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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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1.流程图
2.流程概况
设备外的其他设备的采购招标)
2.审核定标结果(工程300万以上、重大工程和材料100万以上、除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外的其他设备的采购招标)
城市公司总经理1.审批招标文件
2.审批定标结果(工程50万~100万(含)和材料30万~50万(含)以上的采购招标)
3.审核定标结果(工程100万以上、重大工程和材料50万以上、设备的采购招标)
4.直接采购工程和材料设备确定单位的审批结果
5.审批供方评价结果
城市公司招标小组
1.推荐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信息
2.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资格审查
3.参加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考察
4.审批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资格审查入围单位
2.参加供方评价
1.参加供方评价
客户服务部
3.工作程序
3.1招标采购计划确定
3.1.1工程部根据《项目总体计划》要求,编制《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
场计划》提交造价采购部。
3.1.2造价材料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编制《招标总体计划》,根据招标总体计划编制具体操作《招标单项计划和跟踪》。
3.1.3城市公司分管副总、项目负责人对《招标总体计划》中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核,由城
市公司运营管理部审批:
1)招标采购:5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重大工程(包括土建、安装、煤气、智能化、装
修、外水、外电、弱电、园林、消防、铝窗)、30万元以上材料和须招标的设备采购;
2)直接采购:50万以下工程采购、30万元以下材料;
3.2供方信息收集
3.2.1发布招标信息:根据工程和材料采购计划,资格审查截止日期15天前,造价采购部
安排在政府招标办、公司内网或以其他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规模、资格审查截止日期、招标要求等信息。
3.2.2投标意向单位资料的收集:造价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招标公告、工程和材料信
息库、市场查询等方式收集投标意向单位。应保证投标意向单位的数量不少于三家,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1)集团内部工程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
2)网上搜寻;
3)内部公告;
4)招标小组及人员推荐;
5)供方自行推荐;
6)同行推荐。
3.2.3造价采购部应要求工程和材料供方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与招标业务相关的业绩资料;
5)税务登记证;
6)企业代码证;
7)代理证明文件(可选);
8)项目经理证书(适用于工程招标)。
3.2.4由造价采购部要求供方填写和提交《供方资格审查表》。
3.3资格审查
3.3.1工程承包商资格审查:由造价采购部组织招标小组对工程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材
料供应商资格审查:(针对需选型定板的材料)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3.2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指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的资
格审查;资格后审指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1)对工程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近3年来的营业额、注册资金、人力资源结构和状况;
b)供方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状况、安全生产许可证;
c)近3年来财务资信状况;
d)近3年相关项目的业绩状况。并对其主要业绩和工程现场进行实际考察,
必要时从供方合作商了解供方业绩情况;
e)单位技术力量,资源配备状况等;
f)单位在建工程、拟开工项目、目前剩余能力状况;
g)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状况、安全生产许可证;
h)其它
2)对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近3年来的营业额、注册资金;
b)财务资信状况、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
c)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
d)单位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
e)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和有关检测报告;
f)同类项目应用业绩,必要时对其应用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对其合作单位进行评
价调查。
3.3.3资格审查后,由招标小组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考察。
3.4供方考察
3.4.1对于集团供方信息库中在合格供方名录下,及近两年已考察通过的供方(包括一年
内已考察通过但未合作过的供方),不需要进行考察。
3.4.2造价采购部制订招标小组确定《供方考察评价表》的考察项目、
权重、评分标准和考察人员名单。
3.4.3考察小组对供方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及工程实例考察,并填写
《工程类/材料类供方考察评价表》汇总到考察小组负责人(一般由造价采购部成员担任),由小组负责人做出综合评估。填写《投标单位资格审批表》提交城市公司分管副总审核,由招标小组审批。其中《投标单位资格审批表》应明确供方类别:
1)合格供方:已经合作过,且经评审合格的供方。
2)试用供方:已经考察评审通过,取得投标资格的供方。
3)待用供方:未合作、未考察的供方。
4)不合格供方:考察不合格及合作后经评价为不合格的供方。
3.4.4造价采购部对推荐入围单位进行评估,确定不少于三家的入围单位名单及相关资料
提交城市公司分管副总审核,由招标小组审批确定发标单位,知会项目负责人、城市公司总经理、片区总经理,交集团运营管理部备案。
3.4.5因业务紧急,在发标前无法提前考察的供方,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先行发标,
在定标前,视回标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察。
3.5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
3.5.1造价采购部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启动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向下列部门提出配
合编制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