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电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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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焊工技能考试和管理规定

现场焊工技能考试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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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外观
无损检测
焊工入场考核记录表
焊工钢印代号
照片
材质:
外径(mm):
壁厚(mm):
余高:
(mm);
表面夹渣:
; 表面气孔:
未焊透:
; 咬边:
未熔合:
; 裂纹:
其它:
(承包商)检查人(签字):
(监理单位)复查人(签字):
检验方法:
;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结果:
;其它:
(检测单位)检查人(签字): (监理单位)复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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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焊工在本项目将要施焊的较高类别材料及难度较大的焊接位 置,管道焊接的焊工考试项目为 6G。 焊接不锈钢、铝、铜、钛、镍及其合金的焊工,需单独考核。 入场考核申请应至少在预期要求考核时间前一周提出,整个焊工 考核工作应于焊接工作开展前一周内结束,原则上每次申请考核 焊工不得少于 8 名。 5.3.3 焊工资料审查 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应核对承包商焊工原件、复印件与上报资 料是否一致,“拟考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核对无误后由监理单位 通知承包商按考试计划准备焊工考核。 5.3.4 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及费用 考核用场地、设备、试件、焊接材料、无损检测及费用由承包商 负责,且在考试前接受工程管理部及监理单位检查确认符合考试 要求。 5.3.5 焊工考核 5.3.5.1 焊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技能考核,考核前由监考人员 核验焊工身份证,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5.3.5.2 承包商向参加考试的焊工进行焊接技术及 HSE 交底,焊工考 核应按照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 WPS 进行。 5.3.5.3 试件标识:每名焊工的试件应标明试件规格、焊接位置、焊 工钢印代号以及焊接日期。对于水平固定或者 450 固定的试件还须 做 12 点钟标记,定位焊点不得在“6 点”标记处。 5.3.5.4 试件焊接过程中严禁改变试件方位,修磨工作在胎具上进行, 严禁从胎具上取下修磨,焊接过程中的修磨仅限于手动工具(点 固焊时例外)。 5.3.5.5 正式焊接前需经监考人员检查确认试件位置及相应标识后方

焊工现场考试规章制度内容

焊工现场考试规章制度内容

焊工现场考试规章制度内容一、考试目的为了保证焊工在现场的安全生产,并提高焊工技术水平,特制定本考试规章制度。

二、考试对象1. 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焊工,包括初级焊工、中级焊工和高级焊工。

2. 所有需要在现场进行焊接作业的人员。

三、考试内容1. 理论考试:包括焊接原理、焊接技术、焊接工艺、焊接安全等内容。

2. 实际操作考试:包括焊接材料准备、焊接设备操作、焊接工艺控制等内容。

3. 安全知识考试:包括焊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紧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四、考试流程1. 报名:考生提前报名参加考试,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核:考试机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考试条件。

3. 理论考试:考生参加理论考试,通过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4. 实际操作考试:考生参加实际操作考试,完成指定任务后由考官评分。

5. 安全知识考试:考生参加安全知识考试,答题合格后方可颁发证书。

五、考试要求1. 身体健康: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符合现场作业的健康要求。

2.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考生须严格按照现场规章制度进行焊接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3. 熟练掌握焊接技术:考生须熟练掌握焊接技术,能够按照工艺要求完成焊接任务。

4. 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不得干扰其他考生。

5. 着装规范:考生须着装规范,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保持焊接作业环境整洁。

六、考试评定1.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颁发相应级别的焊工证书。

2. 不合格者可按照要求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颁发证书。

3. 通过考试的焊工需要定期进行复审和考核,确保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七、违规处理1. 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终身不得再参加焊工考试。

2. 干扰他人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限制再次参加焊工考试。

3. 未遵守规章制度作业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罚。

八、附则本考试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不符合之处,将视情况进行调整。

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

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

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篇1: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考场内的设备设施有专人负责并应做好日常的维修、养护工作,以确保设备完好状态。

定期检查焊接设备设施,填写维护记录。

考场内设备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挪做他用。

爱护考场内设备设施,不允许在固定考试操作架上引弧、试电流。

不允许把试件点焊在操作架上。

爱护考试场地,不能用大锤用力锤打操作架和在地板上锤打试板。

参加培训考试得焊工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指挥,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到场考试得人员,按弃权处理,不再另安排考试时间。

技能操作考试时,除监考人员外,非应考焊工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相互帮助打磨试件。

参加考试的焊工在监考人员监督下在试件上打好标记(焊工钢印号),在指定的焊接工位上按照预定时间独立操作完成试件。

不得替考、改变焊接位置。

发现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清理干净工位上的焊条头杂物。

打扫卫生保持清洁。

考试结束后的试件经监考人员外观检查合格后,焊工送到指定位置存放。

编制:审核:批准:篇2:建设公司持证焊工考试与管理细则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持证焊工考试与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109号,以下简称02版《考规》),为加强公司焊工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焊接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工考试及管理按本细则及02版《考规》执行。

