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

郑大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

郑州大学学费奖学金助学金情况说明

【郑州大学学费】除部分收在职研究生的专业外,其他专业不管是专

硕还是学硕学费都是8000,学费在入学前就需要交,可申请助学贷

款,读研期间贷款不收利息,助研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入学后才发

放。

【助研奖学金】只要是取得入学资格的,都有助研奖学金,即是100%

覆盖。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每年发放12个月,每月600(一般是

每月10号左右发放),即一年发放7200元。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是40%的同学发8000,剩下60%全部发4000(保研的同学全部按8000计算),具体按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排序,

具体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情况调整,确定具体奖学金等级。

总之,所有考上的研究生要么是8000+7200,要么是4000+7200。且

研二研三奖学金评选是根据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和考研成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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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汇总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 金政策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各位考研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才思的一名学员,现在已经顺利的考上研究生,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专业的真题,方便大家准备考研,希望给大家一定的帮助。 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硕士生三助岗位为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硕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0.8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硕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生数的30%左右。奖励额度不低于1万元/生.学年,最高为2万元/生.学年。 此外,我校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部分学部(院、系)也设有专门奖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但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住宿。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博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1.2万元/生.学年。 博士生的三助岗位包括助研和助教岗位,博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1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35%,奖励额度最高达到8万元/生。

综合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 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 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文印管理规定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助学金制度

贫困学生既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3项高校奖助学金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一新政给高校学生带来什么影响?记者昨天采访时,在宁高校相关负责人都表示,“这将使得贫困学生在学校的生活问题基本不用再担心。” 南京理工大学生处处长陈岩松告诉记者,国家有关部门前不久曾召集他们对即将出台的这一系列政策进行研讨,他们就提前知道了其中部分内容,当时的感觉就是“资助力度非常大”。 陈岩松介绍,从资助额度上看,以前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1500元,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又增加了500元,为每人每年2000元;以前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4000元,此次翻了一倍,为每人每年8000元。3%学生受益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是这次新增设的。 从资助面上看,仅国家助学金这块,此次出台的政策将其增加了接近6倍,从3%增加到了20%。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戴宏对记者介绍说,去年该校约有750人申请了国家奖助学金,约占全校本科生的5.1%。而根据新政策,20%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这样一来,新政策的覆盖面就达到了23%以上,与以前一比,增加了4倍多。此外,全国还有5万个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机会,学生们同样可以去争取。 “这还不包括省里的配套奖励。”戴宏说,在国家推出国家奖助学金时,江苏省就出台了配套的江苏省政府奖助学金。江苏省政府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年每人1500元,省政府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去年该校获得江苏省政府奖助学金的人数一共为1891人,约占全校本科学生的10%。 戴宏分管该校学生奖助学金工作接近5年。“几年来,奖助学金的额度、覆盖面每年都在大幅递增,这次尤为突出。”她说,一般高校,贫困生比例在20%—25%,其中特困生比例在5%左右,而新的奖助学金体系将基本能够满足贫困学生要求。

2017年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仅作参考)

2018年的学费和奖助学金情况待定,待学校制定新标准后立即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下列内容为2017年相关政策(仅作参考): 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6年。 国家规定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按全日制性质录取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新生(除单考考生、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外)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3、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全日制考生(除单考考生、软件工程硕士[085212]、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外)可享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待定见下表。 4、约80%全日制研究生还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我校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 5、全日制研究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对优秀推免硕士生,学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7、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函【2015】4号)):“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各类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是否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8、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但享受助学金。。 9、单考、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以及不转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10、导师奖学金从导师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由导师自主确定发放标准。

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战略,我校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为举措,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参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08〕54号)及《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0〕29号)的改革思路及总体精神,2012年,在原有基础上学校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比例和额度,同时增设助研助学金。为了加强管理、规范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及比例 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人数的70%分别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资助年限最多为3年,其中助研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及比例见表《奖助学金的资助比例及标准》。 第三条参评范围

