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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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明确基本程序及其任务、要求 2.提出对设计和施工的基本要求 3.设定结构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4.分级与设限 5.规定设计基本参数的选取 6.设定必须的计算环节及内涵--确保结构计 算的正确性及完整性--不漏项 • 7.材料与构造
(一)明确基本程序及任务、要求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1.0.2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 进行抗震设计。 • 1.0.4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办法的文件(图件)确定。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下列工程必须进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1)国家重大建设工程(2) 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 腐蚀物质大量泄漏或其它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3 )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和设施 工程(4)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重大价值或 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
问题--由问题引发的思考
• 问题: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的特殊之处--条纹量 多而杂、三,内在逻辑性不强,重点不突出 • 处理强条与审查要点及其他规范条文之间的关系。 问题:强条内涵和外延的阐释既不能太死板,成 为条纹的汇编和条纹解释的改写版,又不能偏离 条纹太原,尺度不好掌握 • 强条汇编与个规范单行本不一致,以单行本为准, 汇编只是一种工具书--方便使用 • 印刷错误:7-2-9(表5.2.5)、7-3-9(6.3.3条)、 7-3-13(表6.3.7-2)、7-3-14(表11.4.12-1)
• 抗震设计中,场地指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的房 屋群体所在地,不仅仅是房屋基础下的地基土, 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点和自然村,在平坦地 区面积一般不小于1平方千米。注意:场地类别划 分,不要误为“场地土类别”划分 • 地震造成建筑的破坏,除地震直接引起的结构破 坏外,还有场地的原因,诸如:地震引起的地表 错动和地裂,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滑坡和粉、 砂土液化,局部地形地貌的放大作用等。为了减 轻场地造成的地震灾害、保证勘察质量能满足抗 震设计的需要,抗规提出了场地选择的强制性要 求。
检查与检测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 10.2.14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 向承受力检验。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 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有的甲方不愿做) • 7.2.8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 征结和经验确定。 • 10.2.10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 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 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 10.3.2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 和信息化施工。
2010在附录A中给出了县级及以上城镇中心地区 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 震分组
对勘察的要求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 1.0.3条: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 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 《高层建筑箱型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第3.0.3条:高层建筑筏形与箱 型基础设计和施工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为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在结构设计文件中的体现
• 1.结构计算简图应与结构实际状况相一致且 计算结果满足规范的要求 • 2设计图中实际选用的构件截面、材料强度 等级及实际配筋量等不得小于计算值 • 3抗争构造措施如柱、强的轴压比限值(要 点)、梁柱箍筋加密区、结构底部加强部 位的设置(要点)等满足规范要求--有不同 的看法:混凝土规范组构建本身的强度, 实际审查中有扩大化
鉴定:加固的依据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第1.0.3条: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 其设防烈、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 的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鉴定标准》GB50023--2009的相应规定进 行抗震鉴定。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第3.0.3条:既有建筑地基基 础加固前,应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及上部 结构进行鉴定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14.3.3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 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填写,并应包括下列 内容: • 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 2拟建工程概况 • 3勘察方法和勘查工作布置 •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沿途性质及其均匀性 • 5各类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性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 议值 •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 验槽(坑)应首先核对基槽(坑)的施工 位置。平面尺寸和槽(坑)底标高的容许 误差,可视具体的工程情况和基础类型确 定。一般情况下,槽(坑)底标高的偏差 应控制在0mm--50mm范围内;平面尺寸, 有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测,长、宽尺寸不 应小于设计要求。验槽(坑)方法易采用 轻型动力触探或袖珍贯入仪等简便易行的 方法,当持力层下埋藏有下卧砂层而承压 水头高于基底时,则不宜进行钎探,以免 造成涵砂。
场地和地基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 5.1.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
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
• 5.2.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 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 • 5.3.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危岩 或崩塌时,应进行危岩和崩塌勘察。 • 5.4.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有发生泥石流的条件并对工程 安全有影响时,应进行专门的泥石流勘察。 • 5.7.2在抗震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确 定场地类别。 • 5.7.10勘察报告除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化指数 外,还应根据各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
