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生育率现象及其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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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当回顾近现代中国人口发展的历程时,研究人口问题的学者们都会不约而同的对这句熟悉的古谚产生更加强烈的认同感,因为历史经验表明,与人类社会的其他构成要素相比较,人口这一构成要素尤其需要做好提早和长期的规划。建国初期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由于政府没有重视人口规划的重要性,未做出正确的人口政策,导致后来爆炸式的人口增长,给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沉重的后果。后来,在人口学家马寅初先生的呼吁下,以及人口剧增负面效应的显露,政府和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性,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严厉控制出生率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计划生育实行之后,我国人口出生率开始下降,人口规模快速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的遏制。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应该是给我国社会状况带来变化最多的一项政策。然而,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的人口自然变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九十年代中期之后,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巳经下降到1.5之下(政府的口径一直是1.8,但是实际的总和生育率要低于1.5),出现超低生育率现象。
一、概念界定
超低生存率与一般生育率、总和生育率等概念不同,并不是一个人口统计指标,而是对生育水平的一种描述。如果生育率不仅低于2.1,而且比2.1低了很多,就可以称之为超低生育率。超低生育率是一个新的概念,如前文所述,科勒和涂肇庆将总和生育率(TFR)不超过1.3界定为最低低生育率,陈友华将总和生育率不超过1. 5界定为超低生育率,本文选用陈友华所称的超低生育率概念及其界定的1. 5临界点,之所以选择1. 5是因为按照后文的"低生育率陷阱"理论,总和生育率低于1.5时可能会陷入一种类似"陷阱"的状态,难以摆脱。超低生育率概念的出现反映了人口学者们的一种忧虑,在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要任务的时代背景下,低生育率的出现给我国人口规划者们带来胜利的喜悦,然而低生育率是一把双刃剑,积极方面是可以降低人口增长率,实现人口规模的减小,消极方面是导致人口老龄化的严重,人口结构不合理,可能会使人口发展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生育率并非越低越好,应该控制在稍微低于更替水平,如果低到超低生育率阶段,也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第二节低生育水平时期的超低生育率现象从上一节的内容中我们能够看到,在经历了建国初高水平时期、70年代急剧下降时期和80年代徘徊时期之后,中国的生育水平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已经下降到
了更替水平之下,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并且众多的数据资料都显示,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以后中国出现了一种新的人口现象,即超低生育率现象,换句话说,中国的生育水平已经进入了超低生育水平时期。1997年之后所有年份的总和生育率都从没有超过1.5,按照我们对超低生育率概念的界定(总和生育率低于1. 5),可以认定1997年至今中国的生育水平一直处于超低的层次。
二、超低生育率现象分析
(一)发达国家出现较早
转变论是人口学中最经典的理论,这种理论基于工业革命之后到20世纪中期欧洲发达国家的实际人口发展过程,提出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会经历一个从高生育率、高死亡率向低生育率、低死亡率转变的过程,其间将经历几个不同阶段,在人口转变的过渡阶段,由于生育率高死亡率低,原始的自然均衡状态会被打破,但是人口最终会达到生育率和死亡率都很低的一种新的均衡状态。早期归纳出人口转变论的学者们乐观的认为,随着人口转变的完成,生育率将会保持在更替水平,这种新的均衡一定会出现。然而几十年后,随着生育率转变的全球化,越来越多国家的生育率确实达到低水平,不过生育率不仅降到更替水平,而且越来越低于更替水平。当代学者们因此对低生育水平的进一歩分类:当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时,称作低生育率;当总和生育率降到1.5以下时,称作超低或极低生育率。超低生育率首先在欧洲出现并扩散,之后,超低生育率也出现在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处于超低生育率水平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于欧洲和亚洲这两个洲,并且全部都是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其中欧洲占绝大多数,亚洲的超低生育率国家和地区有円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和澳门。欧洲是工业革命的起源地和最早实现现代化的地区,也是最早实现生育率转变的发达地区,因此,超低生育率现象最早出现于欧洲。亚洲的发展比欧洲要晚,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亚部分国家和地区迅速发展,在短短几十年间就加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人口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开始转变,生育水平大幅度下降,到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时候,超低生育率现象也开始出现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另外,虽然进入发达国家的时间比欧洲晚,超低生育率现象在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却并不比欧洲轻微,反而更加严重,尤其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总和生育率都不到1。
(二)我国超低生育现象
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总和生育率为2.3,还明显高于更替水平,然而1992年国家计生委组织的中国生育率抽样调査取得的全国总和生育率却只有 1.57。生育率刚经历了10年徘徊就在2年内有如此幅度的骤降,人们一时间难以接受和理解,顿时引发了对调査统计质量的强烈质疑,并认为出生漏报是生育率如此低的罪魁祸首。本来另一大统计来源的国家统计局年度人口变动调查可以用于同期生育率的比较,但国家统计局编制的年报系列《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却有三年(1991、1992、1993)中断了提供年龄别生育率的惯例,所以很可能同期人口变动调査的生育率统计也很低,因而刻意回避。于是人们先是期望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査能取得可信的生育率,结果生育率还是很低,令人失望。
接着又期望2000年全国人口普査能够揭示真相,结果是再次令人失望。实际上,此后的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査、1997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査、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2001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査、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査以及1994年以来各年的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即1990年普査以来几乎所有的全国人口抽査)都在不断重复证实超低生育率现象的出现。数据表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出现超低生育率的苗头,之后生育率仍然不断下降,虽然比先前下降的速度慢许多,但还是在下降。到了本世纪初,中国的超低生育率现象已经非常明显,实质上进入了超低生育率阶段,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査的结果显示总和生育率只有1.22。
最近几年,总和生育率虽然有略微回升,但整个2000年以后至今的这十来年间,其数值都没有高过1.5。按照人口学家鲁兹的"低生育率陷阱"假说,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总和生育率下降过程中,1.5是个非常重要的临界点,当总和生育率还没下降到这一临界点时,其变化尚不至于产生严重的影响,然而,总和生育率一旦下降到1.5或者低于1.5的水平时,就会导致低生育率自我强化机制的出现,之后生育率将不受外力控制不断下降,无论采取何种鼓励生育的政策和措施,都很难提高生育率,就好像生育率在下降的过程中掉进了一个陷阱。那么,中国当前的生育率可以说面临着非常大的风险跌入"低生育率陷阱",不过中国目前的超低生育率现状主要是由于强制性的生育政策所导致,不同于鲁兹提出"低生育率陷阱"所基于的西方国家的情况,假使生育政策进一步放宽,中国的生育水平仍然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回升。但是,这一假说所提到的情况仍值得我们的警惕,鲁兹是在讲"陷阱"的本意与欧洲低生育率的特点进行类比后提出低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