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讲义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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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

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

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一、道路运输工作的基本要求1. 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输管理规定,保证运输过程安全、有效。

2. 确保货物及时、完整地送达目的地,保护货物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3. 维护车辆和交通设施,保持道路运输设备的正常状态。

4. 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记录,确保运输环境的安全性。

二、运输车辆和人员1.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2. 检查和维护车辆的机械、电气设备,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 进行运输前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悬挂、轮胎、刹车等方面。

4. 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

5. 高速公路通行时,必须遵守相应的速度限制和超车规定。

三、货物装卸和保护1. 合理安排货物装卸,确保装卸过程安全、高效。

2. 对货物进行包装和固定,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3. 对易碎和有特殊保护要求的货物,必须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

4. 严禁非法运输违禁品和危险品,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性。

四、道路运输管理要点1. 组织和指导道路运输工作,确保运输任务的完成。

2. 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监管,确保车况和驾驶员的资质。

3. 制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设立运输监督和评估机构,提高运输质量和安全。

五、运输事故的处理和报告1. 发生运输事故后,首先要确保人员的安全,及时报告警方和相关部门。

2. 对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和清理,恢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3. 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进行事故的报告和总结,总结教训,完善运输管理。

六、道路运输工作的创新和发展1. 积极引进新技术和设备,提高运输效率和质量。

2. 推广运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运输过程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3. 加强道路运输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协调和互联互通。

4. 提倡绿色运输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和要点,希望能够对道路运输工作的管理和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确保道路运输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水平,部在1997年印发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1997]516号)的基础上,组织修订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十月十五日(章)目录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8)第三章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1l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11)第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20)第三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 (27)第四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34)第一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34)第二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专用设备管理 (50)第三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59)第五章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64)第一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64)第二节客运车辆管理 (84)第三节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 (92)第四节客运经营管理 (111)第五节客运标志牌管理 (122)第六章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规范 (128)第一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128)第二节机动车维修管理 (140)第三节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 (146)第七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规范 (152)第一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152)第二节教练员管理 (166)第三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170)第八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规范 (174)第一节从业资格管理 (174)第二节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185)第三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189)第四节从业行为管理 (202)第九章道路货运站(场)管理工作规范 (205)第一节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 (205)第二节道路货运站(场)管理 (209)第十章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 (212)第一节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 (212)第二节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213)第三节道路客运站管理 (217)第十一章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工作规范 (221)第一节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范围 (221)第二节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程序 (222)第三节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管理 (228)第十二章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230)第一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职责 (230)第二节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2)第三节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管理 (252)第四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 (261)第五节国际道路运输单证与标志管理 (267)第六节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查验项目 (271)第十三章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 (274)第一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 (274)第二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填写 (277)第三节《道路运输证》配发及管理 (285)第四节《道路运输证》填写 (291)第五节从业资格证填写 (296)第六节道路运输证件申领、发放与销毁 (303)第十四章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306)第一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306)第二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308)第三节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基本规范 (314)第四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证据规范 (318)第五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327)第六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342)第七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 (364)第十五章道路运输统计管理工作规范 (368)第一节统计原则 (368)第二节统计内容和报送 (368)第三节统计要求 (369)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道路货运站场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货运站场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一、道路货运站(场)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道路货运站 (场) 经营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货运站(场)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条件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一) 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的办理程序(一)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从事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6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行政许可前的审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到道路货运站场进行实地核查,了解有关情况,对申请人从事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的有关法定条件和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安全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安全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安全规范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工作
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所有涉及道路运输
的工作都必须遵守本规范。

责任和义务
1. 所有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都有责任确保其工作过程
中的安全。

2.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3.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
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操作
1.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应使用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设备
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安全性。

2.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
全措施,如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安全带。

3.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并配合交通执法人员的工作。

应急响应
1.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逃生通道和灭火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 遇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应迅速报警,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进一步事故发生。

3.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整改工作,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结论
本文档规范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安全要求,从业人员应遵守规范中的各项措施和义务,确保工作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的安全水平。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doc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doc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执行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规范制定和落实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第二章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含设区的市所属区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1 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道路危(wei)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2 年以上;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wei)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从事道路危(wei)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的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工作的押运人员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2、初中以上学历;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wei)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从事机动车维修的技术人员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技术负责人员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交运便字[2014]181号
第三章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七、经营许可变更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照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及《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备案手续并换发许可证件。

