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重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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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名词解释: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2、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句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由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等附随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关系体系..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据有关劳动行政法规而形成的权力或权利义务关系..4、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5、法的三要素:概念、规则、原则6、法律规则的结构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7、劳动法的地位:它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8、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派遣劳动者派遣至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工作单位..9、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10、集体谈判: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11、集体合同:团体协议或团体合同..是个别或多数雇主或雇主团体与代表工人的团体或者由工人依照国家法令选举并授权的代表缔结的关于规定工作条件及雇佣条件的书面契约..1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一种劳动保护制度..13、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14、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其他劳动法主体;违反劳动法规定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辨析说明:15、劳动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区别:A、民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调整的原则不同B、行政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不同C、经济法:调整对象不同;目的不同16、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自然人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内容不同:提供劳动的过程 / 必须有劳动成果地位不同:合同签订前是平等的;签订后具有一定的隶属性;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地位始终是平等的费用计算不同:按劳分配 / 遵循商品定价规则;即成本加合理的利润适用法律不同:适用劳动法 / 不适用劳动法风险承担不同: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务风险自行承担17、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劳动者集体 / 单个的劳动者目的不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待遇和劳动标准 / 建立劳动关系内容不同: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劳动待遇 /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形式不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 对不是书面形式的也加以保护生效方式不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 签字盖章18、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调解原则、三方原则1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即未履行法定义务..简答:20、劳动法的作用:A、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B、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C、规范劳动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D、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21、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点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和劳动力的使用展开的22、劳动合同A、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B、特征:劳动合同在主体上具有是固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主体在双方地位上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时间上具有继续性23、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认可的用人单位;只有年满十六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对外国劳动者加以限制;仅能建立一个全日制的劳动关系24、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禁止..合同的形式:必须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已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25、劳动合同的效力:合意则合同成立并生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合同无效..26、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程序以及后合同义务: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后合同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但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27、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内容举例说明:A、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B、特殊工时:包括缩短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28、休息时间的种类:A、休息时间: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用膳和工间休息、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B、休假:法定节假日;不补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婚丧假、产假..29、工资形式及构成:A、工资形式:计时: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计件: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年薪: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计发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B、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30、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协调原则:与相关的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保障劳动者个人和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分级管理原则:不同行政区域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31、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其他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等32、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各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方案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收到方案后;同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14日内;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同意后;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方案报至各级政府批准批准后7日内在公报上发布在发布后10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标准报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在发布后10日内;将标准公示33、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4、劳动争议处理机构:A、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必经程序C、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民诉法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仲裁委员会35、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条件:行为人具有法律责任能力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过错36、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形式: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经济补偿、强制履行合同、补发工资、补缴保险费等刑事法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迫劳动罪、滥用职权罪等论述:37、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条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期限条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终止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以某项工作的完成时间作为合同的终止期限劳动报酬条款:明确的;经协商一致的违约金条款:除法律有规定外;不得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竞业禁止条款:法定的:受到法定的限制;不得从事和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不补偿约定的:不受法定约束的劳动者约定在合同内的不补偿;合同期满后;限制其择业的补偿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不得出卖..38、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A、权利:工作平等权:平等就业和平等待遇劳动安全权: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参与用人单位安全卫生决策权、知情权、拒绝危险工作、安全卫生代表的处置权劳动报酬权: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权休息权:年休假不少于3个工作周、8小时工作制、享受带薪休假职业培训权: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社会保险与福利权:人文关怀:年老、急病、失业、伤残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请求依法受理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B、义务: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应当亲自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积极学习;努力专研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39、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经济赔偿支付条件:P 150协议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提前通知3日;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提前30日或付一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40、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A、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组织科研活动、制定工作规划并实施、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B、用人单位:权利:依法制定内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求劳动者全面遵守、对本单位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的情况予以纪律处分..义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安全设施、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未成年工和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C、劳动者: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拒绝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权和撤离权、监督权、工伤保险权、获得民事赔偿权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履行安全生产义务D、工会:监督检查;提出意见等41、特殊劳动保护制度:P 242A、女职工: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矿山井下作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森林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连续负重20公斤、间断负重25公斤的作业..经期保护:明确规定经期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保护;禁止作业;调动工作;保护休息权产期保护:产假为90天;有生育保险待遇哺乳期保护:明确范围;延长休息时间设施的建设B、未成年工:禁止使用童工明确未成年工的工作范围定期的健康检查登记制度42、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念:社会保险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收取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保险人承保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其他社会保险的服务主体、管理人、监督人..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客体:是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资金和服务行为..。

