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体系的现状
《2024年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范文
![《2024年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369ac982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06.png)
《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篇一一、引言经济法作为现代社会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经济法理论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反思当前经济法理论存在的不足,并探讨其完善的途径,以期为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经济法理论现状的反思1. 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当前,经济法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
部分法律条款过于宽泛、模糊,导致实际操作中难以准确适用;执法机构职能分散、不协调,影响法律实施的效率;司法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经济法的有效实施,不利于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经济法涉及面广,与民法、商法、劳动法等密切相关。
然而,目前经济法体系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框架,各法律部门之间存在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
这导致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往往需要多个法律部门共同参与,不仅增加了司法成本,还可能引发法律适用的混乱。
3. 未能适应新兴经济形态的发展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经济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
然而,现行经济法理论在应对这些新兴经济形态时显得力不从心。
例如,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型经济模式在法律上缺乏明确的规范,导致监管空白和法律冲突等问题。
三、经济法理论的完善途径1. 完善法律制度首先,应加强经济法的立法工作,明确法律条款的内涵和外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其次,优化执法机构设置,实现执法职能的集中和统一,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司法公正性建设,确保司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构建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应加强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协调与衔接,构建系统化的法律体系。
这包括明确各法律部门的职能定位、加强法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新兴经济形态的研究,制定适应新型经济模式的法律法规。
3. 强化监管与执法力度针对新兴经济形态的监管空白和法律冲突问题,应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
经济法在国内与国外产生与发展的简易解读
![经济法在国内与国外产生与发展的简易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aed04a0d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19.png)
经济法在国内与国外产生与发展的简易解读经济法是指调节经济活动和保障经济秩序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保障经济活动的规范运行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在国内与国外,经济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将从国内和国外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进行简单解读。
国内中国的经济法发展经历了一个由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经济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体系。
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法立法工作得到了加快和加强。
中国的经济法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
中国自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这些法律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经济法律体系,保障了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中国的经济法立法趋于规范。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复杂,需要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近年来,中国加强了对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加大了对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的立法力度,规范了经济法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更加稳定和有序的法律环境。
中国的经济法在国际上也开始走向一体化。
随着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国的经济法也在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的立法和规范活动。
中国已经成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一员,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的立法、调整、合作和协调,推动了中国经济法的国际化发展。
国外与中国类似,国外的经济法也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不同国家的经济法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都是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
国外的经济法体系多样。
不同国家的经济法体系因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而存在着较大差异。
美国的经济法体系较为成熟,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不正当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等,而欧洲的经济法体系则更加注重对跨国经济活动的监管和调整,包括《欧洲共同体法》等。
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
![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https://img.taocdn.com/s3/m/b4803fe2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db.png)
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经济法是指调整、规范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体系,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经济法的体系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我认为,经济法体系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体系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在不同领域之间、不同法律之间还存在许多交叉和冲突。
财税法和金融法之间的协调、海关法和进出口税收法之间的整合等问题,使得整个经济法律体系显得有些零散和松散。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衔接不畅、互相牵制的情况,影响了其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经济法体系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经济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也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的经济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过去的制度框架下,缺乏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在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等新兴领域,法律对其监管和规范依然不够完善,无法很好地适应其发展需要,造成了监管滞后、规则不明确等问题。
经济法体系缺乏统一和权威性。
由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主要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多个部门共同组成,法律制定、实施和审判之间存在分权和分散的现象。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不同的部门在经济法律实施中出现意见不一,甚至相互牵制的现象。
对于经济主体来说,面对这样的多头管理机构,往往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听谁的,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了质疑,也影响了其实施效果。
经济法体系缺乏综合和前瞻性。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经济法体系需要具备综合性和前瞻性的特点。
但是目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在一些关键领域还显得比较薄弱,比如在金融风险防范、产业发展引导、国际贸易促进等方面,缺乏系统的、前瞻的法律制度保障。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在一些关键节点上出现监管空白、制度缺失等问题,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解决。
加强经济法体系的整合和协调。
经济司法的作用
![经济司法的作用](https://img.taocdn.com/s3/m/411ceb0d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28.png)
