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配送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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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9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

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

甲方(中标企业):

乙方(配送企业):

甲、乙双方就甲方部分入围(成交)药品(详见下表)

在下列地区 _ 达成以下的配送服务协议:

一、委托配送

甲方委托乙方为甘肃省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负责配送所需购入上述甲方中标(成交)的药品;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其配送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交易途径及服务费

乙方应保证积极响应甘肃省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通过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送的网上采购电子订单,并按照订单及购销合同的规定进行配送。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履行配送承诺书中的义务和承诺,严格按照《2009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按时配送挂网药品,保证供应。对提交的药品承担货源和全部的质量保证责任。具体时间要求按照甲方报名时递交的《承诺函》中承诺的事项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

如乙方违反配送承诺书、《2009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相关规定,应赔偿相应的损失。甲方有权更换配送商。

四、甲方义务

保证乙方按照甲方递交的《承诺函》承诺的具体事项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

五、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心及相关市(州)卫生局各执一份晰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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