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
2024年年云南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
(二)在村(社区)任职满1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选调生定向招录政策。
(三)在村任职满2年且年度考核称(四)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人员确定工资。
(五)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1个聘期满且聘期考核称职以上未续聘、2个聘期满且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自然解聘,未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第(三)、(四)、(五)项政策。
2017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政策
2017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政策再向大学生村官倾斜
2017年国家公务员招考的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除了特殊职位之外,招录的人员必须全都具有两年之上基层工作经历,2017年除了延续这个要求之外,招录政策再次向基层进行倾斜,尤其是要向大学生村官倾斜。
2017年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招录的职位中,有12%专门用于招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等,这个比例比2012年增加了两个百分点,其中还特别要求大学生村官所占比例不低于8%,对于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县区级以下职位的招录往年没有特别要求,2013年提出将拿出10%左右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时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下机关。 2013年山西省大学生村官政策
湖南省十条优惠政策特供给大学生村官期满后使用
湖南省十条优惠政策特供给大学生村官期满后使用中华励志网讯为畅通任期满后大学生“村官”流动渠道,湖南省制定了选调生定向选拔、专项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报考公务员、公开择优选拔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干部、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吸纳、鼓励企业招聘、支持创业、留任村干或续聘、支持继续学习等10条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招聘名额不低于当年全省选调生录用计划的40%。
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省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笔试折算后总分加5分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笔试折算后总分加7分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对报考原籍县和任职村所在县乡镇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人事部门每年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招录。
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参加省直、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会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处理各种矛盾、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期届满的高校毕业生,可列入乡镇科级后备干部,按程序选为乡镇领导干部。
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聘期满后,留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村官管理,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有定力、有能力、有活力、有动力的服务群众型、创业富民型、社会管理型的“四有三型”大学生村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组字〔2012〕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坚持制度为上、严格为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不断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央和省、市统一选聘到我县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第二章管理服务第四条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第一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同时,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即可改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从任职第二年开始,考核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可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
第七条大学生村官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所在乡镇机关食宿,鼓励在具备条件的中心村食宿。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八项制度:1、结对帮带制度。
每名县级领导干部或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至少有1名乡镇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负责联系帮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指导大学生村官提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交流汇报制度。
县、乡要经常性开展大学生村官经验交流活动,县委组织部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官工作例会;乡镇党委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大学生村官工作汇报。
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
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一)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 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财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2008年4月11日)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
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选聘名额,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选聘计划,报中央组织部统筹研究后具体下达。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安排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人才战略工程,是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举措,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造就新型村级干部队伍的途径。
深化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工作,对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市委、市《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7〕32号)文件精神,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开考选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任职前,由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市委组织部为监管,合同期为 3 年,期满后可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录用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向镇党委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法律、法规。
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所工作的行政村,个人志愿与组织就近调配相的办法,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安排在本村或附近村工作。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社区)联村(社区)干部,农村或社区工作,又要到镇各线、各办公室兼职锻炼,能力。
第五条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省公务员可政策规定加分;镇事业干部公开招聘时,可规定加分,也可安排指标在上述人员中单独定向招考。
第六条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第七条被机关或事业录用的,由录用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2008]24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要求来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8年及以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选聘任职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
任满1个聘期后,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
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第五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也可根据村里实际,兼任远程教育管理员、妇联组织负责人等其他职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第六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前,由县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村官的任职,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统一提出意见,镇党委下发任职文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备案.党员大学生村官预备期满转正后,应及时调整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当选村“两委”成员后,应及时调整为当选后村“两委”职务.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七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第九条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十三项制度:1、年度工作目标制度。
