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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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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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7.比较分析法。 8.控制计算法。 9.审阅法。 10.核对法。 11.观察法。 12.外调法。 13.盘存法。 14.交叉稽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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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职责 (一)税务检查的权力 (二)税务检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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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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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 4.其他注意事项 (九)欠税清缴制度 1.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 2.限期缴税时限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十)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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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1.税款的退还。 2.税款的追征。 (十一)税款入库制度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税收征管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
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这就明确界定了《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有一部分费由税务机 关征收,如教育费附加等。这些费不适用《税收 征管法》,不能采取《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措施, 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种费的条例和规章决定。
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 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 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 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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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十、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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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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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 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 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 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 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 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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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对象 《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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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10)税款退还与追征
41
10 .3 税务检查
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0.3.2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 10.3.3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42
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 式
税务检查,又称纳税检查,是指税 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 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 和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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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2)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7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事 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 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 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 务事项。
3)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 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 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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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10.1.3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 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 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 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 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 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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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对象 《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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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10)税款退还与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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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 税务检查
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0.3.2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 10.3.3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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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 式
税务检查,又称纳税检查,是指税 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 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 和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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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2)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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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事 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 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 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 务事项。
3)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 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 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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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税收征收管理(PPT48页).pptx
任务13 税收征收管理
• 知识能力训练目标 • 1.掌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种类与操作
要求、税款征收的原则与操作要求、税收法 律责任的认定与处理、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以及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 2.熟悉:账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的原则、 税务检查的形式与方法 • 3.了解:停业复业税务登记、税收法律责任 的具体项目
任务13 税收征收管理 13.1 概述
• 13.1.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 权利和义务
•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 •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
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 额,依法征收税款。 • (2)各有关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 执行公务。 •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行为。
任务13 税收征收管理 13.1 概述
• 13.1.2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 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 (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 (2)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义务
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义务人、扣 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不 属于保密范围。 • (3)纳税义务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 (4)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 有陈述权、申辩权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 (5)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 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 或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 供有关证件、资料
• 知识能力训练目标 • 1.掌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种类与操作
要求、税款征收的原则与操作要求、税收法 律责任的认定与处理、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以及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 2.熟悉:账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的原则、 税务检查的形式与方法 • 3.了解:停业复业税务登记、税收法律责任 的具体项目
任务13 税收征收管理 13.1 概述
• 13.1.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 权利和义务
•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 •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
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 额,依法征收税款。 • (2)各有关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 执行公务。 •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行为。
任务13 税收征收管理 13.1 概述
• 13.1.2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 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 (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 (2)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义务
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义务人、扣 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不 属于保密范围。 • (3)纳税义务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 (4)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 有陈述权、申辩权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 (5)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 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 或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 供有关证件、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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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 类型
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 内容发生 了根本性 变化)
停业、复 业登记
外出经营 报验登记 扣缴税款 登记
对象
期限
违反处罚
(1)应办工商变更登记的 纳税人; (2)不需工商变更登记的 纳税人 (3)吊销执照的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 得超过一年)
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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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
➢理由:应当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 人有两类:一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二是虽然不从 事生产活动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 位和个人,但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 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车船税的纳税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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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的概念
➢ 会计凭证是指会计主体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 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根据填制的程序的不同, 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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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定义: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 后,按税务机关规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主 管税务机关报以书面报表的形式申明有关 纳税事项及应纳税款所履行的法定手续, 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额和填开纳税凭证 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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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 免税期间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
➢会计账簿则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 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 务的簿籍(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 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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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 发票的概念及其分类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
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 证。发票是建立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证明凭据, 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原 始凭证。 发票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 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 • 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 • 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 • 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的原始凭证。
第十五章税收征收管理法ppt27页PPT
❖ 二、税务管理
❖ (一)税务登记
❖ (1)开业税务登记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 ①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各类企业 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 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 ②其他纳税人。其他应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 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3)滞纳金制度
❖ (4)税额核定制度
❖ (5)税收保全措施
❖ (6)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 (7)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 四、税务检查
❖ 《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作了比较详细、 系统的规定,包括:
❖ (1)查账权。
❖ (2)场地检查权。
❖ (3)责成提供资料权。 ❖ (4)询问权。
❖ (5)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 ❖ (6)查核存款账户权。
❖ (3)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 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 5倍以下罚金
❖ (五)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5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 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本章基本内容
❖ 一、税收征管法适用范围
❖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 1.《征管法》只适用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 收管理。
❖ 2.目前还有一部分费用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教育费 附加,这些费用不适用《征管法》。
❖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 征管法的遵守主体有三个:执法主体(税务行政主体)、税 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十章税收征收管理法ppt课件
征 管法主要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和税收检查三大主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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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 •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
十、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 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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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税收征管法以规范税收实体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与履行为其主要内容,是税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法。相对 而言,2001年的修订使我国《税收征管法》更加完善。税收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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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主要内容包括:
•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 税务管理 • 税款征收 • 税务检查 • 法律责任 • 行政复议与诉讼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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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一、税收征管法概念
从广义上说,税收征管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 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2020/5/8
.