(完整word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重点

(完整word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重点

劳动*保障*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劳动权:也称工作权,是指人们享有的从事社会劳动及其劳动保障,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4、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权利。

5、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亢形式。

6、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7、失业预警制度:失业预警机制就是为了加强失业调控,而建立的失业动态报告,其主要目的是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9、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合同,经派遣劳动者同意,派其到被派单位在其管理下从事其指派的劳动。

10、安全技术规程:是指以防止和消除劳动过程中伤亡事故的技术规则为基本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安全的法律规范。

11、违反劳动法法律责任:指用人单位等行为人违反劳动法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12、工资基准:是指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核算和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所应遵守的最低标准。

1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4、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基准、劳动保护基准,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者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准制度。

15、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制度。

1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一、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劳动法的定义•劳动法的特点•劳动法的发展历程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用工制度•劳动用工的基本原则•劳动用工的形式和特点•劳动用工的限制和保护工资和福利制度•工资的基本规定和支付方式•加班和加班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工时和休假制度•一般工时和特殊工时•年假和带薪休假•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劳动争议的类型和解决机制•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的诉讼和执行三、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社会保障的定义和意义•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分类和内容四、社会保障法的具体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社会福利院和救助机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福利的概念和特点•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和范围•社会福利的发展趋势五、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与实践•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实施和监督•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和研究进展以上是关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具体制度的介绍,以及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与实践的阐述,使学生全面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现实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作用机制。

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实际运用法律适用范围和权利保障•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适用对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劳动关系的管理与解决•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劳动争议的解决和调解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和措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社会保险的缴纳和享受•社会福利的发放和管理•社会救助的申请和审批七、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发展与前景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演变•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制建设•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体系•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治化进程国内外经验的借鉴与比较•国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发展状况•国内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差异与改进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挑战•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挑战•技术创新和劳动法的应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调整通过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内容及发展前景的详细阐述,学生可以深入理解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重要性和实际运用,并能够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未来发展趋势有所了解。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一、劳动法知识要点劳动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了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劳动法的知识要点: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主要内容。

2.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的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益。

5.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解决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的解决方式。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进行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二、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社会保障法是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方面的保障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以下是社会保障法的知识要点:1.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或社会团体按照一定的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障的制度。

2.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参保人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补偿和就业援助的制度。

参保人在失业的情况下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4.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的制度。

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为女性劳动者提供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的保障的制度。

参保人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工资待遇。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重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重点

