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结社政策

合集下载

对我国《宪法》第35条的理解

对我国《宪法》第35条的理解

浅谈对我国《宪法》第35条的理解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本条是关于公民重要政治权利的规定。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又称为表现的自由。

一、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通过语言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或者其他意思的自由。

言论自由既包括口头表达的自由,也包括书面表达的自由。

对言论自由权利的理解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

广义的言论自由包括政治言论自由、商业性言论自由、艺术言论自由、学术言论自由以及宗教言论自由等等。

狭义的言论自由通常被理解为政治言论自由。

本条规定的言论自由是广义的言论自由,不仅包括政治言论自由,也包括其他方面的言论自由。

将本条规定的言论自由仅仅归为公民政治权利的一种,是不全面的。

但也需要注意,在广义的言论自由中,政治性的言论自由是最重要的言论自由,也是实现其他言论自由的基础,政治言论自由得不到保障,其他的言论自由也很难完全实现。

而在实践中,法律对不同性质言论自由的保护也应当有所区别。

比如,对于政治言论,就应当给予最高的保护,因为政治方面的言论自由是人们行使民主权利的前提,也是民主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之一;而对于商业性的言论自由,就其在言论自由体系中的地位而言,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程度就应当大为降低。

言论自由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同一环境中,对同一事件,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如果在发言中有特权存在,就意味着没有言论自由。

第二,公民发表的言论内容,只要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涉。

当然,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不同的国家对言论自由都有适当的限制。

二、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各种出版物表达各种思想见解以及其他意思的自由。

出版自由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民通过在出版物上发表作品或者出版机构出版著作,直接表达思想。

此一意义上的出版自由实际是言论自由的一种,是一种用书面形式表达的言论自由,所以经常被与言论自由结合起来,称为言论出版自由。

16、员工自由结社与集体协 商政策

16、员工自由结社与集体协    商政策

员工自由结社与集体协商政策公司遵守客户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集体协商和自由结社的规定﹐并确保员工有权自由参加或者拒绝参加与工作场所相关的组织或团体﹐员工自由结社的权利始于开始受聘之时,并在其整个受聘期间一直有效。

一、具体政策1.公司成立工会﹐由工人自愿参加﹐工会代表员工以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2.员工有权选举自己所在工会的领导和代表,也有权开展活动而不受公司干涉,干涉行为包括实施或促成工会控制权被公司掌握、资金遭控制或受到操纵。

3.公司绝不会因为成立了工会小组﹐而使用其它任何方式妨碍员工成立代表自己的其它合法组织。

4.任何员工或员工代表均有自由结社与集体协商及参加工会的权利﹐且这些权利可因其参与的组织不同而不同。

5.公司不得通过控制员工组织,或支持一个组织而反对另一个组织来干涉员工的结社自由。

6.员工有权向管理层提出有关遵守集体谈判协议的咨询,并确保不会因此而遭到任何报复。

7.公司与员工均必须尊重并服从所签署的任何集体谈判达成协议中的条款。

8.公司在任何时候不得威胁、使用暴力、动用警察或军队来胁迫员工,阻止、干扰或破坏任何以合法、和平方式履行自由结社权利的活动(包括工会会议、组织活动、集会)。

9.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寻求行使其自由结社权利的员工,或者给其记过处分,或对其采取其它岐视、骚扰、胁迫或报复手段。

10.员工有需要可随时向公司索取《集体合同》复印件。

二、申诉方式如果您对此政策的执行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可通过面谈、书信、电话等方式向总裁办或工会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政策的任何人员,公司将依制度给予严厉的惩处。

此政策公示在宣传栏,受广大员工的监督。

总裁办电话: 工会电话:副总裁: 更新日期:年月日。

01公司劳工政策手册

01公司劳工政策手册

修改明细表签阅记录:公司劳工政策一、公司简介摩腾运动器材﹙泗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由日本株式会社摩腾投资兴建,投资总额为7亿日元。

