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一、地方志的概念(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地域性和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
(3)门类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行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 2.述。旧志使用亦不多,有也较简略。新志 对这一体裁运用较多,且渐趋完备,成为 不可或缺的部件,且是画龙点睛的部件, 使志书的整体性更强,贯注其中的“识” 是灵魂,无“识”则难驾驭。
• 3.志。这是志书的主体。志书志书,实际是 由不同的分志或专志组成,每一专志的任 务是记述某一特定事物的历史与现状。在 旧志中,分有不同的门类,分类记述,这 些门类的划分,便是现代志书的专志或分 志。一部综合志如……一般都由若干专志 组成。怎样分设专志,是制订篇目的任务。 怎样记述,下面将作专门介绍。
• 4.传。即人物传。这是史志同有的体裁,也 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志书人物志一般分传 录表三个层次,要注意的事项有: • 生死、籍贯、标准等。记述的内容,首先 以履历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丰富内容、 丰满个性……
• 5.图。旧志虽技术手段不能与今天相比,但 对图的重视有过于今人。特别重舆地图 (图经的传承),价值很高。今人多注重 图片,舆地图份量相对弱些。今志之图大 致有地图、示意图、图画(少),照片 (多)。注意的是:与正文的呼应,有机 的整体性,各图要素齐全,画面,说明文 字的准确等。
(四)方志的功能
• 志书三大功能:存史、资治、教化。 • 这是古今学者对地方志长期研究形成的广 泛共识,是对方志功能、作用的科学总结。 民国于乃仁称:“一曰备行政官吏省阅,发政施 令得其宜;二曰资学者治史之史料;三曰启发 后进敬恭桑梓之心。”
• 任何事物的实际功能,是由该事物本身内在品质 所决定的,人为地贴上什么功能什么功能的标签 是没有用的。功能能发挥多少,既与事物本身内 在品质有关,也与外在的环境或使用者有关。但 是否具备某种功能,功能强弱程度,只与事物本 身内在品质有关。 • 志书的三大功能是对志书属性的理论总结,而对 于任何某一部具体的志书而言,是否具备这三大 功能,情况则千差万别。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 能,实际就是对志书质量的考量。如何判断具体 某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能,我们可先看看这三 大功能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一、志书的定义、特点、种类和体例(一)志书的定义。
志书是历史科学中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分支。
志书是分门别类、系统记述一地一时期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1.空间的界定:一个行政区域,我们市志的行政区域为中山市,镇区志是各镇区的辖境;再如专业志、部门志亦然。
2.时间的界定:含上、下限时间规定,又称为断限。
本次修志的时间断限为1979年至2000年。
镇区志、专业志、部门志则由各个主修单位确定。
3.内容界定:包含自然情况和广义的社会发展状况,可谓融合百科。
4.体例界定:志书的主体内容按横排纵写的要求,分门别类地系统记述一个地方的情况。
5.性质界定:是资料性的著述,不是论述性的著述。
(1)著述要注重整体性,要求上下、左右贯通,使全书资料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
(2)著述应具备科学性,体例要严格,选材要精,分类要合理,表述要正确,能够如实反映客观规律。
(二)志书的特点。
志书的特点在与其他书籍相比较中体现分明,主要有地方性、时代性、资料性和综合性。
1.不是辑录式的资料汇编。
志书通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力求客观、真实、全面、准确,是有机的整体,资料汇编是拼盘式。
志书要求反映规律,是编者理解所掌握的资料后用自己的语言再创作,是编志者的成果。
2.不是学术专著。
志书是特定的分门别类和横排纵写的体例,是记叙体,只能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志书文风务实。
3.不是历史书。
两者同源异流,貌似实异。
志书功在存史,而不是述史,主要围绕事物的基本面貌和各个横断面的历史、状态、结构、表征、内容去组织材料;志书兼记社会和自然,侧重当代、现代的记述,正所谓“当代修志,隔代修史”;志书资料求全,宏微兼备,史书举大弃小;志书记而不论;志书是信息库,兼有借鉴和可供检索、查找、利用的现实查考的功能。
4.不是文艺书籍。
志书不允许虚构,运用的是逻辑思维。
5.不是教科书。
志书忌用说理性的语言,不是通过说理去抽象知识,其知识性应体现在资料中。
如何编著志书
修志九题鞠颖哲九个题分两类:第一题,志为何物,是为了解答什么是志的问题;后八个题(资料翔实、体例完备、以事横分、述而不论、反映全貌、突出特点、详略得当、语言朴实),要回答志应该怎么写的问题。
我认为,这些问题,修志的同志都应该掌握。
现介绍给大家,仅作续志编写的参考。
一、志为何物大凡参加修志的人员,首先要明确的问题,就是什么是志书?志书有什么性质,有什么特点,有什么功能,有哪些种类?修志工作者对这些问题不一定要有专门的研究,但必须有一个大体上的了解和把握。
对志书一点也不了解,伸手就写志,写出来的东西肯定不像志,不是志。
1、志书的性质上届修志之初,对志书的性质展开过讨论。
说法很多,如历史书、地理书、人文地理书、史地综合之书、行政管理之书、政书、百科全书、信息总汇、资料全书、一方古今总览、综合著述、地情书、地方文献等等。