基槽检验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 10.2.1基槽(坑)开挖倒地后,应进行基槽(坑) 检验。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 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 处理意见。 • 10.2.13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 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 底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 洞、破碎带或柔软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 2008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4.4条:(5)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持力层验槽 要求
沉降变形观测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 10.3.8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 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 2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以及建筑物 • 3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 4加层、扩建建筑物 • 5受临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 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 6采用新型基础或形形结构的建筑物
• 规范是有灵魂的 • 最大适应高度18m,是体现立法语言应有的 模糊性,由18m(不是18.0m)隐身和演变 为18.49m的绝对界限,就没有任何模糊空 间,但违背了规范条文应有的尊严--这种二 次约定是没必要的,科学上也是没有足够 说服人的理由。
规范条文理解的不同引发的争议
• 角柱箍筋加密区的设置问题--审图意见不一 致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 6.3.9条柱的箍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因设置填充墙等形式 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 框支柱、以及和二级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 工程建设的时代特征 • 工程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复杂 • 规范越来越多,条文越来越详细,体系不 上仍不完备;圆圈的圆圈--矛盾越来越多。 学者观点越来越难以统一 • 管理越来越细致--质量没有质的提升
• 强条之惑 • 无论是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还是 行政主管部门,对强条的理解、掌握和执 行往往容易走极端--要么台中市,要么不当 回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液化土和软土地基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4.3.2条:地面下 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出6度外,应 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涂层的地基,应 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 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 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含黄土、 粉质粘土 • 说明:除4.3.4条中已有规定外,2010版修 订拟明确液化判别所考虑的深度范围为地 面下20m
建标【2014】3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 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四、加强标准解释咨询工作 • 按照“谁批准谁解释”的原则,完善标准解释咨 询程序,规范本地区、本行业批准标准的解释咨 询管理。对设计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可由 主编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负责。--强条的主编太 多 • 《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建标【2014】65 号第八条:执行标准的符合性判定不在解释范围
• 强条本身存在模糊性与工程设计要求的准 确性之间的本质矛盾。 • 法律语言中存在许多词,他们所指对象模 糊,我们找不出他们与客观事物的一对一 的、直接而明确的关系。如抗震设计规范 中的延性、不规则等,难以用简单明了的 语言表述清楚
• 规范条文是确定性与模糊性的混合体。如: 8度(0.2g)抗震设防区砖混结构最大高度 限值为18m。18.01m可否?18.1m可 否?......目前常以18.49m为界,以四舍五 入的方式来执行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还是 对规范应有之意的曲解?
• 条文说明: • 基槽(坑)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做 好验槽(坑)准备工作,熟悉勘察报告,了解拟 建建筑物的类型和特点,研究基础设计图纸及环 境监测资料。当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列为验槽 (坑)的重点:1.当持力土层的顶板标高有较大 的起伏变化时2.基础范围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成 因类型的地层时3.基础范围内存在局部异常土质 或坑穴、古井、老地基或古迹遗址时4.基础范围 内育有断层破碎带、柔软岩脉以及湮废河、湖、 沟、坑等不良地质条件时5.在雨季或冬季等不良 气候条件下施工、基地土质可能受到影响时。
抗震设计对场地的要求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 4.1.9场地掩饰工程勘察,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对建筑有利、 一般不利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 稳定性(含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评价,对需要 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 土层剖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 • 3.3.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 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力、不利和危险 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 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 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 4.1.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按表4.1.1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 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
数字的书写规范
• 相邻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 • 必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两用的两个数字之 间不得加顿号“、”。 • 一定要注意区分两个数字并列连用不是表 示概数而是表示确定数字的情形。
工程家与工程师
• 国内工程哲学家倡导者,哲学家李伯聪教 授认为应设立国家工程师节,并肩工程师 改称为工程家
结构设计部分强条的分类
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
