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论“翻译即解释”在普遍诠释学时期的含义-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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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即翻译”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当努力消除源语和目标语之间因时间距离和语言差异所造成的误解,浅论“翻译即解释”在普遍诠释学时期的含义是?

一、“翻译即解释”的由来

诠释学,英文为Hermeneutics,德语为Hermeneutik,希腊文为Hermeneutike。对Hermeneutics的译名学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界将其译成诠释学、解释学、释义学等,界多是将其称为阐释学。

最早出现的诠释学是神学诠释学和诠释学,经历德国的宗教改革后,诠释学研究的范围开始面向一般的世俗文本,语文学诠释学由此开始,诠释学作为一种理解与解释的技艺为人们熟知。19世纪,经过施莱尔马赫的改造,诠释学以理论的形式确立下来,成为理解与解释文本的方法论。后又经过狄尔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等人的不断努力,诠释学上升到了实践哲学的层面,从方法论上升到了本体论。

无论哪一种诠释学,都是一种意义指向的理论。同样,翻译也是对意义的追寻,对文本信息的获取。16世纪牛津大学神学教授L.汉弗雷(L.Humphery),在其著作《诠释方法》一书中,把希腊文Hermeneutik解释为“翻译”,这是“翻译即解释”这一命题的首次提出。17世纪,法国学者休特(P.D.Huet)《论解释卷二》中,进一步论述了“翻译即解释”这一命题,他不仅肯定了汉弗雷的观点,而且将翻译与诠释、译者与解释者并列起来进行讨论。休特认为:“翻译者(解释者)在进行翻译——诠释时,既不能对作者在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个性特征所减损,也不可增补,应该完全忠实地描绘出作者的性

格。”[1](P43)

美国学者帕尔默也认为翻译是诠释学的应有之义:“翻译是‘产生理解’的基本诠释过程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们将异质的、陌生的或难以理解的东西携入自己语言的媒介中……翻译行为并非一种寻找同义词的单纯机械性收集整理的事情。”[2](P43)

二、“翻译即解释”在施莱尔马赫诠释学中的表现

施莱尔马赫认为,正确的理解不是直接的,而是必须通过解释,理解与解释是同一的,解释是理解的表现形式,理解与解释的目的是重构作者的意图。在特殊诠释学时期,学者们认为,直接理解是正常情况,误解是偶尔的异常情况,所以解释相对于理解是辅助性。施莱尔马赫则为,诠释学的出发点是误解,而这种误解是普遍的,不是个别的,解释是为了避免那种由于无视规则的理解尝试而产生的误解,所以解释是理解的必要手段。

施莱尔马赫在长期注释《圣经》的实践中,发现了教义的解释与语义的解释之间的矛盾:《圣经》在不同时代由不同作者写成,如果仅从语义出发,这些不同时代的语言所撰写成的文本之间就会有很多语义上的矛盾之处,从而难以形成一个整体的观念,现有的基督教共同信仰就会被破坏;如果仅从教义出

发,虽然基督教信仰得以保全,但却与语义解释相抵触,《圣经》文本显得不

可信。所以,施莱尔马赫通过区别理解过程与理解对象来区别对作者个人意图

的理解与对作品真理内容的理解。他认为理解对象独立于理解者,人们应当把

理解对象置于他们赖以形成的那个历史语境中,使之与现在的理解过程相分离,我们需要理解的不是作品的真理内容,而是作者个人这一个别生命。

然而,关于《圣经》版本的特殊性以及语义与教义的矛盾,并不是施莱尔

马赫的首创,普遍诠释学的基本特征早在斯宾诺莎的《圣经》诠释理论中就初

见端倪。斯宾诺莎认为诠释《圣经》的方法就是:“要把《圣經》仔细研究一番,然后根据其中根本的原理以推出适当的结论来,作为作者的原

意。”[3](P108)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诠释《圣经》必须仅限于《圣经》本身的内容,抛开任何预设的观念和以往的偏见,从整个著作去理解作者的意思。施

莱尔马赫与斯宾诺莎的区别就在于,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建立在斯宾诺莎诠释

思想的基础之上,阐明了文本的意义就是作者的意向或思想,理解和解释就是

重新表述或重构作者的意向或思想。

施莱尔马赫普遍诠释学的方法论原则包含两个方面,即“语法理解”和“心解释”,也被称为“客观的重构”和“主观的重构”。语法理解就是对文本语法进行分析,求得文本的字面意思,由于字面意思本身可能引起歧义,因

此还需要的分析,就是要从作者生活的年代、作者的自身经历及其当时的语言

系统出发,再现作者创作时的心理状态,并“设身处地”在多意的文本中确定符合作者原义的解释。施莱尔马赫说,“理解的首要任务不是要按照现代思想去理解古代文本,而是要重新认识作者和他的听众之间的原始关系。”[4](P56)他认为诠释者着眼于原著中的文字问题和时间距离问题,只是和原著读者处于

同一层次,这个步骤的目的只是为真正理解行为做准备。因为“真正的理解行为并非把自己放在与原来的读者同样的层次,而是要放在与作者同样的层次,

只有通过这种理解行为,文本才会以作者生命的一种独特表现形式而得到展现。”[5](P56)

因此,从普遍诠释学的角度出发,“解释即翻译”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当努力消除源语和目标语之间因时间距离和语言差异所造成的误解,从而达到对作者思想的准确理解与解释。译者要避免翻译的主观性和相对性,超

越自己本身的历史境域,全身心地投入到作者写作时的心理状态,与作者处于

同一层次上思考问题。作者的原意是整个翻译活动的中心,比起语言的重构,

作者心理状态的重构更为重要,只有重构了作者创作时的心理状态,才算是诠

释了作者的文本。

三、“翻译即解释”在狄尔泰诠释学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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