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条令条例学习
记者:养成没有课堂,但课堂最大;不用专门时间,但时 间最多;无需专职教员,但人人都是自己的老师。在您看来, 养成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王安:一是条令意识的养成,这是抓好部队养成的前提和 基础。二是作风纪律的养成,重在培养军人令行禁止、雷厉风 行、艰苦奋斗、英勇顽强的优良作风和严守政治、军事、群众 纪律的纪律观念。三是军容举止的养成,做到军容严整、举止 端庄,展现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和崭新风貌。四是 正规秩序的养成,做到一日生活条令化,日常养成制度化,坚 持用条令条例规范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使部 队做到整齐划一、步调一致、井然有序、运转自如。
将欲治人,必先治己。领导干部和机关做表率,一要 带头学习条令。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精心研读,学懂 弄通,既要知道新条令新在什么地方,修改了什么内容,更 要明白为什么这样修改,对加强正规化建设有什么重要作用, 力争学得更深一些,悟得更透一些,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 学习成果影响和带动部属。二要带头遵守条令。凡是条令规 定的,必须坚决执行,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凡 是条令禁止的,绝不违反,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面不做的,自己首 先不做。三要带头维护条令。条令面前人人平等。各级领导 干部和机关只有带头贯彻落实条令的职责,没有凌驾于条令 之上的特权,必须自觉置身于条令和纪律的约束之下,不越 规、不逾矩,坚决维护条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纠正和处理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军的能力和水 平。
条令条例学习
第八章 与军外人员交往
明确条令条例的地位和作用
我军共同条令是中央军委颁发的军事法规,它依据有关 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军队日常活动, 包括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等最基本的行 为规范。而且,三部条令之间互相补充、共同组合相对完整 的规范体系。《内务条令》是全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外关 系以及正规的内部秩序,履行职责,培养优良作风和进行行 政管理的依据;《纪律条令》是全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 依据;《队列条令》是全军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依据。共 同条令不仅规范了军人的行为模式,而且规范了军人行为的 法律后果。在众多的军事法规中,共同条令是具有代表性的 基本法规,是保障我军各项法规贯彻执行的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知识题库
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知识题库(共140题)一、填空题1.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是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4.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5.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6.上级首长到下级单位检查工作离开时,送行人员应当敬礼。
7.升国旗时,在场的全体军人应当面向国旗,着军服的行举手礼,着便服的行注目礼。
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着军服参加外事活动,听到奏国歌时行举手礼。
8. 军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军服、佩带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
9. 军服以及标志服饰不得变卖,不得仿制,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
军人退出现役时,应当将标志服饰上交。
10.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国家和军队组织的重大纪念、庆典活动,通常着便服,也可以按照活动组织单位的要求,统一着退役时的军服,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徽章。
11. 军人在作战、训练、战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体力劳动时,应当着作训服。
12.着常服参加执勤、操课、检(校)阅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具时,通常扎外腰带。
13. 军人在日常工作、学习、集体生活时通常着常服。
14.着夏作训服时,通常不扣上衣第一粒钮扣,可以将衣袖上卷,扣好钮扣,迷彩图案或者袖口正面外露。
15. 参加重大庆典活动,可以在军服胸前适当位置佩带勋章、奖章、荣誉章、纪念章。
16.军人不得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以及有关人员发生联系,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团体,不得擅自在地方学术活动中发表言论。
17. 实施奖励应当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18.新的《队列条令》规定:齐步向前摆臂时,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高于春秋常服最下方衣扣5厘米,离身体约30厘米。
条令条例
第十七条立正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
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第十八条跨立(即跨步站立)跨立主要用于军体操、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
可以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
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携枪时不背手。
第十九条稍息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
携枪(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
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第二十条停止间转法(一)向右(左)转口令: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
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二)向后转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第二十一条行进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移步和礼步。
(一)齐步齐步是军人行进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高于春秋常服最下方衣扣约5厘米(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5厘米;着作训服时,与外腰带扣中央同高),离身体约30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
条令条例课件
CHAPTER
条令条例的未来发展
03
广泛征求意见
在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各级官兵的意见和建议,使条令条例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01
适应时代发展
根据国际形势和军事技术的变化,对条令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02
强化实战化导向
在修订过程中,应注重实战化导向,增强条令条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执行
执行条令条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02
CHAPTER
条令条例的主要内容
详细规定了军队各级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和职责分工,确保军队高效有序地运转。
军队的编制与职责
军队的指挥体系
军队的教育训练
明确了军队的指挥关系、指挥方式和指挥保障,确保指挥畅通、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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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战争具有高度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等特点,要求军队在作战中更加注重信息获取、处理和传递。
信息化战争的特点
条令条例是军队作战行动的准则和规范,在信息化战争中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条令条例在信息化战争中的地位
在信息化战争中,应注重发挥条令条例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确保军队在作战中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协同、精准打击。
培养官兵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03
CHAPTER
条令条例的具体应用
条令条例为军事训练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和标准,确保训练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指导,避免训练行为的随意性。
规范训练行为
通过条令条例,军事训练能够更加系统、科学地进行,从而提高训练的质量和效果。
3.29条例条令学习
时间:2011.3.29地点:会议室授课人:蒋雨宏方式:集中授课、自学交流讨论内容:日常制度第七节留营住宿第一百八十二条连队在位的军官,应当在连队住宿。
排长应当与士兵同住,不得单人居住。
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回家住宿。
配偶随军或者居住在营区附近的,在保证连队军官按编制数有50%并有1名主官在位的前提下,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轮流回家住宿的军官应当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请假销假。
担负特殊任务的部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三条士官应当在连队住宿。