上届修志搞了20年,基本是编修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所以对地方志的性质有个大体上一致的说法,即地方志是一个地方从自然到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我们现在所提的志书包括方志和专志两种。
按着方志定义的思路,给志书下个定义,可否说志书是记载一地域或一事物全面情况的资料性著述。
2、志书的特点从这个定义中可以归纳出三点:全面性、资料性、著述性。
(1)全面性:反映一地或一事物的全貌。
记述地方:从自然到社会,从政治到经济、工农商学兵、科教文卫体,方方面面都要包括进来,无一遗漏;记述事物:横剖结构,组成该事物的每一部分,都要列项记述,不能缺项;记述历史:来龙去脉,发展变化要交待清楚,以时为序,分期划段记述,不能断线。
这样的书籍,只能是志书。
别的书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它们没有必要提出这样的要求。
仅从这一点来说,把志书称之为一地之百科,一事之大全是可以的。
(2)资料性:上志书的资料要求全面、完整、准确、翔实、系统、有用。
志书的容量有限,不可能把现成的资料原原本本地放进志书,必须由作者去粗取精,加工整理,用自己的话把资料提供的情况记录下来。
地方志书编纂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地方志书编纂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编修地方志是我国的优秀传统,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一个重要的原由就是绵延不停地编纂地方志。
要编好一部地方志书,第一就要认识掌握地方志书编纂的一些基本理论与方法。
一、地方志书的看法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
地方,即地区;志,就是“记述、记录”的意思。
即按必定体例全面记录某一期间某一地区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状况的资料性文件。
2006 年 5 月 18 日,国务院宣布实行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包含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将地方志书定义为“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地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件。
”从这个定义中,能够看出,地方志书记述的对象是“某一个行政地区内的事”;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 ;性质是“资料性文件” 。
因之,“地区性、时代性、资料性”是地方志书的三大本质属性。
(一)“地区性”。
志书是以地区为记述的重心,也就是说编写地方志书先要确立编纂事物的疆界范围。
这个疆界范围是以行政地区为依照的。
要求志书所记述对象是发生在这个特定地区内的,假如高出这个地区范围,就叫“越境而书” 。
(二)时代性。
志书记述的是某个特准期间发生的事。
如《渭城区志( 1987~ 2010)》,就是以 1987 年设区为记述时间的上限,以 2010 年末为下限,凡是在这个时间界限内的事都属于记述对象。
除在概括、无题小序中为连接首轮志,能够打破上限外,一般状况,不可以任意打破上下限。
(三)资料性。
志书不是散文,不是小说,不是史学论述,也不是教科书,更不是总结报告。
写散文能够大批描绘,抒发感情;写小说能够痴心妄想,任意虚假;教科书能够写定义,讲道理,写总结报告,能够谈论是非得失,谈领会。
志书是照实记述某一事物,它记述的对象是历史上发生的实实在在的事情,是客观存在的,它的内容是科学的、真切的、谨慎的。
二、地方志书的编纂体例体例是书本编纂的基本要求与格式。
志书编纂业务提升培训
培训内容:一、志书编纂基本知识1. 志书的定义和特点:志书是一种以记叙为主的历史文献,旨在记录某一时期、某一地区或某一方面的历史、地理、人物、事件等,具有资料性、综合性、地方性等特点。
2. 志书的编纂目的和意义:志书的编纂是为了保存历史资料,传承文化,服务社会。
通过编纂志书,可以更好地了解历史,认识地方特色,促进文化交流和发展。
3. 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连续性等。
二、志书体例和结构1. 志书的体例:志书的体例包括章节标题、段落标题、数字符号等。
常见的志书体例有章节体、纪传体、编年体等。
2. 志书结构:志书的结构包括序言、概述、大事记、正文、附录等部分。
正文部分是志书的主体,按照一定的体例和结构进行编排。
3. 编写要点:编写志书时需要注意标题设置、段落划分、文字表述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结构清晰、条理分明、语言流畅。
三、资料收集和整理1. 收集资料的途径和方法:收集资料可以通过查阅档案馆、图书馆、互联网等途径,同时也可以通过走访当事人、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
2. 整理资料的方法和技巧:整理资料时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编排,如按照时间顺序、按照事件发生的地点等。
同时需要注意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模糊不清的资料需要进行核实和补充。
3. 资料利用的原则和要求:在编写志书时需要充分运用收集到的资料,确保资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同时需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和知识产权等问题。
四、编写技能和方法1. 文字表述能力:编写志书需要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述能力,能够准确、清晰地表达所要记录的内容。
