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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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理念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基本理念是便民、快捷、高效、规范。

为满足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提供高品质、高效率、高满意度的服务,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功能,以高质量服务赢得广大市民的信赖和支持。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1.为市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社会服务以及行政执法服务;2.编织部门间和行业之间的政务服务信息和社会服务资源,形成网格化服务体系;3.负责窗口服务、投诉受理、市民建议、咨询等方面的业务工作;4.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服务模式的创新,提高服务水平;5.负责收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的整体运营状况;6.协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7.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市民意识和素质。

三、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1.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包括中心领导班子、办公室、业务部门(窗口服务、投诉受理、市民建议、咨询等)以及内设机构等;2.领导班子由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中心主任为中心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组织协调与决策等事项;3.办公室是中心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包括中心的业务运营、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事务工作;4.各个业务部门是中心的业务性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服务、窗口服务、投诉受理、市民建议、咨询等方面的工作;5.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以及信息部门等。

四、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管理1.招聘与考核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招聘和选拔,其中包括面试、笔试等方式,以人才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确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

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每年需要进行绩效考核,各个岗位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应当有所不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是指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运作和管理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

它包括各个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

以下是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服务流程和标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服务规范、统一,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划和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

同时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4. 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定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5. 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6. 用户反馈和满意度调查: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7. 违规处理和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制度规定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理机制,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运作合法、公正和透明。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促进政务服务的便捷化、高效化和智能化。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以及前来办理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中心坚持“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中心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组织协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三)受理、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四)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评估;(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中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集中办理。

第八条中心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确保服务标准一致。

第九条中心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在大厅内公示。

第十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第十一条中心对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咨询、引导、协调等服务,确保群众办事顺畅。

第十二条中心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和办理流程。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中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心定期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廉洁自律第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政务服务分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分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分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以及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打造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分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服务分中心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主任:负责政务服务分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

(三)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政务服务分中心各部门职责:(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安排、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科室: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

(三)监督科:负责对政务服务分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政务服务分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接到咨询或办理事项时,应主动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引导。

(二)限时办结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公共服务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

(三)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

(四)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第七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程序:(一)咨询与受理:工作人员接待咨询,了解办事需求,指导办事人准备相关材料。

(二)审查与审批:业务科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

政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政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廉洁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政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政务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政务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受理科、审批科、监督科、后勤保障科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秘、档案、会议、接待、宣传等工作。

(二)业务受理科: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转办等工作。

(三)审批科: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核发等工作。

(四)监督科:负责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高效、廉洁。

(五)后勤保障科:负责政务中心的物资采购、设备维护、环境保洁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向政务中心提出政务服务申请。

(二)业务受理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审批科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者核发相关证件。

(四)申请人领取相关证件。

第九条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如下:(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超过法定时限。

(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不超过承诺时限。

第十条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方式如下:(一)现场办理:申请人直接到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政务中心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三)邮寄办理: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本制度旨在明确职责、规范行为、优化流程、确保安全、保护权益,保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开展服务工作。

二、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机构设置、服务流程、人员管理、安全保障、信息服务等方面。

三、制度的制定程序1. 组织编写。

由公司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

2. 审批发布。

初稿经领导审查并形成正式版,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发布并在政务服务中心内部通知。

3. 宣传培训。

公司政务服务中心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并遵守相关制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劳动合同法》2. 《劳动法》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 《行政管理法》5.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 制度名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 制度范围: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 制度目的: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4. 制度内容:(1) 机构设置: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等。

(2) 服务流程: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流程和管理要求等。

(3) 人员管理: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员工的职责、行为规范、培训考评和激励等。

(4) 安全保障: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等。

(5) 信息服务: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服务、信息安全和信息保护等。

5. 责任主体:(1) 公司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总责,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2) 政务服务中心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确保服务质量。

6. 执行程序:(1)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制定执行细则。

(2) 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将执行细则进行讨论。

(3) 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培训会,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执行细则的具体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1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直接办理窗口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

