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2.18•【字号】豫环文[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通报(豫环文〔2012〕2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09〕19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考评》)要求,我省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开展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项行动。
通过实施《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行动计划》要求,三年来,我省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做到年年有重点、事事有计划、年年有检查。
2010年我省成功举办了“河南省第一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以下简称“省大比武”),并在全国环境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取得了双第一的优异成绩,锻炼了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促进了全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环境监测人员整体素质。
2011年总结工作全面有序开展,通过各地自查、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对各地《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考评。
18个省辖市环保部门本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行动计划》,每年开展环境监测质量自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截至2011年7月,我省在用环境监测实验室主要分析仪器设备合格率达到99%;全省一线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8%;省辖市、县(区)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计量认证通过率达到70%。
二、主要做法(一)增强意识,强化责任《行动计划》印发后,各地高度重视,及时转发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2017年河南省大气满意度调查分析-上书房信息咨询
2017年河南省大气满意度调查分析空气变优,群众点赞告别灰霾满天,迎来澄净如洗的蓝天。
“2017年蓝天变多了!”这是不少人对于过去一年的观感。
每一点变化,感同身受,有心人记录了这个过程。
2015年,郑州市的一名志愿者王鹏拍摄了一年的中原福塔,展示每天空气状况。
2016年多名志愿者加入合作拍摄二七纪念塔,2017年志愿者们新增了三个拍摄地点,更全面反映郑州一年来不同城区天空的空气状况。
2018年元旦,被称为“郑州空气一目了然”全年组图新闻发布会上,展示了2017年全年组图,拍摄的一张张照片直观表明,郑州的蓝天确实比往年增多了,特别是12月份与往年对比尤为明显。
监测数据表明,继2016年下半年一举扭转大气恶化趋势之后,2017年我省反映空气质量的三项指标持续出现“两降一升”的趋势,达到五年来最好水平。
据环境监测部门核算,PM10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与考核基准年相比,下降16.5%,完成国家“大气十条”下降15%的任务目标。
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指定的66微克/立方米的考核目标任务。
全省平均优良天数实现了省委、省政府2017年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中“全年优良天数200天以上”的目标任务。
往年入冬后,灰霾满天是常态。
2017年冬天,不少居民感到了明显改观,蓝天不再是奢侈品,而是触手可及的日常品。
蓝天白云常驻中原,悄然来临。
我们从雾霾高发易发的11月至12月期间全省平均优良天的变化,可见一斑。
2016年11月至12月优良天只有16天,2017年11月至12月优良天达到了32天,优良天从半个月增加到一个月时间。
网络满意度调查显示,公众对于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表示满意的高达83%。
“确实有进步。
”“蓝天比以前多了。
”“好天越来越多,我们幸福感也越来越多了!”类似的留言表达着群众对于一年来大气治理成效的高度认可。
源头治理,压实责任“早上起来,先是拿手机,打开应用,看看空气质量咋样。
2018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
2018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一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相比,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仍为轻污染。
2018年省辖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为PM10。
(按综合质量指数由小到大排序)信阳、南阳、周口、商丘、驻马店、漯河、三门峡、濮阳、平顶山、许昌、开封、洛阳、鹤壁、郑州、新乡、济源16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焦作、安阳2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中污染。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2018年,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
海河流域、淮河流域、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优。
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仍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水质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淮河流域、黄河流域水质仍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水质保持优。
141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5个,占60.4%;Ⅳ类37个,占26.2%;Ⅴ类14个,占9.9%;劣Ⅴ类5个,占3.5%。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4个,增加2.9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增加2个,增加1.4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增加3个,增加2.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8个,减少5.7个百分点;断流断面减少1个,减少0.7个百分点。
24座省控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水库有22个,占91.7%;Ⅳ类水质水库1个,占4.2%;无Ⅴ类水质水库;劣Ⅴ类水质水库1个,占4.2%。
与上年相比,水库水质基本稳定。
千鹤湖水质由Ⅱ类变为Ⅰ类,尖岗水库、昭平台水库由Ⅲ类变为Ⅱ类,三门峡水库由Ⅳ类变为Ⅲ类,五岳水库、宋家场水库由Ⅱ类变为Ⅲ类,白沙水库由Ⅲ类变为Ⅳ类,其它水库水质无变化。
全省水库营养化水平为中营养。
三门峡水库属轻度富营养,宿鸭湖水库属中度富营养,其它22座水库属中营养状态。
与上年相比,全省水库营养化水平基本稳定。
彰武水库由轻度富营养变为中营养,千鹤湖由贫营养变为中营养,三门峡水库由中营养变为轻度富营养,其它湖库营养化状态保持不变。
三城市地下水质量2018年,全省城市地下水质量为较好。
2017年气环境质量快报
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快报
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港区(5.88),最差的是罗庄区(6.84)。
各县区同比均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兰陵县(10.7%),最小
细颗粒物(PM2.5,标准35μg/m3)最好的是临港区(53μg/m3),最差的是高新区(69μg/m3)。
各县区同比均改善,幅度最大的是郯城县(18.4%),最小
五区综合指数最好的是经开区(6.05),最差的是罗庄区(6.84)。
五区同比均改善,幅度最大的是高新区(10.0%),最小的是
城区9个站点情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经开区芝麻墩街道(6.05),最差的是兰山区兰山街道(7.25)。
9个站同比均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兰山区金雀山街道(11.9%),最小的是兰山区兰山街道(0.8%)。