• 是指建筑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应采用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地震基本烈度(或设计 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烈度)表示。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2.2(普条)给 出了抗震设防烈度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 即:加速度为0.05g为6度设防、加速度为0.10g和0.15g为 7度设防、加速度为0.20g和0.30g为8度设防、加速度为 0.40g为9度设防、加速度大于0.40g为高于9度设防,其抗 震设计应专门研究。 • 为方便使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一)明确基本程序及任务、要求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1.0.2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 进行抗震设计。 • 1.0.4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办法的文件(图件)确定。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下列工程必须进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1)国家重大建设工程(2) 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 腐蚀物质大量泄漏或其它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3 )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和设施 工程(4)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重大价值或 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
问题--由问题引发的思考
• 问题: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的特殊之处--条纹量 多而杂、三,内在逻辑性不强,重点不突出 • 处理强条与审查要点及其他规范条文之间的关系。 问题:强条内涵和外延的阐释既不能太死板,成 为条纹的汇编和条纹解释的改写版,又不能偏离 条纹太原,尺度不好掌握 • 强条汇编与个规范单行本不一致,以单行本为准, 汇编只是一种工具书--方便使用 • 印刷错误:7-2-9(表5.2.5)、7-3-9(6.3.3条)、 7-3-13(表6.3.7-2)、7-3-14(表11.4.12-1)
• 抗震设计中,场地指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的房 屋群体所在地,不仅仅是房屋基础下的地基土, 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点和自然村,在平坦地 区面积一般不小于1平方千米。注意:场地类别划 分,不要误为“场地土类别”划分 • 地震造成建筑的破坏,除地震直接引起的结构破 坏外,还有场地的原因,诸如:地震引起的地表 错动和地裂,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滑坡和粉、 砂土液化,局部地形地貌的放大作用等。为了减 轻场地造成的地震灾害、保证勘察质量能满足抗 震设计的需要,抗规提出了场地选择的强制性要 求。
检查与检测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 10.2.14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 向承受力检验。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 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有的甲方不愿做) • 7.2.8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 征结和经验确定。 • 10.2.10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 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 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 10.3.2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 和信息化施工。
2010在附录A中给出了县级及以上城镇中心地区 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 震分组
对勘察的要求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 1.0.3条: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 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 《高层建筑箱型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第3.0.3条:高层建筑筏形与箱 型基础设计和施工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为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在结构设计文件中的体现
• 1.结构计算简图应与结构实际状况相一致且 计算结果满足规范的要求 • 2设计图中实际选用的构件截面、材料强度 等级及实际配筋量等不得小于计算值 • 3抗争构造措施如柱、强的轴压比限值(要 点)、梁柱箍筋加密区、结构底部加强部 位的设置(要点)等满足规范要求--有不同 的看法:混凝土规范组构建本身的强度, 实际审查中有扩大化
鉴定:加固的依据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第1.0.3条: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 其设防烈、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 的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鉴定标准》GB50023--2009的相应规定进 行抗震鉴定。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第3.0.3条:既有建筑地基基 础加固前,应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及上部 结构进行鉴定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14.3.3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 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填写,并应包括下列 内容: • 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 2拟建工程概况 • 3勘察方法和勘查工作布置 •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沿途性质及其均匀性 • 5各类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性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 议值 •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 验槽(坑)应首先核对基槽(坑)的施工 位置。平面尺寸和槽(坑)底标高的容许 误差,可视具体的工程情况和基础类型确 定。一般情况下,槽(坑)底标高的偏差 应控制在0mm--50mm范围内;平面尺寸, 有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测,长、宽尺寸不 应小于设计要求。验槽(坑)方法易采用 轻型动力触探或袖珍贯入仪等简便易行的 方法,当持力层下埋藏有下卧砂层而承压 水头高于基底时,则不宜进行钎探,以免 造成涵砂。
场地和地基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 5.1.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
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
• 5.2.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 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 • 5.3.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危岩 或崩塌时,应进行危岩和崩塌勘察。 • 5.4.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有发生泥石流的条件并对工程 安全有影响时,应进行专门的泥石流勘察。 • 5.7.2在抗震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确 定场地类别。 • 5.7.10勘察报告除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化指数 外,还应根据各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