在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连队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离队住宿:(一)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到士官公寓住宿;(二)配偶随军或者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回家住宿的士官应当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请假销假。
特殊岗位士官的留营住宿办法,由军级单位确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飞行员和舰(船)艇上的军官回家住宿制度,由空军、海军和军区规定。
第八节点验第一百八十五条点验是对部队编制、实力、战备和安全状况的全面清点和检验。
旅(团)每年应当进行1至2次点验,师以上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点验。
对新兵应当进行个人物品点验。
第一百八十六条点验的内容(一)执行编制的情况;(二)装备和物资的数量、质量、保管、维修、保养情况;(三)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四)装备、物资“三分四定”落实情况和携行能力;(五)个人物品。
第一百八十七条点验的组织和程序(一)点验通常由部队首长领导实施,或者由上级首长与机关领导组织实施;旅(团)进行点验时,通常在旅(团)首长领导下,由旅(团)机关统一组成若干点验小组到各营(连)直接实施,或者在点验小组监督下由营、连组织实施;(二)点验前,应当进行动员,宣布点验的具体内容、范围、规定和纪律;(三)分队接到点验号令(信号),按照规定携带个人的携行装备、物品到指定地点集合;主持点验的首长下达点验命令,宣布点验方法和要求后开始点验;通常先对人员和携行的装备、物品进行点验,尔后对运行、储存的物品和大型装备等进行点验,并填写各种登记册(表);(四)点验结束后,主持点验的首长召开军官会议或者全体军人会议进行总结讲评;机关应当向上级呈送书面报告。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校园安全条例》。
第一条,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校园安全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测和管理。
2. 学校要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条,校园安全设施。
1. 学校应配备完善的校园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监控设备等,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学校要对校园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校园安全教育。
1. 学校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校园安全监督。
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校园安全问题,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校园安全宣传。
1. 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2. 学校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第七条,校园安全检查。
1. 学校要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和归档检查结果,为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依据。
第八条,校园安全奖惩。
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奖惩制度,对在校园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校要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第九条,校园安全督导。
1. 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督导机制,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2. 学校要定期组织校园安全督导组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法纪教育之一(遵守条令条例,严格规范行为)提纲
法纪教育之一遵守条令条例,严格规范行为一、条令条例的概念和内容(※)条令是命令的一种,是用简明条文规定并以命令形式颁布的关于军队战斗、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具有法律性质的军用文书。
与我们消防部队联系比较紧密的主要有:三大条令、执勤、训练条令条例、政治工作条令条例、后勤保障条例。
二、条令条例的主要特点条令条例的特点第一是规范性、第二是强制性。
三、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它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根本,忠于职守,正规秩序,严明纪律,树好形象。
1、坚持根本,就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2、忠于职守,就是牢记军人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条令条例赋予的职责。
3、正规秩序,就是按照条令要求实施正规化管理,严格规范部队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4、严明纪律,就是一丝不苟地执行纪律,严肃公正地维护纪律。
5、树好形象,就是严格按照条令规范言行举止,做到军容严整、举止端正、文明礼貌。
四、军人违反军队纪律的表现与处分(一)违反军队纪律的行为表现主要包括:1、散布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出版有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2、作战消极,临阵畏缩,贻误战机;3、战时故意侵犯居民利益;4、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5、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6、工作失职,造成损失;7、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9、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10、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11、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12、酗酒滋事,妨碍正常秩序;13、参与赌博;14、调戏、侮辱妇女或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15、观看、传播淫秽物品;16、盗窃、诈骗公私财物;17、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遗失、遗弃、损坏装备,擅自销售出借或者私存装备物品;18、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19、造谣诽谤、诬陷他人;20、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21、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者刁难给自己提过批评意见或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控告(申诉)的同志;22、在战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或者国家公共财产遇到危险时,见危不救;23、利用职权,侵占士兵、部属的经济利益或者公共财物;24、贪污、行贿、受贿;25、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26、私自参与经商、买卖股票等活动或者偷税漏税;27、转业、退伍、调动(分配)工作时,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离队);28、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
条令条例十四项管理制度
条令条例十四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得谋取私利。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
违反。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七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团结合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第九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加强学习,锻炼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努力做到高效、精细、创新。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注意保护公司的财产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为客户提
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四条公司各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对
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十四项管理制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根本保障,也是公司做大做强的基础。
希望公司各
级领导机关和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2篇)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一、学习目标及重点任务____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是我单位为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而开展的一次集中学习活动。
学习目标是全员深入理解和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熟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法律意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重点任务是对我国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和掌握,以确保全员在岗位上依法行事。
二、学习内容和方法1. 学习内容本次学习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1)宪法和基本法律原理的学习;(2)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3)刑法、民法和经济法的学习;(4)劳动法、环保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学习;(5)全员参与,共同学习和总结。
