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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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

农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

农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干部请销假行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干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的种类(一)事假:包括病假、事假;(二)探亲假:每年不得超过15天;(三)婚丧假:领导班子成员婚丧假不得少于7天;(四)陪产假:男性干部每年不少于10天;(五)公派调研学习假:按申请单位及上级部门安排时间;(六)其他特殊情况假:可由按规矩建立的调人员关系机构会同派出单位及有关部门办理。

三、请假程序的规定1、请假申请:干部请假一般应提出书面申请,需口头请假时须事后补写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单应当注明请假时间及理由,并有请假人的签字;2、审批程序:请假人应当将请假申请单交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请假部门应负责核对请假人的请假情况。

在审批手续完备后即行报部门主管及领导审批;3、请假批复: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应当连同批复即时送达请假人。

无特殊情况,下午即当天上午提出的请假申请,应当当天下午就报批准;4、假期交接:请假人应当将工作交接给经过审批的人员代行工作。

请销假不严格限制时间,但原则上不要超出三天;四、销假的程序规定1、请假期间离岗处置和延长请假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在安排工作方案时必须事先与上级单位联系请销假。

在请假期间如有增加销假的需要,应在当事人履行批请销假手续后在设定时限内连同批复送达该部门;2、请假期间发生变故请假期间的发生变故或有突如其来的重要事情发生,能自觉出席处理是即应解释原因,达到行满白纸的效果;3、请假期间达到批准变通情况请假期间若经批准因故早来迟走的人员口头上向单位工作人员及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所随后他人所提出的请假均以书面为准,严禁乱发涂改文字的行为。

按请假满足四年正常销假,住院者自动脉处所在单位或派出部门审批。

五、请销假的管理1、请销假登记:各级领导部门统能考勤及工资的管理,要求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考勤工资管理制度,因此请假销假应当深入考勤工作,健全假期管理制度;2、请销假备案:请销假的部门、单位对请销假的工作监督,检查部门及单位的假期有关工作,要求假期管理处、储备上、下级管理门的各项制度、文件备案。

委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

委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

委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程序
1. 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的具体原因和时间。

2. 请假申请需经过直接上级审核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3.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先电话通知直接上级,并在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二、请假类型及批准权限
1.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由直接上级审批。

2. 事假:根据请假天数由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批。

三、销假程序
1.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2. 销假时,员工需提交请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等)。

3. 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销假材料更新考勤记录,并通知财务部门调整工资等相关事宜。

四、考勤异常处理
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视为旷工处理。

2. 连续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者,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
后果。

3. 对于频繁请假影响工作的员工,部门领导需进行约谈,了解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监督与执行
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时,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由人事部门负责核查并给予答复。

六、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的,需报请公司高层批准后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职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职人员请假和销假管理,保障工作效率和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公职人员的请假和销假管理。

三、请假的种类和条件1. 病假:公职人员因身体不适需请假时应提供病假证明或医生诊断书。

2. 事假:公职人员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供相应证明。

3. 年休假:公职人员享受法定年休假时,应提前与单位商议好时间,报批后方可享受。

四、请假手续1. 公职人员在请假前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的事由、时间和具体假期要求。

2. 相关证明文件需一并提交,并由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五、销假的条件和手续1. 公职人员在请假期间请假事由解除或假期结束时,需提前向所在单位递交销假申请。

2. 相关证明文件需一并提交,并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销假。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1. 公职人员在请假期间有突发事件需要延长假期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领导审核后方可延长假期。

2. 对于长期请假的公职人员,单位需定期与其联系,了解其请假情况,确保其身体健康或私事处理完毕后及时返岗工作。

七、请销假记录和管理1. 单位应建立假期登记制度,对公职人员的请假期间进行记录,包括请假事由、时间、销假时间等。

2. 对于频繁请假或长时间未销假的公职人员,单位应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八、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请销假手续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公职人员,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违纪处分。

2. 对于单位负责人未能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单位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异议,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所有。

以上为公职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为保障公职人员请假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确保工作效率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希望各级公职人员和相关单位认真遵守并执行此制度,同时对于偷懒或滥用请假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提升公职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4篇)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4篇)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增强干部的组织观念,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出差及因私请假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领导干部是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本制度所指的领导干部外出包括出国(境)以及离开本校的因公、因私外出。

第三条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的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一)外出开会、学习、进修、培训、考察、讲学、参加社会活动;(二)因公、因私出国(境);(三)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四)其他原因离校。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一)处级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时间在2天以内(含2天)的,可提前向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口头请假,讲明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时间。

(二)各院系、各部门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外出和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须由本人填写《绥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单》,并持会议通知和有关凭据,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党务、群团干部由校党委书记审批,行政干部由校长审批。