我公司坐落于泗洪县工业园区宏源路26号,至2017年1月止有职工260人,专业管理人员20余人。

公司主要通过日本摩腾总公司承接销售订单,以加工手缝足球,排球为主,主营阿迪达斯﹙adidas﹚与摩腾﹙molten﹚两大品牌。

产品主要销往日本、新加坡、法国、德国、美国等国家,产品质量受到各国经销商的一致好评。

我公司以诚信为主,在产品质量方面追求“质量第一,顾客就就是上帝”的原则;在公司内部实行人性化管理,诚实守信员工至上,让员工充分享受主人翁的待遇。

公司自成立以来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企业职工的拥护。

公司于2008年7月荣获宿迁市《诚信示范企业》称号;2011年7月荣获《江苏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公司秉承“For the real game”的经营理念;并以“质量就是第一工作,顾客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荣誉”作为我们永远不变的质量政策;以关爱职工,回报社会为己任;把争创泗洪第一企业作为泗洪摩腾全体职工追求与目标。

二、目的及适用范围本政策根据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与中国劳动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特点编制而成。

政策规定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政策、原则、目标、程序与福利待遇的基础,公司将定期安排内部审核,必要时,及时采取有效补救与纠正行动,以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始终符合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劳动法规。

本政策适用于摩腾运动器材(泗洪)有限公司所有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包括禁止童工与保护未成年工、禁止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与、禁止歧视、禁止不当惩罚性措施、工作与休息时间、工资报酬与福利、以及供应商与分包商管理等。

三、政策内容第一部分:童工与未成年工政策1、0目的1、1规范有关未成年工的人事处理及相关安排,以确保她们的安全及健康成长。

2、0范围2、1摩腾运动器材(泗洪)有限公司内实际年龄未满18岁的员工。

简述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

简述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

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政治权利是指公民在政治领域内享有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和自由。

作为个体在社会中的一份子,政治权利为公民提供了参与和影响政治决策的机会,确保了公民在政治体系中的平等地位。

本文将重点介绍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知情权和抗议权。

1. 选举权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之一。

它赋予公民选择和被选择的权力,能够直接参与政治体系的决策过程。

选举权确保了公民能够在公正和平等的条件下行使投票权,选举他们认为代表自己利益和价值观的人担任政府职务。

公民通过选举权能够参与国家和地方层面的选举,并对政府的组成和政策产生影响。

2. 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的基本权利。

它保障了公民有权利自由地寻求、持有和传播信息,无论是通过口头、书面、媒体或其他形式。

言论自由是一项关键权利,它为公民提供了批评政府行为、参与公共辩论、表达对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不满的平台。

这项权利的实施需要确保公民在言论自由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例如不发表鼓吹暴力和仇恨言论。

3. 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公民能够组织和加入社会团体、政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权利。

它保障了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来组织和加入团结在一起的集体行动。

结社自由的实施使公民能够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通过组织和合作来推动政治变革和社会进步。

4. 知情权知情权是公民了解政府和政治决策的权利。

它包括接收和传播信息的权利,以及透明和公开决策过程的权利。

知情权为公民提供了监督政府行为的手段,并使政府更加负责任和透明。

公民可以通过媒体、网络和其他渠道了解政府的政策、决策和资源分配信息,进而参与和影响政治过程。

5. 抗议权抗议权是公民通过和平方式表达不满和反对的权利。

它允许公民以集会、示威、请愿和其他合法方式表达自己对政府和政策的反对意见。

抗议权使公民能够通过大规模集体行动向政府提出要求,促使政府倾听公民声音并作出改变。

综上所述,政治权利是确保公民参与政治决策、影响政府行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RBA方针政策(原创)

