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香港设立公司相关因素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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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香港设立公司相关因素的比较研究

亚太地区各大企业设立平台的布局、规模、功能设置皆是基于企业战略的需求。总体来说,中国企业多以香港、新加坡作为“走出去”的起始点。香港、新加坡都是国际商务中心、金融中心、海运中心,各大国际性企业纷纷在当地设立总部、分公司、子公司、办公室,联络方便,融资便利;而且,两地法制健全,对于商务活动都持鼓励态度,在税收等政策上提供很大优惠。尤其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开展国际商务过程中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如语言障碍、空间距离远、时间差异大、法律制度不熟悉、融资困难、汇兑限制多等,在这两地都能得到很大的缓解。在设立公司时所需考虑的各个方面上,新加坡与香港存在一定的共性,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另外,对境外平台定位不同,则相应注册资本、运转方式不同,也影响到注册地的选择。

从招股、融资的角度看,香港的金融实力略微领先于新加坡。2013年,香港首次超越东京,成为全球综合竞争力前3位的国际金融中心。2013年9月发布的“2013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显示了上述信息。该指数还显示,综合竞争力排在前10位的国际金融中心分别是:纽约、伦敦、香港、东京、新加坡、上海、巴黎、法兰克福、芝加哥和悉尼。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是对全世界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现状、趋势及发展能力的全面测度和客观评价,既关注现状,更关注成长的潜力、发展的趋势、未来的方向。2013年的的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从金融市场建设、成长发展能力、产业支撑力度、城市服务水平以及国家环境等五个方面对金融中心城市进行全面考察,通过客观测度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球45个主要城市进行了排名。该指数推出4年来,已日益被全球政界、商界、学界所认同,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另外,香港公司允许无业务的空壳公司存在,对不在本地发生的业务不征税。有很多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合同签订地、业务发生地全不在香港,因此可以进行零报税。

而对于做实物贸易的、计划在当地开展实际运营的公司来说,新加坡的政策也许更胜一筹。新加坡政府为了将国际贸易推到一个新的高度,于2001年6月退出了全球贸易商计划(Global Trader Programme,简称GTP),利用优惠税率吸引和鼓励国际贸易商前来设立全球或区域营运中心。优惠税率理论上可以低至5%。开展实质性交易活动、从事矿业相关贸易的公司属于该计划的对象范畴。

GTP计划准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在五年的奖励期中可以享受10%的所得税税率,奖励期过后可以再次申请。而且,2003年新加坡政府进一步宣布,准备将新加坡作为区域基地的增长迅速的中型国际贸易公司可以在设立最初的三年享受优惠税率。在此期间新公司可以建立和发展他们的区域和国际贸易网络,从而在初始优惠期满后可以申请五年奖励期的贸易商资格。可以获得税务优惠的收入包括:通过实货贸易所取得的利润;从事实际商品经济活动所取得的佣金;从事期货贸易取得的利润。

GTP计划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司设立了基准条件,规定的方面主要包括:全年实货贸易额,全年本地开销,以及聘请的专业贸易人员的人数贸易量依据该公司与海外公司或其他GTP公司进行的实货买卖计算。本地产品出口、本地销售与非GTP公司的交易被视为不被优惠的交易。交易的实际物流形式可以是:离岸转口贸易(货物完全不通过新加坡);转运贸易(货物在新加坡转运但不通过海关);再输出贸易(货物被进口到新加坡然后再输出,增值部分不获得税务优惠)。本地消费是指因为实行GTP交易活动而需要支付给新加坡注册公司的费用,包括银行及金融服务费、公积金、佣金、折旧、交际费、运送费、保险费、营业处维修费、员工薪金、转业费、租金、技能发展基金、电信费、旅行与运输费、水电费、仓储费。专业人员则包括新加坡本地和其他国家外派至新加坡的,从事采购、寻找货源、销售、市场、风险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但必须是新加坡的税制居民。具体条件和优惠政策主要有:

在初始的三年如想取得优惠资格,公司需得做到,或者证明其有能力做到在这三年中:全年实货贸易额至少达到5千万美元,全年本地开销至少达到150万美元,聘请专业贸易人员至少2人。由此可以享受10%的税率。

在奖励期的五年中,公司需得做到,或者证明其有能力做到在这五年中:全年实货贸易额至少达到1.2亿美元,全年本地开销至少达到4百万美元,聘请专业贸易人员至少3人。由此可以享受10%的税率。

如果在五年奖励期中,公司能够做到,或者证明其有能力做到在这五年中:全年实货贸易额至少达到10亿美元,全年本地开销至少达到4千万美元,聘请专业贸易人员至少3人,则有可能取得享受5%的税率的资格。

GTP计划是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新加坡政府贸易和工业部下属机构)推出和管理的。据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工作人员的了解,取得GTP资格的条件和享受的优惠都有谈判的余地。因此在设立公司的筹备阶段,直接与该机构建立联系,争取最大程度的优惠,不失为好的选择。

另外,印尼把新加坡作为对外交往的一个口岸。许多印尼煤炭商人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办事处,以图打开东亚乃至全球的市场。而筹备组经过比较研究,认为印尼煤炭价格相对低,且各种指标比较符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将来工作的重点应当是在印尼煤炭方面。在新加坡设点,方便与印尼煤炭出口企业交流和交易,这是在香港设点所不具有的优势。

在新加坡与香港设立公司的主要考虑因素的对比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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