基槽检验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 10.2.1基槽(坑)开挖倒地后,应进行基槽(坑) 检验。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 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 处理意见。 • 10.2.13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 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 底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 洞、破碎带或柔软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 2008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4.4条:(5)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持力层验槽 要求
沉降变形观测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 10.3.8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 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 2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以及建筑物 • 3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 4加层、扩建建筑物 • 5受临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 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 6采用新型基础或形形结构的建筑物
• 规范是有灵魂的 • 最大适应高度18m,是体现立法语言应有的 模糊性,由18m(不是18.0m)隐身和演变 为18.49m的绝对界限,就没有任何模糊空 间,但违背了规范条文应有的尊严--这种二 次约定是没必要的,科学上也是没有足够 说服人的理由。
规范条文理解的不同引发的争议
• 角柱箍筋加密区的设置问题--审图意见不一 致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 6.3.9条柱的箍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因设置填充墙等形式 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 框支柱、以及和二级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 工程建设的时代特征 • 工程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复杂 • 规范越来越多,条文越来越详细,体系不 上仍不完备;圆圈的圆圈--矛盾越来越多。 学者观点越来越难以统一 • 管理越来越细致--质量没有质的提升
• 强条之惑 • 无论是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还是 行政主管部门,对强条的理解、掌握和执 行往往容易走极端--要么台中市,要么不当 回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液化土和软土地基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4.3.2条:地面下 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出6度外,应 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涂层的地基,应 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 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 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含黄土、 粉质粘土 • 说明:除4.3.4条中已有规定外,2010版修 订拟明确液化判别所考虑的深度范围为地 面下20m
建标【2014】3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 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四、加强标准解释咨询工作 • 按照“谁批准谁解释”的原则,完善标准解释咨 询程序,规范本地区、本行业批准标准的解释咨 询管理。对设计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可由 主编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负责。--强条的主编太 多 • 《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建标【2014】65 号第八条:执行标准的符合性判定不在解释范围
• 强条本身存在模糊性与工程设计要求的准 确性之间的本质矛盾。 • 法律语言中存在许多词,他们所指对象模 糊,我们找不出他们与客观事物的一对一 的、直接而明确的关系。如抗震设计规范 中的延性、不规则等,难以用简单明了的 语言表述清楚
• 规范条文是确定性与模糊性的混合体。如: 8度(0.2g)抗震设防区砖混结构最大高度 限值为18m。18.01m可否?18.1m可 否?......目前常以18.49m为界,以四舍五 入的方式来执行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还是 对规范应有之意的曲解?
• 条文说明: • 基槽(坑)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做 好验槽(坑)准备工作,熟悉勘察报告,了解拟 建建筑物的类型和特点,研究基础设计图纸及环 境监测资料。当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列为验槽 (坑)的重点:1.当持力土层的顶板标高有较大 的起伏变化时2.基础范围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成 因类型的地层时3.基础范围内存在局部异常土质 或坑穴、古井、老地基或古迹遗址时4.基础范围 内育有断层破碎带、柔软岩脉以及湮废河、湖、 沟、坑等不良地质条件时5.在雨季或冬季等不良 气候条件下施工、基地土质可能受到影响时。
抗震设计对场地的要求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 4.1.9场地掩饰工程勘察,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对建筑有利、 一般不利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 稳定性(含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评价,对需要 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 土层剖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 • 3.3.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 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力、不利和危险 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 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 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 4.1.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按表4.1.1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 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
数字的书写规范
• 相邻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 • 必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两用的两个数字之 间不得加顿号“、”。 • 一定要注意区分两个数字并列连用不是表 示概数而是表示确定数字的情形。
工程家与工程师
• 国内工程哲学家倡导者,哲学家李伯聪教 授认为应设立国家工程师节,并肩工程师 改称为工程家
结构设计部分强条的分类
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
• 是指建筑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应采用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地震基本烈度(或设计 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烈度)表示。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2.2(普条)给 出了抗震设防烈度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 即:加速度为0.05g为6度设防、加速度为0.10g和0.15g为 7度设防、加速度为0.20g和0.30g为8度设防、加速度为 0.40g为9度设防、加速度大于0.40g为高于9度设防,其抗 震设计应专门研究。 • 为方便使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