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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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范文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辅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教辅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辅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所有教辅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学校教辅人员的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辅人员受到公平的待遇。

第四条学校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教辅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检查,以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教辅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考勤要求第六条教辅人员应按时参加正常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严禁缺勤。

第七条教辅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1点为午休时间。

第八条教辅人员每天应在指定的考勤机械上进行刷卡打卡,确保工作时间准确记录。

第九条教辅人员在早上8点前应到达工作岗位,准备好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条教辅人员在下午5点之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时,延时时间需提前报备和获得上级领导批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各教学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工作,及时统计考勤数据,并将其上报至人事部门。

第十三条教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各类培训和会议,并提供相应的出勤材料。

第十四条学校将建立电子考勤系统,教辅人员需配合使用系统进行考勤操作。

第十五条教辅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需离开岗位,需向所在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暂时离岗。

第四章考勤处理第十六条根据教辅人员的考勤记录,学校将按月对教辅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

第十七条如教辅人员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学校将进行适当的警示和扣除相应的考勤分数。

第十八条如教辅人员有缺勤情况,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包括请假或调休等。

第十九条教辅人员如需外出公务或出差,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辅教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辅教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辅教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担任辅教岗位的人员,包括班主任、生活教师、实验员、图书管理员、体育教练等。

第三条辅教岗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辅教岗位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 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 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4.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场所的秩序。

5.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持。

6.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条辅教岗位人员权限:1. 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管理,有权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2. 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4.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辅教岗位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

第七条辅教岗位人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主要包括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在职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技能、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辅教岗位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日常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辅教岗位人员晋升、调动、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辅教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辅教岗位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辅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从事教辅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务员、图书管理员、实验员、卫生员、维修员等。

第三条教辅工勤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教辅工勤人员的职责:1. 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 维护教学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报告和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3. 负责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的采购、保管、借阅和归还工作;4. 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和维护;5. 负责学生日常生活的服务工作;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辅工勤人员的权限:1. 对教学设施和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2. 对图书、资料、实验器材进行合理调配,确保教学需求;3.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生活指导和帮助;4.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5. 在职权范围内,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教辅工勤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

第七条新聘用的教辅工勤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技能、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在职教辅工勤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学校对教辅工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教辅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章制度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十一条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升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二条学校为教辅工勤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教辅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对教辅工勤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进行改善,提高其工作满意度。

学校工勤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工勤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工勤人员,包括保洁员、保安、食堂工作人员、水电维修工等。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确保学校环境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和工作安排。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维护学校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权限(1)工勤人员有权对学校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2)工勤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指令。

四、工作要求1. 工作纪律(1)工勤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不得随意离岗。

(3)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工作质量(1)保洁员应确保学校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地面、墙壁、门窗等设施清洁。

(2)保安人员应加强校园巡逻,维护校园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提供营养均衡的饭菜,保持食堂卫生。

(4)水电维修工应确保学校水电设施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故障。

3. 工作态度(1)工勤人员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对待工作要有耐心和细心。

(2)与同事、师生保持良好沟通,互相尊重,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每月对工勤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等依据。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的工勤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辅助人员制度

学校辅助人员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辅助人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学校辅助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学校辅助人员的管理,确保其职责明确、行为规范;2. 提高学校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其潜能,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辅助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的辅助人员。

四、岗位职责1. 教务处辅助人员:(1)协助教务主任完成教务工作;(2)负责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的编制及调整;(3)协助教师进行教学活动;(4)负责学生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5)协助教务主任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2. 总务处辅助人员:(1)协助总务主任完成后勤保障工作;(2)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3)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4)协助总务主任进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5)协助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3. 学生处辅助人员:(1)协助学生处长完成学生管理工作;(2)负责学生档案的整理、归档;(3)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4)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实施;(5)协助处理学生违纪事件。