第三条非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筋焊接、钢结构焊接的焊工考试按设计规定或工程使用规范执行,并参照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焊工考委会职责与任务第四条公司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

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公司焊工考委会办公室。

焊工考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焊工考试计划;2.审查焊工资格;3.编写焊工理论考试试题题库,确定考试内容;4.检验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及仪表;5.组织焊工进行基础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负责考场纪律;6.负责考试试件和试样的检测,并评定考试成绩;7.办理焊工合格证延期和注销手续;8.发放焊工钢印号;9.建立、管理焊工考试与焊工焊接档案;10.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公司焊工考委会考试用工艺评定可在公司工艺评定汇总内选用。

电焊室考场规章制度

电焊室考场规章制度

电焊室考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焊室考场的秩序和安全,规范考生的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电焊室考试的考生。

第三条考生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考场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考场监考人员应当依法依规监督考生的考试行为,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考场监考人员有权依据本规章制度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作弊处理等。

第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对其考试成绩进行无效处理。

第七条考场监考人员应当保护考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考场发生的意外事件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考生应当爱护考场环境,不得在考场内擅自乱扔垃圾,保持考场整洁。

第二章考场准备第九条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当按时到达考场,并配合考场监考人员的安排。

第十条考生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相关考试材料,前往考场接受监考。

第十一条考生应当自备所需的考试用具和工具,并保持考试工具的整洁和完好。

第十二条考生应当保持考试状态良好,避免因身体原因影响考试效果。

第十三条值机员应当提前到考场进行考室值机,配合考场监考人员做好考场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考场监考人员应当检查考生的考试材料和工具,确保考生按要求准备充分。

第十五条考场监考人员应当安排好考生的座位,保证考场内的座位秩序。

第三章考试过程第十六条考试开始前,考场监考人员应当向考生介绍考试规则和要求,并提醒考生不得作弊。

第十七条考试开始后,考生应当按时开始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十八条考生应当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面上,配合考场监考人员进行考试监督。

第十九条考生应当注意保持考场的安静,避免影响他人考试。

第二十条考生应当认真答题,不得抄袭、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作弊行为,考场监考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一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离开座位,必须经过考场监考人员同意后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座位。

第二十二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按照考场监考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场。

焊工考试管理程序HY-014

焊工考试管理程序HY-014

限公司起重机械制造质量手册版本/状态焊工考试管理程序页次共页第 1 页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焊工考试资格、复试、免试、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成绩评定适用于外委焊工考试管理。

明确焊工考试程序,确保焊工考试规范性。

2.职责2.1质检部负责焊工考试管理工作。

2.2焊工考试委托有资格的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焊工考试。

2.3质保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说明3.1.1焊工必须取得大连市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焊工合格证后,才能允许承担合格证范围内的起重机焊接工作。

3.1.2焊工考试所用母材、焊材及焊接设备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1.3焊工考试工作在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下进行,质检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3.1.4焊工考委会的主要任务:审查确认焊工资格;制定焊工培训考试计划;确定培训考试内容;评定考试成绩;确定焊工钢印号及审查持证焊工的免试资格等。

3.2考试资格、复试和免试3.2.1质检部根据日常焊工培训考试结果和工作需要择优选择,统一向考委会报送考试人员名单,经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3.2.2考试日期和地点在考试十日前通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参加考试的焊工。

3.2.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焊工考试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审查考试计划;内容和试题;限公司起重机械制造质量手册版本/状态焊工考试管理程序页次共页第 2 页检查有无焊接工艺评定;复核焊工资格;监察考试试件的焊接和评定及检查考试纪律等。

3.2.4焊工技能考试项目不合格者,允许在三个月内补考一次。

3.3考试内容考试包括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70分)后,方可参加操作技能的考试。

3.4考试成绩评定和发证3.4.1基本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结果应记入焊工考试记录表,经考委会主任委员签字或盖章后存档。

3.4.2焊工理论考试合格且至少一项操作考试合格,焊工放可取得合格资格,合格证由市起重机安全监察处签发。

3.5持证焊工管理3.5.1合格证中的合格项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或焊工要增添操作考试项目时需报送焊工考试委员会,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填写,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持证焊工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自行到外单位焊接起重机,否则吊销该焊工的合格证。

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管理规定一、考试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准备参加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新入职焊工、焊工职业资格考证人员等。

二、考试要求1.考试内容涵盖焊接工艺基础知识、焊接技术操作能力等方面,考生需全面掌握。

2.考试形式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试内容根据不同级别确定。

3.考试通过标准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公示于考试相关通知中。

三、考试流程1.考试报名:考生需提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或线下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考试流程由考试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安排。

3.考试过程:考试按规定要求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考试管理人员请假或调整考试时间。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标准进行评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成绩并申请复查。