RBA方针政策(原创)
进。
D:在日常运作中各项工作应以人为本,加强职业健康的防护,保护員工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E:预防环境污染,实施持续改善,努力提高环保水平.实施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废弃物回收利用,节能降耗,
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创造绿色环境。
自我声明:我们遵守所有劳工、环境、健康与安全以及道德法律规章及相关方要求,并持续改进。
劳工、道德方针:尊重员工,诚信廉洁,创和谐劳资关系。
劳工政策
自由选择职业:不强迫任何员工从事非自愿的劳动;
不用童工:不雇佣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者);
囚 工:不在厂内的生产活动中使用囚工,也不会把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分包给监狱工厂;
工时工资: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及有关工资工时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最
总经理:
日 期:
长工时等法律规章,并提供法律规定的福利;
人道的待遇:给予每个员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严及尊重,不采用体罚、暴力威胁、或其他形式的身体虐待、性虐待、心
理虐待或口头虐待;
不 歧 视:不会在聘用及工作生活中存在歧视,包括以种族、宗教、年龄、国籍、社会或民族团体、
性癖、性别、政治观点或残疾为由在工资、福利、提升、惩戒等方面实行歧视;
自由结社:尊重员工合法和平方式的任何结社、组织,我们不会加以惩罚或干预。
道德政策
我们将遵守最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做到:廉洁经营,禁止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禁止提供或
接受贿赂;公开有关商业活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和绩效的信息;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遵循公
平交易,合法竞争与广告宣传;对检举者身份进行保密;积极参与各种社区活动。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节约能源,预防污染,环境绿色,全员健康。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政策

关于中国NGO法律政策的若干问题

关于中国NGO法律政策的若干问题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增1期第18卷JO U R NA L O F T SI NG HU A U N IV ERSIT Y(Philo so phy and So cial Sciences)No.S1 2003V ol.18关于中国NGO法律政策的若干问题王 名, 贾西津(清华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4) 摘 要:1990年代以来,N GO 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过程中,N GO 相关的法律政策环境无疑成为影响其进程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文章基于对我国N GO 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及其历史过程和现状特点的理解,对围绕我国NG O 法律政策环境的一系列问题,诸如N G O 的法律地位、概念界定和分类体系、登记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社会监督机制、政府财政支持、人事与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较为细致和系统的分析,试图从总体上搭建一个有利于培育、发展、规范N GO 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为下一步推动国家制定和完善有关N GO 的法规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N G O ; 法律政策框架中图分类号:C 912.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062(2003)S 1-0100-07英文N on -Go ver nmental O rg anizatio n 的首字母缩写,直译为“非政府组织”,中文中较为贴切和正式的术语是“民间组织”。

收稿日期:2003-06-26作者简介:王 名(1960- ),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N GO 研究所所长,教授;贾西津(1972- ),女,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自从1995年分别在北京和怀柔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和世界妇女NGO 论坛以后,“NGO ”一词越来越多地为国人所接受。

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社会化及社区建设的展开,以及庞大的事业单位改革的开始,使得NGO 作为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自组织机制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反岐视及自由结社管理规定

反岐视及自由结社管理规定
3.2宗教自由:是指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种权利体系,主要由信仰的自由、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仪式自由构成。
3.3结社自由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团活动的自由。
4.权责
4.1行政部责任:制定公司禁止歧视,结社、宗教自由政策;并收集员工意见,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深圳市XX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SC-QESP-25
文件版本
A/1
反歧视及自由结社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2022-05-10
页 码
2/2
1.目的
为了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升迁、解聘、员工宗教信仰、自由结社等事项上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3.1歧视: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段、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4.2各部门责任:宣导反歧视政策和执行反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5.管理内容
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
5.1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行为;
5.2性骚扰:公司禁止在工厂或办公场合有性骚扰行为,包括性强迫、威胁、凌辱或剥削性等有关的语言、姿势和身体的实际接触。
5.3宗教信仰:公司员工拥有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歧视员工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5.4结社自由:员工有自由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社会团体、工会、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团活动的自由。

结社自由资料

结社自由资料

结社自由
自由是人类永恒追求的目标之一,其中结社自由作为个体表达自己意愿、自由
组织社团、团体的权利,是社会自由的基石之一。

在现代社会中,结社自由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任何一个社会,只有保障了结社自由,才能真正实现个体的尊严和社会的繁荣。

结社自由的内涵
结社自由即是个人在不受强制干涉的情况下,依照自己的意志参与组织或自发
组建各类社团、团体、组织的权利。

这种自由不仅包括选择是否加入一个团体,还包括选择创建一个团体或者退出一个团体的自由。

结社自由在现代民主社会被认为是一个基本人权,具有至关重要的社会意义。

结社自由的作用
结社自由的合理行使有助于培养人们的组织能力和团队意识,促进社会的发展
和进步。

它为人们提供了表达意见、聚集共同利益以及维护权益的平台。

同时,各类团体的存在也能推动社会的多元化和信息的广泛传播,有利于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结社自由的保障
在保障结社自由的实践中,政府、法律和社会起到了关键作用。