2. 学习方法(1)集中式学习:安排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内容;(2)自主学习:要求每个人选择一本相关法律书籍进行独立阅读,争取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3)小组讨论:组织小组讨论,共同研究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4)实践活动: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员工参加相关法规培训和考试。
三、学习效果通过一个月的学习,全员对我国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了工作行为全员对行政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工作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办事成为常态。
2. 加强了法律风险防范全员对刑法、民法和经济法的学习,使得对于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预防有了更准确的判断力,有效减少了法律纠纷的发生。
3. 提高了法律意识全员的法律意识经过一个月的学习得到了明显提升,法律观念深入人心,树立了正确的法律价值观。
4. 促进了团队合作学习月期间,通过小组讨论和实践活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意识得到了增强,为解决复杂案件提供了更好的合作平台。
5. 提高了服务质量通过学习,全员对劳动法、环保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
四、不足和改进意见1. 学习内容的深入度有待加强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我们对某些法律条文的理解还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内容的学习和研究。
条令纲要知识点归纳总结
条令纲要知识点归纳总结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这些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而条令纲要则是其中一种重要的规章制度,它是国家机构发布的关于某一特定领域的方针政策的文件。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了解条令纲要的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守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条令纲要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一、条令纲要的定义和作用二、条令纲要的分类三、条令纲要的形式和结构四、条令纲要的撰写要求五、条令纲要的使用和遵守一、条令纲要的定义和作用1.1 定义条令纲要是国家机构发布的关于某一特定领域的方针政策的文件,它是具有强制力的规章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1.2 作用条令纲要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和引导公民和组织在特定领域的行为,保障国家的秩序和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条令纲要的分类2.1 按领域分类根据内容和领域的不同,条令纲要可以分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环保等多个领域。
2.2 按级别分类根据具有强制力的等级的不同,条令纲要可以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不同级别。
2.3 按形式分类根据形式的不同,条令纲要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章、办法、决定、通知等形式。
三、条令纲要的形式和结构3.1 形式条令纲要的形式主要有标题、正文、附件、序言、注释、附录等几个部分。
3.2 结构条令纲要的结构主要包括序言、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适用范围、责任和义务、处罚和奖励等几个部分。
四、条令纲要的撰写要求4.1 精炼性撰写条令纲要时,要求语言简练,表述准确,内容精炼,条理清晰,不得存在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表述。
4.2 可操作性撰写条令纲要时,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具体指导公民和组织在特定领域的行为,便于实施和执行。
4.3 法律性撰写条令纲要时,要求具有法律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起草和制定过程要经过法律程序和程序审查。
第六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
(一)纪律条令是我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
《纪律条令》明确规定了我军纪律的内容、性质,维护 纪律的基本原则、基本手段和特殊措施,以及各级首长和全 体军人在维护纪律中的责任与义务,规范了奖惩的目的、原 则、项目、条件、权限及实施程序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 了该条令是我军统一的纪律,是对全军官兵实施处分和对单 位、个人实施奖励的统一法规这一特点。《纪律条令》在维 护纪律和实施奖惩方面具有极大的权威性、约束力,是我军 维护纪律、实施奖惩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
5
奖惩与维护纪律的关系。
6
全体军人维护纪律的责任和义务。
14 第二节 纪律条令
(二)奖励和处分
① 奖励和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② 奖惩项目。 ③ 奖惩条件。 ④ 奖惩的权限和实施。
(三)其他纪律的有关措施
① 行政看管。 ② 控告和申诉。 ③ 规定了各级首长维护纪律的责任和纪律监察。
15 第二节 纪律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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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PAGE
第六章
中国第一人节民中解国国放防军概述条令条例
第一节 内务条令
第三节 第中二国节国纪防律建条设令
第三节 队列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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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ITION PAGE
第一节 内务条令 第二节 纪律条令 第三节 队列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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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节 内务条令
一、《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一)总则
1.规定了我军的性质和任务 条令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
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 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条令归纳总结
条令归纳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及条令日益增多,这些法规的内容琐碎繁杂,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法规,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和运用的要点。
1. 管理条令概述管理条令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特定行业或者领域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条令涵盖了诸多方面,如环境保护、工业安全、劳动关系等。
通过制定管理条令,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利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2. 环境保护条令环境保护条令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
其中包括了对大气、水质、土壤污染以及噪音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执行这些条令,我们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排放,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3. 工业安全条令工业安全条令是为了保障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条令包括了对危险品的储存和运输、火灾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有效执行这些条令,可以降低事故风险,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4. 劳动关系条令劳动关系条令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条令涵盖了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工资支付、工时安排、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执行这些条令,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5. 公共安全条令公共安全条令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条令包括了对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处罚规定。
通过执行这些条令,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权益。
6. 执行条令的重要性通过对上述条令内容的归纳和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条令的内涵和目的。
执行条令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同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7. 总结条令归纳总结对于我们理解和运用法规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条令的整理和分类,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其主要内容和要点,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指导。