奖助学金的评定范围为我校按期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包括MBA、MPA、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解决全部或部分学费,助研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四条参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规、政策,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 二、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前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并通过考核; 三、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四、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实习、实践环节。 第五条申请程序及评审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院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奖助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设置类别和基本标准以及评定程序等,并将实施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二、学校在每学年末确定各学院、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并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学院、研究院。 三、各学院、研究院根据下达的奖助学金指标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评定。新生奖助学金评定主要参考考研初试、复试成绩,优先考虑推免生;在读研究生则根据学习、科研、实习、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考查评定。助研助学金的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

将来食办公室规章制度 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公司发展蒸蒸日上。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团结奋进,和谐共赢的工作氛围,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公司对员工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规章,按公司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使工作更有序更有效率地完成。 第一节工作人员工作总则 1.热爱本职工作,忠实于本公司,恪尽职守,遵纪守法。 2.服从领导安排,维护公司权益,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不断学习进步,努力提高自己,开拓创新,积极进取。 4.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热情待客,文明礼貌。 5.热爱集体,团结协作,互助互爱,共同进步。 第二节工作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条日常规范 1. 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 热情、礼貌接待来访人员。 3.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4.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 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5. 办公室人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避免互相影响工作。 6.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 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7. 室内禁止吸烟。 8.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9. 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所有员工应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条上下班考勤管理 1.所有办公室人员都应按照规定准时时上下班,严禁早退,迟到。 2.行政人员严格登记考勤。 3.员工生病或因特殊原因,未能正常上下班,应得到负责人的同意,并 如实填写请假条,做好交接工作。待负责人签字,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事假,必须遵守“事先请假”的原则。填好休假 申请单,经批准后生效。事假在3天以下的由部门总监/经理批准;3 天以上(含3天)5天以内须由人力资源部批准;5天以上由总经理批 准。所有事假均是无薪的,不准以串班方式替代事假。 第三条员工外出,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应得到负责人的允许,并如实填写外出单,负责人签 字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员工应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公司财物并保 持电话通畅,以便及时联系。 2.员工因公出差,应得到负责人的允许,并如实填写出差单,负责人签 字后方可出差。出差期间,员工应注意安全,保持电话通畅,以便及 时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出差结束能按时上班。 第四条车辆使用管理 1. 车辆调度由主要负责人负责,驾乘人员凭其车辆派遣单出行。 2. 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外出联系工作或外 地出差接送;接待外宾;接待有关单位来公司办事的工作人员;其它人 员的紧急和特殊用车。 3. 员工因公申请用车应得到负责人同意,如实填写车辆派遣单,负责人签 字后,方可派遣。 4. 车辆调度负责人应严格按规定派车,向同一方向的用车,以节约为本, 能合用车的就合用车,不另派车。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第二章资助标准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三章预算下达 第八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九条每年9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测算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预算。 第十条每年5月31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人数,编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第十一条每年6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并对中央财政应承担资金进行据实结算。 第十二条每年9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至相关高校。 第四章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第十四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具体实际,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生(MBA)、公共管理硕士生(MPA)和工程管理硕士生(MEM))奖助学金设置与管理工作,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统筹学校教学、科研等各方面资源,形成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完善研究生资助制度和建立新型研究生奖助体系。 2.进一步理顺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强化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形成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机制,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学费与奖助学金设置 (一)学费和住宿费 目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分为学术型硕士生和应用型研究生两大类,前者是指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后者是指全日

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工程硕士和全日制建筑学硕士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和学校批复的各类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生(MBA)、公共管理硕士生(MPA)和工程管理硕士生(MEM)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复的文件执行)。学费按年收取,直到毕业或终止学业为止(不足一年部分按月退缴)。若超过学制年限仍未毕业且继续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不交学费,但也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入住学校公寓的硕士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后勤社会化住房收费标准,在每学年开始之前存入指定账户。 (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这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按时交纳学费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MPA和MEM),助学金等级和金额如表1所示。 表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元/人·月