三、初审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审批事项。

四、接受服务对象委托,组织协调有关窗口单位对项目审批的全程代理,代为办理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

五、监督窗口服务单位提高行政效能,依法、高效、热情服务,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管理检查考核。

六、提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城市建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七、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适时下访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建议。

八、做好非公经济服务协调工作。

九、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管理服务工作,实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与镇便民服务中心联动工作机制。

十、其他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为加强对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民、务实、勤政、廉政”的良好政府形象,特制定本规则。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一)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二)发布各类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劳务输出等信息;(三)根据职能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帐服务等业务;(四)代办l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五)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二、麒麟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一)服务承诺制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

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3、实行限时办结制。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中心的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务中心是本公司的紧要部门,负责政务服务、文件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三条政务中心下设各个综合管理部门,包含政务服务部、文件管理部、信息统计部等。

各部门的负责人由政务中心主管任命。

第四条政务服务部负责政务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组织布置公司内外事务的接待工作;2.帮助公司高层处理与政府相关的事务;3.维护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第五条文件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检索;2.订立文件管理流程和规范;3.监督文件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4.帮助各部门进行文件的编写和修订。

第六条信息统计部负责公司各类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具体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收集公司各部门的数据资料;2.统计、分析和报告公司运营情况;3.供应决策支持和业务分析报告;4.引导各部门进行数据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中心主管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负责向公司高层汇报政务中心工作情况和相关事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政务服务部工作流程:1.接受公司内外事务的委派,开展事务的布置和协调;2.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3.组织并参加与政府部门的会议和活动;4.帮助处理与政府相关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事务。

第九条文件管理部工作流程:1.接收、登记和分发各类文件;2.订立、修订和保管文件管理流程和规范;3.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和检索,确保文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向各部门供应文件管理方面的咨询和引导。

第十条信息统计部工作流程:1.收集各部门供应的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编制相关报表;3.撰写决策支持和业务分析报告;4.向各部门供应建议和引导,推动数据管理工作的落实。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为了更好地服务民众,提高政府效能而设立的一种服务机构。

政务服务中心旨在集中各部门的办事服务,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便民利民。

为了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能够有效地运行和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首先,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政务服务中心通常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组成,以集中提供办事服务。

因此,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各部门能够协同合作,高效运转。

同时,要设立明确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确保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工明确。

其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注重人员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是为民众提供服务的机构,因此,人员素质和服务意识非常重要。

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招聘、培训和考核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同时,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成效和服务质量,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再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注重信息化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的,因此,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要求。

要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完善服务系统和网络设施,提高信息处理和共享效率。

同时,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此外,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还要注重监督和评估。

监督和评估是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环节。

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监督机制和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体系。

要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监察,对工作流程和服务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

最后,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注重宣传和公开。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的窗口,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流程和效果,提高公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政务信息,提供便利的服务渠道,方便公众查询和办理事项。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是为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而设立的一类公共服务机构,其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内容:
1. 组织架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整体工作,下设办公室、窗口服务部、行政服务部、信息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2. 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进行细分,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

3. 人员管理:设立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工资、晋升、奖励等的依据。

5. 服务标准: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规定,高效、便捷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6. 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业务进行录入、存储、查询和统计,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

7. 窗口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礼仪水平。

8. 基础设施建设: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9. 督查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督查和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上只是对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概括,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设计和规定。

政务服务局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中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进驻单位。

第三条中心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便民高效,服务至上;(三)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中心设立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分别负责以下工作:(一)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二)业务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优化、审批流程设计、监督考核等工作;(三)信息技术部: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系统维护、数据安全保障等工作;(四)后勤保障部:负责中心环境卫生、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确保办事群众满意;(三)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四)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服务事项与流程第七条中心服务事项包括:(一)行政审批事项;(二)公共服务事项;(三)便民服务事项;(四)其他依法依规应当纳入中心办理的事项。