需要注重语言的规范性和文采性,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和随意性的语言。
2. 图片和表格的使用:在编写志书时需要合理使用图片和表格,增强志书的视觉效果和信息传达能力。
需要注意图片和表格的清晰度和准确性,确保其能够准确地反映所要表达的内容。
3. 校对和审核:编写完成后需要进行校对和审核,确保志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志书编纂讲义提纲(报)
《志书编纂》讲义提纲(草)一、志书的定义与基本特征(一)志书的概念与种类1.志书的概念“志”是“记”,志书是全面、系统记载一地自然与社会(或一事物)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记述范围为“一地”,即某行政区域。
记述的对象是“自然与社会”或“一事物”,也可以延伸为“一行业”。
记述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
记述内容为“资料”。
2.志书的种类(1)区域志。
记载一定区域范围事物的志书,是志书主要种类,根据行政区域大小可分为总志(跨省或全国性志书)、省志、市志、区志、县志、乡镇志、村志等。
(2)专志。
专门记载某专业、某事业、某项内容的志书叫专志。
如工程志、山水志、名胜志、风土志以及部门志、厂志、公司志、校志等。
区域志中的每一“分志”,都可以独立成为“专志”。
(3)杂志。
私人杂述著作,是志书的旁枝。
作品无统一内容,记事、记地、记人、记物,各有所长,因此称为杂志。
(二)志书的基本特征1.区域性是志书的主要特征,以特定区域、特定行业为记述范围。
无论是省、市、县综合志,还是专业志,都有明确的地域范围。
2.广泛性志书记载一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纵涉几千年、几十年或十几年,横涉各种门类,资料全面、系统、丰富。
堪称地方百科全书。
3.连续性志书要求记述各事物的历史和现状,有三层含义:第一“部部相承不断修”,一个地方首届志书贯通古今,一般上限不限,明确统一下限。
若干年后承接上届志书的下限修续志。
第二“事事相接”,指志书记述事物的连续性。
志书在记述事物时,要按时间顺序记清其起源、发展变化,做到记述不断线。
第三“数据不缺”,是指各阶段横断面数据不缺。
形成发展线索,呈现连续性。
且这些数据形成对比性,体现阶段发展的特点和因果。
4.资料性志书不直接探索自然和历史的发展规律,只提供资料,为科研或需要者使用。
志书以资料见长,全面、系统记述一地、一事物情况,任何一种地情书无法与之比拟,是志书的本质特征。
资料是志书的生命。
二、志书的体例与结构安排志书的体例结构是指志书资料的组织形式及原则规范,是志书区别于其他著述的独特标志,既是志书编纂原则,也是志书的特征反映,受志书内容制约并与内容有机结合。
方志修撰基础知识汇
方志修撰基础知识汇存史、资政、育人是一般历史研究的主要功能,教育志除了有这些基本功能外,还具有旌表功能,也就是现在常说的宣传功能。
教育修志是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项大事,既关涉到如何对待历史,也关涉到将以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发展未来的教育。
所以教育修志工作本身不只是文字、篇章结构运用的问题,还是对人、对事、对待历史的方式和态度问题,是教育发展中一个极为重要和关键的组成部分。
唯有着眼于教育发展,编纂出教育理论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准确、体例完备、文风朴实、语言流畅,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佳志、良志,方可不辱修志者的历史使命。
一、教育志书的属性与定位1、教育志具有一般志书的特性。
志书是公器,是资料性著述,资料性是志书的基本属性。
大量丰富真实的资料是一部志书成功的基础,没有充分的资料就不能进行比较鉴别,就不会写出一部质量上乘的志书。
资料性是其客观性的一面,著述性又体现出其具有思想性和科学性的人文性一面;志的著述性又不同于论文和小说,主要体现记叙性。
志书最显著的三个特性是:资料性、科学性、思想性,此外还要有全面性、系统性、真实性、权威性、实用性等等。
作为史、志、记、鉴、考、典中的一种,志的写作要求很高,它要求在一条确定的主线基础上对大事记和年鉴进行加工提炼,从而形成比较准确简练的记述文本。
在已经出版的一些志书中,既有许多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未能收入,也有夹杂太多与科学性、思想性不相符的个人观点的问题,在教育修志中要尽可能减少这种遗憾。
那么资料性与著述性是什么关系呢?志不是简单的资料汇集,不同于年鉴、百科全书、资料汇编,它是编纂者按照一定的思想观点、编纂体例、记述方法来统率资料编写而成,所以具有著述性。
资料性与著述性相比前者是第一位的,它决定了方志的基本特征和记述内容。
为了适应内容上的需要,便于将资料分门别类的加以记述,也就产生了地方志这种特有的著述形式。
为什么还要提教育志的科学性呢?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的科学性,要显示出对历史的见识。
志书编写
关于资料报送所报送资料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如何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就必须了解志书的体例。
作为地方志书无论是省志、市志,还是县志、专业志,他都有统一的体例要求,因而各单位所报送的资料也应遵守这样的体例要求。
如《周至县志》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涵盖有概述、大事记、主体等部分,那么我们所报送的资料也应如此。
至于资料该如何完成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知识:一、方志定义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具有记述性、区域性、资料性、著述性鲜明特征。