四、考试成绩1.考试成绩评定标准严格执行,考生需按规定达到及格线方可获得考试证书。

2.各级别考试通过标准将分别公示于考试公告中,考生可据此自行评估考试表现。

五、考试管理1.考试管理权由考试机构或单位负责,相关规定为执行依据,任何形式舞弊行为均不得发生。

2.考试过程中需服从考试管理人员指挥和要求,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将受到相应处理。

六、考试奖惩1.考试优胜者将获得相应奖励或荣誉称号,并公示于相关平台。

2.考试作弊、违规行为者将受到取消成绩、禁止再次参加考试等处罚。

七、考试协议考生参加焊工入场技能考试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管理规定,任何违反事宜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为焊工入场技能考试管理规定,各项规定实行后于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将提前发布通知。

焊工入场技能测试及管理规定

焊工入场技能测试及管理规定

-1-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伊犁新天20亿Nm/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新疆伊犁焊工入场技能测试及管理规定文件编号:XT-0000-CON-STD-0020A0初版成永2011-04-25辉发布版次发布或修改情况编制人日期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本文件持有者版次日期修改内容说明目录1.总则 (4)1.1.编制目的 (4)1.2.适用范围 (4)2.职责 (4)3.内容 (4)3.1.焊工考核程序 (4)3.2.考核结果评定 (6)3.3.重新考核 (6)3.4.焊工作业证 (6)3.5.焊工管理 (8)3.6.特殊规定 (8)3.7.焊工考核信息管理 (8)4.附录 (9)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确保新天化煤制天然气项目的焊接质量,对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焊工必须通过焊接操作技能考核并获得“焊工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相应资格的焊接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新天化煤制天然气项目现场制造和安装的焊接工作,项目建设各方(新天化公司、监理单位、第三方无损检测机构、EPC承包商或施工分包商)应遵照执行。

2.职责QHSE部负责焊工入场考试的管理工作;监理公司组织、监督焊工入场考试的工作;QHSE部负责焊工入场考试的协调工作;承包商负责焊工入场考试的组织准备工作。

3.内容3.1.焊工考核程序3.1.1焊工入场考核工作由QHSE部统一管理,对考试合格的焊工发放“焊工作业证”,入场考试监考人员由QHSE部、项目专业工程师以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3.1.2考核申请承包商负责对本单位焊工的基本资格进行预审核,向监理单位/QHSE部提出入场考核申请,提交“焊工入场考核申请表”(表格附后)、焊工合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监理和QHSE部各留一份)和焊工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后注明焊工姓名。

入场考核申请表中的“拟考项目”应为焊工证所覆盖,且为该焊工在本项目将要施焊的较高类别材料及难度较大的焊接位置(如6G),焊接不锈钢、铝、铜、钛、镍及其合金的焊工,需单独考核。

进场电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进场电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EPC 项目管理文件质量管理文件进场电焊工考试管理规定文件编码 QSLNG-EPC-QA/QC-GLGD-002/A版本日期文件状态编制人校审人批准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目录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编制依据 (1)4管理要求及内容 (1)4.1焊工管理准则 (1)4.2考核要求 (1)4.3报考条件 (1)4.4考核程序 (2)4.5考核职责 (2)4.6考试内容 (3)4.7考试要求 (3)4.8考试评定 (3)4.9考试注意事项 (3)4.10焊工作业上岗证的管理及规定 (4)5附表 (5)1编制目的本规定明确了参与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中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考核原则、组织、方法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从事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具有相应的资格、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对从事安装工程焊接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的认定,要求各施工单位共同执行。

3编制依据《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试方法》G B/T15169-2003《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 S G Z6002-20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 B50236-9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 B4730-2005。

4管理要求及内容4.1焊工管理准则凡参与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的安装工程焊接工序作业的焊工,必须经分公司总承包项目质量部,通过现场焊接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颁发E P C项目现场“焊工作业上岗证”,方可从事相应技能岗位资格的焊接作业。

4.2考核要求4.2.1考核方法现场考核将采取对焊接实际操作结果通过技术检测予以评定的方法实施,具体将参照《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适用内容。

4.2.2考核种类焊接操作考核种类有焊条电弧焊(S M A 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G M A W)、钨极氩弧焊(G T A W)三种。

焊工上岗考试管理办法(20120222修改)

焊工上岗考试管理办法(20120222修改)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工上岗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北京市燃气集团基建燃气管线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管道工程焊接质量,加强对上岗焊工的资格管理,依据国家《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钢制管道焊接及验收》(SY/T 4103-2006)等规范,特编制《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工上岗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市燃气集团基建燃气管线工程,X70材质管道手工电弧焊和半自动焊焊工的上岗资格考试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焊工的焊接工作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着燃气工程的整体质量,参与集团基建燃气管线工程的焊工,应经燃气集团资格认可,接受燃气集团的管理,并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上岗资格考试,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实施第四条职责(一)燃气集团工程建设部:负责燃气集团工程建设的管理,为基建工程焊工上岗资格考试工作的主管方。

