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委派制度
财务经理委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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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经理委派管理制度一、引言财务经理作为公司金融管理的核心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的财务活动。
为了加强对财务经理的权力和责任的监督,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制定财务经理委派管理制度。
二、委派范围财务经理委派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会计管理:财务经理有权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委派和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准则的遵循、财务核算的审核等。
2.预算管理:财务经理有权委派和管理公司的预算工作,包括制定年度预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3.资金管理:财务经理有权委派和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营工作,包括资金募集、投资决策、资金监控等。
4.合规监督:财务经理有权委派和管理公司的合规监督工作,包括财务风险的评估、内部控制的建立和监督、合规审计的进行等。
三、委派程序1.委派申请:财务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向上级提交委派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工作内容和委派理由。
2.审批程序:上级审批部门对委派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并根据需要可以与财务经理进行进一步沟通或要求提供额外的信息。
3.委派通知:审批通过后,上级委派部门向财务经理发出委派通知,明确工作范围、时间要求和责任义务等。
4.责任追究:财务经理应按照委派通知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如因故不能完成委派工作,需要向上级报备并说明原因。
同时,财务经理应对委派工作的完成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四、权责清晰化为了确保委派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责任的落实,应对权责进行清晰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权限:明确财务经理在委派范围内的工作权限和决策权限,确保其在工作中拥有必要的执行力和自主权。
2.工作流程:明确财务经理在委派工作中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工作目标:明确财务经理在委派工作中需要实现的目标和绩效要求,以便对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4.工作报告:财务经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向上级提交工作报告,记录委派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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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主要职责 委派财务人员全面负责派驻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具 体职责见各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务核算制度。全面负责派驻公司的会计核算,即负责所在公司资产、 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的核算与管理。 2、负责组织或编制各项财务报表、管理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财务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计划,加强销售价格、综合成本分析、往来款项、 等财务管理分析,严格资金统收统支制度。 2、参与对派驻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决策。 3、组织或参与所属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
(一) 新员工实行双职辅导员管理
帮助新员工更好成长、溶入企业,财务金融中心为入职半年内员工指定专业、管理辅
导的双职辅导员,辅导员列表如下:
新员工双职辅导员表
新员工岗位
分集团财务部长 分集团财务其他岗位
项目财务部长 项目会计 项目出纳
双职辅导员
专业辅导员
管理辅导员
总部财务部长
分集团总经理
总部相关专业财务经理
(三)委派财务人员晋职晋级审批流程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审批 流》。
第十六条 调动管理 (一)委派财务人员调动按《异动管理制度》执行,调动人员岗位胜任力评估由财务 金融中心负责。 (二)委派财务人员调动审批流程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审批流》。 第十七条 离职管理 1、自动离职 委派财务人员因个人发展或其他原因提出离职,按照《离职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委 派财务人员自动离职由相关人员组织离职面谈(委派财务部长负责本部门离职财务员工离 职面谈、分集团财务部长、总部财务部长、财务金融中心总经理负责委派财务部长离职面 谈),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见表 12)。 2、解聘 委派财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2)工作中违法违纪,渎职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委派财务负责人前任期满,经考核合格不服从岗位轮换的,视为自动离职。 4、所有离职的委派财务负责人,由监审风控中心组织离任审计。 5、委派财务人员离职审批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审批流》。 第十八条 人事基础管理 (一)财务金融中心组织与委派财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财务金融中心负责委派财务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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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明确委派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管理要求,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派至子公司、分公司及关联企业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委派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确保财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委派财务人员的职责第四条委派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2. 负责编制、审核、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 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协助公司管理层进行财务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财务支持;5. 负责税收筹划,降低税收风险;6.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委派财务人员的权限第五条委派财务人员的权限如下:1. 负责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相关财务资料;2. 对财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或报告公司领导;3.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4. 参与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的讨论,提出财务建议;5. 在职责范围内,有权对外签订合同、支付款项等。
四、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委派财务人员的选拔与任命:1. 委派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2. 公司应通过公开选拔、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委派财务人员;3. 委派财务人员的任命由公司领导批准。
第七条委派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委派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2.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考核制度,对委派财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八条委派财务人员的离职与交接:1. 委派财务人员离职前,应完成工作交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2. 离职原因及工作交接情况应报公司领导审批。
