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D. 应当由张某负责赔偿反馈正确答案是: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题目8不正确获得5.00分中的0.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栋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张某。
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
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
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罚款处罚,并动员胡某撤诉。
胡某拒不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选择一项:A. 驳回原告起诉B. 中止诉讼C. 审理原处罚决定D. 审理变更后的处罚决定反馈正确答案是:审理原处罚决定题目9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刘立因殴打白飞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白飞为轻微伤。
(完整精华版)最新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完整精华版)最新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单项选择题1.()在一般情况下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行政机关2.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D.首长负责制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B.退休4.以下法律规范中,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B.国务院部门规章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C.两人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7.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B.国防行为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9.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
D.具有良好的相貌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C.一年1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12.下列情况,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B.退休13.行政诉讼一审审理期间一般为()。
C.3个月14.复议机关只能是()。
B.国家行政机关15.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17.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人和组织1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属于()。
C.行政许可权19.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
B.代执行20.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C.两人21.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被称为()。
A.行政法律关系22.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
电大20242025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答案

二、单项选择1.依据《行政惩罚法》的规定,在行政惩罚当场惩罚程序中,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为(20元以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争视定:行为人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的。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软的行政惩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惩罚的确定。
3.行政法制监督的不同主体中,(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监督是最全面,最具有权威性对。
4.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应(即时生效)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6.下列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张制措施的是(遣送出境)。
7.关于行政惩罚设定权限。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国务院可以设定治安拘留的行政惩罚8.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肯定数量罚狱的行政惩罚C.北京市人大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惩罚D.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可以在其制定的西城区市容卫生管理规定》中对随地吐痰的行为处以30元罚款8.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是(一般行政监督)A.特殊行政监督B.舆论监督C.一般行政监督D.执法监督9.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
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始终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
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引起争议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民政局).10.行政监督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11.以行政法调整时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12.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行政合法性原则,13.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D)βA.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B.苏州市人民政府C.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D.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工商所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属于(法律)15.王某到山林中捉野猪,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立的林业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截住,工作人员发觉其无证人山,对其罚款10元,工作人员的罚款应当由(县林业局)的名义作出。
16.以下行政行为属于双方行政行为的是(D)。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配北大高等教育姜明安第五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现代行政法:变革与完善
古代行政法:起源与特点
近代行政法:形成与发展
当代行政法:挑战与机遇
04
行政诉讼法概述
行政诉讼法定义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法院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处理结果: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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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程序和证据规则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行政诉讼的判决和执行
行政诉讼的管辖题库1-1-8

行政诉讼的管辖题库1-1-8问题:[单选]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甲对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B.乙公司对县政府要求其交纳社会救助集资款10万元不服,向县法院起诉C.被告某行政机关对丙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自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D.专门法院必要时可以审理行政案件考查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自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
专门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
问题:[单选]下列哪一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A.某公司要求确认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B.集团诉讼案件C.乡政府为被告的案件D.卫生部为被告的案件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而A项是确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不是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则上只有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只有社会影响重大的集团诉讼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BC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D项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单选]甲省新闻出版局以某制药厂非法印制出版物为由处其8万元罚款。
制药厂不服,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申请复议。
国家新闻出版署将罚款减为5万元。
制药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甲市新闻出版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某制药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C.甲市新闻出版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章节题库(第24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圣才出品】

第24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概念题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或者说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2.可诉性行政行为答:可诉性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被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的行政行为。
具有以下特征:①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②可诉性行政行为是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行为;③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④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在现有条件下有行政诉讼可能性的行为;⑤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行政诉讼必要性的行为。
3.可诉性不作为答:可诉性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违反法律的规定未履行作为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具有以下特征:①与可诉性不作为相对应的作为必须具有可诉性。
与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终局裁决行为相对应的不作为不具有可诉性。
②可诉性不作为须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涉及政治权利的不作为如无法律、法规特别规定,不具有可诉性。
③可诉性不作为是超过法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而不实施一定法定职责的行为。
4.终局行政裁决行为答:终局行政裁决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的行为。
目前,我国有些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对于某些行政争议拥有最终裁决权,即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只能向作出最终裁决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申诉,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5.行政诉讼的对象答:行政诉讼的对象是指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所针对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包含以下三层涵义:①行政诉讼只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对立法机关、军事机关的职权行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审查。
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方的行为也不是行政诉讼的对象。
②行政诉讼的程度和强度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法律评价,合法的予以维持,违法的予以撤销。
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一般不审查。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章节题库(第23章 行政诉讼概述)【圣才出品】