二、地方志的体例新编志书体例应从三个方面把握:体裁、特定的编纂方法、文体。
这些都统称为体例,其中横排竖写这一特定的编纂方法是地方志体例的标志。
(一)地方志的七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到现在,我国地方志已形成了由七种体裁组成的有机的整体,这七种体裁是:述、记、志、传、图、表、录,志是主体。
横排竖写的基本体例也主要是指志这一体裁。
述是在志、记、传、图、表各种体裁记述内容的基础上,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一志、一篇或一章的内容陈述或评述出来的文体。
述必须置于一志、一篇或一章之首,是全志、全篇、全章的精华。
述通常是指“概述”。
“概”含有概括、梗概、要略之意,述为记述、陈述、评述之意,“概述”是概括记述或陈述全志总貌、梗概或要略,也就是说从高层次上概括全志内容,同时也可以适当地进行评论,用以展示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
第一轮修志中将“概述”的写法归纳为“概全貌、概特点、概规律”的“三概”,这对第二轮修志仍是适用的。
除“概述“外,“总述”“综述”“简述”甚至一些无题文字等,也都是述的体裁。
“记”是指各种大事记,通常是一条条排列的。
顾名思义,大事记就是大事的记录,但在志书中成为一种体裁,它就至少有了四点要求:一是标准,二是编排,三是体例,四是要素。
标准是筛选标准。
对于记述对象繁多的事件,什么样的事件称得上是大事,编者一定要制定出统一的标准,然后按标准进行筛选。
志书编写的一些基本常识
志书编写的一些基本常识一、志书是什么志书源出《史记》、《汉书》,是史学典籍其中的一个部分。
历朝皇帝都非常重视修志工作。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企业志书,则是全面系统记述本企业建设、发展、生产经营、管理、产品开发、科技进步、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修志又是一种文化传承和组织记忆, 客观上有为事业树碑立传的效用。
高水平的志书,是不露主观色彩的碑传,是能经受历史检验的碑传。
我们所做的正是这种整理和记载公司历史的工作。
修志的本质——是历史的文化过程。
这里的“文化”作动词,指经过文字记载来存史资治,由此可见修志的意义重大。
它的功能可用“资治、教化、存史、交流”来概括。
一方面,为企业撰写留存珍贵文献史料,客观反映、记录企业建设历程,研究、分析、总结企业发展建设及各方面工作的得失成败;另一方面,传播交流企业最新情况、信息,架起企业内外宣传、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桥梁。
二、志书体裁志书的体例在历朝修志实践中也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整的规范。
志书的体裁一般有述、记、志、传、图、表、录,同时还有序、凡例、索引等,各种体裁综合运用,以志为主。
1.述主指概述,用于全志或各篇的精华概括提炼,俯瞰全志,勒其概况。
2.记即大事记,用于记载公司在断限内对当时或后世有较大影响的大事、要事、特事。
采取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阶段词相结合的顺时记事方法。
3.志即各专志(篇)。
用于分门别类记述某项事业的沿革本末,一般以事为经的纪事本末体。
4.传即志书人物部分,包括人物传、人物传略、人物录、人物简介及人物表等诸体。
人物传用于记述在断限内去世并对本公司产生过较大影响的人物的生平事迹。
5.图分照片、图画、地图、结构示意图等。
用于充实内容,独立或辅助说明事物性状特点。
6.表分文字类目表和数字统计表等,用于丰富内容,补充及文字说明。
7.录即附录。
用于记载不便入志但需要保存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内容。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一、依法修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先后开始“盛世修志”。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
2008年9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下称《规定》)。
《条例》和《规定》是修志的主要法规。
当然,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等也是相关适用法规。
什么是地方志?由于地方志的多源性和源远性,形成了对方志属性的多种说法。
有的说是地理书,有的说是历史书,有的说是地理、历史兼备,至今没有统一的定论。
有人解释为地方志是记述一定地域里的社会、自然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述。
“一方之全书”、“地方百科全书”。
《条例》第三条描述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水富第一轮修志是1993年,20年过去了,现在是第二轮修志。
如果说第一轮修志是摸索前行,那么,本轮修志则是有章可循。
二、方志体例方志有其自身的体例,《规定》第八条指出志体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第十一条要求“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一)体裁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一部志稿几乎都要具备。
述:有的称总述,有的称概述。
“述”也包含一些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即综合性叙述,它简要说明本章节记述的主要内容。
两者在写法上的区别是:《概述》要叙述志稿所记部门或地域事业发展的大势大略,胸怀全局,站在一定的高度,用一定的深度进行阐述。