委派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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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财务制度一、委派财务制度的内容1. 财务权限的委派和范围:明确规定哪些财务权限可以委派给特定的人员或部门,如经理、财务主管、财务专员等。
同时,规定每个人员或部门在财务管理中所具有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确保各级管理人员的财务决策互相协调。
例如,公司的财务主管可负责审批日常财务支出,而财务总监可负责批准大额资金的使用。
2. 财务流程和程序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审核、审批、报账、结算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
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避免不当行为和误操作的发生。
例如,公司财务支出必须经过申请、审批、核算、结算等程序,不得越级操作或私自决策。
3. 财务报告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和监管机制,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能够及时、准确地向董事会、股东、监管机构和债权人披露。
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4. 财务风险和控制措施: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预警机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
例如,对于现金管理、财务投资、资金流动等方面,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5. 财务培训和管理体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使其能够胜任公司的财务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财务人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委派财务制度的作用1. 规范财务管理:委派财务制度能够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有效规范财务活动的开展,避免不当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公司的财务秩序和规范。
同时,通过建立合理的财务流程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错误和风险的概率。
2. 提高财务透明度:委派财务制度能够加强对公司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和透明公开。
各级管理人员和投资人员都可以通过财务报告和监管机制,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决策和评估。
会计人员委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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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人员委派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委派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确保会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4. 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的独立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委派范围1. 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的会计人员;2. 公司委派至其他单位的财务负责人;3. 公司认为有必要委派的会计人员。
四、委派程序1. 选拔与培训:公司应根据会计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竞聘等方式选拔会计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2. 委派决定:公司根据选拔结果,结合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做出委派决定。
3. 委派通知: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委派会计人员,明确委派岗位、职责、期限等事项。
4. 委派协议:公司应与被委派会计人员签订委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委派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会计职责;2. 负责编制、审核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成本核算、预算执行等工作;4. 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分析报告;5.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委派期限委派期限一般为3-5年,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委派期满后,公司可根据被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七、监督管理1. 公司应加强对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2. 被委派会计人员应主动接受公司监督,如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财务人员集团委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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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人员委派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的高效、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中委派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集团财务人员委派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确保财务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2. 依法依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 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财务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的公正性;4. 责权明确,确保财务人员职责的明确性和执行力;5. 激励与约束并重,提高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二章委派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委派范围:1. 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人;2. 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部门主管及关键岗位人员;3. 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所需的专业人才。
第五条委派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具备财务、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3. 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4.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能胜任委派岗位工作;5. 年龄、性别、民族等条件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第三章委派程序第六条委派程序:1. 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委派岗位需求,经集团领导审批;2. 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组织招聘、选拔、考核工作;3. 通过招聘、选拔、考核,确定委派人选;4. 集团总部财务部门与委派人员签订委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5. 委派人员到岗后,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工作环境和要求;6. 委派人员到岗后,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对其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委派人员的权利:1. 享有与所任岗位相应的薪酬待遇;2. 享有与所任岗位相应的培训、晋升机会;3. 享有合法权益,如投诉、申诉等。
