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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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项目建议书
规划设计 / 投资分析
摘要说明—
2019年12月3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搞:主要目标为: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25%。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传统车企的布局陆续进入
爆发阶段。国内车企与国外车企对比,国内企业新能源汽车扩张速度
仍较快,围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推进越来越密集,行业竞争加剧。
新能源汽车行业经历了连年的高速增长后,在2019年受补贴退坡
的影响,产销增速出现放缓,2019年新能源汽车分别实现产销124.2
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预示着市场的阶段性
调整已经开启。核心市场发展过度依赖政策驱动,退坡引发的市场冲
击导致消费者需求趋于理性,产品自身的实力成为影响消费者决策的
关键。在此背景下,北汽新能源EU系列销量领先,2019年销量突破十万辆。受全球各国对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加码的影响,国内扶持政策
维持或加大力度的预期增强。2019年12月3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搞:主要目标为:2025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25%。
在国家密集出台购置补贴、免征购置税、政府采购等力度空前的
支持政策下,大量成熟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陆续上市,近些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产销规模均实现飞速增长。
该动力电池项目计划总投资12637.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795.0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42%;流动资金1842.40万元,占项目
总投资的14.58%。
达产年营业收入12944.00万元,总成本费用9909.47万元,税金及附
加224.98万元,利润总额3034.53万元,利税总额3678.07万元,税后净
利润2275.90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1402.17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24.01%,投资利税率29.10%,投资回报率18.01%,全部投资回收期7.05年,提供就业职位246个。
提供初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范围、面积、工程地质状况、外围基础设
施等条件,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分析,提出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场址选择、总图布置、土建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公用工程、环境保护工
程及安全卫生、消防工程等。
总论、项目背景研究分析、项目市场调研、建设内容、选址科学性分析、项目工程方案、工艺原则、环境保护分析、项目安全管理、建设及运
营风险分析、项目节能、项目进度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项目经营
收益分析、总结评价等。
第一章项目背景研究分析
一、产业发展分析
(一)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
2009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启动了
“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工程计划通过提
供财政补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
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
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
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2012年8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
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
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推广范围扩大到
全国所有城市。将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推广目标为3,000-5,000辆。
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
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指出在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
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同时列出了补贴新能源汽车的标准。
2014年6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指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除上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外,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15%);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2014年11月工信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提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2500辆(标准车,下同),2014年度不低于5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地区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广数量不低于1,500辆,2014
年度不低于3,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5,000辆。推广数量以纯电动
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2015年10月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发布《<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提出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
车的年销量达到汽车市场需求总量的5%以上,2025年增至20%左右,
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业链。
2016年10月,受工信部委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500位专
家历时一年完成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在上海发布,提出到2020年、2025年、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占汽车年总销量的比例将分别达到7%以上、15%以上、40%以上。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
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整体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
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提出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中
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
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