4. 保卫处辅助人员:(1)协助保卫处长完成校园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校园巡查、门卫管理;(3)协助处理校园突发事件;(4)负责校园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5)协助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辅助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2. 对表现优秀的辅助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辅助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辅人员,包括教师、教研员、教务员、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辅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辅人员权益,促进教辅人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教辅人员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2. 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4.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5. 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辅人员的权利:1. 获得与工作性质、岗位要求相应的工资待遇;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的权利;3. 享有参加培训和进修的权利;4.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六条工作纪律:1. 教辅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 严格遵守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3.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第七条教学规范:1.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认真备课、授课;2. 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3.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 教师应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八条图书、实验等教辅工作规范:1. 图书管理员应做好图书采购、分类、编目、借阅等工作;2. 实验员应负责实验器材的采购、保管、维护和实验课的教学;3. 教辅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实验设备,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培训:1.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2. 教辅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条考核: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辅人员考核制度,对教辅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结果作为教辅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与待遇第十一条奖励: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教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点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重点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辅人员,包括教务、图书、实验、信息、保卫、后勤等部门的员工。

第三条教辅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以提升工作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教辅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岗位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教辅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学校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2.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3.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条教辅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保守学校秘密,维护学校声誉;3.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 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学校对教辅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八条德:考核教辅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等。

能:考核教辅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等。

勤:考核教辅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

绩:考核教辅人员的工作成果、服务质量、贡献度等。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

第四章培训与进修第十条学校鼓励教辅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组织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支持教辅人员参加进修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

第五章奖惩与激励第十三条对表现突出的教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辅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教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学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3篇)

学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辅助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辅助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安保人员、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等。

第三条学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学校辅助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第五条行政人员职责:(一)负责学校行政事务的协调、组织、实施;(二)负责学校内部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三)负责学校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四)负责学校印章、档案、文件的管理;(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后勤人员职责:(一)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供暖、食堂、宿舍等;(二)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维护;(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四)负责学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安保人员职责:(一)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秩序;(二)负责校园内巡逻、监控、报警系统的维护;(三)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四)负责校园内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图书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图书的采购、分类、编目、上架、借阅等工作;(三)负责图书馆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四)负责图书馆读者服务;(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实验室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实验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三)负责实验课的安排和协调;(四)负责实验数据的管理和分析;(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辅助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三)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四)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五)保护学校财产,维护学校形象。

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辅人员,包括教务、图书、实验、体育、艺术等部门的教辅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教辅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2. 教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教辅人员有权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教辅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招聘与培训1. 招聘(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招聘教辅人员。

(2)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2. 培训(1)新入职的教辅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学校定期对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教辅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2)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3)平时考核主要关注教辅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质量等方面。

(1)对表现优秀的教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认真、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辅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六、离职与退休1. 离职(1)教辅人员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2. 退休(1)教辅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高中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中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辅人员,包括班主任、教务员、实验员、图书管理员、体育老师、音乐老师、美术老师等。

第三条教辅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爱集体,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教辅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2. 配合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3. 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组织与实施,为学校文化建设、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服务。

5. 做好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

6. 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7.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辅人员分工:1. 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家校沟通等工作。

2. 教务员: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质量的监控、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3. 实验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实验设备的维护、实验教学等工作。

4. 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图书资料的采购、借阅等工作。

5.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教学、学生体育锻炼、运动会组织等工作。

6. 音乐老师:负责音乐课教学、学生艺术教育、学校文艺活动组织等工作。

7. 美术老师:负责美术课教学、学生美术教育、学校美术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教辅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教辅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实施本制度。

2.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

3. 学校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四、招聘与录用1. 学校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进行。

3. 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和材料。

4. 学校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岗位职责1. 学校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管理人员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关心学生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教辅人员应协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做好教学服务工作。

5. 工勤人员应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予以调整或解聘。

3. 学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七、培训与晋升1. 学校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学校工作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表现,参加学校组织的晋升考核。

3. 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的晋升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晋升。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辅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师生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教辅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辅导员、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

第三条学校教育局、聘任教师和非教职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学校教育局负责全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勤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第五条教辅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考勤人员在每天上班前应到指定地点打卡签到,并填写相关信息。

第七条教辅人员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外出,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八条考勤人员应定期收集教辅人员的考勤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第九条学校教育局应及时通知所有教辅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上班安排。

第三章考勤方式和流程第十条教辅人员的考勤方式分为传统人工考勤和电子考勤两种。

第十一条传统人工考勤方式包括考勤卡、考勤本、考勤登记表等。

第十二条教辅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勤卡,并在每天上下班时刷卡签到。

第十三条教辅人员应将考勤卡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考勤人员统计。

第十四条考勤人员应将教辅人员的考勤数据及时录入电子系统,并生成考勤报表。

第十五条教辅人员应定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注意核实其准确性。

第四章考勤数据分析和使用第十六条学校教育局应通过统计分析考勤数据,了解教辅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考勤数据可以用于评估教辅人员的工作表现,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考勤数据还可以用于统计教辅人员的工作时长、请假情况等信息,为学校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参考。