经济司法的作用经济司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行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经济司法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于维护市场的公正、稳定和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司法的基本概念、作用及现状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经济司法的基本概念经济司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行为。
其主要包括经济法院、经济调解、经济仲裁等方式,这些都是经济司法的重要形式。
而经济司法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当事人针对经济活动所发生的争议,从而维护社会公正与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经济司法的作用1. 维护市场公正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竞争是常态,但过度竞争会对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经济司法能够对不法经营者进行制裁,打击不正之风,减少不良商业竞争的行为,从而维护市场公正,构建健康的市场秩序。
2.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或个人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纠纷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经济司法可以提供各种方式的解决方案,例如经济调解、经济仲裁、经济诉讼等。
通过这些方式,经济司法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活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3. 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司法能够依靠法律手段有效的解决企业间的纠纷,减少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和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经济司法的现状目前,中国的经济司法正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经济调解、经济仲裁等方式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在国家层面,经济法院的建设也得到了不断加强,并逐渐形成了多层次的经济法院体系,为经济司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经济活动中出现诈骗、假冒伪劣等情况屡见不鲜,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利益会采取不正规的经营手段。
对于这些问题,经济司法仍然需要加强力度和能力,从而更好的保障市场公正和当事人权益。
总之,作为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经济司法对于当代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与改革建议
![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与改革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49ffe54b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03.png)
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与改革建议第一章:前言法律体系是指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所体现的各种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
在当今社会中,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和改革建议展开论述。
第二章: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本章将从法律体系的总体构架、实施机构、立法活动和司法审判等四个方面,对我国法律体系进行描述。
2.1 法律体系的总体构架我国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组成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
同时,我国还将相关法律纳入国家法律框架内,如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这些法律为维护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2.2 实施机构我国法律实施机构主要包括公检法、检察院、公安局和法院等,这些机构负责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但是,由于实施机构之间职能分工不清晰,导致在实践中很难实现有效的协调和配合,给维护社会和法律秩序带来了困难。
2.3 立法活动我国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出台的法律有一定的时效性但不太完善。
与此同时,部门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也较为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2.4 司法审判我国司法审判由人民法院实施,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但是,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司法人员依然缺乏统一的司法标准和明确的程序规范,这就导致高门槛对于刚刚从法院学院毕业的法官来说入职过于困难。
第三章:我国法律体系的改革建议3.1 按照不同职能优化实施机构在实施执法和司法审判工作时,建议设立中央统一法律执行机构来避免机构职能重叠的情况发生。
此外,建议设置大型法律协商和研究中心作为国家决策咨询的重要组织之一,以实现法律体系的真正一致和统一。
3.2 加强立法能力我国立法体制和工作模式的改革,需要加强立法能力、流程和程序规范,从而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保障公民权益。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的现状与趋势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的现状与趋势](https://img.taocdn.com/s3/m/f9667b54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89.png)
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促进投资自由化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通过放宽对外资的限制、提高投资 保护水平等方式,促进投资自由化,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 。
规范投资行为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为国际投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和行为规范,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投资的安 全性和稳定性。
加强投资监管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也要求各国加强对投资的监管和管 理,防止外资对本国经济造成不良影响,确保国际投资的 健康有序发展。
规则制定中大国博弈加剧
在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大国之间的博弈日益加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分歧和矛盾愈发突出。
发展中国家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
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既面临诸多挑战,如规则制定的不公平、 执行过程中的不透明等,也迎来了一些机遇,如通过参与规则制定争取更多权益、利用国际规则促进本 国经济发展等。
当前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存在诸多缺陷,如国际经济组织代表性不足、决
策机制不透明等,制约了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的有效实施。
PART 04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的 发展趋势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
全球化趋势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 济法逐渐呈现出跨国化、一体化 和多元化的趋势,各国之间的经
济联系和合作日益紧密。
区域化趋势
区域贸易协定在国际贸易规则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各国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等方式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电子商务规则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规则逐渐涉及到电子 商务领域,包括跨境数据流动、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等方 面的规则。
未来展望
加强国际合作
未来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的发展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应 对全球性挑战,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法律法规体系调整与完善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法律法规体系调整与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b2cbc3d7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52.png)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法律法规体系调整与完善数字经济作为新兴经济形态的代表,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在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中,法律法规体系的调整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调整与完善建议。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法律法规体系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首先,要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
数字经济涉及到众多新兴领域,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等,现有的法律框架难以完全适应这些新兴领域的发展。