劳动保障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3、劳动权:也称工作权;是指人们享有的从事社会劳动及其劳动保障;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4、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权利..5、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亢形式..6、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7、失业预警制度:失业预警机制就是为了加强失业调控;而建立的失业动态报告;其主要目的是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9、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合同;经派遣劳动者同意;派其到被派单位在其管理下从事其指派的劳动..10、安全技术规程:是指以防止和消除劳动过程中伤亡事故的技术规则为基本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安全的法律规范..11、违反劳动法法律责任:指用人单位等行为人违反劳动法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12、工资基准:是指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核算和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所应遵守的最低标准..1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14、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基准、劳动保护基准;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者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准制度..15、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制度..1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17、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劳资争议或劳资纠纷 ;狭义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所生的争议..18、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帮助社会成员克服生存风险和促进社会大众福利以保障公民社会性生存和发展的措施..19、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使社会成员面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经济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0、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保障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1、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病、致残、死亡时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22、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在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哺乳而暂时中止劳动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3、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难、失去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公民给予救济和帮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24、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举办各种福利事业和采取各种福利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5、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以提供津贴、服务和安置条件等方式;在就业、入学、贷款、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厚待遇;以确保其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26、疾病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种社会保险制度..简答题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答:1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监督劳动执法、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劳动力等方面的关系..2劳动关系: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没有特别规定的..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雇佣劳动关系、中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适用劳动法..2、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答: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关系的一方或双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还可以是自然人;劳务提供者无需加入另一方;双方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2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动关系强调的是劳动过程与劳动条件;劳务关系则是强调劳动成果;3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主体不同..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在劳动过程中自担风险;4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是劳务费;一般为一次性支付劳务价格;劳动报酬则是一种持续性、定期的支付..3、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4、有哪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5、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6、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亍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7、简述职业安全法律保障的特征..1职业安全法律保障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为目的..2分在我国宪法和劳动法确立的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中;劳动者的生命权是最首要的权利;通过安全技术规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严格科学管理;使劳动者能够按照科学和安全的方法进行操作;以防止和个大概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目的..2分2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规定..2分3职业安全法律保障具有突出的技术性特点..2分8、解决劳动争议各种方式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1可以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也可以直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3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5协商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9、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度及工资支付标准一般延长工时:条件限制:因生产经营需要;程序限制: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形延长工时条件限制: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时间限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工资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10、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区别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主体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2签订方式不同..前者谈判;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须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公布才能生效;后者由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3目的不同..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而设定整体上的劳动标准..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定具体的劳动关系;4内容不同: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劳动条件以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5效力不同..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对单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效力;集体合同具有支配其所代表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集体合同的标准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最低标准;劳动合同的规定只能比集体合同高;低于集体合同的部分无效在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无效;6违约责任不同..违反集体合同之后;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与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可能会有区别;而且在工人违反集体合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赔偿责任的产生..11、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答:1原因不同..赔偿的原因主要是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原因还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所以;赔偿者肯定有过错;而经济补偿者不一定有过错..2承担者不同..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只要违反劳动合同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经济补偿者只是用人单位..3支付依据不同..赔偿金的支付依据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1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年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的物质帮助或补偿..商业保险是指公民就人身或财产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遭遇风险时获得救济..相同:属于保险的范畴;都具有抵御灾害、风险;转移风险的作用..区别:对象:前者以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对象..商业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客体:社会保险的客体为劳动风险;商业保险则以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则是由用人单位、国家、个人三方负担;商业保险则是一般被保险人个人负担;机构的经营目的: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种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国家对劳动者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具有物质帮助性和非营利的目的;商业保险的运营机构为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保险原则: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原则;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劳动者和个人必须参加;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交纳保险费;商业保险则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是否参加保险完全自愿;调整的法律: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和保障法调整;商业保险是由保险法调整..13、工资请求权的特征1劳动者在法定工作的时间内;有效地完成用单位规定的任务;实现劳动过程;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2工资请求权的转让受到限制3优先支付工资的权利4工资请求权的救济程序特殊性;先仲裁;不服仲裁再诉讼..14、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以下过错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答: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为: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5、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的关系答:区别: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对于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而不能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相应的补偿;使其至少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济是由代表国家的有关部门如民政部门向因意外条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形式;社会福利是国家、地方或社会团体举办的以全体成员为对象的福利事业..三者相比:社会福利是普遍保障制度;社会救济是依据经济情况调查而实行的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是以曾经存在的劳动关系为基础而确立的保障制度..联系:三者都从属于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旨在向全体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免受或摆脱人生的各种灾害..15、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16、简答最低工资的概念及其要件..1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2最低工资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①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②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直接确定的;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自愿协商的;③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单位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17、禁止约定试用期的情形: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3非全日制用工不的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知识点1、一般认为;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是20世纪初2、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3、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4、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16周岁5、根据有关规定;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不应列入企业工资总额范围6、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天90天7、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劳动合同因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8、缩短工作日主要适用于有毒有害、条件艰苦、过度紧张、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9、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不必缴纳的保险费有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10、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11、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14、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5、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保险..16、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17、停止领取失业金的五个条件: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18、10、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1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2、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2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5、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6、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2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终止;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8、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的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29、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则可以仲裁..30、劳动法的劳动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31、工作时间只能由法律规定32、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33、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4、劳动者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35、婚丧假期应支付工资36、劳动合同订立应双方平等协商;自愿37、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定三种情形:劳动者过错、非劳动者过错、经济性裁员;也可以由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38、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但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39、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0、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见证与公正并不是其生效的必经程序..同时;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当然影响其他部分效力..4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非过错性解除与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违法或者单位的行为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立即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42、集体合同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订立后需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部门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方可生效..2013..12.12。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要点与社会保障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要点与社会保障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要点与社会保障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包含了许多关于劳动保护的要点。

同时,社会保障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全面的保障。

本文将从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要点以及社会保障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要点1. 工时制度工时制度是劳动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不得超过法定工时。

同时,加班工资也是劳动法中的保护措施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加班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 工资保障工资保障是劳动法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工资。

3.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劳动合同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4. 劳动保险劳动保险是劳动法中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一项广泛的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全面的保障。

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个方面。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用于维持生活。

