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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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房安全用电防火管理

规定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板房安全用电及防火管理制度一、架子队板房住宿工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二、板房内或板房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三、板房内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上报项目给予严肃处理。四、住宿工人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板房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五、当板房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板房管理员并报请专业电工维修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六、板房的供电时间为05:00——22:30时,住宿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板房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七、活动板房阻燃效果差,严禁在板房内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八、严禁在屋内升火取暖。

九、禁止在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川路桥成昆铁路MPZQ-1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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