第六节 行政复议与诉讼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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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复议与诉讼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其他有关规定 五、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六、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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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三、税款征收制度
•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 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 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 减免税收制度 • 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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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 •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
十、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 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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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税收征管法以规范税收实体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与履行为其主要内容,是税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法。相对 而言,2001年的修订使我国《税收征管法》更加完善。税收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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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主要内容包括:
•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 税务管理 • 税款征收 • 税务检查 • 法律责任 • 行政复议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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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一、税收征管法概念
从广义上说,税收征管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 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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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复议与诉讼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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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复议与诉讼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其他有关规定 五、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六、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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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三、税款征收制度
•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 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 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 减免税收制度 • 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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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课件
02
纳税申报的内容
包括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应纳税种、应纳税额、抵
扣税额、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等内容。
03
纳税申报的程序
纳税人需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
资料。税务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需按照规定
02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各 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 程中所形成的职责与权限的划
分体系。
统一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 上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其行政级别 享有不同的税收征收管理权限。
责权对应
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相 对应,确保权责分明。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合作与交流,共同 打击跨国税收违法行为。
现状
我国实行分税制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各级 税务机关根据行政级别划分税收征收管理 权限,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领导。
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制定更加完善的税收法律,明确各级税务 机关的职责与权限。
优化纳税服务
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降低纳税成本,提高 纳税遵从度。
04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
纳税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法》PPT课件
• (1)直接送达 • (2)委托送达 • (3)邮寄送达 • (4)公告送达
► 10.6.2.4税务文书送达的确认
• (1)即为送达 • (2)视为送达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4)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 ► (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
÷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 (2)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 ► (3)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10.3 纳税评估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
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 2)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 ► (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
► 10.5.1.2税务违法司法处理
• 1)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 2)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 • 3)其他税务违法犯罪
10.5 违法处理
★ 10.5.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处理
► 10.5.2.1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理 ► 10.5.2.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司法处理
• 1)依据《征管法》的司法处理 • 2)依据《刑法》的司法处理
► 10.1 .3.2发票管理内容 • 1)发票印制 • 2)发票领购 • 3)发票开具 • 4)发票保管
10.1 税务管理
★ 10.1 .4纳税申报
► 10.1 .4.1纳税申报的意义 ► 10.1 .4.2纳税申报的对象 ► 10.1 .4.3纳税申报的内容
• (1)纳税申报表 • (2)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 • (3)财务会计报表 • (4)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 10.6.2.4税务文书送达的确认
• (1)即为送达 • (2)视为送达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4)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 ► (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
÷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 (2)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 ► (3)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10.3 纳税评估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
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 2)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 ► (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