煤矿办公室综合管理制度

煤矿办公室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矿综合服务办公室的服务意识,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本矿综合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参与综合服务工作的研究和处理,深入基层,做信息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及时综合反映,提出建议和可行性方案,供矿长参考,认真做好矿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起草煤矿工作文件,报告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重要电文,审核本单位各科室起草的有关通知、请示、报告等文件,批转有关科室办理的一般性文件(包括上、下级来文)负责矿务会议记录,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的办理。 (三)负责各种来文的收发,传阅、催办、保存、借阅、回收、归档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办理公函、信件、传真、及网络邮件的收发工作。 (五)保管和使用行政印章。 (六)负责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行政会议的通知,文件资料准备和文件的保密工作。 (八)负责对电话、文书档案、收发文印、复印等工作的管理。 (九)负责会议室、矿级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理。

二、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本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督促,检查各环节职能部门、班组、对上级精神和本矿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情况。当好矿长的参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及时批办上级来文、来电、来函,并监督有关业务科室贯彻执行,审核本矿有关文件和材料。 (五)按矿领导的要求,负责召集全矿会议,组织拟定精神,做好会议记录。 (六)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和广大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检查重大问题的转办,催办和落实情况。 (七)负责安排督促办公室有关人员做好上级机关和外来兄弟单位来矿检查,指导工作和参观学习等人员的接待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室人员经常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九)负责安排督促本室文秘、干事草拟本矿相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函电等)归类、整理,并做好印发催办工作。 (十)负责全矿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安排督促收发员做好邮件收发,做到及时无误。 (十一)对矿电话、档案、文印室,实行业务领导,督促

奖助学金录入操作方法

国家奖助学金系统录入说明 安装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8.34.11/zzmisclient )。资助系统主要用于我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数据录入和上报,现将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国家奖助学金的录入流程 学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处学籍系统中的数据已基本将我校所有在校生的数据导入资助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库中,因此各学院在进行国家奖助学金的数据录入时只需按照下面讲解的步骤进行数据添加即可。 在进行数据添加的过程中如发现某学生数据无法找到的情况应先确定该生是否存在转院、专业等学籍异动的情况,如为学籍异动可直接与学校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变更;如系统中确实没有该生数据,可直接在“资助系统”的“学生信息管理”中添加数据: 点击“添加”进入学生信息添加框:

其中红色信息为必填,其他可不填。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一、困难认定 添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数据时必须首先进行困难认定,进行困难认 在系统左侧操作栏中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点击“添加”: 进入困难认定学生添加对话框

点击“选择学生”进入本学院学生数据库,按住“ctrl”不动选中被认定为困难的学生数据后点击“确定”,自动返回添加栏: 选中数据后,在右侧“所在年度”中选择2011年,“学生经济类型”中选择相应的贫困等级,点击“保存”。 注:“经济特殊困难”对应助学金等级为一等;“经济困难”对应助学金等级为二等;“经济一般困难”对应助学金等级为三等。 所有学生困难认定数据添加完成后,选中所有数据点击“审核审批”:

点击“确定”即完成了这些学生的困难认定流程,学院认定完成后由学校资助中心进行审批审核。 二、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数据添加 以国家奖学金为例,在系统左侧操作栏资助管理中选择“资助管理”然后在工具栏中点击“添加”: 点击“选择学生”进入学院在校生数据库,选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数据,并点击“确定”: 选中学生数据在右侧资助类型中选择“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栏中应简要进行填写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

南京理工大学2014研究生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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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奖助学金 个人感觉不太理想,供大家参考

南理工研〔2014〕261号 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工作相关管理和实施 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研究生奖助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学校制定了《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现予以印发,望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试行)》 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4、《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 法》 南京理工大学 2014年6月3日