第八条中心服务流程:(一)事项申报:申请人通过中心窗口、网上平台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二)审查审批: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三)结果送达:审批结果通过窗口、邮寄、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四)跟踪服务:对审批结果进行跟踪服务,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取所需服务。

第四章监督考核第九条中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监督考核。

第十条监督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二)服务事项的办理效率;(三)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四)廉政建设情况。

政务服务事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办理事项的部门、单位。

第三条中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便民高效,服务至上;(三)廉洁自律,规范运作;(四)权责明确,协调配合。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二)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三)负责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四)协调处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五)负责中心的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第六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一)接待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二)受理、转办、督办政务服务事项;(三)协调解决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负责中心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心设立业务窗口,负责:(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本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二)提供相关咨询、指导和服务;(三)收集、整理、归档政务服务资料;(四)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务服务规范,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高效、廉洁、规范。

第九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三)认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四)做好政务服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中心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办事群众满意。

三、考勤制度1. 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为工作时间。

3. 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签到、签退,不得代签、代退。

4. 中心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四、请销假制度1. 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2. 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需报中心领导审批。

3. 请假期间,需将请假单交中心办公室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1. 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2. 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打扫办公区域,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3. 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桌椅、文件柜等物品整洁有序。

六、保密制度1. 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2. 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出售、借阅保密文件。

七、服务态度1. 中心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主动询问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2. 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态度恶劣、推诿扯皮。

3. 中心工作人员应尊重办事群众,不得歧视、侮辱、威胁。

八、奖惩制度1. 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____元,矿工一天扣____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是指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内容:
1. 组织架构: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关系。

2. 职责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涵盖业务受理、业务办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进行。

3. 工作程序: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来访接待、业务受理、办理流程、文书处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4. 人员管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 服务质量: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监督落实服务质量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服务中的问题和纠纷。

6. 安全管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信息安全。

7. 绩效考核: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对工作业绩、服务质量、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政务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精细的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四个服务”原则,即服务民主、服务市民、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包括公民服务部、企业服务部、政务资源部等。

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二)接受并办理申请、申报,提供审批、备案等服务;(三)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告服务;(四)受理投诉和举报,提供投诉处理和监督管理服务;(五)开展政务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申请接收、申请材料审核、申请受理等。

第十二条事项办理环节包括业务办理、内部协调、审批备案、结果反馈等。

第十三条结果反馈环节包括结果通知、结果公布、投诉处理等。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树立精细化服务理念,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效能。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协同能力。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纠正。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正常的政务服务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下设综合管理部、业务受理部、督查考核部等部门。

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共同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三、服务宗旨政务服务中心以“为民、便民、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服务内容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 行政审批:提供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咨询等服务。

2. 公共服务: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受理、办理、咨询等服务。

3. 便民服务:提供各类便民服务的受理、办理、咨询等服务。

4. 政策咨询:提供各类政策法规的咨询、解答等服务。

五、服务流程1. 窗口受理: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2. 内部审批:窗口受理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窗口。

3. 结果反馈: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或者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

六、服务规范1. 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人员应当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申请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3. 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4. 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

七、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督查考核部,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考核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1. 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

2. 定期对服务流程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定期对申请人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申请人对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机构提供综合行政服务的重要单位,对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服务中心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本文将对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一、组织结构1.1 服务中心应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总体决策和指导工作。

组织委员会由该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服务中心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1.2 在服务中心下设若干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窗口服务部门等。

部门之间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职责2.1 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事、财务、绩效评估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2 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部门负责办理来访群众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确保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3 服务中心应设立专门的客服部门,负责接听来电、处理来信、回复网上咨询等工作,及时解答公众疑问,处理投诉,提供优质服务。

2.4 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服务中心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扩大服务中心的影响力。

三、服务流程3.1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实现便捷、高效的办事环节。

服务流程应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和办事人员,确保办事人员有序进行工作。

3.2 服务中心应建立便民服务的网上平台,提供在线申办、资料查询等功能,方便公众随时随地办理事项,提高效率。

3.3 服务中心应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全面且综合的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提高工作效率。