(二)燃气集团工程建设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负责燃气集团基建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焊工上岗资格考试的实施。

(三)燃气集团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工考委会):主要由燃气集团焊接技术培训中心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焊工上岗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考试具体实施、考试结果汇总、制作发放资格证书等工作。

(四)施工单位:为基建燃气管线工程的具体实施方,负责在工程开工前提供相关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上岗资格考试焊工报名申请及见证资料,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的焊工的管理、按照资格范围实施作业。

(五)焊工:为燃气工程焊接工作的直接操作者,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资质证,和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资质,并根据工程需要报考相应项目,参加有关上岗考试。

在取得资格证书后,按照工艺规程在资格范围内实施焊接作业,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工程监理: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代表建设单位参加焊工上岗资格考试过程的实施并进行监督,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焊工上岗资格及项目的审查,并对焊工按照工艺规程在资格范围内实施焊接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电焊工现场考试考核实施细则

电焊工现场考试考核实施细则

电焊工现场考试(考核)实施细则编制日期:2010年9月14日目录一、目的 (2)二、编制依据 (2)三、焊工考试组织机构 (2)四、细则 (2)1、考试(考核)内容 (2)2、试件形式的选择 (2)3、试件参数 (3)4、焊材及焊接设备选择 (3)5、考试时的焊接要求 (4)6、试件的检验 (4)7、考试(考核)流程 (5)8、上岗证适用范围和现场抽查 (5)9、资料记录 (6)一、目的为最终确保管道安装工艺中的焊接质量满足《GB50236-9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须加强电焊工持证上岗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电焊工持有国家颁发的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的同时,必须通过项目部组织的电焊工现场考试;同时个别具有实际焊接操作技能,能满足本工程焊接质量要求,但暂时未获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若能通过本项目部组织的电焊工现场考试,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施焊次要部位。

凡通过项目部组织的电焊工现场考试(考核)的员工,由本项目部登记入册,由焊工考试委员会颁发本工程专用的《电焊工上岗证》,无此证者严禁在本工程进行焊接作业。

二、编制依据1、《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焊工考试组织机构本工程为控制焊接质量专项成立一个焊工考试委员会,其人员职责分配如下:焊工考试委员会会长:负责全面组织、评审焊接质量;焊工考试委员会副会长:负责全面组织、评审焊接质量;焊工考试委员会会员: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组织、跟踪、控制、质量评审等工作。

会员:四、细则1、考试(考核)内容根据《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本工程的电焊工现经过项目组织培训及详细交底,然后考核其电焊工的实际操作,即手工电弧焊操作。

2、试件形式的选择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试件形式。

所选择的试件形式必须具有代表性,能体现本工程焊接工序中最难施焊、最难控制焊缝质量的部位。

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

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

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第一篇:焊工考试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焊工考试与管理制度TSG Z6002-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焊工考试的申请、施考、评判、发证、建档、管理都应符合《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要求。

第二条:焊工参加考试应写出书面申请,由考试委员会审查焊工资格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第三条:焊工参加考试,应按考试委员会制定的考试计划逐项进行,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四条:焊接考试委员会只进行与本委员会资质规定相符的项目施考,不允许超范围组织焊工考试。

第五条: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考试内容应当与焊工所申请的项目范围相适应。

基本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法,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采用施焊试件并且进行检验评定的方法。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按焊接方法的机动化程度,将焊工分为手工焊焊工、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

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合称焊机操作工。

第二章:焊工考试程序第七条焊工考试程序,包括考试报名、申请资料审查、考试、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第八条报名参加焊工考试的焊工,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三)、正面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四)、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同等学历证明1份;(五)、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并且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第十条考试机构在考试30日前公布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并且通知申请人和考试机构所在地的质监部门。

工程焊工上岗前技能操作考核管理条例

工程焊工上岗前技能操作考核管理条例

XXX火力发电工程项目焊工上岗前技能操作考核管理条例目录一.编制说明二.编制依据三.焊工岗前考核组织形式及职责四.焊工岗前考核应具备的条件五.考核过程中注意事项六.试件材料的替代原则七.试件的评定及检测八.焊工上岗证的签发一.编制说明电站建设中,大多数金属结构、管道和压力容器的连接或形成一个系统,都是通过焊接这步工序完成的,而焊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安全稳定运行,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焊接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区别是:工艺质量要求高,不得有一点疏忽大意。

另外,焊接施工还具有隐蔽性和分散独立性的特点。

因此,对焊工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是十分严格的。

为严肃对焊工资质的管理及核查焊工技能操作水平的真实性,特制定本工程焊工上岗前考核管理条例。

二.编制依据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2012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12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2014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09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8-2013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测技术规程——DL/T820-2002钢制泵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三.焊工岗前考核组织形式及职责根据该工程焊接管理的实际需要,组建焊工上岗前技能操作考核委员会,简称“考委会”,考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可由甲方或监理单位领导担任),委员不得少于3人,分别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不少于1人的焊接专业工程师组成。