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
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全省拟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或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惠农政策、协助落实扶贫措施、引导发展富民产业、引领推进电商扶贫和帮助建强村级组织。
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其中甘南州聘期为2年。
一、选聘对象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和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院系团学干部优先选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2〕7号)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大学生村官岗位要求适宜男性报考,立志扎根农村、能吃苦的女性也可以报考)。
4.报考甘南州的,原则上应为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其他热爱藏区工作、熟悉“藏汉”双语的也可报名。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根据中央组织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1.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6万元。
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央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22元,省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
3.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大学生村官保费为每人每年60元。
其中,30元由中国人寿捐赠;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学生村官个人承担1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元。
北京市“大学生村官”政策的由来与变迁
北京市“大学生村官”政策的由来与变迁主持人言:时下,10万大学生“村官”计划正掀起新一轮“知青下乡”热潮。
有关大学生村官的最早权威性政策要数200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意见》第十条指出,要大力推广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
从2006年起,国家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随后几年间,中央还出台了相应的加强政策。
在政策目标与政策结果之间横亘的是一个巨大的关于政策执行的黑箱,政策执行的过程要经历领会、解释、宣传、制订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等行动环节。
在政策执行的实际过程中会有很多变数,难免要发生政策目标的偏离与信息的耗蚀,出现政策目标变形、走样,甚至落空的现象,常被理解为政策失真。
这种失真多半又是政策执行者误解或有意曲解所致,人们常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目标替代”、“中央与地方的博弈”就是这个意思。
然而,在人们普遍对政策执行的目标偏离现象进行批评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在特定情况、特定阶段,政策目标的不完全实现的现象也是一种理性的政策执行行为,不无合情合理、合乎时宜的一面。
辩证地看待某些政策目标“偏离”的现象,从正面给予适当的肯定,同样是有价值的,有助于我们对“黑箱”的理解。
18号文件提出的如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工作内容有九项之多,然而,目前为什么恰恰只有“大学生村官”政策这一项执行得更为彻底呢?对此,王少峰以“中央政策的地方选择性执行”为论点,并进行了适切的解释论证。
地方之所以要有选择性地执行政策或者能够选择性地执行政策,通常并不是主观上刻意对政策目标的有意识选择、偏离,而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与场域。
回到18号文件,该政策内容宽泛,目标不够聚焦,光牵涉到的政策执行主体就有省级政府、企业、大学生等。
关于吉林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有关事项的通知(1)
关于吉林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位毕业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拟面向省内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数量计划招录89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资格条件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2014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3.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4.年龄在30周岁(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选调政策1.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2.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安排到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2年后安排在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3.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5年(含在村工作2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遴选,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
四、方法程序1.宣传发动。
由各高校在校内充分宣传发动,通过集中传达、网站发布等方式,把选调通知传达到每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并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
2.报名推荐。
由各高校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和学业完成情况等严格审核,择优进行推荐。
推荐人选由学校出具鉴定材料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未经学校推荐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3.资格审查。
对各高校推荐的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依据招录条件,严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逐个进行面审。
4.统一考试。
6月下旬组织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每个职位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间7项可享受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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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间7项可享受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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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大学生村官政策吗,不了解也没关系,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大学生村官政策解析,供大家参考!
服务期间可享受的政策
1.生活补贴
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为:中专生1800元/月,大专生2000元/月,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700元/月。
2.保险待遇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并享有“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担任职务
“一村一大”到村任职第一年,一般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从第二年开始,考核称职、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以上职务。
4.考核奖励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志愿者当年增发一个月的生活补贴,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志愿者当年增发两个月的生活补贴。
5.职称评定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其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可依据国家规定的最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考试,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6.档案管理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其人事档案可由各区(市)县人才中心免费管理。
7.休假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五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生活补贴照发。
大学生村官工资说明(大学生村官待遇标准)(EthenXiao)
大学生村官待遇(各省汇总版)1.上海大学生村官待遇及生活补贴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分为日常工作、生活补贴和政府奖励两部分,发放方法和金额如下:具体发放办法为:每月发放2000元日常补贴,12个月为24000元;考核合格,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政府奖励21760元。
重庆大学生村官待遇政策介绍重庆大学生村官待遇政策具体规定如下:一、享受兜底的政策待遇,二、享受公务员待遇,三、从事2年基层工作以后,经过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为公务员并安排到乡镇和县机关单位工作,不再安排试用期.2.山西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山西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规定如下:山西大学生村干部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江苏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一、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初定职称,工资高定一级。