三、临沂市辖五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综合指数前3位的是经开区芝麻墩街道、兰山区柳青街道、兰山区金雀山街道。
后3位的是:兰山区义堂镇、兰山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罗。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3.07•【字号】豫环文[2017]84号•【施行日期】2017.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环文[2017]8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2017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7日2017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点2017年,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为手段,切实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调节器”、“控制阀”作用,提升发展质量,促进绿色发展。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环评管理1. 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我省“十三五”电力、公路、铁路、城际、矿产资源、畜牧等重点行业规划环评,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的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优化产业布局、规模、结构等。
积极参与产业园区“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抓好园区规划环评的修编。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督促89个未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于4月底前完成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推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制定园区生态空间清单、总量管控清单、环境准入清单,切实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质量和效力,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2. 严格建设项目准入。
认真落实“三线一单”和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从产业政策、排放标准、工艺装备、治理设施等方面严格要求,严格控制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08•【字号】豫发改办环资〔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局):现将我委《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8日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16〕18号)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豫政办〔2016〕115号)、《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117号)要求,确保完成涉及我委的各项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号),制定本方案。
一、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重点工作(一)加强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监管。
按照《关于改革加强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委托监管的意见》(豫环文〔2016〕319号)要求,加强对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物超低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生产发电等情况的实时监控,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或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要没收环保电价所得,并进行相应处罚。
责任处室(局):能源局、价检局时限要求:年度持续推进(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处室(局):工业处、能源局时限要求:2017年年底前(三)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
2007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
2007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2008-05-192007年,全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87.0%。
与2006年相比,地表水水质级别仍为轻污染,加权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仍为0.52,淮河、黄河、长江流域污染程度基本无变化,海河流域有所加重。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百分比例升高3.4个百分点,许昌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由轻污染变为良。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为 100%;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提高1.9个百分点。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轻污染。
省辖海河流域污染程度位于首位,淮河流域和黄河流域次之,长江流域较轻。
与2006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总体污染程度基本稳定,加权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仍为0.52。
淮河、黄河、长江流域污染程度基本无变化,海河流域有所加重。
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监控的7979.4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4259.2公里,占监控河段总长度的53.4%,比2006年提高3.9个百分点,增加308.8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880.7公里,占11.0%,比2006年降低2.7个百分点,减少214.7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265.9公里,占3.3%,比2006年降低4.3个百分点,减少339.9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2573.6公里,占32.3%,比2006年提高3.1个百分点,增加245.8公里。
淮河流域水质级别为轻污染。
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监控的4513.1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2245.8公里,占监控河段长度的49.8%,比2006年增加253.8公里;Ⅳ类水质河段长552.6公里,占12.2%,比2006年减少155.6公里;Ⅴ类水质河段长161.0公里,占3.6%,比2006年减少248.0公里;劣Ⅴ类水质河段长1553.7公里,占34.4%,比2006年增加149.8公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豫政办[2007]8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豫政办〔2007〕8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07年2月6日,省政府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对3项环境质量目标和9项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上半年,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现将上半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全省环境质量责任目标完成情况1.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77.8%。
其中化学需氧量达标率90.9%,较上年同期减少1.3个百分点;氨氮达标率81.7%。