第23章行政诉讼概述一、概念题1.行政诉讼答: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行政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①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
是发生纠纷的行政相对人一方或多方,请求与纠纷各方没有利害关系的国家机关,按照能确保公正的程序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②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行政相对人,即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③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答: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由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行政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①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在行政诉讼法调整之下的行政诉讼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以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答: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以下内容:①法院与诉讼当事人之间诉讼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从而解决行政纠纷。
②法院与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4.行政诉讼标的答:行政诉讼标的是行政诉讼诉的构成要素之一。
因发生行政争议,当事人要求法院进行调整的行政关系。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和调整这一关系。
行政诉讼标的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5.司法实质性审查答:司法实质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授权以及司法机关的职责,对已被作为诉讼客体的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内容上的审查。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抽象的行政规范行为和具体的行政处理行为。
世界上不少国家把行政主体的抽象行为列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但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只限对行政主体具体行为的司法审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合法性B.合理性C.合法性与合理性D.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区,在B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向B区法院起诉C.向C市中院起诉D.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驳回起诉B.财产保全C.指定管辖D.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国际条约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原则C. 效率原则D. 利润最大化原则答案:D2. 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行为的特点?A. 单方面性B. 强制性C. 随意性D. 法律性答案:C3. 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为多长时间?A. 6个月B. 1年C. 2年D. 3年答案:B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A.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救济方式B. 行政诉讼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救济方式C. 行政复议是司法机关的救济方式D. 行政诉讼是行政机关的救济方式答案:A5.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包括?A. 罚款B. 没收违法所得C. 拘留D. 强制执行答案:A6.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B. 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C. 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D. 行政主体与司法机关的关系答案:A7. 行政诉讼的原告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个人B. 法人C. 其他组织D. 行政机关答案:D8.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多长时间?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答案:B9. 行政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10.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判决书应当在判决之日起多长时间内送达当事人?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选项?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原则C. 效率原则D. 诚信原则答案:ABCD2. 行政行为的种类包括?A. 行政命令B. 行政处罚C. 行政强制D. 行政裁决答案:ABCD3.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是?A. 个人B. 法人C. 其他组织D. 行政机关答案:ABC4.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 调查取证B. 传唤证人C. 调取证据D. 强制执行答案:ABC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作出哪些判决?A. 维持判决B. 撤销判决C. 变更判决D. 确认判决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及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行政诉讼的管辖)【圣才出品】

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的管辖25.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一、行政诉讼管辖概述1.管辖的概念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
这种职权分工带来了两方面的后果:(1)对于审判机关来说,它确定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分工,明确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
(2)对于当事人来说,则是发生争议后到哪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去起诉或应诉的问题。
2.管辖的种类(1)法定管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哪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
依据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纵横管辖关系不同,法定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裁定管辖是指由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以确定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管辖的决定方式不同,裁定管辖可以分为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3.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1)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有利于判决的顺利执行;(3)便于人民法院公正审理行政案件;(4)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二、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1.级别管辖的概念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确定级别管辖是明确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前提条件。
2.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则(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除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外,其余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主要是指:a.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b.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c.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这类行政案件是专指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案情重大,涉及面广并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精讲(行政诉讼的管辖)【圣才出品】

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的管辖25.1 本章要点■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与行政诉讼主管、受案范围的区别■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异地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25.2 重点难点导学一、行政诉讼管辖概述(一)管辖的含义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
这种职权分工带来两方面的后果:(1)对于审判机关来说,它确定了法院内部审理行政案件的纵向和横向的具体分工和权限。
(2)对于当事人来说,则是发生争议后到哪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去起诉或应诉的问题。
(二)管辖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诉讼的管辖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以是否由法律直接规定为标准,行政诉讼的管辖可以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法定管辖是法律明确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哪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
在法定管辖中,依据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纵横管辖关系不同,又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是由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以确定具体管辖的法院。
依据管辖的决定方式不同,裁定管辖又可以分为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三)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项原则:1.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有利于判决的顺利执行。
3.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二、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确定级别管辖是明确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前提条件,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是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
(二)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则依据行政诉讼法确定管辖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影响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l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这一规定表明了除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外,其余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法学习之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2)行政复议案件的地域管辖3)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管辖4)行政协议案件的约定管辖5)真题与解析1.(单选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为甲公司违法的行为,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罚款1万元,公司不服,而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把没收违法所得改成15000元,其他两项处罚决定不变。
公司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B.可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的中院起诉C.如果甲公司逾期未交罚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加处罚款,但要将标准告知甲公司D.决定行政处罚的数额时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答案及解析【答案】C【考点】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34条第2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本案中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是3个不同的行政行为,分别是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和罚款1万元,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只改变了没收,而维持了另外两个行为,原告依法应当以原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复议机关区政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故A选项错误。
关于B选项,《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从级别来看,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视为复议维持,原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复议机关区政府为共同被告,依法应当由原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级别管辖,即由基层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依法既可以由原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由复议机关区政府所在地法院管辖。
综上,本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区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姜明安《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二)【圣才出品】

姜明安《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3.行政追偿4.行政规范性文件5.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30分)1.简述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2.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可能性和规定情形。
3.简述请求人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形式要件。
三、法条评析(15分)《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问题:(1)如何理解本条中的“规定”?它与抽象行政行为有何区别?(2)试析《行政复议法》关于本条规定的意义与局限性。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1.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2.试论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的联系与区别。
五、案例分析(25分)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章节题库(第18章 行政救济概述)【圣才出品】