► 10.5.1.2税务违法司法处理
• 1)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 2)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 • 3)其他税务违法犯罪
10.5 违法处理
★ 10.5.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处理
► 10.5.2.1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理 ► 10.5.2.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司法处理
• 1)依据《征管法》的司法处理 • 2)依据《刑法》的司法处理
► 10.1 .3.2发票管理内容 • 1)发票印制 • 2)发票领购 • 3)发票开具 • 4)发票保管
10.1 税务管理
★ 10.1 .4纳税申报
► 10.1 .4.1纳税申报的意义 ► 10.1 .4.2纳税申报的对象 ► 10.1 .4.3纳税申报的内容
• (1)纳税申报表 • (2)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 • (3)财务会计报表 • (4)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税收征收管理法PPT53页hcqf.pptx
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有关单据、凭证和有 关资料 • 检查存款
五、税务稽查法
(一)税务稽查法 ——国家制定的关于税务稽查方面的法律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 总称。
(二)税务稽查组织机构 • 国家级稽查局 • 省级稽查局 • 市、县级稽查局
(三)税务稽查程序
• 制定计划 • 对象确定、管辖与立案 • 实施 • 审理 • 处理决定执行
• 措施——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 止其出境
税收优先权
• 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纳税人欠税发生在其以其财产 设定抵押、质押或其财产被留置之前的 税收优先于前三个债权
• 纳税人欠税 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主体:欠税的纳税人 • 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 放弃到期债权
未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经营
• 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责令其缴纳
• 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 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 扣押后缴纳的,税务机关须立即解除扣押, 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 扣押后仍不纳的,税务机关可依法拍卖或变 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 得抵缴税款。
前提条件 税收保全
3、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或不办理纳税申报的 ●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及纳税资料的或 未按规定报送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2000-10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 ——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 缴或少缴税款0.5-5倍以下罚款。
●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在限期内发现 其有明显转移、隐匿应税商 品、货物、其他财产或应税收入
五、税务稽查法
(一)税务稽查法 ——国家制定的关于税务稽查方面的法律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 总称。
(二)税务稽查组织机构 • 国家级稽查局 • 省级稽查局 • 市、县级稽查局
(三)税务稽查程序
• 制定计划 • 对象确定、管辖与立案 • 实施 • 审理 • 处理决定执行
• 措施——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 止其出境
税收优先权
• 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纳税人欠税发生在其以其财产 设定抵押、质押或其财产被留置之前的 税收优先于前三个债权
• 纳税人欠税 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主体:欠税的纳税人 • 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 放弃到期债权
未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经营
• 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责令其缴纳
• 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 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 扣押后缴纳的,税务机关须立即解除扣押, 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 扣押后仍不纳的,税务机关可依法拍卖或变 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 得抵缴税款。
前提条件 税收保全
3、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或不办理纳税申报的 ●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及纳税资料的或 未按规定报送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2000-10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 ——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 缴或少缴税款0.5-5倍以下罚款。
●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在限期内发现 其有明显转移、隐匿应税商 品、货物、其他财产或应税收入
《税法》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ppt
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
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思考】甲企业负债累累,为逃避债务2006年1月
18日开始变卖厂房、设备等,被税务人员发现, 为确保1月份的税款足额征收,税务人员立即查 封了甲企业价值相当于税款的设备。试分析税 务人员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二、违反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
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 下的罚款。 三、偷税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 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偷税数额 在1万元以上,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 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 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思考】ABC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股东会研究,决定 增加注册资本,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 续,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注销登记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
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思考】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测试题
1.光华公司成立于2001年,在2004年度所得税纳税申 报中,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税务机关认为光 华公司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10万元和工商部 门对企业罚款5万元不得从所得额中扣减;光华公司 不同意税务机关的意见,并以此为由拒缴税款。试 分析:(1)光华公司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争议中,税务 机关的意见是否符合税法规定?(2)光华公司拒缴税 款的做法是否合法?(3)对该争议光华公司可否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
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思考】甲企业负债累累,为逃避债务2006年1月
18日开始变卖厂房、设备等,被税务人员发现, 为确保1月份的税款足额征收,税务人员立即查 封了甲企业价值相当于税款的设备。试分析税 务人员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二、违反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
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 下的罚款。 三、偷税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 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偷税数额 在1万元以上,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 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 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思考】ABC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股东会研究,决定 增加注册资本,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 续,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注销登记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
