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检验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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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切制后的饮片或经加工炮制后的饮片,其破碎后的药屑及经加工炮制造成的药屑或残留的辅料有一定的限量标准(详细规定见净度项内)。
2.粉碎粒度 一些不宜切制的药物或医疗上有特殊需要的药物,经挑选整理或水处理后,用手工或机器粉碎成颗粒或粉末,便于煎煮或调剂。粉碎后的药物应粉粒均匀,无杂质,粉末的分等应符合药典要求。
炮制品中含有多量水分,不仅在贮存保管过程中易生虫、霉变,使有效成分分解、酶解变质,且在配方称量时相对减少了实际用量,影响应有的治疗效果。另一方面某些炮制品含水量过少又会影响其质量,如胶类药物易出现龟裂。因此,控制炮制品的水分含量,对保证炮制品质量有重要意义。按炮制方法及各药物具体性状,一般炮制品的水分含量宜控制在7%~13%。对于各类炮制法其炮制品含水量的要求,《饮片标准通则(试行)》规定:蜜炙品类,含水分不得超过15%;酒炙品类、醋炙品类、盐炙品类、姜汁炙品、米泔水炙品、蒸制品、煮制品、发芽制品、发酵制品,含水分均不得超过13%;烫制后醋淬制品,含水分不得超过10%等。
五、水分
检查炮制品中水分的含量,是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内容,药物制成饮片,有的须经水处理,有的要加入一定量的液体辅料,如操作不当,可使药材“伤水”,或部分药物吸水过多,倘若又未能充分干燥,则炮制品极易霉烂变质;部分经过蒸、煮的药物,如熟地黄、制黄精、制肉苁蓉等,其质地柔润,含糖类及粘性成分较多,内部不易干燥,更应防止其含水量过高;少数胶类药物,如阿胶、鹿角胶等,含水量直接影响其品质和硬度,同样还会影响其炮制操作和炮制品的质量。
一、净度
净度系指炮制品的纯净度,以及炮制品中所含杂质及非药用部位的限度。
炮制品应有一定的净度标准,以保证调配剂量的准确。饮片的“质”与“量”是影响临床疗效的主要因素。炮制品中不应夹带泥砂、灰屑、杂质、霉烂品、虫蛀品。应该剔除非药用部位如壳、核、芦头、栓皮、头足、翅等。饮片中所含的杂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根、根茎、藤木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果实、种子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全草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叶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花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皮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树脂类:含杂质不得超过3%;动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矿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菌藻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炒制品其中炒黄品、米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炒焦品、麸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炒炭品、土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药汁煮品、豆腐煮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煨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煅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发芽制品、发酵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基本要求一、净度净度系指炮制品的纯净度,以及炮制品中所含杂质及非药用部位的限度。

炮制品应有一定的净度标准,以保证调配剂量的准确。

饮片的“质”与“量”是影响临床疗效的主要因素。

炮制品中不应夹带泥砂、灰屑、杂质、霉烂品、虫蛀品。

应该剔除非药用部位如壳、核、芦头、栓皮、头足、翅等。

饮片中所含的杂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根、根茎、藤木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果实、种子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全草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叶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花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皮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树脂类:含杂质不得超过3%;动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矿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菌藻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炒制品其中炒黄品、米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炒焦品、麸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炒炭品、土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药汁煮品、豆腐煮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煨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煅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发芽制品、发酵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检查方法:取定量样品,拣出杂质,草类、细小种子类过三号筛,其他类过二号筛。

药屑、杂质合并称量计算。

二、片型及粉碎粒度经挑选整理或经水处理后的药材,根据药物特征和炮制要求用手工或机械切制成一定规格的片型,使之便于调剂、炮炙、干燥和贮藏。

经切制成的饮片破碎后的碎屑多少也是检验饮片质量的标准之一,各种片型破碎后残留的碎屑都应有一定的限量规定。

1.片型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全国中药炮制规范》的规定。

切制后的饮片应均匀、整齐、色泽鲜明,表面光洁,片面无机油污染,无整体,无长梗,无连刀片、掉刀片、边缘卷曲等不合规格的饮片。

《饮片标准通则(试行)》规定,异形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完整,如“去心”、“去芦”、“去栓皮(粗皮)”等当属此类。

巴戟天、地骨皮等根类药材,入药用其根皮,制成炮制品后已去除木质心,因此,巴戟天或地骨皮炮制品的组织鉴别时,镜检中就不应有木质部位组织细胞存在。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 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 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过三号筛/取样量果实种子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8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全草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花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皮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叶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树脂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动物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 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矿物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粉粒型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杂质/取样量菌澡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 5%-18% 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包装炮制品炮制品质量要求第二节炮制品的质量要求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中药炮制品质量的检测与评价提高了科学依据。