拟变更的经营地址不属于原发证机关管辖范围的,由原发证机关将《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移交变更后经营地址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变更后经营地址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许可证件。

(三)减少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回相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解读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解读

交通部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今天我在这里主要讲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第十四章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第二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因为我的水平有限,我的理解和观点供大家参考,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一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从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应当经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船舶检验、港口行政、水上安全监督、交通卫生监督、交通通信等行政执法工作的资质和身份证明。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行政执法证》和《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证》。

我们公路运政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之一,主要从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

在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之前,交通主管部门都要组织培训,学习、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情况,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掌握情况,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才有资格履行道路运输执法。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至关重要。

一、驾驶员管理驾驶员是道路运输的核心参与者,他们的行为和素质直接影响着运输安全。

首先,严格的驾驶员准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在招聘驾驶员时,要对其驾驶资格、驾驶经验、健康状况、安全记录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道路运输的基本条件。

持续的教育培训对于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内容应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使驾驶员能够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应对各种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能力。

此外,合理的工作安排对于保障驾驶员的精力和注意力也不容忽视。

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严格控制驾驶时间和工作强度,为驾驶员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确保他们在工作时保持良好的状态。

二、车辆管理车辆的技术状况是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

定期的车辆维护和检查是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护制度,按照规定的里程和时间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的故障和隐患。

车辆的选型和配置也需要符合运输任务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运输路线和货物类型,选择合适的车型和配置,确保车辆具备足够的动力、制动性能和稳定性。

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设备的管理。

确保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带、灭火器、防滑链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备的性能。

三、运输路线规划与管理合理的运输路线规划能够减少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在规划运输路线时,要充分考虑道路的路况、交通流量、天气条件等因素,选择安全、便捷的路线。

对于一些特殊路段,如山区道路、陡坡、急转弯等,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和驾驶规范。

同时,要及时关注路况信息,如道路施工、交通事故等,及时调整运输路线,避免因路况变化导致的安全事故。

四、货物装载与管理货物的装载也是影响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解读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解读

交通部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今天我在这里主要讲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第十四章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第二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因为我的水平有限,我的理解和观点供大家参考,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一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从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应当经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船舶检验、港口行政、水上安全监督、交通卫生监督、交通通信等行政执法工作的资质和身份证明。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行政执法证》和《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证》。

我们公路运政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之一,主要从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

在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之前,交通主管部门都要组织培训,学习、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情况,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掌握情况,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才有资格履行道路运输执法。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工作,旨在保障道路运输秩序、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下面就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政策和规定,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二、制定细化管理制度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细化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许可管理制度、运输行为监管制度、车辆维护管理制度等,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理,并保护车主、承运人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四、推行信息化管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事故防范和管理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和管理制度,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运输质量监督和评估建立运输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运输企业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确保运输质量和服务水平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七、加强对违规从业人员的监管对不符合从业资格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处罚,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道路运输的安全有序进行。

八、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政策和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车主、承运人和驾驶员的管理意识,增强他们的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的意识。

九、加强协调合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加强与交通运输行业协会、从业企业的合作,共同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十、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推行信息化管理、加强事故防范和管理、加强运输质量监督和评估、加强对违规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调合作、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能够有效规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今天,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规范制定和落实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第二章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一、职业道德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热爱人民,爱岗敬业,甘当公仆,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仪表举止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一)衣着整洁得体。

上班时间不赤脚,不穿拖鞋。

(二)举止端庄大方,坐立姿态文雅。

(三)礼貌待人,互相尊重。

(四)接待来人时,应起立迎接,面带微笑,主动请坐。

(五)使用文明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

(六)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有关咨询。

三、文明用语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使用以下文明用语:(一)您好,这里是××××(单位名称),请讲……(用于接电话时)。

(二)请您稍候再来电话。

(三)请进。

(四)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问我可以帮什么忙/请问您有什么事?(五)请您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

(六)这件事请您到××科(股、室、大队)办理。

(七)请稍等!(八)对不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九)请您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十)这是法律规定的,请您配合。