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思考】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测试题
1.光华公司成立于2001年,在2004年度所得税纳税申 报中,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税务机关认为光 华公司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10万元和工商部 门对企业罚款5万元不得从所得额中扣减;光华公司 不同意税务机关的意见,并以此为由拒缴税款。试 分析:(1)光华公司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争议中,税务 机关的意见是否符合税法规定?(2)光华公司拒缴税 款的做法是否合法?(3)对该争议光华公司可否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收征收管理法32页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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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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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
日起30日; 承包的,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第二节税务管理
6税务登记的管理
○ 1.)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 2.)变更税务登记的管理。 ○ 3.)注销税务登记的管理。 ○ 4.)停业与复业税务登记的管理。 ○ 5.)税务登记的相关性要求。
(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 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4)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
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 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税收征收管理法PPT课件
遇。
纳税义务的确定
纳税义务的确定依据是税法规 定的纳税范围、税种、税率等 税收要素。
纳税义务的确定应遵循公平、 公正、合理原则,确保税收负 担的公平分配。
纳税义务的确定应考虑纳税人 的实际负担能力,避免因税收 负担过重而影响其正常经营和 生活。
纳税期限和地点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期限。
依据。Biblioteka 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税收征收管理法有效保障了国家税 收权益,确保了税收收入的及时、 足额入库,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促进税收公平
税收征收管理法秉持税收公平原则, 通过规范税收征管行为,确保不同 纳税人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受到 公平、公正的待遇。
对未来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展望
完善电子税务管理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应当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纳税期限和地点的确定应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同时也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和便利性。
税收征收程序
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税款 的一系列工作流程和规范。
税收征收程序应当规范、透明,确保 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要 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税收征收程序包括纳税人申报、税务 机关审核、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凭证 等环节。
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国家为了规范税收 征收与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税收征收管理法起源于古代的税收征管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 的演变,税收征收管理法不断完善和发展。
发展
现代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各国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 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 障。
纳税义务的确定
纳税义务的确定依据是税法规 定的纳税范围、税种、税率等 税收要素。
纳税义务的确定应遵循公平、 公正、合理原则,确保税收负 担的公平分配。
纳税义务的确定应考虑纳税人 的实际负担能力,避免因税收 负担过重而影响其正常经营和 生活。
纳税期限和地点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期限。
依据。Biblioteka 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税收征收管理法有效保障了国家税 收权益,确保了税收收入的及时、 足额入库,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促进税收公平
税收征收管理法秉持税收公平原则, 通过规范税收征管行为,确保不同 纳税人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受到 公平、公正的待遇。
对未来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展望
完善电子税务管理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应当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纳税期限和地点的确定应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同时也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和便利性。
税收征收程序
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税款 的一系列工作流程和规范。
税收征收程序应当规范、透明,确保 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要 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税收征收程序包括纳税人申报、税务 机关审核、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凭证 等环节。
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国家为了规范税收 征收与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税收征收管理法起源于古代的税收征管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 的演变,税收征收管理法不断完善和发展。
发展
现代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各国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 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 障。
第11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法》PPT课件
(1)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 (2)如实反映情况。 (3)提供有关资料。
2. 税务检查相对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接受税务人员的检查时,有权要求税 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不能提供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检查人 员为其保守秘密。
11.2 税款征收
11.2.3.8 变更缴清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 法缴清税款。其中: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由合并 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 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承担连带 责任。
11.2 税款征收
11.2.3.9 税收优先
11.1.3.3 发票的管理
1. 发票的印制。 2. 发票的领购。 3. 发票开具与取得。 4. 发票的使用。 5. 发票的保管。 6. 发票的检查。
11.1 税务管理
11.1.4 纳税申报
11.1.4.1 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 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 面报告的一项法定制度。它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 程序,又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 据。
(1)税务登记证的领用要求。 (2)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处理。 (3)税务登记证的查验管理。
11.1 税务管理
3. 外出经营登记管理。
(1)申请《外管证》。 (2)颁发《外管证》。 (3)进行报验登记。 (4)填报《申报表》。 (5) 《外管证》缴销。
11.1 税务管理
11.1.2 账证管理
11.3 税务检查
11.3.1 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监 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
2. 税务检查相对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接受税务人员的检查时,有权要求税 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不能提供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检查人 员为其保守秘密。
11.2 税款征收