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100%的有三门峡、信阳、驻马店、济源市;综合达标率在85%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许昌、南阳、商丘、焦作市;综合达标率在60%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安阳、郑州、平顶山、漯河、新乡、洛阳、濮阳、鹤壁市;综合达标率低于60%的为开封、周口市,分别为52.8%和31.9%。
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省境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67.5%。
其中化学需氧量达标率87.9%,较上年同期减少9个百分点;氨氮达标率67.9%。
2.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为89%,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3.6个百分点。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在90%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信阳、驻马店、鹤壁、濮阳、南阳、许昌、漯河、新乡市;达到优良天数比例在80%以上的由高到低依次为商丘、济源、洛阳、郑州、开封、三门峡、安阳、焦作、周口、平顶山市。
2017年度河南省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
2017年度河南省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〇一八年七月2017年,全省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2034家,实现营业收入78.46亿元,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1381.66万份,从业人员5.99万人,仪器设备资产原值115.55亿元,仪器设备24.06万台套,实验室面积346.47万平方米。
一、总体情况2017年底,全省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计2034家,同比增长9.89%。
图1 2014-2017年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及增长趋势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4648万元,同比增长17.75%。
图2 2014-2017年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营收及增长趋势图3 2014-2017年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单位机构营收情况2017年底,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共有从业人员59897人,同比增长7.65%,平均每个检验检测机构就业人员29.45人。
图4 2014-2017年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从业人数情况图5 2014-2017年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新增就业人数图6 2014-2017年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全年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约13816590份,同比增长4.02%,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图7 2014-2017年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情况二、结构分布(一)企业事业类机构数量及营收分布情况从机构的类型上看,2017年统计的全部检验检测机构中,企业单位1186家,占比58.31%;事业单位799家,占比38.30%;其他检验检测机构69家,占比3.39%。
图8 2017年全省不同类型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情况图9 2014-2017年全省不同类型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情况图10 2014-2017年全省各类机构在总量中占比情况图11 2014-2017年全省各类机构营收情况从事业单位的类别上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160家,占事业单位总量比重为23.19%;从事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507家,占事业单位总量比重为73.48%;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3家,占事业单位总量比重为3.33%。
2017年11月全环境空气质量.pdf
2017年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1、总体情况2017年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26,达标天数平均为18天,重污染天平均为1天。
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79.4%。
全省PM2.5、PM10、SO2和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7µg/m3、134µg/m3、57µg/m3和50µg/m3,CO和O3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分别为2.8mg/m3和83µg/m3。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7年11月全省综合指数下降29.6%,达标天数增加9天,重污染天减少4天。
6项污染因子中,除O3上升12.2%外,其余5项均有下降,SO2下降55.1%、PM10下降26.4%、PM2.5下降33.7%、NO2下降9.1%、CO下降17.6%。
122、质量级别分布2017年11月,全省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58.8%,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1.2%。
其中,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2.4%;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0%;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8%,无严重污染天。
与上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比例增加29.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13.6个百分点。
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2017年11月 1.8%57.0%32.4%7.0% 1.8%0.0%上年同期 1.8%27.3%35.8%19.7%12.7% 2.7%同比增减0.0%29.7%-3.4%-12.7%-10.9%-2.7%0.0%20.0%40.0%60.0%比例2017年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比例同比变化32.1、达标天数2017年11月,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达标天数在9~28天之间,平均为18天,同比增加9天。
与上年同期相比,11个地级市达标天数均有所增加。
2.2、重污染天数2017年11月,环境空气重污染天数在0~2天之间,平均为1天,同比减少4天。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2•【字号】豫政办[2007]70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豫政办〔2007〕7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06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已由省环保局审核、汇总完毕,现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06年,各省辖市、县级市政府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载体,狠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城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天数的平均达标率为85.9%,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的有信阳、新乡、鹤壁、周口、驻马店、商丘和漯河市,其余省辖市达到三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天数达标率比2005年增加3.3个百分点,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由4个增加到7个。