因此,应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法律,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其次,要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
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极快,而传统的监管机制往往滞后于技术和市场的发展。
因此,需要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确保数字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监管机构应与技术发展同步,提前预测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加强与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
此外,要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数字经济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
当前,数字经济领域存在着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如网络盗版、侵犯隐私等问题。
因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法律上对知识产权侵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保护力度,并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此外,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传输变得更加频繁和复杂,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也在增加。
因此,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个人信息的合法获取和使用范围,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保障个人隐私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推动国际合作,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法律法规体系。
数字经济是全球性的经济现象,需要各国通过合作来应对共同的挑战。
应推动国际组织和国家间的合作,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则,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形成全球化的数字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为数字经济的全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
![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211d73d833d4b14e852468a5.png)
二、 经济法 促进 经济 效益增 收
场经 济的运 营情况来 及时 更新经 济立法 策略 , 对于 内部 资金 的收
了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经济法律长期以来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 不断完善当前的法律体 系有 助于 经济事 业的健 康发展 。本 丈重 点分析 了经 济法律 体 系完善 的相 关 问题 , 旨在保证 市 场经 济和谐 发展 。
我国现行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现行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30d44106f12d2af90242e636.png)
赋予其 宪法权利 的地位。事实上 ,环境权既是生存权 ,又是发展 我们一定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国情 ,强调针对性 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权 ,是 人 类 生 存和 发 展所 不 能 缺 少 的前 提 。 因此 ,必须 整 合 我 国 的原则 ,为法律法规 的有效执行打下基础 。 除法律体系需要完善之外 ,审视循环经济立法 内容 ,也存在 现行 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对循环经济的国家发展战略作出 明确 的宣告 ;修订 我国宪法第 9条第 2款的规定 ,把 “ 国家保障 不 少 问题 ,主 要 归结 为 两 个 方面 :~ 方面 ,单 个企 业 层 次 、 区域 自然资源 的合理利用”这一规定改为 “ 国家保障 自然资源 的节约 和全社会层次以及综合层次上 的循环经济法律规制不完善,另一 和合理利用,促进废 旧物质 的良性循环和 能量的梯级利用” ,把发 方面 ,我 国目前生态环境资源产权法制存在先天不足 ,主要表现 为自然资源权属制度和环境容量资源权属制度两个 方面。 展循环经济确定为与保护环境并重的基本国策。 3 地方性循环经济立法滞后 . 2 循环经济 基本法律 《 . 2 循环经济促进法 》的配套立法需要制 定 循环经济立法作为一个全新领域 ,在国家逐步进行循环经济 首先 ,根据这一基础性法律制定发展循环经济 的各个专项法 律。我国应 以 《 循环经济促进法 》为基本法律框架 ,抓紧制定更 立法的同时 ,许多省 、直辖市 、自治区也将发展循环经济作 为地 为具体的法律法规。根据发达 国家的循环经济立法经验并结合我 方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 目标 ,并通过一系列的文件将这些既定 的 国的具体 立法实际 ,我们认为,我国 目前缺位的主要循环经济单 方针、战略固定下来,但真正能够体现循环经济内在要求的地 方 行法至少包括 《 汽车再利用法》 《 、 包装物再利用法》 资源有效 性法规并不是很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地方性法规是 : 山西 、《 《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cb53129b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d0.png)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中,法律体系扮演着重要角色,促进经济秩序的良性运行。
本文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必要性、我国法律体系现状、立法工作的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性以及诉讼制度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通过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可以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未来法律体系建设的重点应当是加强立法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诉讼制度,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正义。
只有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推动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完善、发展背景、重要性、必要性、现状、立法工作、执法监督、诉讼制度、公正正义、重要性、方向、重点。
1. 引言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背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系,既保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又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背景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与国际接轨程度不断提高,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市场主体活跃度明显增强。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国际组织,加速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目标。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特殊意义和作用。
我国正在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新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促进国家长期繁荣稳定发展。
1.2 法律体系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中,法律体系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市场主体自由竞争、资源配置效率和价值创造。
而法律体系则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
经济法前景
![经济法前景](https://img.taocdn.com/s3/m/a47e0eb7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01.png)
经济法前景经济法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发展中依法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前景更加广阔。
以下是对经济法前景的一些展望。
首先,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加速推进,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相关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多。
中国正在力争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加强经济法制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未来,经济法的相关领域将进一步扩展,包括投资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等。
这些经济法律的出现和完善将为企业经营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经济法律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
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专业机构的数量与规模也将继续扩大,法律职业的辐射面也将不断拓展。
同时,由于大量的企业、个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可能涉及到各类法律问题,这就需要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再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包括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方式和形式也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
