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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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总说明(一)
一、总则:
Ⅰ.主要设计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7-2011
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6-2008
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号:K2010-0556)
Ⅱ.结构类型及安全等级:
1.工程地址:
2.结构类型:本工程为主体五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高度为20.050m
3.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桩基础设计等级:丙级
4.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Ⅲ.抗震设计:
1.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5g。
2.本工程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3.本工程建筑物结构抗震等级:框架构造为二级,计算为三级。
4.本工程的抗震构造措施按8度采取,框架按抗震等级为二级进行施工。
5.本工程地基场地类别:四类,属轻微液化场地。
Ⅳ.露面、屋面主要活动部分活载标准值:
1.不上人屋面: 0.050KN/m2
2.上人屋面: 2.00KN/m2
3.办公室: 2.00KN/m2
4.走廊、卫生间: 2.50KN/m2
5.门厅及楼梯前室: 3.50KN/m2
6.会议室: 2.00KN/m2
7.消防疏散楼梯: 3.5KN/m2 8.资料、档案室:2.50KN/m2
9.阳台、挑蓬: 2.5KN/m2
特别注意:使用及施工堆料均不得超过上述荷载值;水箱间及设备房根据相关专业提供荷载设计,严禁兼做其他用途;所有楼面的后期装修荷载不得大于0.8KN/m2。
Ⅴ.自然条件:
1.基本风压:0.55kN/m2,地面粗糙度:B类
2.基本雪压:0.35kN/m2
3.本工程室内地坪±0.000相当于大沽高程7.880米
二、本工程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开发的计算机铺筑设计PKPM系列软件(2010版)
三、地基基础:
1.场地标准冻土深度:0.6米。
2.抗浮设计水位:室外地坪下约0.5米。
3.依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地下水在干湿交替和无干湿交替作用环境下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混凝土中的钢筋具强腐蚀性。桩、承台、地梁、地下室底板及侧墙混凝土中需掺入钢筋阻锈剂和矿物掺合料,满足防腐蚀性能要求。
4.根据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本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础说明参见结施-03。
5.基础底部持力层为第○93层粉质粘土层,单桩承载力特征值Ra=960KN。
6.对于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可靠措施,以降低基础底板砼施工时的水化热对结构的影响。
7.地下室竣工后,周边开槽范围内采用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4.无地下室时,地坪垫层以下及基础底面标高以上的压实填土,压实系数不小于0.94。
8.施工时应人工减低地下水位至施工面以下500mm,开挖基坑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采取有效的基坑支护措施,定期观测其对周围道路市政设施和建筑物有无不利影响。
9.深基坑开挖后,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坑底回弹及坑侧变形等项目的监测。
10.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进行建筑物的长期沉降观测,要求施工单位做好设标配合,创造观测条件,即使向设计单位提供信息。
11.沉降观测控制要求按相关规范执行,并应符合市建委签发的建质安管【1999】529号条文规定,沉降观测结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交设计单位一份存档。
12.本工程最终允许沉降差≤0.003L。
13.本工程上不结构的嵌固部分为基础顶面。
14.基坑降水应特地上三层及室内外覆土完成后方可停止。
四、钢筋混凝土结构:
Ⅰ.混凝土部分:
1.混凝土强度等级:
a.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耐久性要求详基础设计说明。
b.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
层号标高
混凝土强度
备注墙、柱梁、板楼梯其他
2及以上 4.150以上C30 C30 C30 C30
1 基础顶面∽4.150 C30 C30 C30 C30
注:地下室外墙、底板及室外的顶板均应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等级为二级,抗渗等级为P8。
2.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最低要求:
a.混凝土的环境类别:
基桩为二类a;±0.000以下部分为二类;±0.000以上部分:室内为一类;室外为二类b。
b.无特殊注明处结构混凝土的耐久性应符合下标的要求:
环境类别最大水胶比最低混凝土强度最大氯离子含
量(%)
最大碱含量
(kg/m3)
一0.60 C20 0.30 不限制
二a 0.55 C25 0.20 3.0
b 0.5 C30 0.15 3.0
注:其他措施详GB50010-2010第3.5节的规定。
c.根据《天津市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技术规程》(DB/T29-176-2010),本工程±0.000以下砼工程属Ⅲ类,地上部分为Ⅰ类,应按《天津市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技术规程》(DB/T29-176-2010)采取相应措施。
Ⅱ.钢筋与钢材部分;
1.钢筋:
a.φ—HPB300级钢;—HRB335级钢;—HR400级钢。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b.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受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2.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拉抗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型钢及钢板:Q235B或Q345B,详据图施工图。
4.焊条:HPB300级钢焊接采用E43型焊条,HRB335级钢焊接采用E50型焊条,HRB400级钢焊接采用E55型焊条。
5.在混凝土结构中,钢接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详见11G101—1第54页。
b.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指最外层钢筋的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c.构件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
d.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保护层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基础部分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有垫层基础、承台、筏板为50mm,无垫层基础、承台、筏板为70mm;基础梁为35mm;地下室外墙为25mm。
6.纵向手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La及抗震锚固长度LaE详见11G101-1第53页。
7.受力钢筋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