(十一)多谢您的合作!(十二)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十三)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十四)谢谢您的提醒。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一、严格遵守我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速、闯红灯、酒驾及其他违规行为;
二、严禁追逐、喧哗等恶劣行为,严禁酗酒驾驶;
三、安全驾驶,不超载超限、不越野、不乱停乱放;
四、严禁驾车进入禁止驶入的机械、电器、磁禁航、危险和隧道区域;
五、有权力行为时,严格按照规定、技能行使职责;
六、有关事故的处理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
七、追究责任者的行为责任,恢复交通秩序;
八、严禁把收取运费、贷款及报复工作;
九、遵守诚实守信,有证据证明违规行为者严肃处理;
十、严禁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利用车辆非正常运行;
十一、保护环境健康,避免使用污染型油质等;
十二、建立完善的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示,对作出违法行为的人严肃处罚;
十三、严禁在任何地方开展的不合法的危险货物运输活动;
十四、建立完善的医疗救护体系,强制实施交通安全制度;
十五、加强道路运输、维护的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的行驶;
十六、严禁驾车抵触行业标准文件及安全技术标准;
十七、完善油料供应及检查制度,严格符合技术条件;
十八、运输过程中,妥善使用保险工具,防止意外发生;
十九、严格遵守便道、行车让行礼让制度;
二十、在有明确允许条件下接受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修理;
二十一、货物运输过程中,严禁改变运力编制;
二十二、维护水上、公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二十三、做好运输安全信息管理,严禁擅自篡改车辆运输信息;二十四、加强道路运输货物保险,使道路运输变得更安全;
二十五、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掌握现代新动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规范制定和落实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第二章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一、职业道德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热爱人民,爱岗敬业,甘当公仆,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仪表举止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一)衣着整洁得体。

上班时间不赤脚,不穿拖鞋。

(二)举止端庄大方,坐立姿态文雅。

(三)礼貌待人,互相尊重。

(四)接待来人时,应起立迎接,面带微笑,主动请坐。

(五)使用文明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

(六)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有关咨询。

三、文明用语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使用以下文明用语:(一)您好,这里是××××(单位名称),请讲……(用于接电话时)。

(二)请您稍候再来电话。

(三)请进。

(四)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问我可以帮什么忙/请问您有什么事?(五)请您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

(六)这件事请您到××科(股、室、大队)办理。

(七)请稍等!(八)对不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九)请您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十)这是法律规定的,请您配合。

(十一)多谢您的合作!(十二)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十三)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十四)谢谢您的提醒。

(十五)谢谢。

(十六)再见。

四、服务忌语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使用以下用语:(一)找谁!(二)没上班呢,等一会儿再说/下班啦,明天再来。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讲义终稿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讲义终稿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讲义王忠民高级经济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成员一、《规范》制定的目的:贯彻法规、规章,实现运管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二、规范的制订依据1、根据的法律,《处罚法》、《复议法》、《许可法》、《诉讼法》《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两个行政法规、两个条列,八个规章。

“六部法律”(1)行政许可法(2)行政处罚法(3)行政复议法(4)《诉讼法》(5)《安全生产法》(6)《交通安全法》最高院司法解释“两个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八个规章”(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6)《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7)《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系列文件”(1)《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2)《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3)《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二、行为规范1、职业道德(安徽运管人员自杀式执法:运管部门自营客车引发激化矛盾)2、仪表举止6条风纪规范: 2009年发布,适用范围:着制式服装时必须遵守,(重庆城管翘翘腿事件)。

女同志的头发不能过肩主要是为了执法时的安全。

运管人员站、坐、走都必须规范。

执法人员不穿制服带来的危害:被认为是在抢劫(3月7日重庆的执法录像,女协查员陈素君被黑车司机雷庆文刺死,被认为是在抢劫)。

在执法活动中是否都必须穿制服?《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亮明身份。

但工作这条规定不具备现实操作性。

此次事件存在的问题:a、着装不规范,b、雇人执法取证。

3、文明用语,一句话的错误都会出问题,失去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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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讲义王忠民高级经济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成员一、《规范》制定的目的:贯彻法规、规章,实现运管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二、规范的制订依据1、根据的法律,《处罚法》、《复议法》、《许可法》、《诉讼法》《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两个行政法规、两个条列,八个规章。