鹤壁、漯河、信阳、周口和驻马店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由三级变为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濮阳和南阳市由二级变为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省辖市市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平均为89.12%。
郑州、许昌、三门峡、新乡、焦作、济源、鹤壁、南阳、商丘、信阳和周口市达标率为100%;漯河、开封和安阳市达标率超过90%;濮阳、驻马店、洛阳和平顶山市不足90%,其中平顶山市仅16.70%,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
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2005年相比,提高2个百分点。
其中,濮阳和周口市水质明显改善,达标率分别比2005年提高43个百分点和11.7个百分点;其他省辖市与2005年相比基本持平。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5.47%,比2005年提高4.37个百分点;三门峡、濮阳、南阳市处置率低于9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2017年度汛期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25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2017年度汛期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2017年度汛期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环境治理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确保打赢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拟以省环保厅为主,抽调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环境攻坚办工作机构,下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部,两部共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应急管控组等3个工作组,分设信息材料组、分析研判组、重点工作推进组等3个工作组。
具体工作由环境攻坚办主任、环保厅厅长李和平总负责。
现将环境攻坚办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工作部及其职责(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负责人:省环保厅副厅长焦飞统筹负责,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陶冶协助负责。
主要职责:全面谋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分析研判、重点工作推进、应急管控、调度通报、宣传报道、督导检查、考核评定等工作,定期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部负责人:省环保厅巡视员马新春统筹负责,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调研员李莉协助负责。
主要职责:全面谋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具体负责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分析研判、重点工作推进、应急管控、调度通报、宣传报道、督导检查、考核评定等工作,定期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二、工作组及其职责(一)共同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组长:刘宏东副组长:刘玉华成员:王小飞、杨峰、张绍轻、孙志华、崔勇、杜岸峰主要职责:统筹协调、计划安排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承办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类会议会务;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攻坚工作进行考核、通报、警示、约谈等事宜;负责发文管理、人员管理、行政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河南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杜绝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河南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杜绝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9.19•【字号】豫环文[2017]272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河南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杜绝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紧急通知豫环文[2017]27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第三方运维单位: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通知》(厅字〔2017〕35号),加强我省国、省、市各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自动监测站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杜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自动站运维监督管理,及时处理监测异常、数据异常和周边环境异常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惩干扰监测行为。
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建立预防本辖区人为干扰干预监测过程的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的不正当干预。
不得出现封路、设置二道门、停电、断线、恐吓、破坏采样设施,以及借口不能保证运维质量等干扰监测的现象。
严禁非运维人员进自动站站房、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因工作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应分级提前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运维人员陪同下进入。
对发现的疑似干扰监测数据的造假行为,将严肃处理。
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市、县,省环保厅将公开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
二、严肃监测数据的审核。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
各审核单位要加强对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每天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数据监控,关注本市与周边地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一致情况、本市不同空气自动站之间数据一致性情况等,及时分析数据变化趋势。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工作总结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8.01.17
•【字号】豫环明电[2018]8号
•【施行日期】2018.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防治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总结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各地环境噪声管理水平,总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验,促进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请按照《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编写提纲》要求,组织编写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并填写《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数据表》,2018年2月11日前将正式文件加盖环保局公章上报省环保厅,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大气污染防治处李江