第18章行政救济概述一、概念题1.行政救济答:行政救济是指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
行政救济具有以下特征:①行政救济是公法制度;②行政救济是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一部分;③行政救济制度的基础,是受侵害个人或者组织的救济请求权和国家责任;④行政救济制度的保护对象,是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⑤行政救济的发生原因是行政主体的侵权行为。
2.信访答: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要求做出相应处理的行为。
它是我国公民行使申诉权的形式之一,信访机关对公民信访做出的处理是国家向公民提出的一种救济方式。
3.申诉答:申诉是指遭受国家有关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处理的公民向国家机关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包括:①向人大常委会申诉;②信访;③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④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⑤司法程序中的申诉。
4.行政监察答:行政监察是指是行政法制监督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方式之一。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都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5.行政救济与行政制裁(武大2007、2006年研)相关试题:行政救济(电子科大2011年研)答:①行政救济与行政制裁的含义:行政救济是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的制度。
根据我国的现行立法,我国行政法上的法律救济,是为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补救的制度。
行政制裁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定相对人予以惩罚的行为。
其目的在于给予特定相对人以一定的惩戒。
行政制裁的具体形式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②行政救济与行政制裁的区别:前者是一种法律补救机制,针对的是国家的公法行为,而不是对行政主体的一种惩戒;后者的对象限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最新整理)

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
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 行政法
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 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
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
(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
(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二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略)
·第六章 行政机关
第一节 行政机关概述 一、 行政机关的含义 行政机关: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二、 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一)性质
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执行机关 双重性质
相对于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 (二)特征 (1) 职能上,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 行使职能方式上,主动、经常、不间断 (3) 组织体系上,领导——从属制 (4) 决策体制上,首长负责制 (5) 与行政相对人关系上,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 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分类 一、 依职权范围,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二、 依管理内容,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三、 依是否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设立及存在时间长短,常设性行政机关与非常设性行政机 关 四、 依与行政相对人关系,专门执法机关与普通管理机关 五、 依决策体制,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制行政机关 六、 以相互关系,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 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 一、 概述 二、 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 (1) 经济调节 (2) 市场监管 (3) 社会管理 (4) 公共服务 三、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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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概念题
1.行政诉讼管辖
答: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
确定行政诉讼管辖有重要意义:①有利于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分工,明确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②有利于使当事人明确在发生争议后到哪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去起诉或应诉。
2.管辖权异议
答: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院对于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主张。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②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权;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④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3.刑事司法行为
答:刑事司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这类行为既包括这些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中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也包括在侦察过程中为搜集、取得证据而采取的诸如勘验、检查行为、搜查行为、对物证、书证的扣押行为、鉴定行为。
这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共同管辖
答: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而由原告选择具体法院的管辖。
5.管辖权转移
答:管辖权转移是指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6.指定管辖
答: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法,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个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北大2006年研)
答: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这类案件有:专利申请案件;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案件;强制许可案件;专利纠纷裁决案件。
海关处理的案件包括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和对海关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的案件。
这样规定主要是从案件重大复杂角度出发的,同时也考虑到这些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一定的困难。
一般来说,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比较复杂,其涉及的方面和范围比较大,案件审理的结果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比较大,形成案件后对人民法院审理的难度较大。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主要包括:
①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②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③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④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2.如何确定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案件的管辖?(武大2007年研)
答:(1)《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①经常居住地是指原告人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②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就是原告被羁押的所在区域。
这是一种选择管辖,管辖权取决于起诉人的选择。
这种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主要是从方便原告进行诉讼出发,由于原告在起诉时,已被行政机关限制了人身自由,其诉讼行为相应地受到一定的限制,为了有利于原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由原告选择管辖法院。
(2)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①凡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无论其名称、措施、程序和实施状态如何,一律适用该特殊管辖。
②针对同一个案件,同一个或者不同的行政机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限制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原告可以选择管辖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
如果原告要求一并管辖,则受诉法院应当一并管辖。
对此,《行诉法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3.简述划分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应遵循的规则。
答: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又称行政诉讼的土地管辖或区域管辖,它是指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横向划分其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1)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规则。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2)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特殊地域管辖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两种。
①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以诉讼标的所在地为标准,强制规定特定的诉讼只能由特定法院进行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②共同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而由原告选择具体管辖法院的管辖。
共同管辖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a.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者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相关试题:请评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管辖制度。
(中山大学2014年研)
答:《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的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均属于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经审查发现不属于本法院管辖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一种法律制度。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
②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必须有管辖权。
(2)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个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由于发生了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
②管辖权发生争议,争议的双方法院又协商不成。
在这种情况下,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a.原告是受诉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受诉人民法院主要领导人或者行政审判人员的近亲属的;
b.受诉人民法院参与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理由成立的;
c.因其他特殊原因应当报请指定管辖的。
(3)管辖权的转移
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管辖权的转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对于下级法院既不受理又不作不予受理裁定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先行受理。
受理后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③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5.试述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的,是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
因为某些案件如果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则不利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