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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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商政策

分销商政策

目的

促进分销网络建设,规范分销商管理,明确公司作为北方区代理与各分销商之间的关系,明确分销商招募条件和规定。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内部和中国北方地区的分销

网络建设和渠道管理。

第一产品相关

本公司是他喜龙泳池专业地材、PO地材(聚烯烃地面材料)北方区总代理,现在北方地区诚招泳池专用地材分销商。他喜龙泳池专用地材是全球首款专为室内外游泳池场所开发的系列地

面材料,其具备出色的防水防滑、耐化学品性和舒适性、环保等优异特性。产品详情见产品介绍。PO地才更是PVC地才的升级换代产品,产品介绍详情见产品介绍。

各分销商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对市场需求的判断,代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

第二渠道政策

2.1 对分销商企业资质的要求

关键要素基本条件

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代理项目投资资金10万元以上

最少人员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名,专职销售人员3名客户资源在游泳场馆、高档酒店会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行业拥有

客户资源

社会关系与政府、媒体、行业协会有良好的关系基础

其他条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对市场充满信心,富有开拓精神

2.2 分销区域和分销权

2.2.1 分销代理区域以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为单位。地域的划分,以国家行政区域划分为标准,并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将分销区域划分为2个类别。如下表所示:

分销区域类别所在城市

A 省会城市及石家庄、西安、太原、沈阳等。

B 其他地级城市

2.2.2A类城市招募分销商数量不超过3家;B类城市不超过2家(原则上我们更希望

每一个城市由一家分销商经销搞定所有当地项目)。

2.2.3分销商的分销区域原则上以分销商公司注册所在地为分销区域。

2.2.4确有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分销商在已经完成一个区域的首期采购任务后,可

申请其他区域的分销权。申请条件为:①在其他区域必须设立公司直属分支机构②必

须完成其他区域所需要完成的首期采购任务③独立签署其他区域的产品分销合同。

2.2.5分销商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不允许发展或招募下线分销商。

2.4.5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首期采购任务,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有权

解除分销协议,并按照分销商退出制度,处理履约保证金返还事宜。

第三价格政策

3.1产品销售价格由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统一发布,并保留价格的调整权利。

3.2价格政策中包括类别、容量型号、分销价格、最低销售限价、建议零售价等内容。分销

商以分销价格购买产品,以建议零售价销售产品,并获得差价利润。

3.3分销商不得以低于最低销售限价向市场销售本公司产品。分销商有义务保证市场价格的

稳定,不作价格恶性竞争。

3.4 价格政策中,分销价格为含税价。分销价格不包含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

的设计铺装服务。如分销商需负责完成设计铺装,分销商须根据铺装现场情况另行决定并向客户报价。

3.5 大宗采购的价格优惠

3.5.1单次采购产品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为大宗采购。分销

商可享有分销价格额外2%的优惠。

3.5.2单次采购产品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为特大宗采购。分销商可享有

分销价格额外3%的优惠。

3.6价格的调整

3.6.1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价格调整。

3.6.2价格调整以更有利于产品销售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为目的。

3.6.3在调整后价格政策公布前一个星期,向分销商通报价格调整情况。

3.6.4调整价格政策公布前分销商采购的产品但合同交货期因非我公司原因而无故延

期达1个月或以上的,分销商须进行价格补差(对价格上浮的产品)。

3.7价格保护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在价格政策中,实行保护措施。严格禁止分销商降价倾销或在同品牌竞争过程中进行恶意价格竞争。若有发现并证实分销商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有恶性价格竞争现象出现,我公司可以采取停止技术支持、停止供货、直至取消分销商资格等惩罚措施。若对区域市场造成重大损失,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支持政策

4.1 产品支持

4.1.1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客户提供合格产品。

4.1.2 北京中夏青阳建材有限公司可根据客户现场的实际工程情况,提供定制产品服务。4.2 营销/广告支持

4.2.1 我公司提供全套营销模式和交易模式指导文件,分销商可参照执行

4.2.2 定期进行市场竞争态势分析,确定市场经营思路

4.2.3 开发和创造适合行业应用的市场销售模式

4.2.4 我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营销或销售培训,提升分销商销售力

4.2.5 我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现场说明会”、“项目推广会”等有效的

营销会议,协助分销商进行市场拓展。

4.2.6分销商自行投资举办⑤条所列举的各类营销会议,我公司将提供技术人员、营

销人员、产品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3 培训支持

4.3.1 分销商签署分销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后,可免费参加我公司组织的技术、营

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

4.3.2符合条件的分销商,可申请我公司派专门的培训讲师或技术工程师,到分销商的企业对

分销商内部员工进行培训。

4.3.3由分销商组织的终端用户的培训,中夏青阳可派资深的培训讲师或高级工程师到终端培

训会议对终端用户进行培训。

4.4 技术支持

4.4.1 分销商签署分销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后,中夏青阳提供全套的技术指导资

料,并对分销商工程师进行上岗培训。

4.4.2 我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为分销商提供有偿技术支持服务。

4.5 信息交流平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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