报组织部备案。

(三)各院(系)、各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外出和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须填写《绥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单》,并持会议通知和有关凭据,经请示院系、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报组织部备案。

(四)由职能部门组织集体外出的,由相关部门事先报告外出地点、任务、路线、参加人员、安全保障等事项,并统一填写《绥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单》,经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组织部备案。

(五)处级领导干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重要会议者,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应提前向会议主持校领导和召集部门请假。

第五条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主任)、党政机关各部门的正、副职一般不得同时离开学校3天以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

第六条领导干部外出应有明确的任务、项目或必要的事由,并符合有关规定;外出前,要安排好工作;外出结束后,应及时向审批的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销假(口头或电话报告即可)。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责任主体
明确各级领导在请销假制度执行中的责任, 形成责任链,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
要点一
违规行为
包括未经批准擅自请假、超期不归、虚假报销等违反 请销假制度的行为。
要点二
处罚措施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 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诫勉谈话、行政处分 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6
附则
制度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机关单位所有。如有任何关于 制度内容的疑问或需要解释,由机关单位负责解答。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需要澄清或解释的事项, 机关单位应及时发布通知,确保各方对制度理解的一 致性。
制度修订程序
01
本制度的修订需经过机关单位的深入研究和充分讨论,确保修 订内容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要求。
05
制度执行与改进
制度宣传和培训
宣传方式
通过机关内部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全体干部了解并熟悉制度内容。
培训内容
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对请销假制度的具体条款、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解读,提高干部的制度执行能力和意识。
培训对象
不仅针对新入职干部进行培训,也要定期对全体干部进行轮训,确保每位干部都掌握请销假制度的最新要求和操作规范。
02
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
发扬民主,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完成修订后,修订方案需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
03
可正式发布实施。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0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机关全体干部应严格遵守制 度规定,确保请销假工作的规 范化、制度化。

党员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员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篇一:领导干部干部日常管理制度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为激发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热情,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能力,使学校各室协调高效运转,努力做到学校领导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每天早上8点以前到办公室签到,无故不到办公室签到者,以旷工论处,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全体领导干部的出勤情况按月统计,年终汇总,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2、学校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

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主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为便于上传下达,联系工作,学校领导干部出差要通知办公室去向。

4、严格请假制度,有病、有事请假者要事先写请假条并如实向领导讲明请假事由。

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

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

5、每位领导干部必须保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不得随意关机。

若遇重要工作因联系不上耽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严格执行值周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必须事前向带班领导请假。

在值周期间必须主动处理好一切事务,来人的接待工作和日常工作。

对突发事件,必须先报告带班领导后,由带班领导上报镇主要领导。

做好值班记录,考勤、值班记录必须真实、准确。

篇二:领导干部请假制度(最新)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规范请销假行为,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

中层及以上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保证医院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条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医院人事部门负责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请销假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通报。

第二章请假第五条中层及以上干部因病、事、公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审批表》。

第六条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当注明请假事由、时间和地点,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七条请假期间,中层及以上干部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工作动态,确保能够及时回应医院工作需要。

第八条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期满后,应当及时向批准请假的领导销假,并填写《中层及以上干部销假记录表》。

第三章销假第九条中层及以上干部销假时,应当向人事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事部门根据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销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需提供相关事务处理完毕的证明;公休假需提供出差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应当对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请假和销假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通报,对未按要求请假和销假的干部进行督促和处理。

第四章特殊情况第十二条中层及以上干部在请假期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的,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中层及以上干部可以口头请假,但应当在请假后两个工作日内补交书面请假申请。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四条中层及以上干部未按要求请假和销假的,一经发现,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第十五条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问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期满未销假,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范本(2篇)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范本(2篇)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范本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请销假行为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要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或早退。

无正当理由超过上班时间____分钟未到属于迟到,提前____分钟离岗属于早退。

二、因公临时外出一天以内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一般同志外出应报室主任、分管常委知晓;科室主任应报分管常委、副书记知晓。

所有临时外出必须到干部室或案管室登记备案。

三、请销假实行逐级申请、分级批准制度。

(1)一般工作人员。

请假____天以内,由室主任批准;____天以上____天以下,经室主任报分管常委批准;____天以上,由室主任、分管常委签署意见,报分管副书记批准;____天以上,由分管副书记报常委会研究批准。