条令条例学习(新)1
官兵关系
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关系的基础。中国人民解放军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必须按照官兵一致的原则, 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努力构建团结、友 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同心协力地完成任务。
(四)礼节礼貌
军队内部的礼节
军人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着军服 戴军帽或者不戴军帽,通常行举手礼。携带武器装备 不便行举手礼时,可以行注目礼。举枪礼仅限于执行 阅兵和仪仗任务时使用。 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 加同志。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 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 长或者首长加同志。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 可以称军衔加同志或者同志。 军人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 ,应当立即答 “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 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4、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宣誓地点通常选 择在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以团为单位进行宣誓时, 通常举行迎军旗和送军旗仪式; 5、军人宣誓,可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 6、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在所在连队的宣誓名册 上签名;连队首长将宣誓名册呈交部队首长,由部队 首长签名后交司令机关存档。
(二)军人职责
(三)内部关系
军人相互关系
军官、士兵依行政职务和军衔,构成首长与部属、 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的关系。在行政职务上构成隶属 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又是上级,行政职务低 的是部属又是下级,部属的上一级首长是直接首长; 在行政职务上未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 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 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军衔高的是上级,军衔低 的是下级,军衔相同的是同级。
条令条例学习辅导
--解读学习新条令条例 西南大学选培办
条令条例教育总结
条令条例教育总结1. 引言条令条例教育是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加深对条令条例的理解和遵守。
条令条例是一项权威的法律规定,对于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约束的作用。
本文将对条令条例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总结和分析。
2. 条令条例教育的重要性2.1 法律合规条令条例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遵守和执行条令条例是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条令条例教育,可以帮助组织和个人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的内容,规避法律风险,保证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2 规范行为条令条例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通过条令条例教育,可以提高组织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2.3 维护社会秩序条令条例是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组织和个人如果能够遵守条令条例,就能够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3. 条令条例教育的内容3.1 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这其中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各个方面的法规,以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法规。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可以帮助组织和个人了解其权利和义务,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和生活。
3.2 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指对法律的认识和认同,包括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性规则,法律观念和法治思维等。
在条令条例教育中,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可以加深组织和个人对法律意识的理解,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3 诚信意识诚信是社会交往中的基本准则,也是条令条例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诚信意识是指在经济、法律和社会交往中,遵循合同精神、守信用、诚信待人的意识和行为准则。
通过条令条例教育,可以培养和加强组织和个人的诚信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4. 条令条例教育的实施方法4.1 培训课程组织针对条令条例教育,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课程。
条令条例学习
武消司字[2011]1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郴州市消防支队(通知)关于印发《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大、中队,机关各部门:现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文件要求,并于24日前将本单位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上报司令部。
中国人民郴州市消防支队武装警察部队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主题词:军事业务工作条令条例学习通知承办单位:支队司令部承办人:姜虎郴州市消防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继续深入学习宣贯好新的《共同条令》,根据总队要求,支队决定从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部队的条令条例为依据,以全省正规化现场会为标准,以预防“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为重点,结合“五防五无”安全竞赛和“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广泛开展知识竞赛、队列会操和宣传板报评比、内务标兵评比、遵章守纪模范评比等活动,全面增强官兵的条令条例意识。
确保部队高度稳定,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支队成立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支队长吴承前、政委傅一心任组长,副支队长潘飞兵、刘广明任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刘广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学习内容新的《共同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等。
(新《共同条令》队列动作演示下载地址: ftp://10.2.60.15/ftpdata/jingwuchu/maojiazhou)四、方法和步骤本次学习和整顿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2024年消防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总结
2024年消防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总结____年消防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总结____年消防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任务、消防指挥系统的组织和职责、火灾风险管理和火灾扑救的基本要求、装备保障和训练要求、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等。
通过学习这些内容,我对消防工作的要求和要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为今后的实践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首先,学习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任务,我明白了消防工作的初衷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安全第一,任务是有效扑救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通过学习这些,我深化了对消防工作的使命和目标的认识,激发了对自己责任的担当和使命感。
其次,学习消防指挥系统的组织和职责,我了解到消防指挥系统包括总指挥部、指挥中心和各级指挥部,每个层级有自己的职责和权限。
总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指挥中心负责调度和指挥,各级指挥部负责扑救和指挥。
通过学习这些,我明白了指挥系统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提高了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
再次,学习火灾风险管理和火灾扑救的基本要求,我了解到火灾风险管理包括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火灾扑救的基本要求是迅速、有力度、有效率。
通过学习这些,我深入了解了火灾灭火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技术要领,提高了火灾扑救的实际操作能力。