《概述》是全志中唯一可以适当议论的部类。
既要展示现状,又要把握规律,揭示未来,展望前景。
而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只能综合内容,不能议论。
无题叙述不是必有的,而要看需要,不必要的就直接进行入章节记述。
记:主要是《大事记》,也含《编后记》。
《大事记》—般采用编年体辅以纪事本末体。
志书的编纂要求
志书的编纂要求一、关于体例1、严守志界:不能越界,这个界包括体裁、时空范围、收录标准,都不能超越(不能写成报告文学、散文,不能写别单位的事,不能写之前、之后的事,不能降低标准或扩大范围写人)2、横排竖写:横排门类(如:管理,科技,文化……分类编排)纵述史实(如:“管理”章节中,按1996-2012的时间先后顺序逐年叙述)3、七体并用:“七体”即志书所包含的七种体裁:述:总揽全局,反映大事,概述事物发展全貌和特点,沟通门类联系;记:大事记,选录大事、要事、新事等重要事项;志:合理设置门类,纵述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传:传记,为在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人物立传;图:能从不同角度反映变化的情况的具有典型性、资料性的图片,插入文中或置于文前;表:补充正文、不与正文简单重复的表格;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4、述而不论:以资料说话,不发表评论,寓观点于记事之中。
二、关于内容:1、观点正确:不以个人好恶及主观意愿去判断2、史实准确:不能靠想当然或推测,时、地、人、事实、数据必须核实,如有歧义,可略即略,不能略,多说并存。
3、详略得当:详近略远,详特略同,详此略彼(只记事业发展,不记工作过程;只记科技成果,不记具体工艺;只记改革实施,不记具体条文)4、特点鲜明:体现行业、传统、优势、地位5、注意保密:尤其是科技发明创造、具体工艺三、关于语言:1、严谨:不要用大概、近年、大约、差不多2、朴实:不用华丽辞藻、过多修怖、夸张语气,用陈述句、第三人称3、简洁:行文干净,不拖沓,不罗嗦,事情交代清楚就行了4、流畅:注意修辞、语法、按记述文的要求来写,用现代白话文,不要文不文白不白5、规范:用字、遣词、造句、行文都要规范,不要乱用网络语言,保持祖国语言的纯洁性四、关于概述:1、位于志书之首的总述(概括总体,统摄全志):A、略写概貌,详写特点B、语言准确,文采突出c、避免论述,不须评说2、位于篇章之前的小述(无题小序,提示内容):A、以简要文字介绍该章B、便于读者了解本章内容、层次C、补充章中各节无法记述的、宏观的资料D、起到沟通章中各节的作用五、关于大事记1、功能:以时为经,以事为纬,记述重大事件,勾勒发展脉络。
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
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安顺市史志办副主任邹秀英志书体例:著述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称之为体例。
体例包括体裁和凡例。
(一)凡例:是统一全书体例的规则,要对本书与体例有关的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凡例是志书中必备的、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确定志书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和修志目的。
2、阐明志书的篇目设置和框架结构。
3、确定全志内容。
4、明确断限。
5、交代记述的地域范围。
6、确定大事记记述原则。
7、说明人物主传列表的原则和排列方法。
8、对文体和语言、称谓的规定。
9、对资料依据的要求。
10、对一些特殊问题的说明等等。
制定凡例要求条理要清晰,通常是分条说明,一条一例,把一类问题放入一条内说明,不要把一类问题分列几条,也不要把几类问题归入一条。
凡例确定后,编纂者就必须共同遵守,才能确保全书体例的统一。
读者看志书时,也才能明白其中的规则。
(二)体裁: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并坚持“以志为主,诸体并用”的原则,续修仍延用这七种体裁,并根据记事需要进行丰富和发展。
1、述:即概述,是一个独立的部类,与其他部类是平行并列的关系,不列入章节序列,冠于全书之首。
主要内容和写法:概述就是概而述之,即提纲挈领,概括全书大要,勾勒一方(部门)的大势大略(兴衰起伏),要突出重点,抓住特点,反映优势,简要展望前景,昭示未来,语言简练,叙论结合。
字数控制在全书的百分之一左右为宜。
2、记:即大事记,是专门记述一方(部门)大事、要事、新事的门类。
不列入章节序列,一方综合志的大事记放在“志”前,“概述”之后,而专志和部门志的大事记大都放在“志”后,“附录”之前。
主要内容和写法:编写大事记首先要明确大事的标准,一定要是本地(本专业)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要按标准严格选材,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琐事不记。
大事记的具体收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各项:1、行政区域的变动。
志书编写的基本步骤及编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志书编写的基本步骤及编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部分志书编写基本原则和方志体裁一、志书编写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
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电影志非常专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三)必须采用史笔。
