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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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相关
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的批 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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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相关
病假工资
病假时间
病假原则上没有时间长 短限制,但超过员工对 应的医疗期间的,是否 批准取决于单位。
原则上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 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或疾病救济费 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
劳务派遣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用工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所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如果劳动者 存在加班的,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费,派遣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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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相关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 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 工享受年休假。
劳动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梳理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对比
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相同点
解聘成本
劳动合同三十九条解除,无需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无法定理由解除,
下列情形解除: 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如用人单位解除有法定理由,需支付经济补 偿金; 如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需支付赔偿金,即
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昆山最低工资标准:1940元/月;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15.5元/时 三个不含:(1)不含加班加点工资;(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 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 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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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相关
医疗期:
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期间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与职工解除劳动 合同的时限。
如果用人单位想免除支付未休带薪年假的义务,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休带 薪年假,且应当是书面证据。
未休带薪年假工资一般应当在当年度支付,否则就可能构成拖欠职工的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 偿金。
带薪年假一般应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 本人同意,并保留同意的证据。
总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计算周期
10年以下
5年以下 5年以上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12个月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5个月
10年以上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18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
注意:
20年以上
24个月
30个月
医疗期间并不是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能享受的一次性权利,本身有一定的计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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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3)调休和加班谁说了算?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200%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决定权在企业,补休优先于加班工资
换言之,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调岗权,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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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概念区别:
✓ 加班: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进行工作,一般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 ✓ 加点: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 值班: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联的
合同到期,单位要 求员工履行至服务 期届满
双方需要续订劳动合同或将原劳 动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 致。服务期限内劳动者要求解除 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
故,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期限不一致时,应当尽量将两者的关系约定明确,例如“劳动合同到期而服务期限 未到期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服务期限届满为止”等,以避免争执,降低用工成本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合同约定工资,而非基本工资 实际工资 部分地区可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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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问题:
1、双休日出差可否算加班? 2、员工主动加班,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3、调休和加班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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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解答:
(1)双休日出差可否算加班?
两个 条件
时间要件,为双休日
事实要件,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或 为工作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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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两种情况:
如果员工双休日出差已经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不能用出差 津贴、出差补贴等形式替代支付。
劳动者双休出差,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是休息的地点是在外地不是在居住地。休息 地点不同不能成为支付加班工资的理由。另一方面分析,如果双休出差无论是否从事工作都 认定工作时间,单位就要对劳动者出差时间每日按24小时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显然是违反 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且双休加班都是以协商为主,此种情况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仅需 要支付必要的出差补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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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相关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 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办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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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相关
(5)除由职工本人因个人原因不休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的承诺外,用人单位应在本 年度内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不得超过15天 不得超过30天 不得超过60天 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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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如何处理?
服务期<合同期
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不受服务期 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 担违约责任
视情况 而定
合同到期, 单位不续签
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 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
服务期>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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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2)员工主动加班,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的前提是协商
+
加班审批手续
例外:用人单位缺乏任何关于加班审批程序的规定,且以考勤卡作为加班费的计算依据,此时,员工
延长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就可以将考勤统计记录作为认定加班的依据。
小时工
看双方是否形成了劳动关系,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双方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了 约定多个工作时间又不能折抵其他工作时间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于临时聘用的小时工,即“钟点 工”,双方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只是约定每小时的工作报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的实际工 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这种“钟点工”关系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不受《劳 动法》的调整,超过以外的工作时间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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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问题:
1、员工加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额外支付工资? 2、员工加点,用人单位可否安排调休? 3、调休是否可以累积到下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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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解答: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 工资报酬。
可见,法律并未规定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拥有像休息日加班一样的“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选 择权。
程序:民主、公示
措施
通过合同或者规 章制度的形式, 与劳动者达成一 致,规定对工作 日延长工作时间 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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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
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
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
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
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 工作特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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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相关
(6)离职时带薪年假工资结算
劳动者离职时,如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工资中已 支付的100%,需再另行支付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 工资报酬。
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法律规定不能扣回。为了避免带薪年假纠纷,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放假等方式安排即将离职的员工休满当年度应休年假。
工作。
工作任务不

调整规 范不同
值班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 对其进行调整。
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 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 整。
工资报酬支 付依据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 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 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 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直接规范。
时间限制
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
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
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
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
十六小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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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特殊用工形式下加班的认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没有规定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公务员又不适用于《劳 动法》,所以,公务员加班,无权要求加班工资。
(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 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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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相关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
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作为非生产性的责 任,如看门,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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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相关
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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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试用期内不合格,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不能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 察。
《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限
6个月以下 半年(含)~1年内 1年(含)~2年内 2年(含)以上
工作年限
满1年不满10年 满10年不满20年 满20年
年休假天数
5天 10天 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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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相关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裁员取舍
最优先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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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资10000元,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老王也体 量公司,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老王可以获得的补偿是11万元。
假设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单方面要解除,那么,老王可获得的补偿就应该是22万元,差了整整一倍。
举例:
员工从2016年7月1日开始休病假,医疗期为3个月,则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可累计享受病假
时间为3个月,从2017年1月1日起员工可以重新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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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相关
特殊疾病医疗期限:
对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部门主 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并非所有的癌症均能享有24个月的医疗期间,仅有当癌症转移的,才以24个月为标准。若仅为良性 肿瘤,医疗期期限应根据其总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
只有确诊的或者经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才必然享受24个月医疗期。若仅为疑似精神病,则医疗期限按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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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相关
医疗期满后员工调岗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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