第五章违规和处罚第十九条教辅人员在考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得损坏考勤设备,不得伪造考勤记录。

第二十条教辅人员如有迟到早退、旷工、未刷卡等情况,应按照规定面对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绩效奖金、降低职称等。

第二十一条教辅人员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应视情况进行纪律处分,包括给予警告、记过、组织调岗等。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教辅工勤人员是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学校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提高教辅工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今天,我将从岗位职责明确、考核机制建立和激励制度建设三个方面来介绍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首先,在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中,需要明确每个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并将其写入人员管理制度中。

例如,学校的教辅工勤人员主要分为保卫人员、后勤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他们的职责分别是学校门卫、食堂管理和校园环境维护等。

明确职责范围可以使每个人员清楚自己的工作目标,避免岗位交叉和工作重叠的问题,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在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中,需要建立考核机制。

通过对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可以及时发现个别人员的问题,并加以整改。

考核可以从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纪律遵守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

合理的考核机制能够激励教辅工勤人员继续努力,也能够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对于提升整体工作效果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最后,在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中,需要建立激励制度。

激励制度可以通过赋予个人权利和提供各种奖励方式来实施。

例如,学校可以根据工作成绩和表现,为优秀的教辅工勤人员提供晋升机会,给予加薪或奖金等激励措施,以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工作能力和创造力。

此外,学校还可以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知识储备,为个人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总结起来,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是提高学校管理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制定合理的岗位职责明确、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完善激励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教辅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希望学校能够认真对待这一制度的建设,切实关注教辅工勤人员的工作待遇和职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引导和促进教职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提高竞争意识,提升后勤服务质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适度。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学年度考核造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到个人手中.
四、管理制度
1、以学校利益为重,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校,注重学校声誉,顾全大局.
2、服从分工。

3、遵守公共道德。

4、注重同事友谊,对同事和学生和蔼可亲。

5、遵守学校各项制度,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或本部门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离开本职岗位,非工作需要禁止到其他办公室和教师住宅区闲聊.
6、讲究卫生,衣帽整齐。

教辅人员要保持责任之功能室干净整洁;食堂人员按规定穿戴衣帽。

7、工作认真负责,无工作失误。

各功能室各项记录齐全,未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食堂工作有序进行,采购验收、消毒留样、进出库记录完整;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事故的依情节追究责任。

8、团结协作,帮助同事,在特殊情况下能接受并完成临时分派任务。

9、爱护公物。

各功能室教育教学装备无人为损耗.食堂人员节约水电,节约用料。

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将学校装备、食堂餐具、食物、用料等带出。

中学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中学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辅人员,包括教务、图书、实验、电教等部门的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教辅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5.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

第五条教辅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2. 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3.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教辅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教辅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辅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辅人员考核制度,对教辅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辅人员,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的教辅人员,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辅工作的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辅人员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教务管理人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校医、校警、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活动、人事安排、待遇福利、考核监督等方面。

第四条学校教辅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教辅人员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第六条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或者其指定的校长助理担任主任,教务处、后勤处、医务室、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研究生院、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可以被邀请作为常任委员。

第七条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1、研究和制定教辅人员的管理政策和制度;2、安排教辅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培训计划;3、协调解决教辅人员的工作纠纷和困难问题;4、对教辅人员进行考核评定;5、颁发教辅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教辅人员的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第九条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

第十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辅人员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教辅人员的工作计划、安排培训和考核、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等。

第三章人事安排及培训第十一条学校教辅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实行事先公开招聘和公正选拔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教辅人员的聘用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全职、兼职、临时工、合同制等。

第十三条学校教辅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教育背景,符合学校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第十四条学校教辅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应当合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校教辅人员应当接受学校组织的工作培训和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辅人员,包括行政教务、后勤总务等岗位。

三、管理职责1. 学校领导层负责制定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教辅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调配、培训、考核等。

3. 教辅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

四、人员招聘与选拔1. 招聘教辅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进行选拔。

2. 教辅人员招聘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岗位职责1. 行政教务人员:(1)负责学校教务、档案、图书、实验设备等管理工作;(2)协助教务主任做好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检查;(3)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统计、考勤等工作;(4)负责学校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等工作。