政府应当明确
规定结社自由的具体范围,保障个人和团体在结社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结社自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其提供法律保护。

社会应当加强对结社自由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人们对结社自由的认识和重视。

结语
结社自由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人们的自由和权利,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和保障结社自由,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让每个人都能充分行使结社自由,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社会价值。

RBA 社会责任方针及政策

RBA 社会责任方针及政策

社会责任方针及政策劳工、道德方针:尊重员工,诚信廉洁,创和谐劳资关系。

劳工政策自由选择职业:不强迫任何员工从事非自愿的劳动;不用童工:不雇佣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者);囚工:不在厂内的生产活动中使用囚工,也不会把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分包给监狱工厂;工时工资: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及有关工资工时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最长工时等法律规章,并提供法律规定的福利;人道的待遇:给予每个员工尊严及尊重,不采用体罚、暴力威胁、或其他形式的身体虐待、性虐待、心理虐待或口头虐待;不歧视:不会在聘用及工作生活中存在歧视,包括以种族、宗教、年龄、国籍、社会或民族团体、性癖、性别、政治观点或残疾为由在工资、福利、提升、惩戒等方面实行歧视;自由结社:尊重员工合法和平方式的任何结社、组织,我们不会加以惩罚或干预。

道德政策我们将遵守最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做到:廉洁经营,禁止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禁止提供或接受贿赂;公开有关商业活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和绩效的信息;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遵循公平交易,合法竞争与广告宣传;对检举者身份进行保密;积极参与各种社区活动。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节约能源,预防污染,环境绿色,全员健康。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政策1.节约资源能源,避免、减少或控制环境污染,以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2.持续满足国家、地方的环安法规和其他要求。

环安法律法规是环安管理体系的准绳。

3.对环安管理体系进行强化的反复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环安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安表现(行为)。

4.在日常运作中应以人为本,加强职业健康的防护,保护員工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5.预防环境污染,实施持续改善,努力提高环保水平.实施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废弃物回收利用,节能降耗,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创造绿色环境。

自我声明:我们遵守所有劳工、环境、健康与安全以及道德法律规章及相关方要求,并持续改进。

管理者代表:日期:。

论结社自由权

论结社自由权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托克维尔在他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曾指出:结社自由是仅次于自己活动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但他同时指出,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又是一切自由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

托克维尔所揭示的近乎于悖论的现象乍看起来令人费解,但从结社权的历史发展,尤其是从本世纪它在英美的发展历程看,它正反映了结社自由这一基本人权矛盾发展的丰富内涵。

本文拟从结社权的宪法地位,对结社权的保障与限制;结社权与不结社权、以及结社权中自由的两重性,建构结社自由权理论。

一、结社自由权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社会团体是指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建立的不违反法律的政党、工会和其他公民联合组织。

近代特别是本世纪以来,结社逐渐演化为公民的一项宪法基本权利。

托克维尔对此有极好评价:“结社权是基本人权,破坏结社权就会损害社会本身;结社自由是反对专制政治的重要保障;结社可能会带来暂时的政治不稳定,但从长远看有利于社会稳定”[1]。

因此说,结社权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同时也是民主政治的保障。

世界各国多把结社权这一基本权利纳入宪法之中,以此来显示其宪法的民主精神,证明其政权的合法性。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民主宪政意义上社团的国家。

但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幼年时代,结社仅仅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特权,而对工人来说,结社是不可思议的。

从14世纪起到1825年废除禁止结社法止,英国工人结社一直被认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大致说来,社团是在20世纪合法地登上政治舞台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各国宪法大多都有结社权的规定。

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9条规定:“所有德国人都有结成社团和团体的权利”;《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18条规定:“所有公民均有不经许可而自由结合之权利”;《西班牙宪法》第16条规定:“西班牙人民依合法宗旨并根据法律规定,自由地集会结社”。

