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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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报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报告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八月

目录

1概述

目的和任务

1.1.1目的和意义

城镇土地凝结了人类大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其土地的自然属性已被经济属性所掩盖,成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在1996年城镇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3S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查清城镇每一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的同时,查清每个城镇内部的存量建设用地、行业用地、低效率利用地、闲置、空闲地等的分布、数量,进而研究城镇土地的利用潜力,并建设城镇地籍数据库。不仅能保持城镇地籍资料的现势性和实用性,增加地籍调查成果的科技含量,而且对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地籍更新调查的主要目标是:利用3S等先进技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技术规程,全面完成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设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的科学基础平台。

1.1.2主要任务

乡镇地籍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原有资料进行权属调查(或核查);解析法实地测定(或补测)界址点;按照《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报批稿)》划分地类,查清城镇内部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位置以及土地利用等情况,掌握准确的城镇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地籍基础数据的信

息化管理。

各乡镇建制镇共 km2范围内进行权属调查,查清每宗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以及土地使用类别、等级、境界等;解决土地权属纠纷、查清土地权属地界,精确测算面积并埋标划界,把调查结果编制成图、成册;建立城区地籍档案利用微机进行管理。

②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建立各乡镇30km2的平面控制网,在调查区范围内建立一、二级导线网和三角高程网作为各乡镇区首级控制。

③对城区 km2权属调查范围进行数字化地籍测量,准确查清每宗地的平面位置、权属界线、面积、用途等,测制1:1000地籍图91幅,绘制宗地图宗,精确测算面积,为依法进行土地登记和建立地籍信息管理提供各种基础资料和依据。

技术路线

在权属调查(或核查)和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参考原有的地籍调查资料,采用全野外数字测量方法测制符合要求的数字线划图(DLG),将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与数字线划图套合,经整饰后制作乡镇地籍图,同时建立乡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调查区概况

地理位置

位于西部,南部,,县境呈长条形,东邻,西接,南界,北连,地处东经,北纬°′—°′,距

市公里,焦(作)枝(城)铁路从县境东北部穿境而过。

面积人口

南北长61公里,东西宽30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56公顷,林地面积6.1公顷。总人口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万人,非农业人口6万人,少数民族(主要是回族)700多人。

行政区划

辖汝阳1个工业园区, 3镇和 9个乡。

政区如下:

作业依据

1.4.1主要依据

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颁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93);

2.国家测绘局1992年颁布的《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H2001—92);

3.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5月1日实施的《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4.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2月1日实施的《土地登记规则》;

5.《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报批稿)》;

6.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2月印发的《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简称《技术规程》;

7.《河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技术规定》(试行);

8.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豫国土资发[2006] 48号,即《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9.《乡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方案》。

1.4.2参考依据

1.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

2.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9月15日发布的《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3.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1月4日发布的,1994年10月1日实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GB14912—94);

4.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

5.《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01年国土资源部);

6.《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规范》(2001年国土资源部)。

地籍调查工作的组织形式

1.5.1地籍调查的领导组成

地籍调查主要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针对地籍调查工作量大、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涉及面广等特点,为加强领导,协调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搞好本次地籍调查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城镇地籍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城关镇镇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区地籍调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1.5.2地籍调查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权属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土局抽调精干力量,每个乡镇成立一个工作组进行权属调查工作。

①技术指导组:主要是按照《规程》的要求,对权属调查进行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全面负责地籍调查工作的技术方案落实、工作检查、资料验收等工作,保证地籍工作的规范、合理,保证调查成果的科学、真实。

②权属调查组:成立13个调查组,每组由四人组成,负责按街坊逐宗逐块审查权属来源资料,现场确定界址点的位置,设立界址标志,填写相关图、卡、表、册薄等。

③地籍测量组:由河南省地矿局完成地籍测量工作。按照《规程》技术设计书的规定,完成平面控制和地籍细部测量,绘制地籍图、宗地图,进行面积量算及汇总,填写各类统计表和汇总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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