四、人员管理4.1 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培训等机制,保证拥有高素质、专业技能的员工队伍。

4.2 服务中心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定期组织培训班和岗位练兵,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模版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模版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效率,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坚持依法公正、服务为民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便捷服务。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服务严谨、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机构领导班子和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领导班子由相关部门领导或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战略、决策等重要事项。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和完善各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和合作。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护信息安全和公众隐私。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流程,确保服务全程畅通、高效。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公众需求的调查和分析,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流程,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服务协作机制,提高服务效率。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公众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十九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标准和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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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中心项目办事制度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

、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一)中心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详见:(《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月考核评为不称职,中心有权要求窗口单位换人。

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以及奖励挂钩。

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管理。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协调与管理。

第四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确定。

(一)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格式印制《项目办事指南》,其内容包括:实施部门、项目名称、项目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

同时,各窗口免费提供可供当事人借鉴的表格、资料样板。

(二)除特殊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外,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办理结果由窗口统一送达行政相对人。

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办理和收费,均应按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

(三)各窗口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编号登记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和指导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时限内根据项目办理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的项目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

第五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各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申报。

(二)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第七条服务项目办理:(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核发证(照)、批准文件、转报等环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办件规则为加强服务中心办件的规范化管理,方便服务对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即办件的管理(一)即办件的认定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

(二)即办件的办理1、即办件即收即办。

2、办结的即办件要及时输入到即办件数据库。

二、承诺件的管理(一)承诺件的认定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公告、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的且需要1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承诺件的办理1、承诺件收件后,应及时将数据输入到承诺件数据库,并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明确办理时限。

2、承诺件所涉及的内容,如属于部门相互协作办理的事项,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自行协调处理,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三、答复件的管理(一)答复件的认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明令禁止办理的。

(二)答复件的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解释,明确答复不能办理。

对申请事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确定的申请事项,可按承诺件先予受理,并在承诺时限内由受理机关组织人员审定,提出明确意见,定为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

四、联办件的管理(一)联办件的认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涉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机关许可或需要办理两个以上许可事项的。

(二)联办件的办理“中心”管委会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实行互联审批。

在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提供《互联审批申请书》,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并按要求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及时提交办理互联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

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在收到“中心”抄告的《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应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

五、报批件的管理(一)报批件的认定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

(二)报批件的办理受理窗口应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及时办理。

凡属转报的重大投资项目或生产性项目,受理部门应派专人上报,跟踪办理结果,办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为了真正体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真正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中心要求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事宜。

第二条当事人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第四条任何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带到有关部门的窗口或指点有关部门窗口的所在的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置放于窗口上,方便当事人查阅。

项目审批督促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有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股每天应当进行行政审批的日常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窗口单位受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

第三条中心督查股在日常督促抽查中发现当天超期未办结,并未注明超期未办结原因的,应督促该窗口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条同一行政审批事项连续延期三个工作日未办结时,如属当事人材料不齐等原因的,有关单位应当视其情况做退件处理或要求当事人及时补齐有关材料;如属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原因造成延期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并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中心督查股应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

第五条中心督查股每月应当对本月内各窗口单位已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了解当事人的满意程度,并将抽查情况在每月月报中予以公布。

第六条窗口单位延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

中心投诉处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和完善中心窗口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办事程序,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使当事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意见投诉有门,并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立投诉机构。

管委会督查股受理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包括现场投诉、电话投诉和信函投诉,具体负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工作。

第三条受理投诉后,中心应当详细登记备案,按《投诉来访登记表》逐项填写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方式、投诉内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随时追踪了解有关部门的处理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当事人。

第四条当事人投诉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及行政审批办理程序中的问题,中心督查股要及时了解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情况,限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提出当事人满意的处理意见,同时应将处理结果抄报中心备查。

第五条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中心应当要求处理单位重新进行核实,如过错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和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中心督查股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其对中心的意见。

第六条被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

投诉受理人受理当事人对有关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投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投诉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其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投诉纪律导致投诉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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