皮类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皮类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六.皮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
<2%
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
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中药饮片检验通则

中药饮片检验通则

1目的建立一个中药饮片检验通则2范围适用于各种中药饮片的检验3责任检验人员、检验负责人4程序4.1取样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详细记录。

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4.1.1从同批饮片包件中逐件取样,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为30g;贵重饮片不论包件多少均逐渐取样,取样量为5-10g;并对每种饮片样品作好批号记录。

4.2进行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别4.2.1看形状一般指干燥饮片的形态,不需预处理。

如观察皱缩的全草叶或花类可先浸湿使软,展平。

4.2.2看大小用游标尺量取饮片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薄,一般应测量较多的样品(包括最大和最小的数值),可允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

4.2.3看颜色取饮片在日光下观察,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色泽时,以后一种色调为主。

例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

4.2.4表面特征观察饮片表面特征,质地和断面时,一般不作预处理,如折断面不易观察到纹理.可削平后进行观察。

4.2.5质地观察饮片的软硬、坚韧、疏松、致密、粘性或粉性等特征。

4.2.6折断面观察饮片折断时现象,易折断或不易折断,有无粉尘散落等及折断时断面特征。

4.2.7气、味检查气味时,可直接嗅闻,或在折断、破碎搓揉时进行。

有时可用热水湿润后捡查。

检查味感时,可取少量直接口尝,有毒的药材如需尝味时,口尝要特别小心,尝后立即吐出、漱口,洗手,以免中毒。

4.2.8水试有些饮片放入水中,能产生特殊现象,鉴别时应注意观察。

4.2.9火试有些饮片用火灼烧,能产生特殊气味、颜色、烟雾、响声等现象,鉴别时也应注意观察。

总之,以上是饮片形状检验的基本程序,在进行中药饮片检验时,要以《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及《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为依据,对饮片进行全面而仔细观察,依次进行正确的描述,鉴别其真伪和质量。

写好每种饮片原始记录和报告书。

对药典收载的饮片或有怀疑的饮片,应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鉴别项下的规定进行鉴别。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一.根、根茎、藤木类
二.果实、种子类
三.全草类
四.叶类
五.花类
六.皮类
七.树脂类
八.动物类
九.矿物类
十.菌澡类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部分名词解释
1.霉变:系指因干燥不够或受潮湿侵袭后,药物表面或内部寄生了霉菌,引起药物变质的现象。

2.虫蛀:系指中药因生虫而被蛀蚀的现象。

一般药品均应做到无虫蛀。

3.杂质:是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4.伤水:系指药材在水处理时由于浸润过度,致使药材所吸水分过多,从而造成药材有效成份流失,甚至霉烂,又不易切制的现象。

5.走油变色:系指中药表面发软、发粘、呈现油状物质,同时颜色变深,并发出油腻味。

6.异形片:包括不符合质量指标所规定的规格范围的饮片、斜长片、破碎片、斧头片、连刀片。

7.药屑:系指原药的药末。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终稿]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终稿]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终稿]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1990)一.根、根茎、藤木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品,无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

性状鼻闻口尝。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型异形片不得超过10,。

片称重计算。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水分 7,13, 法测定水分。

取样100g拣出杂质,药屑杂质 ,2, 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二.果实、种子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品,无虫蛀、霉变、走油、变质及非药用部位。

性状鼻闻口尝。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异形片不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型片称重计算。

得超过10,。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水分 7,13, 法测定水分。

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杂质 ,3,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三.全草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均匀整齐,无整体。

异形片不取样50g,拣出异形片片型得超过10,。

称重计算。

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水分 7,13, 法测定水分。

取样50g拣出杂质,过药屑杂质 ,3, 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四.叶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药材和饮片的检定包括“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测定”、“含量测定”等项目。

检定时应注意下列有关的各项规定。

一、取样应按药材取样法(附录2)的规定进行。

二、为了正确检验,必要时可用符合本版药典规定的相应标本作对照。

三、供检验的药材如已破碎,除“性状”、“显微鉴别”项可不完全相同外,其他各项应符合规定。

四、“性状”系指药材的形状、大小、色泽、表面、质地、断面(包括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

性状的观察方法主要用感官来进行,如眼看(较细小的可借助于扩大镜或体视显微镜)、手摸、鼻闻、口尝等方法。

1.形状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外形。

观察时一般不需预处理,如观察很皱缩的全草、叶或花类时,可先浸湿使软化后,展平,观察。

观察某些果实、种子类时,如有必要可浸软后,取下果皮或种皮,以观察内部特征。

2.大小是指药材和饮片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度。

一般应测量较多的供试品,可允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

测量时应用毫米刻度尺。

对细小的种子或果实类,可将每10粒种子紧密排成一行,测量后求其平均值。

测量时应用毫米刻度尺。

3.表面是指在日光下观察的药材和饮片的表面色泽(颜色及光泽度);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颜色时,以后一种色调为主。

