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经济转变过程中的金融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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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经济转变过程中的金融自由化
内容提要:中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的独特景观与中国渐进式经济转轨模式的选择密切相关。从制度主义分析出发,本文深入探讨了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滞后性的内在逻辑根源,在此基础上,本文详细回顾了中国金融改革20年的总体进程和基本特征,描述了中国金融自由化在产权结构和市场竞争两方面的历史进展。但本文同时也着重指出,中国金融自由化的滞后性固然为维持体制内产出提供有力支撑,但这种滞后性所导致的金融发展程度滞后、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以及金融稳定性降低等代价,是更值得关注的基本经济事实。本文最后对中国金融自由化的未来走势作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中国经济转轨金融自由化产权结构市场竞争
一、中国金融自由化:产权结构和市场竞争
中国迄今为止的20年经济转轨过程因为其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特殊性和世人瞩目的经济绩效而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关于中国渐进式经济制度变迁与其他大部分转轨国家的激进式制度变迁的优劣利弊的考察,成为转轨经济学中争议最多的领域。但是学界和国际金融组织获得共识的观点之一是,中国的渐进式经济转轨依赖于稳定的金融体系的支撑,换言之,中国在金融领域改革的滞后使得金融体制基本维持了原有的制度特征,国家对于金融体系的“强金融控制”弥补了国家财政能力弱化的趋势,给其他公共部门的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和巨大的成本补偿。“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假说”揭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金融部门与其他部门制度变迁不平衡的内在根源,但是尚未说明支撑这种不平衡性改革的背后力量,实际上,中国之所以能够选择这种渐进式的不平衡的经济改革路径,其背后的支撑力量来自于强大的国家控制力。张杰(1997)从国家控制能力的角度弥补了世界银行(1997)的观点,即中国的渐进改革确实得益于金融体系的相对稳定和高额国民储蓄,但是金融体系稳定性与高额国民储蓄并不构成中国渐进转轨的充分条件,国家控制能力才是问题的核心。在中国整个经济转轨过程中,国家利用财政力量和财政渠道来配置资源的“财政投融资”行为不断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金融部门的强大控制使得国家能力得以维持,从而能够积聚和动员巨额国民储蓄并将这些储蓄用于支持体制内产出和整个公共部门改革。同时,世
界银行(1997)正确地指出了强大的国家控制能力和政府信誉对刺激和动员国民储蓄的巨大作用,国家信誉是中国居民敢于在国有部门绩效欠佳的情况下持有国有银行存单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当然另一个重要条件是国家对金融体系的严格控制使得居民剩余资金的投资组合选择非常有限),国家通过对国有银行的隐含的担保提供了可靠的国家信誉,消除了居民持有储蓄存单的风险顾虑。钱颖一(1995)指出,假如不存在国家对金融部门的强大控制能力,则在分权化和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地方力量和拥有自身私人收益的国有银行便会依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模式而行事利用逐步获取的信贷配置权利把信贷资金配置到更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向,非国有部门就会比国有部门在获取信贷资金上更具有比较优势,从而难以保证对国有部门的金融资源供给,导致体制内产出的下降,从而难以维持渐进式的改革模式。因此,中国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表现出的金融部门改革与其他公共部门改革的明显不对称性和不平衡性,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所揭示的“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假说”,金融部门的稳定性和高额国民储蓄是支撑中国渐进式转轨的基本力量,然而其背后的决定因素却是国家控制力和国家信誉。在以后的讨论中我们将说明,这种强大的国家控制能力在中国金融自由化过程中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产生了巨大消极后果,阻碍了中国金融部门的改革,而国家信誉在金融开放的前提下并非抵御金融风险的最终保障。
中国的金融体系在经济转轨之前是一种典型的适应于计划经济资源配置模式的金融体系,这种金融体系在产权结构上是以单一国有产权为基本特征,在竞争结构上则是以国有银行的完全垄断为基本特征。在经济转轨前的传统体制下,国家财政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中国人民银行既执行着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又作为商业银行发挥作用,银行部门实际上是国家按照经济发展计划配置资源的工具而难以执行独立的商业银行职能。1978年前,中国人民银行控制着国家总金融资产的93%,控制着整个经济中绝大部分的金融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从来不是独立的中央银行和独立的商业银行,其货币发行、货币政策、资金配置等完全根据国家计划来进行,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是在财政部控制下的执行政府计划指令的代理机构。这个单一国有产权的、完全垄断性的国有银行体系在动员国民储蓄和促进资金形成中的作用是非常微弱的,因为储蓄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存款和国有企业;同时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受到极大限制,因为
大部分的投资是由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的形式来进行,而不是通过银行体系来进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银行体系在资源配置中只是起到“出纳员”的作用。除了垄断性的国有银行体系之外,在整个经济中不存在其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银行存款是唯一的金融资产,金融市场的完全缺失和金融机构的极度单一化,使得传统金融体系在动员储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撑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转换上的功能难以发挥,金融发展程度受到极大限制。
1978年至今的金融部门改革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早期改革(1978-84):银行体系的结构变化。中国早期改革着重于农村经济体制变革(“家庭责任制”,householdresponsibilitysystem)和实际部门改革,金融部门改革仅限于垄断性银行体系的结构变化。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从财政部脱离出来而成为正式的中央银行,开始向独立的中央银行的行为模式转变。同时国家开始建立专业性的商业银行,试图以此改变以往中国人民银行的单一垄断局面,中国银行(BankofChina,BOC)、中国人民建设银行(People’sConstructionBankofChina,PCBC)、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eBankofChina,ABC)三大国有专业银行在此期间建立。三大专业银行的建立虽然在表面上似乎改变了原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完全垄断的局面,但是专业银行之间严格的业务领域分割和职能专业分工使得银行体系的市场竞争结构仍旧处于高度垄断的状态,竞争性的银行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这个时期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ingfinancialinstitutions,NBFI)开始获得初步发展:在中国农业银行的监管下,农村信用合作网络(networkofruralcreditcooperatives)开始为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townshipandvillageenterprises)提供小规模银行信贷服务;同时另一种形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trustandinvestmentcorporations,TICs),1979年建立了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ChinaInternationalTrustandInvestmentCorporation,CITIC),成为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国际债券借款的主要渠道。在这个时期,中国储蓄和投资的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成为急速上升的银行储蓄的主体,银行贷款也代替政府预算拨款(statebudgetappropriations)成为投资的主要来源,这导致向国有企业提供的资金的构成发生变化,即由1978年预算拨款占全部资金的70%转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