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人物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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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人物论析

——浅析傻子

摘要:藏族作家阿来在他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中,精心塑造了一个个具有独特寓意的人物形象,在这些极具个性特征的人物中,主人公傻子是作家精心塑造的艺术形象,“傻子”到底是真傻子,还是至情至性、大智若愚呢?这个问题颇具争议性。其实何谓聪明人,何谓傻子,这本身就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对于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傻”与否的解读正揭示了该人物形象的丰满鲜明的性格以及独特的寓意。

关键词:傻子聪慧生存意蕴

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尘埃落定》曾在文坛上掀起过一股“尘埃热”,作者阿来用他那既有着孩童般纯净又蕴涵哲学智慧的文笔,完美地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到衰直至终结的历史,赢得了文学界的高度评价。这部小说成功的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功不可没,作者对土司制度崩溃进程中的各色人物进行了独运匠心地刻画,展现了特殊背景下的人物风貌,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在书中,无论是主人公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还是塔娜、卓玛、麦其土司等其他主要人物,甚至那些描写不多点到即止的人物都具有丰满鲜明的性格以及独特的寓意。

在众多的人物形象中,傻子形象是最醒目也是最发人深思的一个。傻子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也是故事的叙述者。他是土司醉酒后和汉族太太所生的“傻瓜”,他傻里傻气疯疯颠颠却又不断做出惊世骇俗之事,相信所有的阅读者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个怪异的人物,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书中的其他人物,除了书记官翁波意西,几乎人人都说他是傻子,而他也向别人介绍自己就是那个人人都知道的土司家的傻瓜儿子。的确,他“傻”得很明显:出生一个月时坚决不笑;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他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以后才开始记事;见到茸贡土司的女儿之后才明白女人有漂亮和不漂亮之分。这个脸上带着梦游一般的神情的傻子说话做事总是不符合常理,常常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他似乎就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甚至面对“奇迹出现时” [1]众望所归、群情激昂的局面也无动于衷,依然用傻子的眼睛冷眼旁观。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他明明知道麦其家的仇人最后要向他复仇,他居然不躲避也不先下手杀了他们,还傻乎乎地在床上摆好姿势等仇家来杀死自己。这样的人让人不得不说他“傻”,可是一个傻子不可能看穿汪波土司从牺牲者耳朵里取得罂粟种子的阴谋;一个傻子不可能会善于把握商机,以投机家般敏锐的眼光劝说麦其土司及时调整种植结构,让麦其家在竞争中占尽先机;一个傻子也不可能有先见之明,拆去边境上修建用来屯兵粮的城堡外墙,使战争堡垒变成商贸中心,大发其财;一个傻子更不可能预见到历史的发展趋势,准确地预言土司制度的没落。从这些方面看来,傻子不但不傻,还有着一般人没有的智慧。所以我认为土司家的二少爷傻还是不