养老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既保障了劳动者的退休生活,也分担了用人单位的责任。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制度。

劳动者在生病或者受伤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减轻了医疗费用的负担。

医疗保险的缴纳也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失业劳动者提供经济保障的制度。

劳动者在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一、劳动法劳动法是一门研究劳动关系的法律学科,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劳动法主要涉及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工时休假、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

1.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劳动法的基础,指的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规定了雇佣关系的成立条件、权利义务、解除方式等。

雇佣关系的成立通常需要劳动者与雇主之间达成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的核心概念,是雇佣关系的基本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内容。

3. 劳动条件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所享有的各种条件和待遇,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

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4. 工资福利工资福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获得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保障等。

劳动法规定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计算方式、工资保障等,以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经济待遇。

5. 工时休假工时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劳动法规定了最长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工资等,以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益。

6.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解决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指的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因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的解决方式。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确保争议得到公正解决。

二、社会保障法学社会保障法学是一门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学科,旨在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福利,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

社会保障法学主要涉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

1.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法学的核心概念,指的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由社会成员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以获得社会保险金或福利的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期末重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期末重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重点绪论1.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属性P22.功能与价值:P4-P5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一章1.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P10(1)圈地运动:雇主和雇员形成前提(2)身份解放:实质平等的需求(3)工业革命:社会关系的转变(4)工业劳动社会化的法律调整——劳动法的产生2.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劳动关系: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

P134.劳动关系特点:P13-P14(1)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2)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5.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P19-P22(1)劳动权平等原则:A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平等就业、《劳动法》12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B在劳动法基准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待遇均等(主要指同工同酬)C在劳动保护法领域,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

(2)劳动自由原则A在劳动合同法领域,体现为契约自由、《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在集体合同法领域,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由C在劳动保护法领域,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3)倾斜保护原则(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包括:一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在一般劳动者与特殊劳动者之间,倾斜保护特殊劳动者的权益。

A在劳动合同法中,体现为解雇保护B在劳动基准法中,体现为基准法定C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体现为对于劳动者的救济保障(劳动争议冲裁免费制度、举证责任倒置、有限的一裁终局)6.劳动权的性质P23:属于人权,社会权,受益权,自由权,宪法基本权7.宪法中的劳动权:义务主体是国家P25劳动法中的劳动权: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P268.P30 社会法法域学说9.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P31-P32(1)一方面劳动法源自传统民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
一、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确定劳动者工资的制度。

工资制度应当合理、公正、透明,反映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用人单位的经济实力。

工资制度应当包括工资计算方法、工资结构、工资调整机制等内容。

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而建立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五、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劳动保护包括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劳动环境等方面的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加强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与社 会保障法知识

劳动法与社 会保障法知识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知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知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领域。

它们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首先,我们来聊聊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单来说,就是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找工作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劳动法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

劳动合同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地点等关键要素。

比如,工作时间方面,法律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加班,那也得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再比如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克扣或者拖欠。

如果遇到了这些问题,劳动者就可以依据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劳动安全卫生。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事故,劳动法也有相应的规定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

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当我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则帮助我们在生病就医时减轻经济负担。

失业保险在我们失业时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保障,并促进再就业。

工伤保险如前面所说,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生育保险则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在人们面临各种风险和困难时,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帮助,让人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保障。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1、某公司欲与李某签订一份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0)A、 1个月B、 6个月C、 3个月D、 2个月正确答案: D2、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2.0)A、乡镇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正确答案: B3、某区法院安排下列人员在某派出法庭工作,与法院构成劳动关系的是(2.0)A、该庭庭长B、员额制法官C、工勤人员D、某高效大二实习生正确答案: A4、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职工所享有的医疗保障是()(2.0)A、公费医疗B、劳保医疗C、社会保险D、国家保险正确答案: B5、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是()(2.0)A、生育保险待遇B、生育医疗费用C、生育津贴D、产假津贴正确答案: B6、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不包括()(2.0)A、公共福利制度B、最低生活保障制度C、灾害救助制度D、城市流浪人员救助制度正确答案: A7、乡政府现要对申请低保的村民张三进行资格调查,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调查范围的是()(2.0)A、家庭人口状况B、家庭政治面貌状况C、家庭收入状况D、家庭财产状况正确答案: B8、杨某是甲企业负责开发某项新产品的总工程师,不辞而别到乙企业工作,造成甲企业开发计划延迟,损失惨重。