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 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
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
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
在使用判断词和定语时,要反复斟酌,注意分寸,不用或尽量少用形容词,切不要使用“大约、或许、可能、等不准确的言词和字眼。
编纂村志基本知识大全
编纂村志基本知识大全志书写作规范一,什么是“志”?志是方志的简称,又叫地方志。
“方”指地方、方域;“志”是记载、记述。
志书,是记述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科学性著述。
誉称为“一方之全史”,“地方百科全书”。
“方志”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涌训》,即:"涌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方志记述事物的基本原则,是“横排竖写”,“事以类聚”。
横排是指按事物的性质横向分类,如工农商学兵,并列关系;竖写是指以时间为序纵向记述,从古到今、从无到有、从事物发端到现在。
历代的志书,对记述事物的“横排”和“事以类聚”,都曾做过比较严格的规范。
宋代,“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
”明代,颁布的《纂修志书凡例》规定,志书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绩、人物、仙释、诗文、杂志等目。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发了《修志事例概要》和《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虽然对记述事物没有具体规定,但1945年顾颉刚和傅振伦主持编修的《北碚志》,许多研究机关和高等学校都参加编修。
二、志和史的区别1、史远而志近。
隔代修史,当代修志。
史是后代人写的,志是当代人写的。
2、史专而志广。
史体,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志体,记载现状,反映规律,只记载不论述。
3、史简而志繁。
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
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4,史记善恶,志重表扬。
史命彰善瘅恶,有褒有贬;志笔唯善垂训,有褒无贬。
5,史主论述,志著广征。
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或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
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
6,史是一人写,志由众人成。
史可由一个或数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等;而志则须各行各业,兴师动众,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
志书编写的一些基本常识
志书编写的一些基本常识
1. 确定志书的主题和范围:在开始编写之前,明确志书的主题和范围非常重要。
这将有助于组织内容和确保一致性。
2. 收集资料:广泛收集与志书主题相关的资料,包括文献、档案、采访、调查等。
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组织结构: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确定志书的结构框架。
通常包括引言、目录、正文、图表、附录等部分。
4. 编写大纲:制定详细的编写大纲,按照时间、地域、主题等分类,为每个部分编写提纲,确保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5. 写作风格:志书的写作风格要求准确、客观、简洁。
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术语,避免使用模糊、含混或主观的表达方式。
6. 引用和注释:在志书中引用资料时,应注明出处。
对于重要的资料和观点,可以添加注释进行解释和说明。
7. 审核和校对:在完成初稿后,进行仔细的审核和校对,检查内容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8. 图表和图片:如果需要,可以插入图表、图片等辅助说明,以增强可读性和可视化效果。
9. 征求意见:征求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或读者的意见,对志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10. 出版和发行:完成最终版本后,选择合适的出版社进行出版,并考虑发行渠道和宣传推广。
以上是志书编写的一些基本常识,不同类型的志书可能会有特定的要求和规范,具体编写过程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地方志编纂的基础知识
地方志编纂的基础知识第一章地方志概论一、什么是地方志古人云:志者,记也。
这里的“方”指一个地方,“志”就是记述。
概括来讲,地方志是系统的、全面的记述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
“志”具有认识和记述的双重含义。
关于地方志的性质,有很多说法,诸如“一方百科全书”、“一方文献”“一方全史”、“一方古今总揽”、“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综合性著述”等等。
也有学者称它是“辅治之书”、“资治之书”、“辅政之书”等。
