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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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管办发〔X〕3X号)精神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拆除一批”的要求,扎实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消除现存的各类违法建筑,杜绝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多发势头,营造防违控违高压态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为X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违法建设,具体包括: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三)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违法用地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三、整治原则
(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处置程序,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
(二)分类处置、分期实施。对各类违法建设,按照“先易后难、先主街道后背街小巷”的原则,根据建设时期、建筑性质,分门别类制定处理意见和整治期限逐步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工作。
(三)措施有力、稳妥推进。在整治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动落实。同时,在整治工作中要做好前期说服、中期处置、后期监管等环节,稳妥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四)联防共治,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联防共治,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组织机构
我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拆控并重、综合治理”的思路,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清查
和整治工作。成立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分局,杨水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住建、城管、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步实施整治和拆除工作;按时完成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一)城管分局
1.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2.对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公共空地进行硬铺装或绿化。
(二)区住建局
1.对相关单位(个人)在建项目是否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进行确认。
2.对违法建筑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影响进行定性。
3.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三)国土分局
对违法用地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四)区法制办
对城管、住建、国土执法部门在违建整治工作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协调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
(五)公安分局
1.配合向相关单位提供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2.负责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现场秩序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
3.严厉打击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六)交警二大队
做好违建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七)区财政局
做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
(八)区信访局
负责做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期间有关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纠纷。
(九)区民政局
负责制定和落实涉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方案,维护社会稳定。
(十)区安监局
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办理相关许可的,按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十一)区委宣传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和有关政策法规,报道违法建设整治情况等,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整治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十二)区纪委、监委
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办。
(十三)区法院
1.配合做好有关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建(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快速审理,快速办结。
2.加强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判决无缝对接。
(十四)区司法局
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十五)工商分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旅发委、环保局、消防大队等部门
负责在核发相关许可证和执照时的审核把关,对利用违法建设开展经营活动或不能提供合法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不予核发有关许可证或执照。
(十六)考核办(督查办)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违法建设治理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通报。
(十七)X镇、X镇、X街道办、X办、X办等部门
协助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六、整治办法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根据违法事实、违法建设行为发生的时间及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容貌、城市特色的影响程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按拆除类、缓拆类、整改保留类分类处置,做到拆除类违法建设资料详实,缓拆类违法建设理由充分,整改保留类违法建设有据可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拆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