①审查焊工岗前考核的场地及设施情况。

②审查焊工岗前考核计划及焊工资质,确定岗前考核技能操作项目。

③制定岗前考核纪律及相关制度。

④监督考核全过程,并最终评定考核成绩。

⑤办理现场焊工上岗证。

⑥组织建立焊工技术考核档案。

四.岗前考核应具备的条件1.本工程总承包安装单位需设置不少于4个工位的技能操作考核场所,其他参建单位视现场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焊工考试的管理制度

焊工考试的管理制度

焊工考试的管理制度一、考试目的焊工是一种高危职业,对焊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有着较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焊工具备良好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提高焊接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焊工考试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考试内容1.技术考试:包括焊接原理、焊接工艺、焊接设备操作等方面的知识。

2.安全考试:包括焊工安全知识、防护用具的使用等方面的知识。

3.操作考试:根据焊工的实际工作要求,开展现场操作考试,测试焊工的操作技能。

三、考试对象1.公司在职焊工:对公司在职的焊工进行定期考试,确认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2.外聘焊工:公司外聘的焊工也需要进行技术考试和安全考试,确保其具备一定水平的技术和安全意识,不会给公司的生产和安全造成任何风险。

四、考试要求1.技术考试要求:焊工需要掌握焊接工艺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同材料和焊接材料的特性和焊接工艺的选择,熟练运用焊接设备,能够独立进行常见的焊接工艺。

2.安全考试要求:焊工需要了解和掌握焊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防护用具,对焊接作业的安全风险有清晰的认识,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第一。

3.操作考试要求:焊工需要能够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熟练操作焊接设备,迅速准确地完成焊接作业,保证焊接质量。

五、考试流程1.报名登记:焊工需提前报名参加考试,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2.资格审查:公司进行焊工的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人员符合参加考试的条件。

3.考试安排:根据报名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司安排相应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考试人员。

4.考试宣布:在考试当天,考官宣布考试规则和流程,提醒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5.技术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试焊工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

6.安全考试: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考试,测试焊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

7.操作考试:现场操作考试,测试焊工的操作技能和速度。

8.成绩公布:公司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布,确认合格人员。

9.发放证书:合格人员颁发考试合格证书,确认其具备一定水平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完整word版)焊工上岗考试管理规定(正式版)2014

(完整word版)焊工上岗考试管理规定(正式版)2014

检测中心钟文斌主任就焊工考试和现场监管的流程和要求,提出的意见:1、考试和免试申请审查——没有通过焊培中心和监理审查者,不能参加考试或免试;2、实际操作考试——外观质量或射线检测不合格(含补考)不能通过考试;3、考试结果(合格名单)发布和焊工上岗证制作——未正式公布考试结果,或不在合格名单的焊工不得制作上岗证,检测中心也不会盖章确认;4、焊工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监理报验焊工资格证和上岗证,并经检测中心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焊工进场作业;5、焊工现场操作——不得超出焊工上岗证允许范围从事现场焊接作业。

新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产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焊接操作人员上岗考试及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依据第1条为加强施工承包商焊接操作人员(以下简称焊工)资质审查,规范焊接操作人员上岗考试(以下简称焊工上岗考试)工作,保证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焊接质量安全,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新疆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施工承包商焊接操作人员上岗考试及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2条焊工考试坚持公平公正、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新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产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焊工考试。

其他工程项目需进行焊工上岗考试时,可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4条焊工上岗考试是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分为常规科目考试(含返修上岗考试)和专项科目考试(含返修上岗考试)。

第三章职责第5条新疆油田公司开发公司地面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油气田地面(产能)建设工程焊工上岗考试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1.开发公司地面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并总体负责焊工考试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审定焊工上岗考试有关规定、程序,并委托监理单位、指定考试机构具体实施焊工上岗考试工作。

3.负责对焊工考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第6条新油监理公司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开发公司地面办公室委托作为油气田地面(产能)建设工程焊工上岗考试工作的具体监管单位,职责如下:1.负责组建焊接操作人员上岗考试考评组(以下简称焊工考评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

焊工操作技术考试制度

焊工操作技术考试制度

焊工操作技术考试制度
1.焊工技术考核工作定期组织,集中进行。

2.考核实行申报制度,每次考核前培训考核中心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考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考核计划,批准后,方可组织考核。

3.严格按先基本知识考核后,再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的顺序组织考核。

4.考核限定时间,操作技能考核视试件类型、材质、接头形式、焊接位置和焊接方法等具体情况分别确定考核时间。

5.考核实行监督制度,每次考核由考委会确定主考人和监考人。

主考人由实施考核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或焊接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监考人由考委会成员、焊接工程师、技师或焊接检验、质量检查人员担任。

