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我们特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1、廉洁行医、禁收“红包”。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若查实医务人员有收受病人钱物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门诊服务值班制。门诊设服务台、值班台,负责导医导送、咨询解答。无家属陪同的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病人,由门诊护士负责陪同就医,如需住院,可陪同办理住院手续。门诊值班台负责协调处理门诊各部门工作,接待咨询和来访。
3、开设"绿色通道"。危重病人急诊,先就诊(紧急处理),再挂号收费。
4、节假日不停诊。门诊主要诊疗科室节假日照常服务,照常办理入出院手续。
5、缩短排队时间。门诊挂号、收费、取药排队不超过10人。
6、检查报告限时服务。门诊血常规、大小便检查在15分钟内报出结果,生化急诊90分钟内报出结果,肝功能急诊随送随做;放射常规摄片60分钟内报出结果。遇特殊情况检查前预先通知。
7、院外接送病员。精神科病人如无法送来医院,可与院防治科或门诊部联系,由院方安排救护车负责接收入院。费用按省定标准并适当优惠。
8、开通心理咨询电话。在医院正常门诊时间免费接受电话咨询。
9、开展疗后服务。精神科出院病人发放《出院指导卡》;同时,办理外地复诊病人寄药手续,保证在收到汇款后一周内寄出所需药品。
10、实行指名诊疗。在门诊大厅公布本院专家门诊人员及中青年医疗技术骨干名单,患者如果需要指定医生诊治,尽量满足。
11、实行院务公开。执行医务公开、医药收费价格公开、各项投诉渠道公开等,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12、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门诊收费开列药品费用明细单。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13、谢绝“红包”、礼品。本院医务人员一律不收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24小时内上交医院纪检部门;不接受病人吃请。
14、拒绝回扣、提成。医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15、合理诊疗。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16、限时手术及单病种限额收费。外科一般择期手术在术前检查完成后三天内施行手术。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对有违背上述承诺者,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内容的监督管理
1、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85606904 85606906),并在门诊值班台和信访办公室随时受理病人或家属的投诉或来信来访。
2、定期向门诊与住院病人发放意见征求表;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征询病人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定期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医院行风办并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违反承诺的处罚
1.凡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投诉,先向病人赔礼道歉。查证基本属实的,医院将对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奖金、待岗、纪律处分、直至吊销执业资格、。
2、因工作差错多收病人医药费用的,医院将及时退还多收款项,赔礼道歉,差错当事人按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3、如果超过公布的单病种外科手术收费控制限额,病人按限额收费,超过部分由病人所在病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