(2)室主任。

请假____天以内,由分管常委批准;____天以上____天以下,由分管副书记批准;____天以上的,由分管副书记报书记批准。

(3)常委。

常委请假由书记批准,因事出县需向书记报告。

四、所有请假手续一律交干部室存档备案。

五、请假结束应主动销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按缺勤处理。

六、婚假、丧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机关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同志累计工作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一)请事假累计____天以上的;(二)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同志,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同志,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同志,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八、机关各室以室为单位制订本室人员带薪休假。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报分管常委、副书记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报干部室存档。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4篇)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4篇)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二条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管理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请病假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教育局所属各、卫生局所属各医院一般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依照本规定,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四条县委任命的男年满____周岁、女年满____周岁的主任科员、由科级领导职务转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年初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说明后,暂不纳入本规定管理。

第五条请假类别及待遇(一)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及以上的,年休假____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____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范本(五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范本(五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范本为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现行规章制度,特制定并颁布本管理办法。

一、全体人员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确保按时到岗与离岗,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具体界定为:未经许可,超过既定上班时间XX 分钟未到岗视为迟到,提前XX分钟离岗则视为早退。

二、因公需临时外出的,无论时间长短,均需执行登记备案制度。

一般员工外出需向室主任及分管常委报备;科室主任则需向分管常委及副书记报备。

所有临时外出情况均需至干部室或案管室完成登记手续。

三、请销假流程遵循逐级申请、分级审批的原则。

具体规定如下:(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XX天以内,由室主任审批;XX天以上至XX天以下,需经室主任报分管常委审批;XX天以上,需由室主任与分管常委共同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书记审批;若请假天数超过XX天,则需由分管副书记提交常委会研究批准。

(2)室主任:请假XX天以内,由分管常委审批;XX天以上至XX 天以下,由分管副书记审批;若请假天数超过XX天,则需由分管副书记报请书记审批。

(3)常委:常委请假一律由书记审批,并因事需离开本县时,需提前向书记报告。

四、所有请假申请及审批材料均需提交至干部室存档备查。

五、请假结束后,请假人应主动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将按缺勤处理。

六、婚假、丧假、产假及法定假日的具体安排,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七、机关全面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具体休假天数依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及个人工作年限而定: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XX天;满XX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XX天;满XX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需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范畴。

同时,存在特定情形的员工将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待遇。

八、各科室需以科室为单位,制定本科室人员的带薪休假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分管常委、副书记批准后实施,并将相关计划报干部室存档。

九、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XX天,或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XX次的员工,将取消其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是指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请假,并提交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休假;销假则是指干部结束休假后,需提交销假申请,接受上级机关的审核,以保证机关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受影响。

一、请假类型机关干部请假分为正常休假和特殊休假两种,其中正常休假包括年假、病假、探亲假等;特殊休假包括产假、哺乳假、陪护假等。

二、请假申请机关干部请假时应按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并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再向上级机关提交,等待上级机关审批通过方可休假。

三、审批及批复上级机关应及时审批下级机关干部请假申请,并及时作出批复。

在批复中必须注明请假天数、请假类型、请假时间以及是否批准等。

四、休假期间注意事项机关干部在休假期间应当及时与所在部门保持联系,尤其对于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如发生突发状况影响休假期间的公务,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五、随时接受调查、审查机关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接受领导的调查、审查,特别是在请假休息期间,如果出现了非法、违纪、违法的行为,那么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制度进行处理。

六、销假申请休假届满后,机关干部必须及时返回单位,并在24小时内提交销假申请单。

销假申请单必须填写原因、销假时间以及销假人姓名等。

七、经济补偿机关干部在正常休假期间,可按每月工资的标准领取休假工资或相应津贴;如果是特殊休假,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财务上的安排。

八、违纪处理机关干部如果违反请销假制度,将会受到相应的违纪处理,首先将会受到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严重者甚至会受到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总之,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是保障国家机关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制度。

机关干部应该认真按照请销假制度进行操作,提高纪律观念,增强工作效率。

领导请假销假制度

领导请假销假制度

领导请假销假制度领导请假销假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保持正常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和各乡镇、市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外出,均需履行请销假程序。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外出包括工作时间离开永城或离岗在永城办私事。

不经批准,严禁外出。

外出前一般应书面请假,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电话或口头请假,书面请假要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表》(附后),不得以短信方式请假。

请假人外出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向审批人说明情况,请假期满返回后要在次日内向审批人销假。

如需续假,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第三条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以下请销假程序:(一),市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外出,需向书记请假。

(二)市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副职领导干部外出1天以内的,分别向各班子主要领导请假;超过1天的,经班子主要领导同意后,向书记请假。

(三)乡镇和市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外出,需分别向书记、请假。

(四)各乡镇副职领导干部外出3天以内的'(含3天),向本乡镇主要领导请假;超过3天的,经本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乡镇统一向分包乡镇领导请假。

(五)市直各单位副职领导外出3天以内的(含3天),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超过3天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假。

第四条在防疫救灾、防汛抗旱等关键时期,不准请假。

同一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

请假期间,需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五条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