附件1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第三条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参评人数比例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奖励标准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参评资格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五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六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篇一:综合办公室管理规定 综合办公室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综合办公室管理,美化综合办公室环境。在本办公室办公的各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1、综合办公室归行政人事部管理,在内办公的各部门人员均应听从安排,严禁私自更改电路,增加大功率设备。 2、办公人员应做好本工位及周边卫生。因个人原因致使办公室卫生脏乱的应及时打扫。 3、办公室卫生采取部门轮班制,行政人事部为周一、二;销售部为周三、四;仓库为周五、六。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值日。 4、办公室人员应各司其职,严禁串岗、打闹、吃零食、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若发现,本部门领导应给予严肃处理。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9日 篇二:办公室综合部管理制度 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范围 综合部工作的职责范围:行政管理、人事管理、项目拓展管理。 1、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编制经济责任制方案。起草公司合同及行政工作安排、、报告等文件。 2、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证件、资质的年检考核工作。 3、负责保管好公司公章、业务章、工程章、合同章,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4、管理公司的车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离职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7、负责按月缴纳公司的电话费、水、电、暖、气、网费等物业管理费用。 8、负责采购、分发、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图书、音像资料等。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在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与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07]11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4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 的奖学金,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 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天大校研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办法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6号签发人:钟登华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为使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09〕1号)进行了修订,经2010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任欣荣;联系电话:27401315) 主题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印发

附件 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学金的设置和管理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为使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09〕1号)进行修订。本办法旨在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责任制和与之配套的导师资助制,完善评选和奖励机制,优化培养过程和提升培养质量。 第二条适用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MBA、MPA、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下拨经费、学校投入的培养经费和导师科研项目中配套的资助经费三个部分构成。研究生奖学金不包括由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方面的奖励或资助。 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及有关配套措施第五条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置了四个等级的奖学金体系。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被确定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后,可享受博士三等奖学金,具体标准参见本管理办法第三章。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2~3年(由各学院及专业的学制决定),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第六条对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评定,保返生的奖学金按录取当年各学院推免生奖学金评定的规定执行);具体奖学金体系设置如表1所示。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教育部文件中所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和各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专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参加通过学校认定的技能课程; (七)每学期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达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各位考研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才思的一名学员,现在已经顺利的考上研究生,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专业的真题,方便大家准备考研,希望给大家一定的帮助。 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硕士生三助岗位为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硕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0.8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硕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生数的30%左右。奖励额度不低于1万元/生.学年,最高为2万元/生.学年。 此外,我校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部分学部(院、系)也设有专门奖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但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住宿。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博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1.2万元/生.学年。 博士生的三助岗位包括助研和助教岗位,博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1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35%,奖励额度最高达到8万元/生。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博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在校二、三年级博士生数的30%左右,奖励额度不低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海大学文件 河海校科教…2014?15号 ────────────────────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经校务工作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吸引优质生源,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四三三”奖助工程计划,分为奖优、助学、解困三部分。其中,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奖励;助学包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解困包含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金、新生绿色通道。 第三条奖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除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应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评定。所有参评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四条学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奖优励勤”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组织奖学金评定工作。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0元/生〃年。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指标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总名额,按照各学院(系)参评对象人数,由研究生院按比例下达至各学院(系),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适当倾斜。 第三章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科研、积极进取的研究生。 第九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及控制比例见表1。 表1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设置 第十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及控制比例见表2。

办公室综合部管理制度

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范围 综合部工作的职责范围:行政管理、人事管理、项目拓展管理。 1、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编制经济责任制方案。起草公司合同及行政工作安排、总结、报告等文件。 2、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证件、资质的年检考核工作。 3、负责保管好公司公章、业务章、工程章、合同章,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4、管理公司的车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离职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7、负责按月缴纳公司的电话费、水、电、暖、气、网费等物业管理费用。 8、负责采购、分发、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图书、音像资料等。 9、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整理等工作。 10、负责协同经营部制作招投标文件等工作。 11、负责公司办公会议的召集和会议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决定,印发相关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 12、督促检查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搞好综合管理,协调公司各部关系。 13、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14、负责员工后勤工作,搞好员工的工作餐。 15、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卫生清洁工作,为员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16、处理好公司与外部的公共关系,做好接待工作。 17、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具体工作规定 第一条文件收发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二、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三、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四、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五、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六、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七、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八、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九、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十、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二条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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