此外,学习装备保障和训练要求,我知道了装备保障是消防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训练要求是提高防火和灭火技能的关键。
通过学习这些,我加强了对装备使用和保养的理解,同时也明白了训练对提高自身技能和保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最后,学习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我了解到安全监督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通过学习这些,我明白了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对于提高消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高了自己对安全管理和事故调查的能力。
总之,通过学习消防大队条令条例,我对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任务、消防指挥系统的组织和职责、火灾风险管理和火灾扑救的基本要求、装备保障和训练要求、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以后的实践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
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权益,依法制定《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公民、单位、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确保其正确有效执行。
第五条任何个人、单位、其他组织必须遵循《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随意违反。
第六条对于违反《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或制止。
第七条本市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宣传《条令条例和日常规章制度》,增强公众对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第二章公共秩序第八条任何单位、其他组织不得进行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活动。
第九条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违者将受到处罚和制止。
第十条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大声喧哗和乱扔垃圾。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损坏公共设施和器材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在公共场所举行活动时,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保证秩序井然。
第三章社会生活第十四条居民社区内积极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不得有恶意干涉他人生活。
第十五条居民社区内不得进行有害于社会治安和社会文明的活动。
第十六条各类商家在销售产品时需遵循法律法规,不得售卖过期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七条在公共场所举行集会、游行等活动时,需事先申请相关许可,并遵守法律规定。
第十八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其他组织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应当做好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条居民社区内不得私搭乱建,破坏周围环境。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破坏周围环境。
第二十二条不得私自倾倒垃圾或污水,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第二十三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
条令条例要点汇总第一篇:条令条例要点汇总条令条例要点汇总政治纪律“十不准”1.不准发表与党中央、中央军委精神不一致的言论;2.不准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发生联系; 3.不准围观和参与社会上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 4.不准擅自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5.不准传抄、张贴、私藏大小字报;6.不准听信和传播谣言;7.不准收听收看国外、境外反动电、台电视节目;8.不准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9.不准成立条令条例规定之外的组织;10.不准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
军人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七)不该存的秘密不存;(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二)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三)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四)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五)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六)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七)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八)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九)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十)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军队单位和人员使用国际互联网,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国际互联网;(二)严禁涉密计算机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三)严禁涉密计算机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联接、传递功能;(四)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带入涉密场所;(五)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者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六)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信息;(七)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八)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九)严禁计算机在军队涉密网和国际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十)严禁存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条令条例笔记
第二章队列指挥第六条队列指挥位置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
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见附录二)。
第七条队列指挥方法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
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换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
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
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八条队列指挥要求(一)指挥位置正确;(二)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四)清点人数,检查着装,认真验枪;(五)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第三章队列队形第九条基本队形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
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他队形。
第十条列队的间距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
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第十一条班的队形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纵队。
作业:队列指挥要求有哪些要求?1、指挥位置正确;2、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3、口令准确、清楚、洪亮;4、清点人数,检查着装,认真验枪;5、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第四章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第十七条立正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
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第十八条跨立(即跨步站立)跨立主要用于军体操、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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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令条例要点汇总政治纪律“十不准”1.不准发表与党中央、中央军委精神不一致的言论;2.不准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发生联系;3.不准围观和参与社会上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4.不准擅自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5.不准传抄、张贴、私藏大小字报;6.不准听信和传播谣言;7.不准收听收看国外、境外反动电、台电视节目;8.不准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9.不准成立条令条例规定之外的组织;10.不准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