英国具有普通法传统,没有专门的社团立法。

同其他权利一样,只要法律不加禁止,人们就可自由的加以运用。

结社自由

结社自由

我国公民结社自由及其保障一、公民结社自由的内涵及其特点(一)结社自由的内涵结社自由是由结社和自由两个词组成的集合概念。

结社是指人们为了某种共同的目的组成一定的社会组织。

结社的结果是组成各种形式的社团。

“社团是指多数自然人和法人为了共同的目的长时期结合在一起,不问其法律形式如何,能够有组织地表达其意思的一切团体。

” (注1)社团和结社行为都是人类古老的现象。

它是人类在通过家庭和个人角色不能满足个人或社会需要后的产物。

“宪法权利研究范围内的结社自由主要是指非营利性结社中的结社自由。

” (注2)结社自由在近现代宪政理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之于公民的社会生活,结社自由能够克服个人能力及其财力的有限而满足个人的各种利益需求;之于国家的政治生活,“结社自由是民主政治得以维持、公民权利得以保障的权利基础。

” (注3)结社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宪法权利。

最早在宪法中涉及公民结社权规定的是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结社自由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自由权在许多国家宪法中均以明显的方式加以规定。

(二)结社自由的基本内容结社可以说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

而结社自由是为现代宪法所普遍确立的一种基本权利。

“公民的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并按照一定的原则,自主、自愿、自由的组织各种社会团体进行活动的权利。

” (注4)结社可以分为营利性结社和非营利性结社。

前者以商业性公司为代表,以营利为目的,多受民商法规范;后者主要包括职业团体(例如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如佛教协会、科协、慈善基金会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团体)和政治团体(即以共同民主法治理念为指导,旨在促进公民参与政治的团体,主要是指政党)。

结社自由就其基本内容而言,可理解为三方面:一是指公民有发起结社的自由权利,它是公民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有组建社会团体并进行组织活动的自由权利。

这种自由又包括三个层次的自由:其一是由公民共同成立的社团组织是不受政府、其他组织和任何个人的非法干涉、阻扰;其二是社团组织的任务目标,组织机构、管理章程以及日常事务等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其三是公民可自由选择参与或不参与任何社团,以及社团组织的成立形式,活动方式等,不受其他组织的非法干涉。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说明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说明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说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说明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由,修订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说明,希望对⼤家有帮助。

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织形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

⾃199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以来,社会团体不断发展,截⾄2015年底,全国已登记社会团体共32.9万个,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对外交往等发⾯发挥了积极作⽤,但同时也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为适应社会团体发展现状,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进⼀步加强和完善法制保障,民政部启动条例修订⼯作,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深⼊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共9章63条。

现就《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团体 《征求意见稿》降低准⼊门槛,⽀持⿎励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发展。

⼀是成⽴为满⾜城乡社区居民⽣活需要,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可以直接进⾏登记(第三条)。

⼆是明确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群众性⾃治组织同意成⽴,在本单位、社区内部活动的团体不属于本条例登记范围(第三条)。

三是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由所在地县级⼈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第九条)。

⼆、明确直接登记范围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可以直接登记,并确定了四类直接登记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

对于成⽴直接登记范围以外的社会团体,以及法律、⾏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业协会商会,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三条)。

三、明确发起⼈、拟任负责⼈条件,强化责任和审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发起⼈、拟任负责⼈的条件,加强了资格审查,强化了发起⼈、拟任负责⼈的责任。

⼀是要求发起⼈需要对登记材料和登记之前的活动负责。

政治的权利名词解释

政治的权利名词解释

政治的权利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政治权利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们参与政治决策和影响国家事务的基本权利。

本文将通过解释几个关键的政治权利名词,深入探讨这些权利的意义和影响。

1.选举权选举权是公民在民主国家中参与政治决策的基本权利之一。

它指的是公民通过投票来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政治代表。

这个权利确保了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参与选举过程。

选举权的行使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

通过选举权,公民能够影响政府的决策和政策,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公正。

2.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的政治权利,它保障了人们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的自由。