例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以及观察药材和饮片表面的光滑、粗糙、皮孔、皱纹、附属物等外观特征。

观察时,供试品一般不作预处理。

4.质地是指用手折断药材和饮片时的感官感觉。

断面是指在日光下观察药材和饮片的断面光泽(颜色及光泽度),以及断面特征。

如折断面不易观察到纹理,可削平后进行观察。

5.气味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嗅感与味感。

嗅感可直接嗅闻,或在折断、破碎或搓揉时进行。

必要时可用热水温润后检查。

味感可取少量直接口尝,或加热水浸泡后尝浸出液,有毒药材和饮片如需尝味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6.药材和饮片不得有虫蛀、发霉及其他物质污染等异常现象。

五、“鉴别”系指检验药材和饮片真实性的方法,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及理化鉴别、聚合酶链式反应法等。

2020中国药典通则1108

2020中国药典通则1108

2020年中国药典通则1108是关于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对中药饮片进行精准分类:新版药典按照服用方式来界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规定。

在通则1107-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中,规定了直接口服及泡服的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标准。

样品取样过程有待进一步明晰:通则1108-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规定,中药饮片抽样参照通则0211-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抽取试验样品。

由于中药饮片的取样是拆开包装抽取样品,大包装饮片每批抽取100~500g,混匀;独立小包装饮片安装量抽取100~500g 的包装数。

抽样时存在中药饮片直接接触取样环境空气、抽样工具和包装袋的过程。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只规定了常规理化检验用样品抽样时的原则、步骤、取样比例和取样量,但对于微生物限度检查用样品,在抽取样品过程中对取样环境、取样工具及包装容器等如何防范微生物污染却未有明确说明。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一.根、根茎、藤木类
二.果实、种子类
三.全草类
四.叶类
五.花类
六.皮类
七.树脂类
八.动物类
九.矿物类
十.菌澡类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部分名词解释
1.霉变:系指因干燥不够或受潮湿侵袭后,药物表面或内部寄生了霉菌,引起药物变质的现象。

2.虫蛀:系指中药因生虫而被蛀蚀的现象。

一般药品均应做到无虫蛀。

3.杂质:是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4.伤水:系指药材在水处理时由于浸润过度,致使药材所吸水分过多,从而造成药材有效成份流失,甚至霉烂,又不易切制的现象。

5.走油变色:系指中药表面发软、发粘、呈现油状物质,同时颜色变深,并发出油腻味。

6.异形片:包括不符合质量指标所规定的规格范围的饮片、斜长片、破碎片、斧头片、连刀片。

7.药屑:系指原药的药末。

(完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完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完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一.根、根茎、藤木类
二.果实、种子类
三.全草类
四.叶类
五.花类
六.皮类
七.树脂类
八.动物类
九.矿物类
十.菌澡类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部分名词解释
1.霉变:系指因干燥不够或受潮湿侵袭后,药物表面或内部寄生了霉菌,引起药物变质的现象。

2.虫蛀:系指中药因生虫而被蛀蚀的现象。

一般药品均应做到无虫蛀。

3.杂质:是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4.伤水:系指药材在水处理时由于浸润过度,致使药材所吸水分过多,从而造成药材有效成份流失,甚至霉烂,又不易切制的现象。

5.走油变色:系指中药表面发软、发粘、呈现油状物质,同时颜色变深,并发出油腻味。

6.异形片:包括不符合质量指标所规定的规格范围的饮片、斜长片、破碎片、斧头片、连刀片。

7.药屑:系指原药的药末。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一.根、根茎、藤木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2%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二.果实、种子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走油、变质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三.全草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均匀整齐,无整体。

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5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取样5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四.叶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一.根、根茎、藤木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 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2,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二.果实、种子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走油、变质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三.全草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均匀整齐,无整体。

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5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取样5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完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完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一.根、根茎、藤木类
二.果实、种子类
三.全草类
四.叶类
五.花类
六.皮类
七.树脂类
八.动物类
九.矿物类
十.菌澡类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部分名词解释
1.霉变:系指因干燥不够或受潮湿侵袭后,药物表面或内部寄生了霉菌,引起药物变质的现象。

2.虫蛀:系指中药因生虫而被蛀蚀的现象。

一般药品均应做到无虫蛀。

3.杂质:是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4.伤水:系指药材在水处理时由于浸润过度,致使药材所吸水分过多,从而造成药材有效成份流失,甚至霉烂,又不易切制的现象。