第八条委派人员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2. 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高效、合规;3. 保守集团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4. 积极参与集团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5. 完成集团总部财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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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绩效经理根据《**背景调查管理办法》对拟录财务人员(不含按揭员)组织开展
背景调查,并如实填写《人员背景调查及分析表》(见表 6)。
第九条 录用管理
(一)录用审批,财务绩效经理通过 eHR 系统发起录用流程(见附件一《委派财务人
员人力资源管理审批流》),所有资料一并作为附件上传(求职登记表、职业经理人管理能
第一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管控体系,加强财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 和会计监督职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经营状况,有 效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机构 **财务金融中心是委派财务人员的综合管理机构,对委派财务人员的招聘、任免、晋 职晋级、绩效、培训等进行管理;委派人员同时接受派驻公司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属本部及其所属项目公司所有财务人员。 第四条 委派原则 (一)垂直管理原则 **对所委派的财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即委派财务人员由财务金融中心及下属财务机 构直接管理;同时,总经理对所属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履行间接管理权。 (二) 回避原则 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委派财务人员。 (三) 岗位轮换原则 **委派财务负责人同一公司任职原则上为 3 年,联营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任职原则上 为 2 年。委派财务负责人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岗位轮换。
第三章 任职资格
第七条 任职专业资格
(一)财务负责人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财会相关专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师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3 年以上财务负责人经验,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二)财务经理(核算、税务等)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财会相关专业。 2、职称或执业资格:会计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证或注册税务师等优先。 3、工作经验:3 年以上财务经理经验,1 年以上同行业同岗工作经验。
公司制度006:《财务总监任命与财务工作人员委派制度》
![公司制度006:《财务总监任命与财务工作人员委派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cb6fe31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b8.png)
公司制度006:《财务总监任命与财务工作人员委派制度》公司制度006:《财务总监任命与财务工作人员委派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公司内财务总监的任命程序和要求,并规定了财务工作人员的委派程序和要求。
通过建立规范的任命和委派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合理选拔和有效运作,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 财务总监任命程序和要求2.1 任命程序公司财务总监需要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获得任命。
选拔程序一般包括面试、笔试和综合评估等环节,由公司高层决定最终任命结果。
2.2 任命要求具备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财务法规和会计准则。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领导团队并合理安排工作。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应对复杂的财务管理情况。
具备诚信和责任心,保密财务信息,维护公司利益。
3. 财务工作人员委派程序和要求3.1 委派程序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委派需要经过上级主管的审批。
上级主管需评估被委派人员的能力和表现,以确保委派的人员能够胜任所分派的工作任务。
3.2 委派要求被委派的财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委派的工作任务。
被委派的财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有效配合。
被委派的财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保护公司财务信息的安全。
被委派的财务工作人员需要遵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准确记录和报告财务数据。
4. 监督和评估公司将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财务总监和财务工作人员履行其职责和任务。
该监督和评估机制将包括定期审查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财务数据,以及对财务总监和财务工作人员的岗位胜任力进行评估。
5. 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变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是公司制度006:《财务总监任命与财务工作人员委派制度》的内容。
该制度的设立旨在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以促进公司财务工作的高效运作和准确报告。
XXX物业集团财务人员委派制度
![XXX物业集团财务人员委派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4b376e93169a4517623a3ab.png)
XXX物业集团财务人员委派制度编制:集团人力资源部时间:2020年1月XXX物业集团财务人员委派制度为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更好的服务于集团及各物业公司,顺利地完成年度财务预算,特制定以下内部管控制度。
一、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1、各物业公司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
2、各物业公司客服部收费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即各物业公司财务人员的人事由集团财务部与所在物业公司同时管理。
二、岗位职责(一)集团公司财务部岗位职责1、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拟定集团公司成本控制战略、财务管理规划,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2、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及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并对财务预算执行过程实施监督、评价;3、负责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在建工程财务管理;4、负责集团公司税务筹划,并组织实施;5、参与对外投资决策;对各控股公司实施财务监控;及时收回投资收益;6、组织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编报财务会计报告;指导、监督、评价各公司财务业务;7、合并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进行分析;8、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委派的物业公司会计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公司各项制度,正确处理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严格控制费用,准确、及时核算成本,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的收支情况;2、负责所在公司财务预算编制,跟踪财务预算的实施,分析、研究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过程的控制建议,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向集团财务部进行书面报告;3、指导并监督出纳每日结款的及时性及货币资金的账实相符;4、履行物业收费软件中管理权;5、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6、及时准确地按期编制和报送各种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及其他附表);7、协调处理税务、审计、银行等各方面财务关系;8、负责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年检和保管工作;9、会计资料的装订、整理、归档工作及重要文件的保管。