这种自由使得公民能够参与公共讨论,批评政府行为,提出改革建议。

言论自由不仅是个体权利的体现,也是一个民主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言论自由能够促进知识的交流和信息的流通,增加政府的透明度,避免权力滥用,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创新。

3.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在政治组织和社会团体中自由组织的权利。

这个权利确保了每个人都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通过团结和组织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结社自由的实现不仅仅有助于个人权利的保护,也为社会发展和民主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结社自由可以促进公民的合作和互动,推动社会发声的多样性,提高社会的凝聚力和社会组织的发展。

4.私人财产权私人财产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它保障了个人和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这个权利的保护是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基础。

私人财产权的存在鼓励个人努力和创新,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财富的增加。

同时,私人财产权的保护也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以避免不公正的财富积累和资源的浪费。

5.平等权平等权是指每个公民在法律和社会中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论他们的种族、性别、宗教、阶层等差异。

这个权利的实现是社会公正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平等权的保障需要政府制定和执行公正的法律和政策,防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

平等权的实现不仅仅是个人权利的保护,也是整个社会利益的最佳体现。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控制规范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控制规范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控制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序号
修改日期
修订内容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的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达到员工集体谈判的目的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
结社自由:由公民按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4.规范内容
4.1员工可以自由结社或参加工会并拥有集体谈判的权力,或以书面形式打报告或写投诉书、建议书、意见书等方法来达到集体谈判之目的。
4.2公司充分尊重员工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允许员工自由结社和参加工会组织。公司不得干涉和限制员工自由结社的权利,也不得因员工参加工会而被处罚或歧视他们,如拒绝雇用、威胁开除、限制晋升职务、限制提升工资、限制加班或安排过多加班、或者调往工作条件差的岗位以示惩罚。 如发现有以上情况可向员工代表及公司管理者代表投诉。
4.6尊重员工代表和提出报告、投诉、建议及意见书的员工,绝不执行打击报复及歧视的政策。
4.7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员工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
5.引用文件

6.相关记录

4.3公司须提供合适的场地、资金、设备和工作时间,方便员工代表履行其职责。对员工代表给予适当的便利,使其能迅速、有效地执行职务。公司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4员工代表或员工所投送的报告、投诉、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者代表根据总经理的意见在3 个工作日内对所有的报告、投诉书、建议及意见书等以书面的形式当面作出回答或公布于众。

结社自由管理制度

结社自由管理制度

结社自由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发展,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旨在建立健全的社团管理体系,推动社团的良性发展。

二、社团组建1.社团组建条件(1)社团名称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纪律,不得涉及政治教派、宗教信仰以及其他可能引起争议的内容;(2)成员要求不低于10人,成员应为校内在学生,并由校团委审核通过;(3)须有社团宗旨、章程及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4)社团负责人须为学生,并经过校团委认定。

2.社团注册程序社团注册包括社团登记、宣传推广、社团考核等流程。

社团登记时需填写相关资料并交由校团委审批,通过审批后可进行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时应公开宣讲社团宗旨、章程,吸引更多成员加入社团。

注册后,需要定期参与校园活动,并根据校园文化考核标准进行相关考核。

三、社团成员权利1.言论自由社团成员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就社团事务自由表达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应尊重他人的言论自由,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2.参加活动权社团成员有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的权利,并可以自愿参与社团内部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讲座、义工活动等。

3.平等权社团成员在社团内部享有平等权利,不得因为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原因受到歧视,也应尊重其他成员的权利。

四、社团管理1.社团权责社团应当依法合规运作,按照章程和宗旨开展相关活动,同时需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社团的管理权应当归社团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应当对社团活动负总责,同时也要组织其他成员积极参与社团事务。

2.社团领导机构社团可以设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领导机构,主席团负责社团整体事务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内部事务的管理,工作人员为执行具体事务的人员。

3.社团活动社团应当定期开展各类活动,如主题讲座、志愿服务、文艺表演等,活动内容应符合社团宗旨和章程,社团负责人应当保证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4.社团财务社团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负责人应当对社团财务进行有效管理,资金使用须经过审批,财务公开透明。

