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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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一引言(提问,思路),二文献综述(别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好于不好),三自己看法(边界理论),四验证(若干举例证明,什么是市场做的,什么是政府做的,不该做的做了,是理论问题还是政府的错)
一件事长期以来政府做了,跟我的理论不符,是我的理论不对吗
验证:①理论推出某个结论(政府或市场的行为)。②事实与结论相符?若不符,理论错,若相符,理论暂时不错
五、结论及建议
5000
文献参考,必须注明
论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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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1776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针对封建专制,提倡自由竞争,主张政府不干预主义,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角色,这一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界占主导地位长达150年之久。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出版《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掀起了一场凯恩斯革命,主要针对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弊端,主张政府干预,政府干预主义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普遍接受的观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历来是经济学家和政府热衷关心的事情。
近些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政府的职能的不断转变,政府、市场和企业的规模和权限边界的讨论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点
政府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配置资源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何看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呢?实践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我们有必要探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的不同关系进一步解释两者的边界。
二、文献综述
蒋淑玲和吴建军认为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分工也必然会越来越细,人们普遍会专注于某一职业,提供某一特定的产品或服务,但人们的需求是多样化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不能只消费自己生产的产品,必须拿自己的产品去交换别人的产品,这也是市场存在的应有题中之义。但是矛盾也就因此产生,人们越是专业化便越是对专业之外的事知之越少,也就是说信息就会越不对称,这时政府介入市场也就责无旁贷了。因此,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政府的作用不是缩小而是扩大,政府与市场在推动市场化进程中的作用是互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对市场乱加干预,其干预的目的应是为了让市场更好地运行。政府如何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这是因为,政府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有成本的,成本的大小有时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运行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更多的成本是由于其错位和越位造成的,如果政府的行为阻碍了市场的运行和发展,结果是政府的扩张与市场的收缩,这也就是其错位和越位的内在涵义,这种政府行为的代价是巨大的。当然政府的行为也是有收益的,因为政府解决了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而使市场
能够有效的运行,这也就是政府不缺位的内在涵义,在这种情况下,结果是政府与市场的同时扩张。在市场交易中已经把产权界定清楚的情况下,政府的边界应该收缩。因为如不收缩,
其行为的成本大于收益
陈翠华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参与既是必要的,又是有限度的。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根本性转变中,必须对政府的宏观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能。要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解决目前存在的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通过改革,使政府成为高质量、高效率进行宏观调控和提供服务的机构,建立起准确把握国民经济发展动态,正确反映市场状况,有效引导市场和企业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小机构,大服务”的新格局。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在资金、物资等方面宏观调控的能力逐步削弱,但政策调控能力必须加强。其中包括:政府主要依靠产业政策引导和调控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政府主要依靠收入分配和税收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解决公平分配问题;政府主要依靠财政和货币政策,调控货币流通量和信贷规模,保障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防止和克服高通货膨胀率和高失业率。特别是要围绕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提高这个中心,建立以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
系,通过宏观调控政策的配套和协同作用,促进和保证宏观调控目标的实施
陈恒认为如果用法律来明确政府权力和社会权益的边界划分,其中就包括公权力如何合法行使并受到制约,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用系统性的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政府管理经济的各种行为,减少政府过多的干预,建设“有限政府”。在责任清单内要尽职,管到了权力清单外就是违法。而对于市场来说,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进行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发展的基础。三张清单对政府、企业、市场等的关系进行了界定,由此改革就有了清晰的路线图,也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对每个细节都认真审视,我国才能真正做到深化改革。以往没有如此明确的定位,改革往往按政府主管部门的意
见行事,这很容易出现偏颇
三、边界理论
(一)政府和市场边界的一般界定
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经验证明,市场和政府在推动人类进步过程中都有着自身的价值。市场管不到的地方,政府应该管一管;看不到的手(市场)不起作用时,看得见的手(政府)就应该行动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简单地说就是政府和市场应该如何分工,分别“管”哪些事情。
关于市场和政府的分工,首先要明确的是市场能干什么,政府能干什么。市场其实是一个很虚的概念,不同的人给出的定义也很不相同。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或许能更为简单明了,就是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就是市场中形形色色的企业、消费者、批发商、投资者、交易者等等,市场主体能干、想干的事情,就是市场能做的事情;反之,如果市场主体不想干
或不能干的领域,就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对于市场能做的事情,就交给市场做,因为无数经验已经表明市场远比政府聪明;而对于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就该出手。假设,市场主体和政府都是理性的,可引入三个维度分析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问题,即成本、收益和X维度。
市场主体都是趋利的,以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的追求目标,因此,市场主体在分析自己该做哪些事情时,最主要考虑的是“成本”和“收益”,而且追求的是“收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因此,正常情况下市场要做的就是“成本可接受”和“收益合理”的事情。另外,一个具有道德感或是社会责任的市场主体,则还会考虑“对于社会的影响”,即X维度,这关系到社会公平,这样市场发挥作用的范围会缩小,因为市场只能处理“收益合理”、“成本可接受”以及“没有不良社会影响”的领域。相应的,对于市场失灵(即“收益不合理”或“成本不可接受”)部分以及“对于社会有不良影响”的领域,则应该全部由政府承担责任。这就是关于政府和市场边界的一般界定。
1.政府的定义
政府俗称官府、衙门、公家等,是一个政治体系,某个区域订立、执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机构。广义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狭义政府仅指行政机关。一个国家的政府又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作为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政府的职能将不断扩大,政府机构也逐步完善;随着国家的消灭,政府也将而消亡。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的职能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2.市场的定义
市场是商品交换顺利进行的条件,是商品流通领域一切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市场体系是由各类专业市场,如商品服务市场、金融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等组成的完整体系。同时,在市场体系中的各专业市场均有其特殊功能,它们互相依存、相互制约,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
3.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历来是经济学家和政府热衷关心的事情。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将市场比作“看不见的手”,而政府则是“看得见的手”。经济的发展既需要“看不见的手”,也离不开“看得见的手”,二者相互合作,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但自工业革命以来世界性或地区性经济危机的产生究其根源却恰恰是市场和政府在作祟。如何解决这一经济发展中的内生性问题,即市场和政府的边界界定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学者长期思考的问题,虽然有过很多的探索和实践,但始终没有满意的结果,因此,要正确合理地界定
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还需要不断地创新理论和实践
4.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理论
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那么,政府和市场究竟是什么关系?一般认为,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就是,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资源能够实现有效配置的就不需要政府干预;凡是存在市场失灵,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地方,就需要政府干预。也就是说,资源配置要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为基础,不能脱离开市场机制过度强调政府干预,也不能离开政府实行无政府主义。至于政府干预多一点还是少一点,各个国家没有固定模式,不能简单地得出美国模式好、德国模式好、还是日本模式好的结论,需要根据国情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