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智能汽车管理及政策法规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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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智能汽车管理及政策法规体系研究

摘要: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完善的政策体系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促进我国智能汽车产业创新、快速发展,本文对智能汽车政策体系进行研究,理清政府职能部门关系,建立政策体系框架,剖析重要政策文件,找出现行政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为未来政策调整和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智能汽车、政策法规

近年来,智能汽车产业在我国快速发展。但智能汽车属于新兴领域,其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与传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原有发展经验和政策法规不能完全支撑智能汽车的创新发展。因此,需要对现行智能汽车政策法规体系进行研究,找出阻碍产业发展的问题,出台相应解释、豁免或更新政策,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智能汽车政府管理部门职能

智能汽车涉及汽车、电子、通信、互联网、测绘等众多领域,由中央各政府部门协同管理。其中,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协调推动;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在网络通信管理方面形成有效衔接;交通部、住建部、公安部、能源局共同负责智能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自然资源部负责地图测绘管理;公安部主管智能汽车公共道路测试、交通事故处理与责任判定;科技部和财政部分别从科技专项和财政资金方面对智能汽车发展给与支持。

图1 国家各部委在智能汽车领域管理职能关系

中国智能汽车政策法规体系分析

智能汽车政策体系大致可分为战略引导、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创新引领、配套环境、网络信息安全等六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各有其特征,又相互联系。战略引导指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法律与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创新政策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配套环境是智能汽车产业应用的重要基础,信息安全是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图2 中国智能汽车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图

2.1 战略引导

战略引导政策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顶层设计、发展技术路线和细分领域指导性文件。

(1)顶层设计。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是我国发展智能汽车的顶层设计文件,主要有三大要义。一是在开放包容的环境中,发展各行业深度融合的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产业。二是以“三步走”战略愿景构筑智能汽车产业新业态,不断提高智能化和网联化水平。三是构建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六大战略任务,引领智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2)发展技术路线。在总体发展战略下,智能汽车发展技术路径、方式等需要明确。工信部先后发布《中国制造2025》《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等文件,阐明智能汽车发展技术路线。《中国制造2025》及其系列文件中指出,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汽车智能化核心

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提出“三横两纵”技术构架,指出智能网联汽车分阶段发展目标,并从关键零部件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两方面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路线图做了详细描述。

(3)细分领域指导性文件。智能汽车各细分领域应各产业发展需求,出台相应的产业引导政策,如汽车领域出台《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所有细分领域中,以汽车为核心,以信息安全为最基础保障,推进“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深度融合,服务于智能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

图3 智能汽车细分领域相互关联关系

表1 智能汽车细分领域顶层设计文件出台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各部委公开发布政策整理

2.2 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传统汽车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规范,但随着智能汽车的发展,原有规制传统整车的法律法规内容出现了一定的不适应性。我国智能汽车相关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流通、上路行驶、事故责任和保险、网络安全、地理测绘等环节。

表2 智能汽车相关法律法规

2.3 技术标准

对技术标准的研究包括两个部分,分别是我国车联网标准体系和现行强制性标准与智能汽车发展的矛盾点。

(1)车辆网标准体系。自2017年12月以来,我国陆续发布多个车联网标准指南系列文件,明确体系建立的意义、未来标准建设目标、近期重点推进方向等,是智能汽车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依据。

表3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发布情况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是国家发布的首个车联网标准体系文件,涵盖“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四个部分,共计99项标准(包括5项强制标准)。这些标准制定进度目前以标准预研为主,已发布和立项的标准主要集中在“产品与技术应用”方面。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制定标准6项,涵盖信息感知、决策预警、辅助控制等方面。根据“基础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近期制定工作重点集中在车辆智能化方面,如先进驾驶辅助 (ADAS) 和自动驾驶等,在车辆网联化方面,制定进度相则相对落后。此外,信息安全作为基础保障,也是重点推进方向。

(2)现行强制性标准与智能汽车发展的矛盾点。已有汽车强制标准中,存在部分与智能汽车结构矛盾的内容。涉及矛盾标准主要包括转向控制、速度控制、环境感知等方面,未来需进行修改或解释以满足智能汽车上路行驶法规要求。此外,有部分现行强制标准内容对中低级别智能汽车不存在影响,但对于以自动驾驶系统作为驾驶员的高级别智能汽车则会形成冗余条款。

2.4 创新引领

创新引领政策包括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业态模式创新三个类别,相关政策内容主要集中在汽车、人工智能、通信网络及平台、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高精度时空定位、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方面。其中,技术创新是发展智能汽车的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相关技术等的创新,

产业创新是智能汽车产业体系与产业生态的创新,业态模式创新是智能汽车商用化的表现形式与经营模式创新。

这些政策从支持类型上看,可以分为鼓励引导类和重点工程类两类。鼓励引导类体现了国家对产业的中长期引导方向。重点工程类纳入国家部委各种重大专项或计划,能够获得一定财政支持,大部分都是中短期需要攻克的产业关键技术。

2.5 配套环境

智能汽车与传统汽车发展所需的运行配套环境有较大差异,需要在原有配套基础上增加支持智能汽车行驶的设施。我国完善智能汽车配套环境政策主要包括示范区建设、道路测试、道路配套设施、出行服务环境以及智能交通和智慧城市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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