自1982年开始全国范围内修志以来,关于“志”的定义,有多种提法,经过多年修志实践,比较统一的认识是:“地方志是认识和分类记述区域情况的资料性著述”。
二、地方志的特性:地方性:它记述的内容有一定的地域范围和地方特色。
连续性:一部志书修成以后,若干年以后又要进行续修,其续修内容以两次修志期间本地区发生的变化为主。
广泛性:对一地区自然、社会、人文诸事的历史与现状,全面系统的记录。
既有现状,也追叙历史。
门类庞杂,内容详备,无所不包。
因此被称为“地方百科全书”,是任何一种图书都望尘莫及。
资料性:地方志不直接探索自然和历史发展的规律,而是全面反映一地区自然和社会的现状,为研究和发展提供资料。
可靠性:由于地方志的资料具有原始性,而又真实记录,所以可靠性甚高。
三、地方志的产生和演变:编修地方志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早在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有一部古籍《尚书》,其中有一篇叫《禹贡》,是我国最早的地理文献,它把全国分为九州,对山脉、河流、土址、物产、贡赋、交通等多有记述,被称为地方志最早的雏型。
其他为《山海经》,用神话的形式,记录了全国的山、水、矿藏,记载了260多种动物和130多种植物,记载的这些内容并非灵物。
还有一部古籍《周官》,是讲各种官制职能的书,为儒家经典之一。
上述这些古籍虽不能称为志书,但它们在以后志书的形成和演变中,起到了先导的作用。
秦、汉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地方志也有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三种类型的方志:①西汉地理志。
一、要了解地方志的基本知识,为编写志书奠定基础
志书编写基础知识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书?地方志简称方志。
“方”,是指地方、方域而言;“志”即记,是记载或记述的意思。
对地方志、地方志书最权威的解释我们采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的解释,它指出: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载一定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了解地方志书的概念,需要把握四个关键词:一是“全面系统”,就是内容要齐全,体例要科学、完备;二是“一定行政区域”,就是要有确定的记述地域范围和界限;三是“历史和现状”,就是说志书不仅要反映一地的历史状况,还要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记述好一地的现状;四是“资料性文献”,这一点突出地告诉了大家地方志书的最基本特性,即资料性。
即地方志书根本上是一种资料书,不需过多修饰、加工,但一定要准确可信。
二、地方志书的基本结构和体裁有哪些?1. 80年代起编纂出版的志书,多数采用章节体,通常是将志书记载范围内的事物以“编(篇)”或“卷”为单位分设若干个平行的单元,然后各编(篇)之下,再按“编(篇)”题所辖事物的实际内容设若干章,章下设若干节,节下依据情况设目或不设目展开记述。
章节体中又有大编体、中编体、小编体三个类型。
2.地方志书的体裁是构成其体例的主要要素,有述、志、记、传、图、表、录等多种。
(1)述体有两种形式,一是志首的概述,它是全志的总纲,独立成篇,内容主要是摄取各编(篇)之精华而勾勒出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项事业发生、发展、变化的轨迹,要求概括全书大要,突出地方、行业或事业优势和特点,点明某地、某行业或某项事业利弊所在,揭示发展规律、展望未来场景。
志首概述是当代志书编纂的创新体裁。
写法上,总体依然体现志书为资料性著述的本质特征,运用记述体,以资料说话,唯一与志体不同的是可以适当地述中带议,使事实和议论浑然一体(或议论得失,客观准确评议一地一事业的兴衰起伏;或展望未来,传达一地一事业发展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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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
安顺市史志办副主任邹秀英
志书体例:著述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称之为体例。
体例包括体裁和凡例。
(一)凡例:是统一全书体例的规则,要对本书与体例有关的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凡例是志书中必备的、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确定志书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和修志目的。
2、阐明志书的篇目设置和框架结构。
3、确定全志内容。
4、明确断限。
5、交代记述的地域范围。
6、确定大事记记述原则。
7、说明人物主传列表的原则和排列方法。
8、对文体和语言、称谓的规定。
9、对资料依据的要求。
10、对一些特殊问题的说明等等。
制定凡例要求条理要清晰,通常是分条说明,一条一例,把一类问题放入一条内说明,不要把一类问题分列几条,也不要把几类问题归入一条。
凡例确定后,编纂者就必须共同遵守,才能确保全书体例的统一。
读者看志书时,也才能明白其中的规则。
(二)体裁: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并坚持“以志为主,诸体并用”的原则,续修仍延用这七种体裁,并根据记事需要进行丰富和发展。
1、述:即概述,是一个独立的部类,与其他部类是平行并列的关系,不列入章节序列,冠于全书之首。
主要内容和写法:概述就是概而述之,即提纲挈领,概括全书大要,勾勒一方(部门)的大势大略(兴衰起伏),要突出重点,抓住特点,反映优势,简要展望前景,昭示未来,语言简练,叙论结合。
字数控制在全书的百分之一左右为宜。
2、记:即大事记,是专门记述一方(部门)大事、要事、新事的门类。
