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思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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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思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

思陇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

姓名职务/职称

机构法定代表人黄发秀院长/高级工程师

机构技术负责人黄宗维总工/高级工程师

部门技术负责人黄海妮分院长/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刘雪梅工程师

规划编制人员:

黄海妮高级工程师

刘雪梅工程师

卢静静工程师

陈燕丽工程师

罗佩利工程师

周婷设计员

校对:黄海妮分院长/高级工程师审核:罗崇连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技术承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

1.1耕地保护目标 (1)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2)

1.3中心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3)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4)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4)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4)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4)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7)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8)

3.保障措施 (8)

附录 (11)

附表 (11)

附图 (11)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思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思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审批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充分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减少耕地流失,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占用耕地要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占补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基本农田数量,提升基本农田质量。

《原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84.04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42.87公顷。2010年至2020年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5.06公顷,灾毁耕地15.00公顷,其他原因减少耕地5.00公顷;补充耕地面积85.10公顷。

《本方案》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69.21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81.00公顷(基本农田实际上图面积为2082.10公顷,比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预留1.10公顷)。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9.52公顷以内,其中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7.8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69.80公顷,均安排在2014-2020年期间补充耕地。

与《原规划》相比,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减少14.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增加38.1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减少15.54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减少10.77公顷。

与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相比,2014-2020年耕地面积增加35.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37.12公顷。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统筹有序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要求,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力度,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原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32.4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497.84公顷,交通用地为101.5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4.0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9.00公顷。2010-2020年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9.20公顷。

《本方案》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5.63公顷

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389.61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66.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3.12公顷以内(城镇用地51.07公顷,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32.0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06.49公顷。2010-2020年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2.21公顷以内,其中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70.23公顷。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中,上级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51.51公顷,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8.72公顷。

与《原规划》相比,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23.2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减少了108.2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231.4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增加0.2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减少6.99公顷。

1.3中心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原规划》至2020年,镇政府驻地建设用地规模达到79.84公顷,人口达到0.9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8.71平方米以内。2010-2020年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8.7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8.06公顷。

《本方案》至2020年,镇政府驻地建设用地规模为51.07公顷,人口为0.84万人,人均建设用地调整为60.80平方米。2010-2020年期间,新增建设用地20.9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46公顷。

调整后与《原规划》相比,镇政府驻地建设用地规模少28.77公顷,人口减少0.06万人,人均建设用地减少27.91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减少17.7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减少15.6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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