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实训中心对外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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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科技学校
关于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对外运行机制
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是学生进行技能实训的公共场所,是学校重要教学资源与基础设施。为了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规范、有效地管理,充分利用实训中心场所、条件、环境为学生提供服务,本着“有效、计划、合理”的原则,现对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的使用及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使用原则
1. 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可提供“农产品加工、西式面点、食品检验工、营养指导师、废水处理工、发酵工”等技能教学的场所,对校内外实行开放。
2. 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的使用均由食品专业科根据教学任务统一安排、调配,未经学校批准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 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的使用必须首先保证上海市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的技能鉴定考和在籍全日制中、高职学生教学计划内的教学需要,其次保证上海现代培训中心和其它单位或部门培训的教学需要。
4. 对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之外的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使用实行有偿收费,以弥补设施、设备的损耗。
5. 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应指令性、公益性、资助性任务的需要,需经校部批准方可使用。
6.对于参加鉴定考的考生统一按市鉴定中心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二、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使用工作流程
1. 由申请单位或部门填写《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使用申请单》。
2. 由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实训(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3. 由实训指导教师指导学员按照实训(实验)要求完成实训(实验)。使用仪器设备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实训结束后,由实训教学指导教师填写《实训教学日志》、《实验(实训)使用记录册》。
5. 付费单位及个人应及时缴费。
三、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使用单位或个人职责
任何单位与个人进入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进行技能实训都应遵守如下规定:
1. 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安全、卫生。
2. 爱护中心财产,不得损坏公物,损坏财物照价赔偿。
3. 听从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和老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动用非指定设备与工具。
4.实训操作必须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 完成使用,必须做好使用区域的清洁卫生,填写好使用记录单后方可离开。
6. 原则上对安排的实训教学计划不得任意调动。因故需调课时,必须提前二天通知实训室管理员。
四、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使用过程中各岗位职责
(一)实训课教师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实训技能与实训管理水平。
二、要加强责任感,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训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做好实训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完善仪器设备的进、出、缺损、消耗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分类清楚,摆放条理,整洁美观,保证实训教学正常开展。
四、根据实训计划,切实做好各实训环节的工作:
1、实训课前必须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实训药品、材料和工具是否备齐;根据实训课程的特征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根据设备配置做好学生分组;
2、实训过程中要勤巡视,了解学员实训情况;勤提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勤示范,规范学员的正确操作方法。指导检查学员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指导检查学生员操作过程中的方法、姿势,指导检查学员按文明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实训过程中应注重加强学生员的生产纪律、劳动习惯、劳动态度、文明安全生产等教育。注意培养学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
4、实训结束前,要进行集中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学员操作技能掌握程度,实训质量分析,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纪律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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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农产品加工与检测实训中心使用申请单
附表二:实训教学日志
附表三:实验(实训)使用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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