电话:(0371)66309093
邮箱:**************
附件1 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附件2 2017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数据表
附件3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系表
2018年1月1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全省2017年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全省2017年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无【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8(000)010【摘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2017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标本兼治,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劾力同心、攻坚克难,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浓度分别降至106微克/立方米、6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显著增多,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面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五年大考目标和“水十条”2017年度目标。
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优秀单位,为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
【总页数】1页(P38-38)【作者】无【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7【相关文献】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2013年度全省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单位的通报[J],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2012年度全省扩大有效投资优秀单位的通报[J],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2012年度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的通报 [J], 无;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以及全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J], ;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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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环境质量年报
一环境空气质量
省辖市
与上年相比,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由中污染变为轻污染。
2017年省辖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为PM10。
(按平均综合质量指数由小到大排序)信阳、南阳、驻马店、漯河、商丘、周口、三门峡、许昌、开封、平顶山、濮阳、济源12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洛阳、新乡、郑州、鹤壁、焦作、安阳6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中污染。
省直管县(市)
与上年相比,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污染程度基本不变。
2017年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为PM10。
(按平均综合质量指数由大到小)固始、鹿邑、永城、新蔡、兰考、邓州、汝州、滑县、长垣9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轻污染;巩义1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中污染。
降水
2017年,全省省辖市降水平均pH值为6.56,酸雨平均发生率为0。
与上年相比,全省平均酸雨发生率仍为0,降水平均pH值下降0.11个单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7年,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
海河流域为中度污染,淮河流域、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优。
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全省河流水质级别仍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水质由重度污染变为中
度污染,淮河流域、黄河流域水质仍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水质保持优。
141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1个,占57.5%;Ⅳ类35个,占24.8%;Ⅴ类11个,占7.8%;劣Ⅴ类13个,占9.2%;断流1个,占0.7%。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9个,增加6.4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增
加7个,增加4.9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无变化;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14个,减少9.9个百分点。
淮河流域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
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60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3个,占55.0%;Ⅳ类20个,占33.3%;Ⅴ类3个,占5.0%;劣Ⅴ类4个,占6.7%。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7个,增加11.7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增加4个,增加6.7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减少4个,减少6.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6个,减少10.0个百分点,断流断面减少1个,减少1.7个百分点。
监控的29条河流中,臻头河、澧河、北汝河、史河、沙河5条河流水质级别为优;灌河、史灌河、汾河、浉河、滚河、淮河干流、竹竿河、涡河、潢河、颍河、白露河、汝河12条河流水质级别为良好;黑茨河、清潩河、贾鲁河、泉河、洪河、大沙河、浍河、沱河、黑河9条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包河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双洎河、惠济河2条河流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与上年相比,史河、北汝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白露河、汝河、颍河水质级别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洪河、贾鲁河水质级别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沱河水质级别由重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包河水质级别由重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见表3-13);其他河流水质级别无变化。
海河流域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
