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日程安排及展览日展馆开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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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日程安排及展览日

展馆开闭时间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中国(寮步)首届沉香艺术文化博览会

参展商服务指引

目录

尊敬的参展商:

您好!欢迎您参加2010中国(寮步)首届沉香艺术文化博览会。

2010中国(寮步)首届沉香艺术文化博览会是由东莞市旅游局、东莞市寮步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本次展会得到了东莞市政府及寮步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全国首次的举办的大型沉香艺术文化博览会,开历史之先河,为沉香文化的传承,香文化产业链的构建搭建了展示交流的平台。

为了更有效地与您沟通信息,完成参会筹备工作,我们编写了这本《参展商服务指引》,希望能帮助您准时、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请您在参会前认真阅读这本手册所包含展会的工作责任、相关安排、如布展、食宿交通、等各方面的信息,以帮助您顺利参展。

此《参展商服务指引》的作用是协助贵公司筹备参与本次香博会,请务必在参会期间随身携带《参展商服务指引》,以便参阅。

若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组委会

联系人:会务咨询服务专线 189

王小姐

官方网站:

一、展会日程安排及展览日展馆开闭时间

二、参展商注意事项

1.参展人员进出展馆须佩带展会主办单位发放的证件,根据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

展馆。

2.任何参展商不得在人行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强弱电地插等处摆、挂、贴

及钉各类展览样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

3.禁止在标准展位的展板及展架,展馆柱面、墙面等部位粘贴和书画不易清除物

(包括双面胶),张贴即时贴类印刷品须向组委会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张贴。

4.展览样品拆箱后,包装箱、碎纸、泡沫和木板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出展馆,不

得在展位外的通道上摆放包装箱和展品。

5.参展商在展期内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提包、现金、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不要

随意丢放在展位上,贵重展品要定人看管,提高警惕,严防盗窃、诈骗行为,特别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6.商家小件产品和贴身财物请自行妥善保管,大件商品的带出展馆需要到组委会

办事处办理放行手续。

7.标准展位内电源只限一般照明及低功率电器使用,如总用电功率超过900W需

要向组委会登记,例如安装大功率照明灯具、电冰箱(柜)和电动工具等设备。

需经组委会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8.本展馆是无烟展馆,严禁在展馆内吸烟,吸烟必须到场馆外。

9.参展商用餐请到展馆外设置的餐饮区自行购买。

三、布展施工须知

1.需要对展台进行特殊装修的施工单位,请提前与组委会办事处联系。获准进馆

施工的单位须在进馆前,向组委会办事处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施工资格证明

(3).施工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使用材料说明等资料

(4).填写《特殊装修申请表》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5).经核准后,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垃圾处理等押金:标准商家

1000元,特装商家1500元,展会结束时,将退还上述相关费用。

(6).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进馆施工证后,方可进馆施工。

2.布展期间,电锯、电刨等木工制作应在展馆外的指定场地操作,禁止在展馆内

进行木工材料及油漆类基础加工。

3.对统一搭建的标准展台及配置的展具,不得擅自拆装改动。严禁在展板、铝材

及地上涂漆及涂料、打钉和开洞。严禁用展馆的桌椅做登高工具,凡需自行搭建登高器具,请参展商自行准备,并需采用安全器材,安全责任自负。

4.在展览会开幕前,所有自行组织展台施工的参展单位应通过组委会组织的安全

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在开幕前解决,不得拖延。

5.搭建摊位使用的材料应为防火、无毒、无公害等环保、安全材料。

6.豪华展位搭建高度不得超过4米(包括地台高度),禁止任何超过此高度的搭

建行为。

7.特装展位装修需于8月25前17:00完成布展,标准展位需在27日17:00前

完成布展,所有参展单位不得拖延布展时间,影响展会顺利开幕,否则将罚款3000元。

8.参展商如有24小时用电电器,请向组委会申报。

9.申请施工加班,参会企业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若不能完成搭建安装或撤展工作,

如仍需在会场工作,请提前三个小时到服务台办理加班手续,经审核同意,支付相应加班费用后方可进行。

收费标准:

闭馆期间施工人员加班管理费标准

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展览会现场的良好秩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展会安全顺利进行,依据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1.展会统一制作有效证件。参(布)展人员须佩带证件进场,并服从安保人员的

检查,证件不得转借,遗失立即向主办方报告。

2.展厅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进展馆。

3.严禁在展馆内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产品动火焊接,严禁携带和展出各种

剧毒品、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物品。

4.所有展台、展品、广告牌的布置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安全

疏散通道,消防黄线内严禁布展。

5.参展单位的装修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所用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6.参展单位应如实向组委会办事处提出用电负荷,严禁私接线路和超负荷用电,

自带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服从组委会办事处对用电安全的管理。

7.布、撤展货车按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节点进场,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卸货

(装货)后立即驶出卸货区,货车严禁在卸货区内过夜。展出期间进馆车辆

按规定路线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未持有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规定收费,

所有车辆应服从现场组委会工作人员的指挥、疏导。

8.特装展位的搭建按规定不得超高;广告牌的搭建必须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

求;室外广告牌应具有抵抗风雨冲击的能力。搭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应签订安全责任书。

9.若发生燃、爆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服从公安、保卫人员指挥,尽快疏散

到展馆外。不得公然起哄,扰乱馆内秩序,否则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五、展览会现场物业管理规定

1.每日闭馆时及展会结束后,各参展商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如:

a)清理摊位内的可燃杂物、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

b)关闭本摊位的电源;

c)保管好贵重物品。

2.未经许可不得在展馆钢结构的拱架、桁架、檩架上悬挂物体,如特殊需要应先

征得组委会的许可,并固定在钢结构的结点位置,避免在上下弦杆、腹杆等结构件上单独施加外力。

3.展馆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布底胶带将地毯和其他地面覆盖物固定

于木地板。不得在木地板或墙面上使用粘胶物。

4.不得将背面有粘性的图案或宣传品粘于建筑物的任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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