军人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七)不该存的秘密不存;(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二)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三)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四)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五)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六)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七)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八)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九)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十)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军队单位和人员使用国际互联网,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国际互联网;(二)严禁涉密计算机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三)严禁涉密计算机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联接、传递功能;(四)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带入涉密场所;(五)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者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六)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信息;(七)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八)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九)严禁计算机在军队涉密网和国际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十)严禁存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严格防范军人网上“六条禁令”(1)严禁注册登录交友、婚恋、求职网站;(2)严禁开设网站、博客、涉军聊天群;(3)严禁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团体;(4)严禁与他人进行不正当联系和交往;(5)严禁发表涉及军事秘密的言论、图片、视频信息;(6)严禁擅自上传军人证件、着军装照片和部队工作履历暴露军人身份。
军人着装的基本要求(一)集体活动、列队行进时,着装必须统一;(二)非因公外出,必须着便装;(三)因公外出着军服时,必须戴军帽。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的基本内容:(一)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三)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四)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五)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二)严守岗位,履行职责;(三)尊干爱兵,团结友爱;(四)军容严整,举止端正;(五)提高警惕,保守秘密;(六)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八)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九)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十)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连值日员连队集中驻防时,应当指派连值日员。
连值日员由士兵轮流担任,受连值班员领导,履行下列职责:(一)看管营房、营具和设备;(二)维护室内外卫生;(三)纠察军容风纪;(四)接待来队人员,并负责登记。
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首长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官兵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纪律。
本人违反纪律被他人制止时,应当立即改正;发现其他军人违反纪律时,应当主动规劝和制止;发现他人有违法行为时,应当挺身而出,采取合法手段坚决制止。
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三)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纪者和部队,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
处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依据事实,惩戒恰当;(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士兵的处分项目:(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或者降衔;(六)撤职;(七)除名;(八)开除军籍。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
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下士;对上士、三级军士长实施降衔的同时降低士官等级;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除名不适用于士官。
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7日以内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8日以上15日以内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16日以上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其中义务兵累计30日以上的,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予除名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
实践人民军队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牢固树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内务建设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使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和官兵全面发展,保证军队内部和军政军民团结和谐。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塑造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军队的条令、条例统一内务建设和规范军人行为,实施科学管理,建立正规秩序,增强军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保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严格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管理机制,预防各类事故,突出防范重大安全问题,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保证部队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应当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严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应当根据国家和军队建设的发展以及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需要,探索新特点,充实新内容,创造新方法。
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
公民入伍后,必须进行军人宣誓。
军人誓词是: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的基本职责:(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坚决完成任务;(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并爱护武器装备;(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士官除履行士兵基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基本职责:(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积极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现代作战指挥能力,坚决完成作战任务;(四)精通本职业务,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五)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装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六)尊重士兵,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处处做士兵的表率;(七)热爱人民群众,尊重人民政府;(八)严格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案件。
连长职责连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
连长对全连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全连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二)领导全连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连完成战斗任务;(三)组织领导全连的军事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连人员的技术战术水平;(四)教育和带领全连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五)掌握全连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的管理;(六)教育和培养所属军官和士官、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七)组织全连的农副业生产,管理好连队的伙食、经费、物资和房地产;(八)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九)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