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通知
各学院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06年12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8次会议对《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规定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下发给每位硕导、博导,并组织导师和研究生以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规定,同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2008年4月30日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2003年3月版和2007年3月版2个版本的《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来认定,从2008年5月1日起发表的学术论文只按照2007年3月版的《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来认定。
特此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学位办
2007年5月14日
西北工业大学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002年12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修订)
论文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特别是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集中表现了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为了保证和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2年12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
1、研究生本人必须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其指导教师必须是第一作者。
2、作者单位署名原则上是西北工业大学且唯一。确因课题合作关系需要写2个作者单位的,西北工业大学必须是第一单位,可计入1篇;若西北工业大学是第二单位,则不计入篇数。
3、各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在学期间至少发表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至少有1篇为第一作者;有1篇系用外文撰写,其认定范围见第6条),其中在《西北工业大学认定的中国重要学术期刊》(刊登在由我校科技处制定的《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中,下同)列出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其余学术论文应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摘录)》(自然科学类)或《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社会科学类)列出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博士生在申请答辩时,可有3篇学术论文已经发表,1篇已收到录用通知,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时必须全部发表出来。
4、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不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至少应在以下范围内的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须注明预发表日期,届时将发表的论文交学位办审核备案,否则学位不予认可)1篇学术论文。
①《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自然科学类)
②《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目录》(社会科学类)
③六种高等教育刊物(社会科学类):《辽宁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高教理论战线》、《高教探索》、《黑龙江高教研究》、《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④《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类)
5、被EI 或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研究生个人的
单位署名西北工业大学必须是第一);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单位及署名要求同本规定的第1条和第2条),均等同于在《西北工业大学认定的中国重要学术期刊》列出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6、外文学术论文认定范围(以下5种情况均予以认可)
①在境外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完整的学术论文(非简讯或摘要类);
②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有刊号,由正规出版社出版,不含电子出版物)且被完整收录的;
③在境内中英文混编期刊上发表的,仅限《西北工业大学认定的中国重要学术期刊》;
④在境内英文版期刊上发表的,可扩大至《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摘录)》和《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
⑤不在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外文论文,但被四大索引(SCI、EI、ISTP、SSCI)收录。
7、发表在增刊、专刊上,且没有被四大索引(SCI、EI、ISTP、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8、因特殊情况未能达到上述要求者,需由本人申请,研究生院批准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经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受理其答辩申请,并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是否授予其学位。
9、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但不得低于此要求。制定后的要求必须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后方可生效,该要求同时就是学校对该学院研究生的统一要求。
10、2002年12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从2002年9月1日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11、本规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西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6年12月25日
计算机学院学位分会关于加强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补充规定
一、博士生开题
博士生导师安排博士生开题要在公开场合下举行开题报告会。时间要求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博士生从开题到论文送审必须满二年时间。
二、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1、2000级入学的博士生在答辩前须提交正式发表的论文三篇;其中: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二篇,英文论文发表一篇,且发表论文的作者必须是本人为第一作者。(2000年4月16日学位分会研究决定)
2、2002年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在答辩前应提交正式发表的论文四篇;
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三篇,英文论文发表一篇,且发表论文的作者必须是本人为第一作者。(2003年5月16日学位分会研究决定)
3、为加强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从2005年春季开始入学的博士生,要
求在原来规定发表的四篇论文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学报级必须发表一篇;另外,必须有SCI 或EI索引一篇;此两篇不能是同一篇。(2006年4月14日学位分会研究决定)
三、博士论文评阅
1、博士论文评阅人所在高校必须要有计算机博士点,博士论文评阅没有
博士点的学校不要送评(保密论文含内)。2、博士论文评阅:7个评阅人中;2个盲评评阅人;5个明评评阅人。在5个明评评阅人中,要求校内专家评阅限一名,校外专家至少3名,外地评审专家至少一名,且必须要求小同行,5个评阅人里至少2名同方向专家。(2006年12月8日学位分会讨论决定)四、博士生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名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