傻的问题很难给出明确的答案,如果硬要下个结论,只能这么说:他不是一个常人。

这个傻子为什么会异乎常人呢?作者用这样一个复杂的人物作为主人公的目的又是什么?这就要从两个方面来谈了。

从小说内部人物性格发展的过程来看,傻子复杂的个性是典型环境中形成的典型性格。土司制度统治下的藏族地区,封建等级观念、种族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在土司家族的成员和所有当地人眼中,麦其土司娶一个没有来历的汉族女人做太太本来就是件让人无法理解的事,开始人们就预言麦其土司和汉人女子的好日子不会长久,说明他们对土司和异族女子的结合总怀着一种反面的期待,这种期待也延续到了傻子身上,人们潜意识里就认为他有一种天生的缺陷,即没有纯正的藏族血统。因此在幼年的傻子表现出些微的异常时,他们便迫不及待地认定他的智力有问题,而事实上傻子的确在某些方面有些迟钝,但并没有人们认为的那样严重。人对自我最早的认识是从别人那里感知的,傻子最初是根据别人眼中的形象来确定自己的。他的父母、他的哥哥都把他当傻子看,甚至奶娘侍女之类的下人都能直呼他“傻瓜”,于是他也相信了自己是个傻子,更何况他渐渐意识到了做傻子的好处: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宣泄情绪,他自由、任性,“侍女不给来给我穿衣服,我就会大声叫嚷”[2],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畏惧世俗的眼光,麦其土司家种下罂粟后,人人都对这种传闻可以带来银子的东西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却只有傻子可以“无数次地撅起屁股,刨开浮土看种子怎样发芽” [3];他不被别人堤防,往往能够听到真话,麦其土司说“谁说傻瓜儿子不好,我在你面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在你死去的哥哥面前,我可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跛子管家也说“要是跟的不是你,而是大少爷,想到什么话,我是不敢说的”;他能够得到别人的宽容和爱,“有时也对一些事情发表看法,说错了就等于没说过,傻子嘛。说对了,大家就对我另眼相看”;他的哥哥也因他是个傻子而爱他,“因为他无须像前辈兄弟之间那样,为了未来的权力而彼此防备”。他深深体会到做傻子的好处,所以安于做一个傻子,同时正因为他“傻”,所以经常被人们忽视,这使他能够从烦琐的世事中解脱出来,用更多的时间去思考,于是他有了比聪明人还聪明的可能。小说中运用了另一个人物翁波意西来衬托傻子,不少评论都说傻子和翁波意西构成了“一个人物分两体”,或“两体合一式”的人物形象模式。“翁波意西是傻子精神的传道者,他的理想就是傻子的理想,他的预言就是傻子的预言”,的确,他是小说中与傻子在思想上有交集的人,甚至可以称为另一个傻子。他们都因思想进步与众不同而被视为异类,他们心意相通彼此理解,翁波意西失去舌头后,傻子竟然能够和他用眼神对话,并经常替没有舌头的他道出心声。他们都是对方在那个世界中唯一的知己,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而聪明”[4],傻子说“一有书记官在,我就是这个世界上的聪明人了[5]。但是傻子的智慧有他愚钝的外表作掩护,翁波意西的智慧却锋芒毕露毫不遮掩,他妄图去干预“土司政治”,结果却失去舌头,这

也从侧面反映了傻子的傻在这特定的环境中是傻子的保护色。

傻子生在一个被权力阴影笼罩的时代,土司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在自己的领地上主宰一切,享受一切,土司的家人同样享有特权,自由人和奴隶们也被土司的权力牢牢制约着,权力渗透进了人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因此当傻子无意中体验到了做一个土司是件美好的事情时,他原本纯净的心也感受到了权力的魔力,萌生了做土司的欲望;而他所在乎的人,他的母亲他的妻子他的追随者们也都希望他能当上土司,于是他又有了“聪明”的必要,并开始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他的智慧。这样看来,傻子的“傻”和“不傻”在小说中都是有具体原因的,他在“傻瓜”和“聪明人”之间的摇摆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他周围人和事的作用。作者对这个形象的塑造是符合人物性格发展规律的。

再从作者的创作意图来看,傻子这个形象有着更深一层的意蕴,他承载了作者关于“人”关于历史的诸多观念,因而才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作者阿来说过他在创作这部小说的过程中“努力追求一种普遍的意义,追求一种寓言般的效果”,那么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傻子必然也是个有着丰富寓旨的喻体。傻子是一种人的生命状态的象征。傻子每天早上醒来要问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对生命存在的一种深刻反思,这是人在进行人生价值的重构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把握不住自己的命运无法超脱现实包围的心理反映,他的“傻”喻指人生存的困惑与茫然。傻子更是一种历史文化发展的状态。小说选取的时代背景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初,当时的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社会,整个社会处于动荡和转型期,而川边藏区康巴高原上依然实行着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封建领主制,土司的权力来自于皇帝,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落后的封建制度无法再被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社会所容纳,最终必定会在多方力量的共同作用下走向崩溃,而土司制度下的藏族文化也必然会受到汉族文化的冲击,造成一种失落和迷茫的民族文化情绪。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把文中的傻子看作一种文化状态的具体物化,即汉藏文化的结合体。因为这个傻子,他虽然生活在藏族土司制度这样一个封闭的、文化自成体系的传统社会中,却“不认同传统,也不认同现实,其特立独行的思想与判断充满特异性,傻子的存在价值实现了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的全新的文化品格,傻子的思想行为中包含了许多现代精神的元素,并同古老的藏文化整合成一种充满现代性的独特思维模式”[6],这使得他虽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又显示出超凡的智慧和独到的眼光。

他的“傻”是是两种文化的互相对立所造成的混沌状态。他的“不傻”是汉藏两种文化的碰撞过程中擦出的进步的火花。小说的结尾部分傻子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神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7],他知道那个过渡的时代才是他的时代,他悟出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完成了自己潜在的使命,完成了旧的死灭和新的诞生。他是历史过渡期的见证人,是两种制度两种文化交接的最早感应者,这也恰恰是作者所赋予他在小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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