5.走油变色:系指中药表面发软、发粘、呈现油状物质,同时颜色变深,并发出油腻味。

6.异形片:包括不符合质量指标所规定的规格范围的饮片、斜长片、破碎片、斧头片、连刀片。

7.药屑:系指原药的药末。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一、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关于中药饮片的相
关规定,包括外观、理化性质、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同时,应根据具体中药材的特点和药用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二、中药饮片的外观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形状、颜色、气味等方面。

外观各
项指标应清晰明确,以便于生产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判定。

三、中药饮片的理化性质应符合药典规定,包括水分、灰分、挥发性物质、总
黄酮、总生物碱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中药饮片的基本质量特征,对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和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四、中药饮片的含量测定是评价其药效的重要指标。

中药饮片中有效成分的含
量应符合药典规定的标准,保证中药饮片的药效和疗效。

五、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括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
菌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微生物限度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中药饮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中药饮片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
证中药饮片的安全使用。

七、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通则应根据生产实际和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和更新,以
适应不同中药饮片的生产和质量控制需求。

总之,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通则是中药饮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对于
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一.根、根茎、藤木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2%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二.果实、种子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无虫蛀、霉变、走油、变质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三.全草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均匀整齐,无整体。

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50g,拣出异形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取样5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四.叶类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199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或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完整,如“去心”、“去芦”、“去栓皮(粗皮)”等当属此类。

巴戟天、地骨皮等根类药材,入药用其根皮,制成炮制品后已去除木质心,因此,巴戟天或地骨皮炮制品的组织鉴别时,镜检中就不应有木质部位组织细胞存在。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过三号筛/取样量果实种子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8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全草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花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皮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叶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树脂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动物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矿物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粉粒型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杂质/取样量菌澡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5%-18%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包装炮制品炮制品质量要求第二节炮制品的质量要求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中药炮制品质量的检测与评价提高了科学依据。

最新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最新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根、根茎、藤木类
■果实、种子类
三. 全草类
四. 叶类
五. 花类
六. 皮类
七. 树脂类
八. 动物类
九■矿物类
1 •霉变:系指因干燥不够或受潮湿侵袭后,药物表面或内部奇生了霉菌,引起药物变质的现象
2. 虫蛀:系指中药因生虫而被蛀蚀的现象。

一般药品均应做到无虫蛀。

3. 杂质:是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
等。

4. 伤水:系指药材在水处理时由于浸润过度,致使药材所吸水分过多,从而造成药材有效成份流失,甚至霉烂,又不易切制的现象。

5. 走油变色:系指中药表面发软、发粘、呈现油状物质,同时颜色变深,并发出油腻味。

6. 异形片:包括不符合质量指标所规定的规格范围的饮片、斜长片、破碎片、斧头片、连刀片。

7. 药屑:系指原药的药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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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一个中药饮片检验通则
2范围适用于各种中药饮片的检验
3责任检验人员、检验负责人
4程序
4.1取样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详细记录。

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4.1.1从同批饮片包件中逐件取样,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为30g;贵重饮片不论包件多少均逐渐取样,取样量为5-10g;并对每种饮片样品作好批号记录。

4.2进行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别
4.2.1看形状一般指干燥饮片的形态,不需预处理。

如观察皱缩的全草叶或花类可先浸湿使软,展平。

4.2.2看大小用游标尺量取饮片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薄,一般应测量较多的样品(包括最大和最小的数值),可允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

4.2.3看颜色取饮片在日光下观察,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色泽时,以后一种色调为主。

例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

4.2.4表面特征观察饮片表面特征,质地和断面时,一般不作预处理,如折断面不易观察到纹理.可削平后进行观察。

4.2.5质地观察饮片的软硬、坚韧、疏松、致密、粘性或粉性等特征。

4.2.6折断面观察饮片折断时现象,易折断或不易折断,有无粉尘散落等及折断时断面特征。

4.2.7气、味检查气味时,可直接嗅闻,或在折断、破碎搓揉时进行。

有时可用热水湿润后捡查。

检查味感时,可取少量直接口尝,有毒的药材如需尝味时,口尝要特别小心,尝后立即吐出、漱口,洗手,以免中毒。

4.2.8水试有些饮片放入水中,能产生特殊现象,鉴别时应注意观察。

4.2.9火试有些饮片用火灼烧,能产生特殊气味、颜色、烟雾、响声等现象,鉴别时也应注意观察。

总之,以上是饮片形状检验的基本程序,在进行中药饮片检验时,要以《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及《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为依据,对饮片进行全面而仔细观察,依次进行正确的描述,鉴别其真伪和质量。

写好每种饮片原始记录和报告书。

对药典收载的饮片或有怀疑的饮片,应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鉴别项下的规定进行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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