6.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无理取闹和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7.考核焊工应独立进行各项考核,他人不准指导,更不准替考。

8.考试试件一经施焊,不准自行更换或改变焊接位置。

9.考试后的试件,应保持外观整洁,做到无焊渣及飞溅物。

10.操作技能考核试件施焊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焊工钢印代号,并认真填写监考记录。

11.各项检验工作中的试件交接应按焊样加工检验控制表的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丢失或遗漏。

12.各项检验、试验均应出具正式报告。

13.考核成绩的评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和《规则》的规定进行。

焊工培训与考试管理办法

焊工培训与考试管理办法

焊工培训与考试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明确钢结构事业部各项目焊工的培训、考试工作流程,明确相关责任、方法和要求,确保焊工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满足项目焊接方面的各项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钢结构事业部各项目焊工的培训和考试。

2、工作先决条件焊工应按所从事钢结构的钢材种类、焊接节点形式、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要求进行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其施焊范围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的规定。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进场后,各项目需对其资格项目进行抽检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管理办法3.1 焊工培训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焊接工程师组织所有焊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焊接方法、焊材材料、焊缝类型、焊接技术要求、常见焊接缺陷的预防与处理等,培训需留下书面记录。

3.2 理论考试培训完成后,焊接工程师组织所有焊工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书面形式,试题由焊接工程师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安全质量控制要点等编制。

理论考试合格的焊工进入实操考试,不合格的焊工进行退场处理,考试记录保留至工程结束。

3.3 实操考试焊工实操考试由项目技术质量部组织进行,主要流程如下:根据本工程特点,参照GB 50661-2011确定考试焊接方法、焊缝类型、焊接位置等考试内容和事项;确定考试焊工名单,考试时间,并准备焊工考试所需的试件、焊接材料、焊接设备及考试场地等;邀请甲方、监理、总包单位进行见证;焊接工程师监督、见证焊工考试,并做好焊工考试记录;焊接工程师对考试的试件进行外观检验,然后组织对熔透或半熔透焊缝进行100%的超声波探伤,按GB 11345-2013判断焊缝是否合格;焊接工程师根据焊工的考试情况,评定焊工的考试是否合格。

3.4 焊工管理考试合格的焊工列入本项目合格焊工清单,可以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焊接本工程构件,否则不得焊接本工程构件。

工程需要增加焊工时,对拟增加的焊工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培训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工程焊接作业。

承包商焊工入厂考试规定

承包商焊工入厂考试规定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承包商焊工入厂考试规定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焊作业的承包商焊工管理。

二、管理要求1、所有焊工必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件。

2、焊工必须熟练掌握电气焊工操作规程及相关HSE知识。

3、焊工必须经过由克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指定的考试单位按照本规定进行入厂前的考试,合格后由考试单位出具相关合格证明。

4、焊工在办理入厂证件时,必须持考试合格证明等其它相关材料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5、进场的焊工必须随身携带有效上岗证,并按《克石化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正确佩戴标识。

三、焊工考试规则1、焊工准时到达现场考试临时会议室,认真接受焊接技术员进行的焊接技术交底。

2、交底会议结束后进场,焊工领取焊条、调试焊机、检查工具是否齐全。

3、焊工在施焊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焊接工艺指导书要求进行焊接。

4、焊工要遵守考试纪律,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

5、试件在焊接前,应在试件上打上焊工代号钢印和焊接位置记号(也可以焊后油漆笔做标记)。

可以提前把试件打磨组对好,等待监考员检查。

6、焊工考试用试件的坡口表面及两侧必须清理干净,焊条必须按要求进行烘烤。

7、经过监考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施焊,试件一经施焊,不得任意更换和改变焊接位置。

8、焊接考试时,第一层焊缝中至少应有一个停弧再焊接头。

9、施焊时间由监考人员把握,时间到马上停止施焊。

10、焊工在考试过程中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串岗,不得影响他人焊接。

11、在焊接过程中需要打磨清根时,需要佩戴防护措施,并防止误伤他人。

12、焊接考试时,除第一层及中间焊道在换焊条时允许修磨焊接接头外,其它焊道和接头不允许进行打磨和返修;一但发现焊工对其它焊道打磨、修补,该试件作废。

13、试件焊接完毕,须将焊渣、飞溅等清除干净,使原始表面干净整洁便于检查。

14、考试结束后收拾自己操作岗位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方可离岗。

15、每个焊工仅有一次机会,操作水平考试不合格者直接退场。

焊工考试规范

焊工考试规范

焊工考试规范第一条:焊工考试的申请、施考、评判、发证、建档、管理都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要求。

第二条:焊工参加考试应写出书面申请,由考试委员会审查焊工资格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第三条:焊工参加考试,应按考试委员会制定的考试计划遂项进行,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四条:考试委员会只进行与本委员会资质规定相符的项目施考,不允许超范围组织焊工考试。

第五条: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第六条:焊工申报考试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相应的基本知识考试。