第六条对擅自离岗贻误工作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及、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问责。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2:59 | #2楼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确保、市政府及市城乡建设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及时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工作,制定本制度。

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省请销假报告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省请销假报告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省请销假报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干部管理制度,规范集团公司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省外出管理,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总体要求1 .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带头严格落实党规党纪要求,带头严格遵守请销假报告纪律。

2 .集团公司领导干部离省外出(包括出差、出访、休假、学习、考察等)原则上必须至少提前3天履行书面请假程序,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要及时请假。

因公因私出国(境)要按相关外事规定程序报批,同时按本管理办法履行请销假程序。

3 .集团公司领导干部离省外出请假需填写《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见附件),如实说明离省外出具体事由、离省期间本职工作安排情况、离省和返省时间等,并按本通知要求报批。

经审批同意后通过传真、直送等方式报集团公司公司办公室收文管理员,集团公司公司办公室专档保管1年。

二、请假程序1 .集团公司公司主要领导离省外出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等有关规定,由集团公司公司办公室按规定提前7天履行书面请假程序,通过省国资委向分管省国资委的省政府领导请假,向省委、省政府报备。

集团公司公司主要领导原则上不能同时离省外出。

离省外出前应相互沟通,做好工作安排。

2 .集团公司公司副职领导离省外出要向集团公司公司主要领导请假。

原则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向党委书记请假;副总经理和三总师向总经理请假。

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书面请假程序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请假得到批准后,由其本人通知集团公司公司办公室。

3 .集团公司公司专职党委书记助理离省外出向集团公司公司党委书记请假;专职总经理助理离省外出向集团公司公司总经理请假;三大总监、专职副三总师离省外出向集团公司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兼任集团公司公司部门正职或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集团公司公司党委书记助理、总经理助理、三大总监、副三总师离省外出按其兼任职务的相关规定办理。

2024年严格请销假制度(三篇)

2024年严格请销假制度(三篇)

2024年严格请销假制度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____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市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交往等活动逐渐增多,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现就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重申如下:一、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对象和范围:凡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销假范围包括:享受探亲假和休假待遇者,因公外出者(开会、学习考察、招商引资、处理单位紧急事务、出国出境、争取项目、争取项目资金等);因私外出者(出国出境、探亲、访友等);因病需要休息治疗和外出治疗者等。

二、请销假的要求及程序:1、由市委组织部建立领导干部请销假档案,以便对干部请销假事宜进行有效管理。

科级领导干部因病、因事请假的,应事先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领取《请销假审批表》,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请销假事宜或备案。

2、各单位党政正职因病、事假____天以上,其他科级干部因病、因事假____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各单位党政正职外出____天以上的,在征得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市委组织部办理请销假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及时转给市委办和政府办告知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因公外出____天以上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到市委组织部办理请销假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及时转给市委办和政府办告知市委和市政府主管领导。

4、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在办理请销假手续后,必须严格按照中纪发[____]____号《____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要续假,要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三、有关要求1、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但事后须补办手续。

2019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2019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2019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篇一: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二、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登记存档,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假期结束,要及时销假,不按时销假的,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

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三、严格请假审批权限。

领导人员请假须经主任同意,并报请书记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2天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者须经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上必须主任同意,并经书记批准。

书记或主任请假三天以内,由包单位县级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需经县委书记或县长批准。

请销假工作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并例行手续。

四、一般情况下,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时期不得请私假。

五、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要有各级医院病历证明)、事假超过三十天,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

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年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按有关规定处理。

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篇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二条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管理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请病假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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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推进党员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党员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

一、外出范围。

外出指包括因公、因私离开本市赴外地出差、出席会议、治病、探亲、旅游、进修学习以及婚、丧、产假等。

二、在岗的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内因公或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上者,须填写《党员外出请销假审批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前1天向党组织部递交请销假审批表;在岗的党员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时间在2天以内(含2天)者,可提前向单位的分管领导口头请假,讲明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时间。

三、党员干部请假外出,经批准并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后方可离岗外出。

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四、党员干部请假外出,要严格遵守请假规定,按时返回,不得擅自超假。

请假期满后需续假者,可先电话续假后再补办续假手续。

五、党员干部假期满返回后,应及时到党支部和分管领导处销假(口头或电话报告即可)。

六、党员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七、在岗的党员干部,因病休假或住院在5天以上(含5天)者,应有医院证明报党支部备案。

八、在岗的党员干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公司全体人员重要会议者,应提前向会议召集部门口头请假。

九、凡不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的党员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管理部门和负责人说明理由,对严重违反请销假制度者,要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十、因公出差者,财务科须凭《党员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表》报账,否则一律不予报账。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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