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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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
【第1篇】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财务管理部在全辖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办公室在x月x专门召开部门会议,将“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了每一位员工,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银监会、省行及支行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检查小组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部未发生隐匿收入,不存在由隐匿收入产生的“小金库”。
二、我部作为支行后勤保障部门,涉及货物、工程、服务等各类费用支出,对大宗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执行,作为费用申请机构,我部严格按照省行、支行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遵守费用列支和事前审批制度。逐笔仔细了解费用产生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用途,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支出内容相符,杜绝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根据省行、支行的要求,所有内部会议或培训尽量安排在行内或通过支行视频系统进行,如召开全行性会议或培训,而行内没有场地时,则按要求向省行提出在外租用场地召开内部会议的申请后,待省行批复后才进行列支。我部按要求在会议规格、规模方面尽量精简,减少相关费用开支。
四、我部设立固定资产、宣传品管理台账,建立出入库领用制度,记录出入库明细,定期双人查库,确保账实相符,杜绝转移固定资产、宣传品设立“小金库”。
下阶段,我部将继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范和杜绝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第2篇】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治金[20xx]2号)和银监会《20xx年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也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银监发[20xx]35号),以及总行4月29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我行制定了《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部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员部署。
4月29日,总行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会后,我部与会人员传达了会议精神和会议要求,同时按照《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全员思想动员以及相关工作部署。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行业务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全面复查
按照我行工作安排,我部于3月份对本部门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自查。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部认真组织部门员工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检查重点逐项对本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如下:
1、我部不存在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行为。我部的所有对公业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代办手续费、咨询服务费收入、理财产品销售收入等)均能及时、足额按照我行会计核算要求纳入我行大账核算,无代理业务返还奖励情况,无坐支处理现象,不存在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2、不存在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行为。我部在费用支出方面严格按照我行费用管理要求,各项费用支出均为拓展业务所需支出,不存在利用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同时,利息支出、佣金手续费等业务费用均由分行大账统一核算,不存在虚列业务费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此外,我部所用的办公用品均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从办公室领取,会议费、宣传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等营业费用均由分行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支出,我部无虚列现象。
3、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我部的其他收入、成本和费用均由分行大账统一进行核算,在客户营销费用支出方面,我部严格按照分行的管理制度执行,每一项支出均按照审批程序审批,不存在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行为。
经认真检查,我部在工作中均能严格按照分行制度管理要求,
收入与支出通过分行大账统一进行大账核算,费用报帐真实、合规,无套取费用、挪用报销资金等问题,不存在设立“小金库”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部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平稳、高效推进我行业务发展。
【第3篇】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部门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部门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试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部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