1、首次申请考试。

2、改变焊接方法。

3、改变母材种类(如:钢、铝、钛等)4、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内,未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

第七条:焊工的基本知识考试,应符合焊工所从事的焊接工作范围内容,并严格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第三章要求的内容出题。

第八条:焊工考试过程中,考工应严格按考场要求进行答题考试。

如发现作弊现象,考试委员会有权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

第九条:焊工基本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定为合格。

第十条:焊工基本知识考试情况应记入《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

第十一条:焊工考试(除《规则》允许的情况除外)必须基本知识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焊工操作技能考试。

第十二条:焊工操作技能考试分为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两种。

第十三条:焊工操作技能考试前,应严格核对焊接方法,试件材料、焊接材料及试件形式,防止错漏。

第十四条:操作技能考试应根据焊工所报的考试种类准条试件和焊材,编好编号,必要时要打上钢印,一个试件只允许一人操作,完成一种焊接方法的考试。

如果需要一个试件多人操作、多种焊接方法考试的,必须考试委员会按规定特许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考试试件应严格按《管理规则》中要求的材质和尺寸准备,不允许随意改变材质和尺寸。

第十六条:评判焊工考试的试件,其标准严格按《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要求评定、评判中要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基本知识考试管理制度焊工培训考试前,应填写“焊工考试申请表”,经焊考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焊工培训开班前,由培训考试负责人编写“焊工考试计划表”,经焊考委主任批准,并在考试十日前将考试日期、地点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考试试卷内容及范围应与焊工申请考试项目的要求相一致,从焊考委基本知识题库中选取。

考试试卷由理论老师出题,经焊考委领导批准、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后纳入焊考委题库。

基本知识考试应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人员监考,其中至少有一名为焊考委委员,并接受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考试时,学员除携带书写钢笔(或者圆珠笔)及必备文具夕卜,其余物品一律禁止带入考场。

学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按不及格论。

试卷由培训考试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审阅。

考试成绩登记在“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考试试卷移交档案管理员存入焊工档案。

操作技能考试管理制度经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的焊工,方可参加焊接技能操作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由焊考委组织,考试时应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人员监考,其中至少有二名为焊考委委员,并接受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的监督。

操作考试前,监考人员应检查考试用设备、仪表、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向焊工发放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导书。