财务委派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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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委派管理制度范文财务委派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委派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证组织的财务资金安全,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财务委派管理机构的财务工作,包括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采购和审批的人员等。
第三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委派管理的规范化和效能化。
第四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五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和报告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
第六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
第二章: 财务委派管理的原则第八条:财务委派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九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财务职权,合理使用和配置财务资源。
第十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透明的财务制度,接受内外部的监督。
第十一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财务管理的决策参与度。
第十二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保障管理层的决策需要。
第三章: 财务委派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财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管理、财务审计等。
第十四条:财务委派管理机构的权限包括财务决策、财务授权、财务审核、财务报告等。
第十五条:财务核算的职责包括收支登记、账务处理、凭证录入、财务报表编制等。
第十六条:财务预算的职责包括编制预算方案、执行预算计划、监督预算执行等。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的职责包括资金管理、财务分析、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的职责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财务监督等。
财务人员委派管理制度[大全5篇]
![财务人员委派管理制度[大全5篇]](https://img.taocdn.com/s3/m/c26d8ce8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50.png)
财务人员委派管理制度[大全5篇]第一篇:财务人员委派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委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局(公司)对所属单位(部门)的财务管理,确保对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监控,根据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局(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规定的财务人员委派是指市局(公司)向下一级行政单位、所属部门等委派财务人员,负责对该单位(部门)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单位(部门):(一)市局(公司)所属各单位;(二)需要加强成本核算的市局(公司)有关部门;第四条委派的财务人员必须对本单位负责,同时也必须维护被委派单位的合法权益,坚持管理、服务与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五条市局(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1、具有扎实的财会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熟悉国家财务、会计、税收、金融和国有资本管理等法规政策,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术;2、具有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资格;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能力;4、具有会计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委派的财务人员任职资格:1、曾因监管、审核、操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司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2、不坚持原则,不如实反映单位财务情况,参与会计造假的;3、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受到处理的。
4、年终考核不合格的;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委派程序第七条被委派单位(部门)的财务人员由市局(公司)直接委派。
第八条市局(公司)财务管理科是被委派单位(部门)财务人员的委派部门。
第九条被委派单位财务人员按下列程序委派和任免:1、市局(公司)财务管理科按任职条件与被委派单位(人员)商议后提出建议名单;2、市局(公司)财务管理科名单提交人力资源科征求意见。
财务人员委派制度
![财务人员委派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9b33660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74.png)
财务人员委派制度首先,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应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财务部门是企业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承担着核算、预算、征税、审计和财务报告等重要职责。
因此,制定财务人员委派制度需要明确财务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确保财务人员能够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转。
其次,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应规定财务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程序。
财务人员的任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因此,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应明确财务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包括岗位职责、资格要求、面试程序等。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财务人员岗位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以确保财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应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流程和责任要求。
财务部门的工作需要高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应明确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间。
此外,制度还应规定财务人员的报账、审批和报告的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最后,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财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诱发财务风险的行为,如贪污、挪用资金等。
因此,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应规定内部控制和审计的程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此外,制度还应规定举报和申诉的渠道,以防止财务人员滥用职权和权益。
综上所述,财务人员委派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财务工作的流程和程序。
一个完善的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可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规范,降低财务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因此,企业在制定财务人员委派制度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特点和需求,合理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财务人员委派制暂行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委派制暂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efb64304028915f814dc2b1.png)