“六部法律”(1)行政许可法(2)行政处罚法(3)行政复议法(4)《诉讼法》(5)《安全生产法》(6)《交通安全法》最高院司法解释“两个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八个规章”(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6)《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7)《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系列文件”(1)《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2)《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3)《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二、行为规范1、职业道德(安徽运管人员自杀式执法:运管部门自营客车引发激化矛盾)2、仪表举止6条风纪规范:2009年发布,适用范围:着制式服装时必须遵守,(重庆城管翘翘腿事件)。

女同志的头发不能过肩主要是为了执法时的安全。

运管人员站、坐、走都必须规范。

执法人员不穿制服带来的危害:被认为是在抢劫(3月7日重庆的执法录像,女协查员陈素君被黑车司机雷庆文刺死,被认为是在抢劫)。

在执法活动中是否都必须穿制服?《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亮明身份。

但工作这条规定不具备现实操作性。

此次事件存在的问题:a、着装不规范,b、雇人执法取证。

3、文明用语,一句话的错误都会出问题,失去执法公信力。

(杭州交警处理飚车案:最少70码(迈)引发社会对执法公信力的怀疑,应准确规范。

定义应该在执法文书中出现,减少随意性)。

4、禁语三、货运规范货运朝阳产业,客运已属夕阳产业。

1、审批的条件:车、人、制度。

重点:一是人和车是条件,审批批准的是人和车。

《经营许可证》在前,《运输证》在后,必须有经营资格。

二是盯住擅自改装,凡更改了法定要件的均有违(《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三是制度要求,文本要求有8项制度。

2、货运行政许可审查和处置,形式审和实质性审查相结合。

3、行政许可后要监督履行承诺(实际是许可可分两步走,先批许可,后落实车辆)。

4、终止经营的要收回许可资质,到期不来的公告终止即可。

5、对单车业户,车辆超过期限不审验的,注销资质,人也同时不具备资质条件,也应撤消资质许可。

企业的个别车辆停运,只注销这些车的许可即可。

6、车辆过户:注意不能直接随车辆买卖自动转让行政许可,交易时许可自动废止,买方需新办理经营许可。

报停:一般不用办理7、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要落实(以前未重视);9、货代管理,应到运管部门备案,属信息服务的内容10、业户档案要重视:运管许可后,应存纸质档案,有条件,可同时存电子档案。

四、关于货运行政许可与管理(一)、关于实施主体许可权限:派出机构不能许可。

未设县级运管机构的,由上一级的运管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普货、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关于行政许可条件1、严格按照《道条》及配套规章执行2、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许可程序1、申请材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许可决定(1)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4)因需要延长许可申请处理时间的,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证”,坚持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则。

(3)经营范围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退回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

(4)对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运”。

(四)关于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按照投入车辆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

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限6个月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经营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关键点:运管机构需尽到告知义务,然后撤销(五)关于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一)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1.货运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

2.运管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

3.货运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同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1.货运企业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的运管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2.经核实,货运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货运经营活动条件的,运管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运管机构。

3.货运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需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六)关于经营许可变更核心点:两个及以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注:鼓励做强做大(七)关于终止经营(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如属核减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等证件。

(三)如属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注:不交回证件该怎么处理?(建议公告作废或注销)(八)关于建档1、建立行政许可档案是新的规定2、建档是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是判断是否依法许可的重要依据3、建档要求完整、整齐4、今后进行行政许可的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档案是其重要部分建档内容(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二)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委托办理的,需存档授权委托书;(四)投入车辆情况;(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七)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八)《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十)《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十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十三)《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十四)其他存档材料。

(九)关于货车审验A、货车审验工作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实施。

县所配发《道路运输证》,由县审验;市运管处配发《道路运输证》,由市审验B、货车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现在都是到期审验。

危货定期。

C、货车没审验该怎么办?货车没审验,说明该车当年没有检测,可依据《道条》,以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超过一年以上不年审的,可通知经营者来年审;还不审的,可媒体公告《道路运输证》作废,作废后经营者还使用《道路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可视为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经营。

D、关于货车审验内容1.车辆技术状况;2.车辆技术档案;3.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4.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5.违章记录;6.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E、关于货车审验程序1.运输管理机构发布车辆审验公告。

2.运输经营者按照规定填写《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向车籍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运管机构或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领取,或在运管机构网站上下载。

3.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货车进行检测。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5.货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经营范围所要求的等级,且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则车辆审验合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年度审验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三级车要求的,应收回《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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