这就需要经济法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和新模式对传统法律框架提出的新挑战。
同时,新技术的应用也将为经济法律服务提供更多创新的方式,例如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智能法律合同等。
此外,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经济法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同时也是企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经济法律服务机构将面临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需求。
综上所述,经济法作为国家治理经济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具有广阔的前景。
随着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经济法的相关领域将进一步扩展,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
同时,新兴技术的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将为经济法律服务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因此,投身于经济法领域的专业人才将会面临更广阔的就业前景。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https://img.taocdn.com/s3/m/be224660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72.png)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拥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然而,对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争议。
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体系的现状,分析其优点和挑战,并展望其未来发展方向。
一、中国法律体系的概述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构成。
宪法是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律则对各个领域的具体规范进行了细化,行政法规则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此外,司法解释则对法律的适用做出了解释和规定。
二、中国法律体系的优点1. 宪法保障基本权利中国的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为社会稳定和个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 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构成,形成了一种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
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可以相互补充和完善,确保了法律的适用和有效性。
3. 推进司法改革近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独立和公正性。
建立了独立的法院和检察院体系,建立了审判活动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
司法改革的进展提高了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
三、中国法律体系的挑战1. 执法不严谨尽管中国的法律体系相对完善,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不公正、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法律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法律权威受到质疑。
2. 法律制度落后由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某些法律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于复杂的社会问题无法有效解决。
3. 法律知识普及不足虽然中国已经加强了法律教育和宣传工作,但是整体来说,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还不够。
很多人对法律了解不够,容易遇到法律纠纷或在法律环境下受到侵害。
四、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方向1. 加强执法监督为了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中国应该加强对执法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权力滥用和不公正行为。
我国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及其改革建议
![我国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及其改革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bb68b646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49.png)
我国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及其改革建议近年来,我国财经领域的发展日趋迅猛,财经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也十分重要。
本文将探讨我国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
一、我国财经法规的发展现状1. 法律文件体系的完善我国财经法规体系逐渐完善,相关法律文件不断推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基本税法为我国财经法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高效税收管理体系的建立我国税收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机关的改革和创新推动财经法规的发展。
电子税务、智能化税务管理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了税收管理的效率,优化了征管环境。
3. 对外贸易法规的完善我国对外贸易在全球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对外贸易法规的完善非常重要。
《进出口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法》等法规的出台,为我国对外贸易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4. 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加强金融领域是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加强了金融监管,针对风险进行了有效防控。
《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规的相继出台,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我国财经法规改革的建议1. 简化税收审批程序目前,我国税收审批程序繁琐,影响了企业经营发展的速度和效率。
建议通过优化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税收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税收程序,提高纳税人的便利度。
2. 完善对外贸易法规对外贸易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应加强对外贸易法规的完善。
建议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环节,简化贸易手续,降低贸易壁垒,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 强化金融监管金融领域的风险对整个经济体系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
建议加大金融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违规行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4. 推动数字经济法规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正成为我国经济的新动力。
建议加快数字经济法规的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
当前法律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
![当前法律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83f8fd0c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0d.png)
当前法律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近年来,法律发展一直处于社会变革的前沿。
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体现,必须和社会的变化相适应,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法律发展的现状,并展望未来的趋势。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法律体系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紧密,国际性的法律准则和机构也随之增多。
例如,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和各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的法律协议,都是针对全球化带来的新问题而制定的国际法律体系。
同时,在国内,法律的发展也在与时俱进。
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的领域不断扩大。
例如,我国从2008年开始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法律发展的过程中,新技术的出现也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例如,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法律领域也面临了新的挑战。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人们开始思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法律应该如何界定责任。
此外,互联网的兴起也引发了对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的法律规定的需求。
在未来,法律发展将继续面对许多挑战,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
以下是几个可能的未来趋势:首先,数据保护和隐私权将成为法律关注的重点。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数据被广泛收集和利用。
