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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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常用文书格式

(2018版)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格式1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请书 (1)

格式2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书 (15)

格式3

质量与安全监督组成立文件 (18)

格式4

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 (20)

格式5

工程监督交底大纲 (30)

格式6

工程项目划分(外观质量标准)确认的意见 (42)

格式7

监督检查的通知 (44)

格式8

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体系、行为检查表式 (46)

格式9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核备 (73)

格式10

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79)

格式11

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报告 (90)

格式1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请书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工程已完成开工准备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等有关规定,现申请质量监督,请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登记表

2.监督申请附件资料

3.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

附件1: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登记表

附件2:

监督申请附件资料

注:1、项目法人应先行审核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各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的针对性。

2、实行PPP或EPC管理模式的,需提交总包单位相关承包合同及质量与安全管理

体系、制度。

附件3:

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项目法人单位)(盖章)

年月

目录

一、项目法人单位............................................ X

二、勘察设计单位............................................ X

三、监理单位................................................ X

四、施工单位................................................ X

五、原位观测单位............................................ X 附件、各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注:若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应立即将变动人员的相关信息按本表格式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并附变更审批程序。

项目法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勘察设计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设人员、现场设计代表等。

监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等。

原位观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观测等。

填报说明

1、本申请书由项目法人负责填写,并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项目法人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本申请书时,须将附件资料一并提交。

3、本申请书一式五份,监督机构留存二份,项目法人留存二份,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4、《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应提交10份。

格式2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

质量监督书

项目名称:

监督编号:质监()第号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制

说明

1、根据项目法人申请,经监督机构审核符合监督申报条件的,制发本监督书。

2、本监督书内容包括:

(1)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书

(2)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请书

(3)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登记表

(4)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3、本监督书一式五份,监督机构留存二份,项目法人留存二份,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书

(项目法人单位):

根据你单位申请,按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有关法规的要求,我中心依法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联系人:(监督组长)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格式3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文件

浙水质监〔〕号

关于成立________________工程

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的通知

(项目法人单位):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我中心现成立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监督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组员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组员市(县)质量安全监督站

组员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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