自由结社管理制度

自由结社管理制度

自由结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由结社的内部管理,营造和谐合作的发展环境,提高自由结社的组织效率和创新能力,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由结社的正常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自由结社成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维护自由结社的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参与自由结社的内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自由结社成员。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自由结社理事会。

第二章自由结社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五条自由结社成员享有平等权利,有权参与自由结社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自由结社成员有对自由结社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有对自由结社提出质疑、投诉的权利。

第七条自由结社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守自由结社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自由结社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自由结社成员应当团结互助,维护自由结社的团结和稳定。

第三章自由结社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第九条自由结社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自由结社大会,负责自由结社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十条自由结社设立理事会,负责自由结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十一条自由结社设立监事会,负责自由结社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第四章自由结社的管理活动第十二条自由结社应当定期召开自由结社大会,研究和决定自由结社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自由结社应当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和决定自由结社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十四条自由结社应当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研究和决定自由结社的财务审计和监督事项。

第五章自由结社的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自由结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自由结社的收支管理。

第十六条自由结社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自由结社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

第六章自由结社的奖惩制度第十七条自由结社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章程和规定的成员给予惩戒和纠正。

第十八条自由结社应当公开透明地进行奖惩活动,确保成员的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章自由结社的活动守则第十九条自由结社成员在参与自由结社的活动时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遵守公共秩序和风俗习惯,维护自由结社的形象和声誉。

员工自由结社政策

员工自由结社政策

员工自由结社政策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生产管理有序进行,让全体员工明确公司对于自由结社方面的制度,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结社自由包括员工自愿地、不受强迫地加入其选择的社团,也可成立新
的社团,同时也包括既有社团为成员的共同利益而进行活动的集体权利。

二、本公司将尊重、保护每位员工参加和组织他们自主决定和共同商议的社团的合法权利,为所有员工营造一个没有任何形式的滋扰、虐待与歧视的环境。

三、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

公司将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四、社团成员在公司所给予之福利待遇、晋升机会方面享有与非社团成员同等之机会。

公司将不依据其是否是社团成员身份而决定其升职或加薪,也不因此而中止与其劳动雇佣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自由结社政策生效日期:2016-01-04 KRF-034-00
版次/修订:A/0
第 1 页共 1 页 1. 目的:
建立并维持公司员工自由结社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公司相关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范围:武汉长锐服装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要求,员工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之权利。

员工可选取员工代表,由
其代表全体员工与公司管理层代表进行沟通,相互交换意见及建议。

公司重视并关注员工代表反馈的信息,以达到劳资同心,共同推动公司发展之目的。

3.政策及规定
3.1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办法:
3.1.1自愿提名,由该部门员工自行选举,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最多者当选:每个部门至少选一至两名。

3.1.2员工代表任期满一年后,由所属部门员工重新选举员工代表。

如员工代表离职或动辞去员工代表工作的,部门应重新选举。

3.2员工代表的工作职责:
3.2.1员工代表应关注、收集员工在关于童工,歧视、强迫性劳动、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环境及安全,厂内外环境、生活状况(食、宿、及生产安排、品质及效率提等各个方面的建议,并将收集的信息提交管理层,定期参加员工代表会议。

如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找管理层所映。

对于员工代表反映的意见,经管理层与员工代表协商后,当场无法解决的,事后委派专人跟踪解决。

从接到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员工一个答复。

3.2.2员工代表有责任将公司的政策、制度向员工传达,讲解;有责任调解员工之间的纠纷, 帮助部门管理维持良好的生产及生活秩序。

另外,在执行厂规时,员工代表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

3.2.3员工代表可根据个人特长开展工作,以广泛接触,收集员工的意见,以下工作方法可供员工代表参考:
3.2.3.1学会善于发现问题,如仔细聆听员工的交谈,从中收集员工的信息。

3.2.3.2在休息时间及共同生活中,主动去向员工询问,说明自己的职责,可代表员工向公司反映情况等。

3.2.3.3可在部门或宿舍交往几位善于沟通的工友,可由她们协助,以便广泛收集员工意见。

3.2.3.4设立员工代表意见箱,便于收集不善交谈的员工的意见。

4、支持性文件
《工会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