甲企业与乙企业、杨某多次交涉无果,遂向二者索赔。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A、这属于正常市场风险,无需赔偿B、杨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乙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该损失系杨某所致,应由杨某赔偿,乙企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D、杨某是劳动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向乙企业索赔正确答案: B9、社会保障体系中保障水平最高的类型是()(2.0)A、社会保险B、社会福利C、社会优抚D、社会救助正确答案: B10、张某去一家企业应聘,称自己原是杂志社高级翻译,精通英、日两门外语。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重点总结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重点总结

一.劳保法概述(一)劳动法的特征1.以侧重保护劳动者为基本价值取向。

(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关系,资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劳动者变成它的附属。

要保护劳动者,使其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就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是劳动法与生俱来的使命,所以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应处在同等水平予以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一方面,劳动法的制度设计也是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许多义务;另一方面,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得到保护,如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

)2.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

由于劳动争议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也有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和商事仲裁的特点,因此必须专门做出规定,这就使得劳动法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的内容。

3.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劳动基准方面的法律规范是公法性质的集中展现,如最低工资法、工作时间法、劳动安全与卫生法等都属于强制性规范,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执行。

劳动关系自主话、合同化则是私法性质的主要体现。

(二)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是什么?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社会关系。

其基本特征是:1.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关系。

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实质与内容。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负有为劳动者提供必的劳动条件,及保障劳动力再生产和提高所需要的物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义务。

3.劳动者作为一方当事人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进行劳动,并遵守各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主体双方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4.劳动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当事人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劳动条件都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重要知识点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重要知识点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重要知识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法规。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的重要知识点。

一、劳动法的重要知识点: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用于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记载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等内容。

2.用工形式:用工形式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协议、返聘、临时工等。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用工形式,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

3.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法规定了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

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计算。

4.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时支付,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还应享受法定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5.劳动保护: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保护,包括安全保护、健康保护、劳动条件保护等。

雇主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有效的劳动保护设备。

6.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解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协商或劳动争议仲裁进行。

劳动者有权寻求合法权益的救济。

二、社会保障法的重要知识点:1.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指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向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待遇。

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参保和缴费: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

参保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和生育津贴等。

社会保险待遇应当及时发放,确保参保人的生活安全。

4.社会保险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的享受条件根据不同的保险项目有所不同。

例如,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必须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5.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从缴费人员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所积累的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应当妥善管理和使用,确保保险待遇的支付。

劳动及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及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及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报酬: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及时支付,不得拖欠。

三、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时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者还享有婚假、病假、生育假等特殊休假。

四、劳动保护:雇主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劳动者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劳动指令,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举报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五、社会保险: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雇主有义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向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社会保险。

六、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来解决。

上述是劳动及社会保障法的主要要点。

劳动及社会保障法的实施能够提升劳动者的福利水平,增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稳定的劳
动关系。

同时,劳动及社会保障法也对雇主提出了一系列的义务和责任,推动企业规范经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考试重点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考试重点

劳动法考试内容汇总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不属于劳动关系的社会关系包括:保姆与雇主(雇主不是用人单位)、公务员和单位(单位并非为了实现经济利益)、大学生兼职合同(兼职不能算作就业,只是一种劳务关系)、退休返聘(退休后享有退休金)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以及不合格的劳动者(如童工)仍适用劳动法二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二者是同时产生、统一、不可分割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不允许别人代理,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基本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2.取得劳动报酬权3.休息休假权4.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6.社会保险和福利权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基本义务:1.积极完成劳动任务2.不断提高劳动技能3.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1802,被公认为劳动法产生的标志三国际劳动立法(指由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所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点:1.立法的三方性2.适用的国内性 3.自愿性4.间接性5.立法内容的弹性国际劳工组织的构成: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执行机关)、国际劳工局(常设办事机关)四工会(是工人阶级为加强内部团结,集中力量斗争,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性质:《工会法》第2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法律地位:唯一性和独立性、具有法人资格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权利:1.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 2.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3.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适当,工会有权提出意见 4.用人单位裁员,应听取工会意见5.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要与工会协商6.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7.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五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法规解读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法规解读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法规解读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法规解读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本文将对这些法律的关键要点进行解读。

劳动法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关键法律。

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要点:
1. 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要素和形式,雇主必须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工资和工时: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长工作时间,雇主必须向员工支付合理的工资,并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限制。