财务人员委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更好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委派制,是指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事业部)会计人员定岗定编,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进行管理。
对各公司、事业部会计工作岗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被委派单位和被委派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范围包括:1、各公司、事业部财务负责人,包括财务经理、主管会计;2、一般财务人员,包括稽核会计、核算会计和出纳员;3、各单位认为需要委派的其他会计人员。
第二章委派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五条委派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一、一般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务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忠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3、敬业爱岗、诚信廉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4、具有助理会计师(或相当于助理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资格,持有会计证;5、熟悉财务软件操作,熟悉计算机操作;6、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二、财会负责人(财务经理、主管会计)的任职资格:1、符合上述一般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2、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财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独立主管工贸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两年,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4、有独立的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
第三章委派会计人员的组织管理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是会计委派制的管理机构,负责会计委派具体事务的日常管理。
1、负责核定各公司的会计工作岗位。
财务负责人统一委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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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统一委派制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1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的统一管理,规范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行为,促使派出人员在岗位上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断完善集团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规章制度,在财务控制和监督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2.1 本管理标准只适用于集团公司派驻到所属一级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派驻到二级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2.2 本管理标准规定了****集团委派财务负责人员的任职资格、劳资管理、选聘程序、述职制度、职责与权限、工作调配、工作要求、培训与学习等。
3 职责集团财务负责人的委派统一归口集团财务总部管理。
为确保本制度有效、持续地开展,特成立财务负责人委派制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裁担任,副组长由集团财务副总裁担任,小组日常工作由集团财务总部会计委派管理科负责。
4 要求4.1 任职资格4.1.1 岗位任职准入条件认同三一文化、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能够按照公司规定提供规范的入司担保条件。
以上学历,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相应岗位的工作经验。
具有中、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CPA、ACCA资格或大型企业财务总监工作经历者优先。
熟悉资本运作、财税规划、内部控制等专业内容,为人沉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领导协调能力。
4.1.2 岗位任职禁入条件本人曾受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
委派人员与派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主管领导有利害关系的,包括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应当提出回避,由集团财务负责人领导小组改派其他人员。
4.2 选聘程序4.2.1外派财务负责人员的招聘采取以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向集团内部选拔并重的方式进行。
集团财务总部提出候选人名单,财务负责人委派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价,并最终确定人选。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财务总部提出的外派财务负责人需求计划统一进行寻聘和基本条件的审查,并依据本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岗位任职准入条件和岗位任职禁入条件对外派的财务负责人自然状况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者由财务负责人委派制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面试评价和最终确认。
委派制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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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制财务制度一、引言财务制度是一个组织内设立财务活动的规则和程序,并确保财务活动按规定流程进行的体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意识到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的重要性。
其中,委派制财务制度作为一种先进的财务管理模式,逐渐受到各界关注。
二、委派制财务制度的概念委派制财务制度是指将财务控制的权力从高层管理者分散到各级员工,让他们能够根据固定的规范和程序自行处理财务事务,从而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在委派制财务制度下,组织中的各级员工都能够参与到财务管理工作中,使得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决策更加灵活。
三、委派制财务制度的特点1. 分权化管理:委派制财务制度通过将财务权限下放给各级员工,实现了财务管理的分权化管理,让员工在处理财务事务时能够更加灵活。
2. 透明度:通过建立明确的财务规范和程序,委派制财务制度实现了财务活动的透明度,使得财务活动可以更加清晰地呈现给所有相关人员。
3. 灵活性:委派制财务制度使得组织能够更加及时地响应市场的变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财务管理决策,从而实现财务管理的高效率。
4. 责任明确:在委派制财务制度下,每个员工都拥有一定的财务权力,对于自己的财务工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委派制财务制度的意义1. 提高决策效率:委派制财务制度将财务权力下放给各级员工,使得财务决策更加灵活,能够更加及时地做出决策。
2. 加强内部控制:通过建立明确的财务规范和程序,委派制财务制度能够加强财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3. 提升员工参与度:委派制财务制度使得员工都能参与到财务管理工作中,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增强团队合作的效果。
4. 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委派制财务制度能够简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精细化管理。
五、建立委派制财务制度的具体步骤1. 确定财务管理目标:首先要明确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和战略,确定财务管理的重点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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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统⼀委派制度1 ⽬的为加强集团公司委派财务负责⼈的统⼀管理,规范财务负责⼈的经济⾏为,促使派出⼈员在岗位上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断完善集团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规章制度,在财务控制和监督中发挥积极的作⽤,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2.1 本管理标准只适⽤于集团公司派驻到所属⼀级⼦公司的财务负责⼈和派驻到⼆级⼦公司的财务负责⼈。
