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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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分析报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

一、本年度各地类变化情况

2010年度,普兰店市土地利用变化总量为253.47公顷。从本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来看,草地、耕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出现净减少,建设用地继续增大。其中减幅较大的为草地和耕地,增加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各地类变化情况见表1:

表1 普兰店市2010年度各地类增减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表2 普兰店市2010年度各地类面积变化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顷

面积与二次调查面积有细微差异。

从上表来看,2010年末耕地面积130105.68公顷,与年初耕地面积130260.07公顷相比,减少154.39公顷;2010年末园地面积14245.80公顷,与年初园地面积14257.16公顷相比,减少11.36公顷;2010年末林地面积69287.90公顷,与年初林地面积69322.68公顷相比,减少34.78公顷;2010年末草地面积13959.33公顷,与年初草地面积13979.38公顷相比,减少20.05公顷;2010年末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9019.99公顷,与年初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8799.85公顷

相比,增加220.14公顷;2010年末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299.59公顷,与年初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271.63公顷相比,增加27.96公顷;2010年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8057.78公顷,与年初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8070.50公顷相比,减少12.72公顷;2010年末其他土地面积1332.43公顷,与年初其他土地面积1347.23公顷相比,减少14.80公顷。

二、耕地数量增减变化情况及分析

(一)耕地减少去向分析

1.建设占用耕地状况

2010年度,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54.39公顷,其中新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占用耕地137.029公顷(其中新增城市占用耕地66.35公顷、新增建制镇用地占用耕地35.06公顷、新增村庄用地占用耕地35.56公顷),新增交通运输用地占用耕地17.37公顷。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占用耕地97.18公顷,占总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62.95%;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占用耕地45.12公顷,占总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29.22%;本年度未批先建占用耕地12.09公顷,占总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7.83%。

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状况

2010年度,我市无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

3.生态退耕状况

2010年度,我市无生态退耕占用耕地。

4.可调整地类状况

2010年度,我市无可调整地类占用耕地。

5.灾毁耕地状况

2010年度,我市无灾毁减少耕地。

(二)耕地增加来源分析

2010年度,未增加耕地。

三、建设用地增减变化情况分析

(一)建设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情况

我市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253.04公顷(细化变更调查汇总结果为:商服用地12.5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2.66公顷,住宅用地98.9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1.9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中,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新增157.45公顷,本年度批准未建设55.72公顷,未批先建新增建设用地39.87公顷。

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来源于农用地215.07公顷、未利用地37.97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中,来源于耕地154.39公顷,园地11.36公顷,林地34.91公顷,农村道路4.81公顷,设施农用地2.85公顷,坑塘水面6.71公顷,沟渠0.02公顷,田坎0.02公顷。

(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的数量与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下达给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96.15公顷,其中农用地165.03公顷,耕地119.26公顷,我市纳入2010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253.04公顷,其中农用地215.07公顷,占用耕地154.39公顷,未利用地37.97公顷,略高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四、耕地总量平衡、占补平衡情况分析

(1)耕地总量平衡状况

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我市2010年末耕地总规模为130121.11公顷,高于《普兰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2010年末规划耕地保有面积79059公顷。

(2)占补平衡状况

截止本年末,我市严格执行了本地区的年度用地计划和耕地“占一补一”政策,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各项目用地安排尽可能不占用耕地或尽量少占耕地。我市2010年度平衡本年度建设项目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39.11公顷,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在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开发耕地339.11公顷进行补充,切实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

由于我市2010年度内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的耕地在2010年1月1日前已经作为耕地纳入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2010年度变更调查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因此,在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流量中没有体现耕地增加。

五、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十分珍惜和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证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土部门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人们保护耕地的意识,尤其是各级政府应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保护耕地的责任,特别是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采取最严厉的制度管理土地,把保护耕地和地方政府的政绩挂钩。不仅要抓经济发展,更要抓耕地保护,真正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要充分盘活闲置土地,进行内部挖潜,对一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优先安排使用,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加强合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对耕地实行强有力的保护机制。

(二)规范用地管理,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充分发挥用途管制的“龙头”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以“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决定用地需求”为原则,在供给的范围内合理安排,达到供需平衡,用市场手段和价格杠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实现节约、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对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违法用地,做到坚决查处到底,本着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则,决不手软,一查到底,严格杜绝违法用地的发生,并将本地的违法用地发生量与当地政府领导人政绩相挂钩,加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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