不列入章节序列,一方综合志的大事记放在“志”前,“概述”之后,而专志和部门志的大事记大都放在“志”后,“附录”之前。
主要内容和写法:编写大事记首先要明确大事的标准,一定要是本地(本专业)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要按标准严格选材,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琐事不记。
大事记的具体收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行政区域的变动。
2、重大革命斗争和重要军事行动与政治运动等。
3、主要机构的设置和体制改革。
4、重大决策会议的召开。
5、重要法令、文告的颁布。
6、重要外事活动。
7、主要干部任免和著名人物活动。
8、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科研成果。
9、重大经济、文化、教育成就及其变化。
10、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
11、主要物产的盛衰变化。
12、重要文物的收藏与发掘。
13、重大的生态变化。
14、奇人奇事及奇异的自然现象。
15、国内外、省内外大事在本地的独特反映。
专志还要对所记述事业的发端、转折、兴衰更替的关键事件都要列入大事记。
大事记字数一般控制在全书的5%—8%左右为宜。
大事记的分类有几种,专志(部门志)基本采用“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编年体,即按照事件发生的年、月、日顺序逐条记述;纪事本末体,即是完整记述事件的始终。
编写大事记时,要一事一条,不能数事混杂,要简明扼要,择其精要,以单句表述为宜,主要内容放入志体中详记。
大事记的主线要与全志的内容主线相吻合。
大事记所列条目,在各分志都有详细记载。
3、志:是志书的主体,占全书80%以上的篇幅,志为记述体,记述事物的本末详情。
志的主要编纂原则如下:
(1)横分门类、纵述原委、纵述史实是志体的基本表现方法。
横分门类:就是把本地域内的百科百业,或本部门方方面面的工作分类列篇、章、节、目。
横分门类要坚持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实际相结合;要灵活掌握,因地制宜,有些可采用“综述历史,横陈现状”的写法,如政治志体例,就应先分期后分类,将解放前后分成两块,解放前不分类,采用综述历史,解放后再分类立目纵写。
横分要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纵述原委,纵述史实,就是要依时为序,准确地记述某一地域范围或行业在一定历史时空范围内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
注意:只能采用“顺叙”,不能用“倒叙”、“插叙”、“追叙”、“补叙”。
志书通常以“目”为单元进行纵写,从事物的发生、发展、转折、变化,一直写到现状(下限为止)。
记述每件史事时,一定要有具体时间,不用笼统时间,如“当前、现在、过去、近来”等等。
纵写切忌流水账似的逐年编排,逐年顺写,写成大事记体,要对资料进行归纳综合,纵写出事物的兴衰起伏,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2)直书其事,是志体最基本的章法。
直书其事,又决定了志体所采用的文体只能是记述体,不能用阐明道理的论说体,讲解知识的说明体,以及总结报告体、文学作品体写法,更排斥议论、评价和虚构等成分。
(3)志书是客观的记述体,“秉笔直书,述而不论,寓褒贬于事实的记述之中”,是编纂志体的重要原则之一。
志书忌用第一人称,不能用“我区”、“我市”、“我公司”“咱们”等称谓,不允许编纂者本人直接出来说话,只能寓意于述,靠史料说话,用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资料来体现正确的观点。
(4)行文要简练、流畅,文风要朴实、严谨,不写套话、空话、大话,不滥用形容词、副词等,句句带资料含量。
(5)要坚持“详近略远,详今略古,详独略同”的原则。
要突出时代性,详独略同,全国、全省各地都有的要略写,本地独有的地方特色要浓墨重写。
还可采用列专章法、升格法、优先排列法等来突出地方特色。
4、传:即人物传,记述人物从生到死整个人生事迹的一种体裁。
内容包括传主的姓名、生卒年月、籍贯、民族、求学情况等生平始未和主要事迹。
采用纪实性记述体,不评不论。
凡对本地社会历史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推进或阻碍作用)的已故人物,均可立传入志。
生不立传是志书的原则之一。
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
记载人物的体裁除了传,还有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录等等。
人物也不列入章节序列,是一个独立的部类。
5、图、表:是志书基本体裁中的两种。
图:即图片,包括照片、图画、地图和结构示意图等,形象直观,极富感染力。
表:含统计表和类目表等,表可以化繁为简,节省文字。
图、表应用综合得好,可为志书增色不少,反映总体情况的图表,一般放在序前,反映局部情况的图表要随文,文字与图、表相辅相成,达到文约事丰的目的。
6、录:即附录,是收录不宜入志的,而又有必要保留的有参考价值的有关文献资料,包括重要文献辑存;重大事件纪实;优秀诗文
选辑;引证史料;重要的经济和科学资料等。
涉及章、节内容的附录,放在相关章节后,涉及总体全局内容的附录,置于全志后。
7、编后记,又称编纂始未,是对志书编纂工作从开始到完成的整个过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以上体裁的排列顺序是:(政区图、照片)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人物、附录、编后记。
图表穿插于各篇或恰当位置。
(本文系作者2005年11月15日在普定县第一期地方志业务知识培训班上的讲稿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