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
20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7个,占35.0%;Ⅳ类3个,占15.0%;Ⅴ类5个,占25.0%;劣Ⅴ类5个,占25.0%。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持平;Ⅳ类水质断面增加2个,增加10.0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增加4个,增加20.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6个,减少30.0个百分点。
监控的10条河流中,淅河、露水河、淇河、人民胜利渠、安阳河5条河流水质级别为优;马颊河、大沙河2条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汤河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共产主义渠、卫河水质级别2条河流为重度污染。
与上年相比,安阳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大沙河水质级别由重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汤河水质级别由重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其他河流水质级别无变化(见表3-14)。
黄河流域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
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41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水质断面22个,占53.7%;Ⅳ类11个,占26.8%;Ⅴ类3个,占7.3%;劣Ⅴ类4个,占9.8%;断流1个,占2.4%。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1个,增加2.4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增加2个,增加4.9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2个,减少4.9个百分点;断流断面减少1个,减少2.4个百分点。
监控的20条河流中,伊河、洛河、黄河干流、青龙涧河4条河流水质级别为优;沁河、丹河、文峪河、宏农涧河、文岩渠、伊洛河6条河流水质级别为良好;天然渠、天然文岩渠、枣香河、涧河、黄庄河5条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汜水河、蟒河、西柳青河3条河流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阳平河、金堤河2条河流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与上年相比,青龙涧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伊洛河、文岩渠水质级别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涧河、天然文岩渠、黄庄河水质级别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沁河、丹河水质级别由优变为良好,汜水河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中度污染,蟒河水质级别由轻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其他河流水质级别无变化。
长江流域水质级别为优。
20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19个,占95.0%;Ⅳ类1个,占5.0%;无Ⅴ类、劣Ⅴ类断面。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1个,增加5.0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减少1个,减少5.0个百分点;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持平。
监控的8条河流中,丹江、淇河、蛇尾河、丁河、老灌河5条河流水质级别为优;白河、湍河、唐河3条河流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河流水质级别无变化。
湖库2017年,全省湖库水质级别为优,营养状态为中营养。
与上年湖库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营养状态无变化。
24座省控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有22个,占91.7%;Ⅳ类水质湖库1个,占4.2%;无Ⅴ类水质湖库;劣Ⅴ类水质湖库1个,占4.2%。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湖库增加2个,增加8.3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湖库减少2个,减少8.3个百分点;Ⅴ类、劣Ⅴ类水质湖库持平。
全省水库营养化水平为中营养。
其中千鹤湖属贫营养,彰武水库属轻度富营养,宿鸭湖水库属中度富营养,其它21座湖库属中营养状态。
与上年相比,千鹤湖由中营养变为贫营养,其它湖库营养化状态保持不变。
三城市地下水质量
2017年,全省城市地下水质量为较好。
郑州、鹤壁、南阳、焦作、漯河、济源、三门峡、驻马店、洛阳、平顶山、周口、新乡12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许昌、开封、商丘、安阳、濮阳、信阳6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较差。
与上年相比,2017年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质污染程度加重,水质级别为较好。
鹤壁、南阳由优变良好,许昌、商丘、安阳、信阳由良好变较差,其它12个省辖市地下水水质均无变化。
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省辖市
2017年,全省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
南阳、濮阳、驻马店、信阳、鹤壁、许昌、三门峡、平顶山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周口、新乡、郑州、洛阳、济源、安阳、焦作、漯河、开封、商丘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全省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由良好变为优。
平顶山由良好变为优,周口由优变为良好,其它16个省辖市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保持不变。
省直管县(市)
全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
邓州、新蔡、滑县3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长垣、固始、汝州、兰考、巩义、永城、鹿邑7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全省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仍为良好。
其中,长垣、兰考由优变为良好,其它8个省直管县(市)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保持不变。
五声环境质量
2017年,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商丘为好;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13个城市为较好;郑州、平顶山、漯河、三门峡4个城市为轻度污染;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85.7%;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济源14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级别为好。
开封、安阳、新乡3个城市为较好;驻马店市为重度污染。
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67.4%。
与上年相比,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升高 2.8个百分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升高7.5个百分点。
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漯河有所下降,由较好变为轻度污染;驻马店有所改善,由轻度污染变为较好;商丘有所改善,由较好变为好。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新乡有所下降,由好变为较好;驻马店有所下降,由轻度污染变为重度污染;郑州、平顶山、濮阳、三门峡4个有所改善,由较好变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