焊工应在焊接工艺指导书的指导下进行施焊。

焊接试件前,焊考委负责编制焊工考试代号,监考人员会同焊工在试件上打上焊工考试钢印代号。

水平及°固定的管状试件和管板试件应在试件的焊接位置的钟点记号。

定位焊缝不得在点处,焊工应严格按照钟点记号固定试件位置进行焊接。

试件开始焊接后,其各部位的焊接位置不得改变。

手工焊焊工考试板材试件厚度时,不允许刚性固定;时可以刚性固定。

焊接试件的数量应符合《考规》要求,不得多焊试件从中挑选。

采用不带衬垫试件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必须从单面焊接;手工焊焊工的所有考试试件,第一层焊缝至少有一个接头;焊机操作工考试时,中间不得停弧;机械化焊接考试时,允许加引弧板和引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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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质量部,通过现场焊接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颁发 EPC项目现场“焊工作业 上岗证”,方可从事相应技能岗位资格的焊接作业。 4.2考核要求 4.2.1考核方法
现场考核将采取对焊接实际操作结果通过技术检测予以评定的方法实施,具体将参 照《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适用内容。 4.2.2考核种类
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 EPC 项目管理文件
质量管理文件
进场电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
QSLNG-EPC-QA/QC-GLGD-002/A
版本
日期
文件状态
编制人
校审人
批准人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目录
1编制目的................................................................1 2适用范围 ................................................................1 3编制依据................................................................1 4管理要求及内容 ..........................................................1
申请单位
承接工程(装置)
申请考核项目
代号
厚度/管径 (mm)
申请考核时间
工程建设模式
考核现场条件准备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台)
场地状况
考核场地 (m2)
考核工位 (个)
序号
姓名
性别
应考人员情况 焊工合格证书号
焊工钢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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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合格电焊工作业上岗证的发放 经电焊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且实际考试合格后,发给电焊工作业上岗证。
4.10.3焊工作业证的编号 焊工作业上岗证的编号按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中焊
工编号后四位进行编号(也可采取四位流水号),如有重号可在末尾用大写英文字母加以 区分。 4.10.4电焊工作业上岗证的使用规定 (1) 在分公司总承包项目施工的电焊工,施焊时必须佩戴电焊工作业上岗证,对于无 电焊工作业上岗证或超越合格项目进行焊接施工电焊工,一经发现,按 500元/次进行处 罚。 (2) 此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一经发现,按 500元/次进行处罚,同时没收
焊接操作考核种类有焊条电弧焊(SMA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GMAW)、钨极氩弧焊 (GTAW)三种。 4.3报考条件 (1)参加分公司总承包项目焊接施工的所有施工单位电焊工。 (2)报考电焊工必须具备焊缝符号识别能力、熟悉焊接安全知识以及焊接方法表示代号 等焊接基础知识,具体要求符合 GB/T15169规定的要求。 (3)通过考试,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电焊工。
主考人及检测单位对焊接试件进行外观检查认定为合格后安排无损检测,检测标准 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4730-2005执行。钢结构考试采用超声波检测,合格级别Ⅰ 级,压力管道和静设备采用射线检测,合格级别Ⅱ级。检测单位将应考人通过考核评定 的结果情况记录在“检测报告”中,并以此形成“焊工技能考核评定登记表”。 4.9考试注意事项 (1)每个电焊工考试最多为2次; (2)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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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作业上岗证。 (3) 电焊工作业上岗证要妥善保管,若有丢失,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5附表
附焊工考核申请表 表 5-1 焊工技能考核评定登记表 表 5-2
表 5-1 焊工考核申请
4.1焊工管理准则.......................................................1 4.2考核要求...........................................................1 4.3报考条件 ..........................................................1 4.4考核程序 ..........................................................2 4.5考核职责 ..........................................................2 4.6考试内容 ..........................................................3 4.7考试要求 ..........................................................3 4.8考试评定 ..........................................................3 4.9考试注意事项 ......................................................3 4.10焊工作业上岗证的管理及规定 .......................................4 5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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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冒名替考,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处理。 4.10焊工作业上岗证的管理及规定 4.10.1焊工作业上岗证的制作
“焊工作业上岗证”由质量部统一设计、委托制作、配发。 “焊工作业上岗证”及焊工帽贴的模板如下:
3编制依据
《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试方法》GB/T15169-2003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4730-2005。
4管理要求及内容
4.1焊工管理准则 凡参与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的安装工程焊接工序作业的焊工,必须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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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焊工姓名 性别 登记日期
表 5-2 焊工技能考核评定登记表
试件类别
母材类别
焊接方法
焊接位置
焊接材料 考试确认的焊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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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件钢号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分 FeⅠ、FeⅡ、FeⅢ、FeⅣ四类, 试板的尺寸为 300×100两块,厚度采用 12mm或与设备相同;试管尺寸为:DN≤150mm 2根。试件具体要求可根据项目情况,做出适当更改。 4.7考试要求 (1)考试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地点。 (2)按施工单位所承担的焊接施工任务选择考试类型,从事钢结构施工作业的,选择钢板 的对接立焊考试形式;对于从事管线及容器施工的,采用钢管、钢板对接焊接考试形式。 (3)每个电焊工可以选择一种或两种进行考试,每种焊接试件为一件。 (4)焊工在考试前,认真熟悉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设备以及考试说明。 (5)考试时间:钢板对接考试时间为50min;管对接考试时间为40min。(考试时间从试件 组对完毕开始正式焊接起计时,试件焊接完毕止,包括清除焊缝表面飞溅的时间)。 4.7.6焊件焊接完毕,不允许对焊道进行打磨,允许用扁铲清除飞溅和用钢丝刷清理焊 缝。 4.8考试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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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电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1编制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参与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中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考核原则、组 织、方法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从事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具有相应的资格、技术 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对从事安 装工程焊接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的认定,要求各施工单位共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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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电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4.4考核程序 4.4.1考核申请
施工单位应对焊接人员的投入制定计划安排,并在正式作业前向分公司总承包项目 质量部提出“焊工考核申请”申请中应列出考核项目、考核现场条件准备及焊接设备条 件情况;列出应考人员情况并附个人彩色照片 1张(背面写上名字)及焊工考试认定机 构颁发的“焊工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申请至少在施工单 位预期要求考核时间的前一天提出。 4.4.2考核准备 (1) 施工单位在提交“焊工考核申请”后,即可就焊工考核所必要的焊接设备、焊接 材料、焊接试件制作及现场条件等事项进行准备。 (2) 质量部在收到“焊工考核申请”及“焊工合格证”后,制定焊工考核计划,反馈 给施工单位及检测单位,同时退还经鉴别属于真实的“焊工合格证书”原件。 (3) 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就绪后,通知分公司总承包项目质量部检查验证,若准备工作 及环境条件符合要求,考核则按期进行。 4.5考核职责 4.5.1分公司总承包项目质量部职责 (1) 审查焊工资格; (2) 检查施工单位焊工考核前现场准备条件,确定考核时间; (3) 负责监督考场纪律; (4) 负责建立焊工考核记录,制作颁发“焊工作业上岗证”。 4.5.2施工单位职责 (1) 申报焊工资格、考核项目及人数; (2) 配备焊接设备、焊接材料; (3) 准备考场条件; (4) 准备考试试件; (5) 填写无损检测委托单,委托无损检测。 4.5.3检测单位职责 (1) 检测考核试件; (2) 评定检测结果; (3) 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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