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将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随着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的普及,法律将不断调整和完善数据保护的规定,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使用的合理性。
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将越发重要。
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的基石。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的高速流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成为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而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维护网络开放和创新将成为法律的难点。
再次,人工智能技术的法律规定将更加完善。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给法律领域带来了全新的问题和挑战。
例如,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界定、人工智能创作的版权归属等都需要相关法律予以规范和解答。
相信未来法律将根据科技的发展,不断完善这些规定,以适应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
经济犯罪低成本之忧:法律体系的挑战与反思
![经济犯罪低成本之忧:法律体系的挑战与反思](https://img.taocdn.com/s3/m/54b455b1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97.png)
经济犯罪低成本之忧:法律体系的挑战与反思在当今社会,经济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许多诸如非法融资、破产跑路等大额经济犯罪案件频发,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显得相对较低,而法律对他们的惩处力度似乎并未达到应有的震慑效果。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经济损失的巨大,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甚至可能引发经济的动荡和群众对法律的不信任。
一、经济犯罪低成本现象的成因1、法律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处理经济犯罪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一方面,部分经济犯罪的定罪标准过于宽泛,导致一些本应受到严厉惩处的犯罪行为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另一方面,刑罚力度也相对较轻,即便是诈骗金额高达数十亿的犯罪分子,其被判处的刑期也相对较短。
这种“罚不当罪”的现象无疑大大降低了经济犯罪的犯罪成本。
2、跨境犯罪难以追责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经济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许多犯罪分子利用国际间的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将非法所得转移到国外,使得追赃工作变得异常困难。
即便最终抓到了犯罪分子,但由于资金已经流失海外,往往难以追回,这使得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3、资产转移与破产逃避一些企业老板在面临经营困境时,会选择将国内的资产转移到国外,然后宣布破产。
这种做法不仅逃避了国内的债务责任,还严重损害了投资人和员工的利益。
由于法律对于此类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使得一些老板在破产后依然能够逍遥自在,甚至重新成为富豪。
二、经济犯罪低成本带来的危害1、经济损失巨大巨额经济犯罪低成本现象的直接后果是经济损失的巨大。
大量资金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并转移到国外,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这不仅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2、社会信任危机经济犯罪低成本现象还引发了社会的信任危机。
当群众看到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依然能够逍遥自在,甚至重新成为富豪时,他们会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
这种怀疑一旦形成,就会严重削弱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而对整个社会秩序造成冲击。
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
![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106a551bf18583d049645962.png)
Legal Syst em A nd Sod ot y ■—圆野匝:.:二竺婴望里f叁墨!查塾金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牛磊摘要国家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使得"-3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着诸多问题,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法律机制成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经济法律长期以来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断完善当前的法律体系有助于经济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重点分析了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的相关问题,旨在保证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济全球化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90.01“依法治国”是我国现代化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钊’,胡锦涛主席曾提出:“只有在法律背景下,我国现代化各项事业才能取得理想的全新的成果。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大背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小背景下,不断调整完善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市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对早期的经济政策作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
但由于国内外经济体制之间的差异,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经济还是显现出了诸多问题,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背景下,这些问题更加突出,成为了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1.法律残缺。
经济利润是经济机构追寻的主要目标,很多领导者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利益上,而很少能够顾及到管理体制的制定问题。
法律制度上的缺失必将造成资金非法运作,出现资金浪费、不明流失等等,这些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巨大的阻碍。
2.利益失衡。
企业内部的利益分配问题也是法律管理失效的重要表现。
而在企业进行利益划分的过程中,其存在着各种形式的不公平现象,个人主义、极端主义、拜金主义等现象导致的利益划分严重失衡,这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很不利。
3.资金失调。
建筑、贸易等是当前经济事业的重点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各项事业的资金调控并没有完全结合,综合经营模式还没有达到理想状况。
论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论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趋势](https://img.taocdn.com/s3/m/a851d21d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34.png)
论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也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一、经济法的发展历程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后,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经济,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是规定计划经济的法律规范。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经济法的发展也逐渐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1994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这是我国经济法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经济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二、经济法的发展特点1. 法律体系逐步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不断完善。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包括《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多部法律。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外商投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专门针对经济领域的法律。
2. 法律制度逐步健全我国经济法的制度逐步健全。
在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我国不断加强对市场经济的监管,推动经济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例如,我国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公平竞争。
3. 法律保护逐步加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的保护力度也逐步加强。