2. 后勤总务人员:(1)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堂、宿舍、维修等;(2)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维护;(3)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绿化工作;(4)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六、培训与考核1. 学校对教辅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 教辅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 学校对教辅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果等。

七、奖惩与晋升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纪律的教辅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教辅人员晋升应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领导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希望学校教辅人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辅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辅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图书管理员、实验员、音体美教师、信息技术教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辅人员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考勤办法第四条教辅人员实行每日打卡考勤制度,打卡时间为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后30分钟。

第五条教辅人员应使用学校统一提供的打卡设备进行打卡,确保打卡记录的准确性。

第六条教辅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教辅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请假审批流程办理。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如下:(一)1天以内(含1天)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1天以上(不含1天)的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三)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交校长审批。

第九条教辅人员请事假、病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教辅人员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

第三章考勤统计与公示第十一条教辅人员的考勤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统计,每月进行一次公示。

第十二条考勤统计内容包括:上班打卡、下班打卡、请假情况、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

第十四条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教辅人员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

第四章考勤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教辅人员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对考勤表现优秀的教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教辅人员,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一)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0元;(二)旷工:每次扣款100元;(三)请事假:每次扣款100元;(四)请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款;(五)未打卡:每次扣款50元。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小学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小学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从事教辅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确保教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教辅人员的职责:1. 负责学生课外辅导、答疑解惑、作业批改等工作;2. 协助任课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共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3. 组织开展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4.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5.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辅人员的权限:1. 根据教学需要,对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2. 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纠正错误,提高学习效果;3. 参与制定教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5. 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工作权限。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教辅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教辅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3.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辅人员工作考核与评价制度,定期对教辅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条教辅人员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2. 工作业绩;3. 工作态度;4. 团队协作;5. 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辅人员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辅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教辅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教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辅工勤管理制度

教辅工勤管理制度

教辅工勤管理制度一、总则教辅工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强化教辅工勤管理,确保教辅工勤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教辅工勤。

二、教辅工勤的基本要求1. 政治觉悟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校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热爱学校,忠诚、细心、严谨、负责地完成本岗位工作。

2. 业务能力强,具备相关教辅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好的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直品行,不搞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三、教辅工勤的权利和义务1. 教辅工勤有参与学校管理、学术研究和学校建设的权力,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2. 教辅工勤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3. 教辅工勤应当尊重校园文化,和谐相处,互相尊重,相互合作,共同维护良好校园风气。

4. 教辅工勤应当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认真对待学校的财产。

四、教辅工勤的管理1. 学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教辅工勤进行管理和安排工作。

2. 教辅工勤应当服从学校领导的安排,按照学校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进行工作。

3. 教辅工勤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4. 教辅工勤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五、教辅工勤的考核和奖惩1. 学校对教辅工勤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 学校对教辅工勤的工作成绩进行认可和奖励,鼓励其发挥潜力,提高工作业绩。

3. 对于工作不力、严重违纪违规的教辅工勤,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

六、教辅工勤的绩效考核1. 教辅工勤的绩效考核是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贡献进行评价的,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工作态度和专业素养等方面。

2. 教辅工勤绩效考核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将业绩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晋升、聘任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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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引导和促进教职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提高竞争意识,提升后勤服务质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
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
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适度。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山学校按学年度考核造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到个人手中。

四、管理制度
1、以学校利益为重,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校,注重学校声誉,顾全大局。

2、服从分工。

3、遵守公共道德。

4、注重同事友谊,对同事和学生和蔼可亲。

5、遵守学校各项制度,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或本部门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离开本职岗位,非工作需要禁止到其他办公室和教师住宅区闲聊。

6、讲究卫生,衣帽整齐。

教辅人员要保持责任之功能室干净整洁;食堂人员按规定穿戴衣帽。

7、工作认真负责,无工作失误。

各功能室各项记录齐全,未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食堂工作有序进行,采购验收、消毒留样、进出库记录完整; 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事故的依悄节追究责任。

8、团结协作,帮助同事,在特殊情况下能接受并完成临时分派任务.
9、爱护公物。

各功能室教育教学装备无人为损耗。

食堂人员节约水电, 节约用料。

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将学校装备、食堂餐具、食物、用料等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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