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脑栓塞早期抗凝的安全性与获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脑栓塞早期抗凝的安全性与获益* 目的:探讨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脑栓塞患者早期应用华法林抗凝的治疗效果
及安全性。方法:选取2014年4月-2015年6月本院收治的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脑栓塞急性期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抗凝应用时间的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0例。对照组于起病后2周应用华法林抗凝,观察组起病后立即应用华法林抗凝,比较两组的出血转化率、卒中复发率、并发症发生情况、治疗前后神经功能缺损NIHSS评分情况、改良mRS评分情况及6个月随访生存率。结果:治疗后,两组NIHSS和mRS评分均较治疗前降低,且观察组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卒中复发率为 6.0%,脑栓塞复发率为4.0%,并发症发生率为16.0%,分别低于对照组的18.0%、14.0%和34.0%,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随访3个月的生存率为98.0%,高于对照组的84.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脑栓塞患者早期应用华法林抗凝治疗的临床效果较好,安全性高,并发症少,在降低出血风险的同时又可降低复发卒中的风险,对降低残疾率及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值得临床推广。
标签: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脑栓塞;华法林;可行性
心房颤动时心房可失去收缩能力,十分容易导致心房血栓的发生,从而诱发脑栓塞或其他外周血管栓塞等[1]。房颤是导致患者发生脑卒中的一个独立危险因素,其导致的脑卒中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和死亡率,给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2]。根据有关数据显示,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发生脑栓塞的机率是无房颤患者的5~7倍,尤其是对老年人群而言,每年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高达23.5%,已经成为危害健康的严重慢性疾病之一[3-4]。临床研究已证实采用华法林抗凝治疗可使脑卒中的发生率下降68%,病死率下降33%,是治疗房颤并发脑栓塞的首选药物,但临床对其是否可于早期应用仍存在一定的争议[5-6]。故本研究选取10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早期应用华法林抗凝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4年4月-2015年6月本院收治的非瓣膜性心房颤动脑栓塞急性期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抗凝指征:通过房颤栓塞高危CHADS2-V ASc评分系统对患者卒中风险进行评估,CHADS2评分>1分者为中度及高度卒中危险,推荐口服抗凝药[7]。采用HAS-BLED评分系统对患者的出血风险进行评分,0~2分表示出血低风险,评分≥3分者表示其出血风险较高。若其颅内出血危险较低而血栓危险极高者,可进行抗凝治疗[8]。纳入标准:(1)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华医学会第四届全国脑血管学术会议制定的《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中关于心源性脑栓塞的相关诊断标准,并通过心脏听诊、心电图表现明确诊断为心房纤维性颤动,且头颅CT或MRI影像结果与临床症状相符;
(2)发病1周内于本院就诊;(3)临床资料完整,有抗凝指征;(4)自愿
参与本次研究[9]。排除标准:(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2)存在出血倾向(血小板功能病、血小板减少、血友病)者;(3)高血压不能有效控制、存在颅内出血倾向者(例如动脉瘤);(4)中枢神经系统或眼部进行手术者;(5)风湿性心脏病、人工瓣膜置换或修补、感染性心内膜炎者;(6)痴呆、精神疾病等无法安全使用抗凝者[10]。根据抗凝应用时间的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0例。对照组男27例,女23例;年龄42~72岁,平均(53.2±5.2)岁;房颤病程3个月~5年,平均(3.2±2.3)年;合并高血压者14例,糖尿病者25例,合并冠心病者11例。观察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41~73岁,平均(52.6±6.3)岁;房颤病程4个月~6年,平均病程(3.5±2.1)年;合并高血压者15例,糖尿病者22例,合并冠心病者13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观察组于起病后立即给予华法林(芬兰Orion Corporation,注册证号:H20110108)口服抗凝;对照组于起病后2周左右接受华法林抗凝治疗。两组除应用时间不同外,其余均相同。华法林治疗初始剂量为1~3 mg,若初始剂量治疗INR(国际标准化比值)检测不达标时,可按照1.0~1.5 mg/d
的幅度逐渐递增,并在此期间连续检测患者INR值,直到将INR控制在2.0~3.0为止;若INR在此期间内稳定至少2 d,此后可根据INR结果的稳定性,数天或1周检测INR1次,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延长。当INR稳定之后,可每隔4周监测1次,稳定患者最长可3个月监测1次。若INR超过此区间范围,可升高或降低原来剂量的5.0%~20.0%,华法林剂量调整后要密切监测INR,若INR 一直稳定,或其偶尔波动幅度没有超过2.0~3.0,其上下幅度在0.5左右,可不必调整剂量,酌情检测INR。若患者在服用华法林期间有轻微的出血情况,而INR 在2.0~3.0时,不必停止或减少药量,应寻找原因加强监测;若患者出现较为严重的出血情况时,可先停止用药,输入凝血酶原符合物,静脉注射5~10 mg维生素K1。对于心力衰竭、老年人、或正在服用增强华法林作用的药物患者应采用更低剂量,如从0.05);观察组卒中复发率为6.0%,脑栓塞复发率为4.0%,分别低于对照组的18.0%和14.0%,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16.0%,明显低于对照组的34.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字2=4.276,P=0.0386),见表3。
2.4 两组患者3个月生存率比较观察组死亡1例,存活49例,生存率为98.0%;对照组死亡8例,存活42例,生存率为84.0%。观察组生存率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结论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是临床常见的一种慢性心律失常,其发生人群主要集中于老年人,该病的发生率随年龄的增大而显著上升,成为威胁人们健康及生命安全的主要慢性疾病之一[12]。大量研究表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是造成患者发生心源性脑栓塞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每年卒中发生率可达2%~3%,约占栓塞性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