3. 劳动保护:劳动法规定了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工伤保险、工龄保险等。

雇主必须为员工购买合适的保险,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4. 解雇和辞职:劳动法规定了解雇和辞职的程序和条件,雇主不能随意解雇员工,雇员也必须遵守合同规定的辞职程序。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为居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1. 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居民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 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法规定了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

3. 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法规定了各种福利待遇,包括退休金、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补偿等,居民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享受这些福利。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保护劳动者和居民权益的重要法律。

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将有助于维护工作和生活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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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重要知识点名词解释:劳动法——广义: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她关系的法律规范总与。

狭义: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她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就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劳动法律事实——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情况。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就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与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就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权利能力——就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与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与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就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与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

休息权:就是指劳动者除了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可以自行支配的时间的权利。

劳动就业——就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就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与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

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就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

平等就业——就是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与就业机会。

国家促进就业——就是指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创造就业条件与扩大就业机会。

劳动者竞争就业——就是指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考试或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岗位。

境内职业介绍机构——就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内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

境外职业介绍机构——就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协约、劳动协约、集体协议,就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正式工劳动合同——就是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简称,就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内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录用合同——就是录用单位与被录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就是聘用单位与被聘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解除——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集体协商——又称集体谈判,就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定集体劳动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工资——就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与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

最低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量——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基础工资——就是指以大体维持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计算的工资额。

职务工资——就是指按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与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工资额。

计时工资——就是指按照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与工作时间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津贴——就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指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就是指依法或协议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工资保障——广义上就是指实现“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宪法原则的全部制度。

狭义上就是指《劳动法》调整的工资支付办法、禁止任意扣发工资与工资监督制度。

工作时间——就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休息休假——就是指劳动者在任期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与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与法定节假日。

探亲假——就是指职工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地不属于同一城市而分居两地时,每年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年休假——就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职务与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加班——就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

加点——就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

劳动安全卫生——就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法律保障。

安全技术规程——就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与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与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劳动卫生规程——就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与工作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与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就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组织劳动与科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女职工特殊保护——就是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就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保护。

职业培训——就是指直接未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与在职的劳动者以培养与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未目的的教育与训练活动。

就业训练中心——就是指劳动部门及有关社会组织为城镇待业人员与其她求职人员培训职业能力、准备就业条件而举办的独立的教学实体。

学校培训——就是指采用规范的教学实体形态、统一的教学大纲与教材、按既定学制,以规范的教学活动所进行的培训教育。

离岗专门培训——就是指职工带薪脱产,进入学校或专门研究机关,从事系统的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

就业前职业培训——就是指对新成长起来、尚未进入职业领域的求职者所进行的初始培训,目的在于帮助其掌握某种基本职业技能、准备进入劳动市场的必要条件。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她关系。

职业技能鉴定——就是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与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职业技术证书——就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核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就是劳动者因年老、伤病、残废、生育、死亡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或失去职业岗位等客观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而从国家与社会获得补偿与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职工福利——就是指用工单位与国家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与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劳动纪律——就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与秩序。

职业道德——就是指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完成岗位职责活动中形成的评价人们的思想与行为的真、善、美与假、丑、光荣与耻辱,工整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文明与愚昧的观念、原则与规范的总与。

职工的民主管理——就是指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其她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劳动争议——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

与解——就是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解决的方法。

简答题: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就是什么?答:就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她关系。

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就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就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就是劳动者,另一方就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的对象就是以商品关系为主的财产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则就是劳动关系(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3)调整的原则不同: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就是商品关系,财产转移依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而劳动法中调整工资的就是按劳分配原则。

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2)任务不同。

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调整的对象不同。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3)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不同。

简述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亦称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与什么时间。

(1)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

(2)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适用于基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3)我国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劳动法生效的时间,劳动法失效的时间。

劳动法的作用:(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2)建立与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建立与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公民有领导的权利与义务原则;(2)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与义务;(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与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4)劳动者享有休息与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5)劳动者有组织工会与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

(6)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7)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渊源)有哪些?(1)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与建议书。

(2)联合国的有关文件、区域性有关文件以及有关双边条约等。

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与隶属性。

(2)它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性。

(3)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与实现的特性。

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有哪些?(1)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营单位、私营企业、联营单位、股份制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

(2)按劳动者人数分为:个体与集体劳动法律关系。

(3)按劳动者职业分为: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学徒工、帮手劳动法律关系。

(4)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为:本单位与兼职单位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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