我国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的保护,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秩序。
三、经济法的发展趋势1. 法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的法律体系将会进一步完善。
未来,我国将继续制定相关法律,完善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2. 法律制度将进一步健全未来,我国经济法的制度将会进一步健全。
我国将加强对市场经济的监管,推动经济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同时,我国还将加强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的保护,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秩序。
3. 法律保护将进一步加强未来,我国经济法的保护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强。
我国经济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经济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56433f71f5335a8102d22086.png)
我国经济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立法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使我们的经济生活彻底摆脱了建国以来长期存在的无法可依的状况。
在我国经济立法大发展的同时,经济法存在的问题也为相关学者所关注,关于这一点,为数众多的学术研究成果可以证明。
出于对经济法健康发展的期待,笔者从经济法制定和实施两方面总结了我国经济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的概念界定经济法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制定经济活动法律规范的活动,经济法的修订和废止也属于此列。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为实现经济法的目标,依照有关程序将经济法规范贯彻落实到社会现实中的过程。
2.我国经济法存在的主要问题2.1经济法的制定存在的主要问题(1)经济法体系不完善(2)经济法缺乏可操作性众所周知,立法包括实体立法和程序立法。
程序立法是实体法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3]。
而我国的程序立法,总体说来是比较简单和抽象的,这种程序立法的缺陷导致了经济法的实施的困难。
2.2经济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执法主体存在问题执法主体包括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执法机构方面,按经济法的规定,执法机关一般为:综合经济管理机关,部门经济管理机关,行业经济管理机关,经济监督管理机关。
[4]而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一些没有经济管理权限的机关理直气壮的参与经济执法,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一些企业组织的利益。
(2)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经济管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了维护本地区或部门的经济利益,在经济执法过程中实行地方保护主义。
为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流入本地区,对本地区的经济造成冲击,一些执法机构进行强制交易和地区封锁,甚至名为打假,充当保护伞。
(3)监督机制不健全经济法执法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突出地表现在专职的监督机构缺位和缺少可操作性较强的监督法律法规,措施和程序两方面[6]。
由于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经济执法工作中的腐败及权力滥用等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揭露和制止,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日本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特点
![日本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a328d735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43.png)
日本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特点1991年,日本国会再次修订了1970年的《废弃物处理法》(该法至今已修改过20次),并通过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
1993年,日本又以减少人类对环境的负荷为理念制定了《环境基本法》,实现了环境立法从完备单项法律体系为目标走向法典化的重要一步。
此后,《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与《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分别在1995年与1998年被通过。
到90年代末,伴随着这三项法令的实施,日益增长的公众意识逐渐演变成为一种需要,需要改变现存的社会经济体系,并发展一种能使得日本在21世纪克服其环境与资源限制的新型社会经济体系。
日本国际贸易工业部工业结构委员会在1999年7月准备了一份《循环经济规划》的报告,这份报告认为,为了同时取得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起“一种循环型经济体系”,以便将环境保护与节约资源融合到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
2000年被命名为日本“资源循环型社会元年”,同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六项法案:《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修订)、《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修订)、《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食品资源循环法》、《绿色采购法》。
2002年还通过了《车辆再生法》。
目前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这也保证日本成为了资源循环利用率最高的国家。
它的循环经济立法模式与德国不同,在立法体系上更有规划,采取了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法的模式。
2000年前后形成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呈现出以下层次:由于《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是调整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处于循环经济立法的核心地位,理解与分析这部法律就成为把握日本循环经济立法的关键。
我国目前无专门的循环经济立法[8],但存在现实的环境问题需要解决,因而了解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经验对于我们从立法论上探讨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也是大有裨益的。
该法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立足于日本环境与资源的现实情况,战略性的将立法提高到建立循环型社会的高度,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法律体系的现状论文摘要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关系”指的是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关联系的统一整体。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
“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
“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学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需要。
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
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
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
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
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
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
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
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
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
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
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
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
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
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
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
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个: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
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
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
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
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
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
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
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
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
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
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
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