11.2.3.8 变更缴清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 法缴清税款。其中: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由合并 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 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承担连带 责任。
11.2 税款征收
11.2.3.9 税收优先
11.1.3.3 发票的管理
1. 发票的印制。 2. 发票的领购。 3. 发票开具与取得。 4. 发票的使用。 5. 发票的保管。 6. 发票的检查。
11.1 税务管理
11.1.4 纳税申报
11.1.4.1 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 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 面报告的一项法定制度。它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 程序,又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 据。
(1)税务登记证的领用要求。 (2)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处理。 (3)税务登记证的查验管理。
11.1 税务管理
3. 外出经营登记管理。
(1)申请《外管证》。 (2)颁发《外管证》。 (3)进行报验登记。 (4)填报《申报表》。 (5) 《外管证》缴销。
11.1 税务管理
11.1.2 账证管理
11.3 税务检查
11.3.1 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监 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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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税务管理行为及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2000元-10000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相关税务登记的; • 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薄或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 资料; • 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 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 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 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五、税务稽查法
(一)税务稽查法 ——国家制定的关于税务稽查方面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税务稽查组织机构
• 国家级稽查局 • 省级稽查局 • 市、县级稽查局
(三)税务稽查程序 • 制定计划 • 对象确定、管辖与立案 • 实施 • 审理 • 处理决定执行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
• 查验征收:设立检查站征收 • 定期定额:按月核定税款
二、税务机关征收中采取的措施
●依法可以不设账簿的
核 定 税 款
●依法应设账簿但未设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账,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欠税,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关 ●关联企业 联 企 ●原则:独立交易 货物:独立交易价格 业 ●违反原则调整方法
• 主体——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离 境 清 • 条件——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 税 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 措施——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 止其出境
• 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 • 纳税人欠税发生在其以其财产 收 设定抵押、质押或其财产被留置之前的 优 税收优先于前三个债权 先 权
办理登记的法定手续。
税 务 登 记 形 式
设立登记:自领营业执照日起30日内 变更登记:自领营业执照日起30日内 注销登记:注销工商登记之前
二、账簿、凭证管理法
账簿、凭证——经济活动语言,是计税依据。 依法建账(15天建好、15天报送)
账 簿 凭 证 管 理 法 内 容
依法保管账簿(10年)
依法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 自改动税控装置 依法管理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 保管
• 纳税人欠税 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体:欠税的纳税人
• 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税 收 代 位 权 与 撤 销 权
• 放弃到期债权
情形: • 无偿转让财产
•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 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后果: 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措施: 按照合同法实行代位权与撤销权
•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 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或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和有关 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5000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或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 ●末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2000-10000元罚款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 损坏、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处2000-10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10000-50000元罚款
第三编 程序税法
在本编你将了解——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税收救济法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在本章你将了解—— • 税务管理法
• 税款征收法
• 税务检查法 • 税收征管法律责任
第一节 税务管理法
• 税务登记法
• 账簿、凭证的管理法
• 纳税申报法
一、税务登记法
税务登记——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
●
税 收 强 制 执 行
前 提 条 件
• • • •
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解缴税款 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缴纳担保税款 逾期仍未缴纳的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 缴其金额相当于税款的存款 具 •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纳税人价值相当 体 措 于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 施 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具体情形 时 限
税务机关发现 退 纳税人发现 还
10日退还
3年内发现,30日退还
责任 税务机关责任
时限 3年 (不追征 滞纳金)
追 征
义务人责任
少缴10万元以上 偷税、抗税 骗税、欠税
3年
5年 无限
第三节 税务检查法
一、税务检查法的概念 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依税法和财务制度
• 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责令其缴纳
●
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前 提 ●在限期内发现 其有明显转移、隐匿应税商 税 条 品、货物、其他财产或应税收入 收 件 保 ●税务机关可以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 全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 具 体 结其金额相当于税款的存款 措 施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税款的商 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情况
——进行审查和监督的活动 税务检查法——国家制定关于税务检查方面法律
规范的总称。
• 查账
税 务 检 查 范 围
• 实地检查 • 责成义务人提供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 • 询问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 到车站等地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税商 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有关单据、凭证和有 关资料 • 检查存款
或: 成本+费用+利润
服务:独,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 务 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登 记 和 • 扣押后缴纳的,税务机关须立即解除扣押, 临 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时 经 营 • 扣押后仍不纳的,税务机关可依法拍卖或变 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 得抵缴税款。
三、纳税申报法
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向税务 机关申报办理有关纳税或扣缴税款资料等事宜。 纳 税 ●申报期限:按期或按次 申 报 ●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 法 ●申报方式:直接、邮寄、网络 内 容
第二节 税款征收法 税 款 征 收 方 式
• 查账征收:依账征收
• 查定征收:实地考察 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