2.2 本管理标准规定了****集团委派财务负责⼈员的任职资格、劳资管理、选聘程序、述职制度、职责与权限、⼯作调配、⼯作要求、培训与学习等。
3 职责集团财务负责⼈的委派统⼀归⼝集团财务总部管理。
为确保本制度有效、持续地开展,特成⽴财务负责⼈委派制领导⼩组,组长由集团总裁担任,副组长由集团财务副总裁担任,⼩组⽇常⼯作由集团财务总部会计委派管理科负责。
4 要求4.1 任职资格4.1.1 岗位任职准⼊条件4.1.1.a 认同三⼀⽂化、遵纪守法、⾃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能够按照公司规定提供规范的⼊司担保条件。
4.1.1.b 国家统招全⽇制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中型企业相应岗位的⼯作经验。
4.1.1.c 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具有CPA、ACCA资格或⼤型企业财务总监⼯作经历者优先。
4.1.1.d 年龄28-45岁,熟悉资本运作、财税规划、内部控制等专业内容,为⼈沉稳,责任⼼强,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领导协调能⼒。
4.1.2 岗位任职禁⼊条件4.1.2.a 本⼈曾受⾏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
4.1.2.b本⼈及主要社会关系担负较⼤个⼈债务。
4.1.2.c 本⼈在以往财会⼯作经历中曾发⽣较⼤的⼯作差错。
4.1.2.d 本管理办法所指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来往特别密切的亲友等。
4.1.3回避原则委派⼈员与派⼊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主管领导有利害关系的,包括①夫妻关系;②直系⾎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应当提出回避,由集团财务负责⼈领导⼩组改派其他⼈员。
财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委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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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财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委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人员的聘任、委派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人员工作规范第三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资料保密。
第四条财务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公司财务信息给无关人员,对外提供公司财务信息时,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统一对外报送口径。
第五条财务人员工作规范(一)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二)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人事主管监交;财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和该公司主管领导监交。
(三)财务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四)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五)财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由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相关领导,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六)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七)财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八)财务人员对于发现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应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六条岗位设置原则:精简高效,一人多岗。
第七条集团设总会计师一名,负责整个集团财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总会计师一名,协助总会计师开展工作。
下属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或财务经理一名,全面负责本公司财务工作。
集团各单位可根据本企业规模及业务量配置财务人员。
第八条集团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二)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三)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集团各公司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四)组织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各公司的财务行为;(五)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六)负责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动向;(七)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八)承办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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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同时为强化公司的财务控制能力,加强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
委派管理办法如下:
一、委派人员职权
1.组织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与成本的管理工作;
2.监督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活动,对上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3.组织编制分、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监督分、子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
4.保证母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在分、子公司得到落实;
5.从财务角度向分、子公司提出改善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向母公司提出改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6.对分、子公司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母公司方针政策、制度的行为以及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必须向母公司书面报告;
7.按月及时的向母公司财务部提供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成本费用对比分析表等。
季度会计报表还应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包括收入、支出、经营成果、资产负债比率、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及预算完成情况分析表。
二、委派人员人事劳动关系及工资福利
委派人员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母公司,并由母公司按公司人事管
理制度及工资福利制度执行相关待遇。
业务上由母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
三、报告事项
财务负责人应当向母公司报告的事项主要有:
1.定期财务报告及预算执行报告;
2.分、子公司投资、融资和其他重要经营活动;
3.对分、子公司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方针政策、制度以及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制止或纠正无效的行为;
4.公司出现重大财务异常的情况;
5.其他重大事项。
四、业绩考核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与任期考核。
由母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考核,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和结论;由母公司财务部、行政部及被委派单位组成专门的小组进行年终考核与任期考核。
五、轮岗
母公司每年年初根据委派财务负责人年度任期考核结果提出轮岗意见。
对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不合格者,经母公司人事部门认定,免留任或另派。
六、本管理办法经总经办审议通过后执行。
XX公司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