二、为保障工资待遇的落实,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8万元下达工资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所在的县(市、区)财政补贴。
三、省财政还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安家补助。
3.新疆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及生活待遇说明工资待遇上: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干部的工资标准,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并解决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年度奖金由各乡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业绩考核情况决定。
生活待遇上:各乡(镇)、村为“大学生官”安排安全的住处,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对家不在本县的还参照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优惠政策。
4.四川大学生村官待遇政策说明四川大学生村官待遇与该大学生村官的学历有关系,下面分别一一介绍:四川大学生村官待遇: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
四川大学生村官待遇: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
四川大学生村官待遇: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
任职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5.福建大学生村官待遇及补贴介绍福建大学生村官待遇及补贴: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到社区机构服务的选聘生: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人每年400元的交通补贴。
江苏大学生村官政策
江苏大学生村官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辽宁省大学生村官待遇及保障政策
辽宁省大学生村官待遇和保障政策1.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 8000 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 1 万元(不含大连市),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贫困县原则上不承担。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按人均 2000 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下拨各地。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补贴、津贴按月发放。
2.在村(社区)任职期间,比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3.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
具体代偿程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61 号)规定执行。
4.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 2 年。
5.被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被我省参保事业单位和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后,其缴费年限与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7.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县乡公务员缺额情况,每年从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拿出一定名额定向招录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2021年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大全
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大全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大家是否了解清楚了呢?下面是应届毕业生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大全,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各级 ___部门筛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 ___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 ___,称为“大学生村官”。
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熟悉农村情况,经过艰苦环境磨炼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能够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致富的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___建设,优化党政干 ___伍结构,夯实党执政的 ___基础和 ___基础。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一项人才战略计划项目。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 ___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 ___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 ___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 ___协助实施;人事由县(市、区)党委 ___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区、市) ___人事部门定期、统一 ___实施,或者由省、市两级 ___人事部门共同 ___实施。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 ___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报名条件各地不同,部分仅限应届毕业生,一般为30岁以下毕业生,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近两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 ___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1)思想 ___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 ___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 ___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 ___纪律观念;(4)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山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健全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根据中组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明确目标规划。
稳步推进选聘工作,实现大学生村官队伍动态平衡。
到2015年,全省保持一半左右的行政村(社区)配备大学生村官。
坚持以用为先,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有2名以上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
今后3至5年,每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300名左右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 市、区) 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对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科级干部进行跟踪培养,2013年起,从中择优选拔一批乡科级正职干部,重点选拔一批乡镇正职和县级团委、妇联正职;到2016年,结合县(市、区)党委政府换届择优选拔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
2、提高选聘质量。
严格选聘标准,坚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注重从重点院校以及基层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官。
从2013年起,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除“211”院校和基层急需的涉农专业可以放宽至学生干部外,其他必须是中共党员。
创新选聘方法,探索采取学校推荐、双向选择、驻村见习以及面向重点院校定向选聘等方式,增强选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选聘质量。
从2013年起,每年拿出5-10%左右的选聘名额,采取组织考核的方式从“985”院校定向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村官。
3、规范岗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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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大学生村官待遇政策
2023海南大学生村官待遇政策2023海南大学生村官待遇政策(一)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各市县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调整。
担当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保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享受财政每人2023元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相应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等配套保障。
(二)大学生村官聘期完毕后,仍实行2023年、202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五条出路政策,实行多渠道就业、多样化进展,组织赐予适当扶持。
如中心组织部出台新的大学生村官选聘政策,则根据新政策准时予以调整执行。
大学生村官相关资讯:一、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有关任务,帮助做好本村产业进展规划。
2整理资料、治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设备网络维护;参加争论村务重大事项工作。
3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协作完成社会治安、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效劳。
二、毕业生年龄限制?大学生村官报考一般不受年龄限制,但是主要考虑应届毕业生,此外只有讨论生、博士生等更高学历到达30周岁也可以录用,对于这局部人可适当放宽关于年龄的限制。
三、关于考试的加分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与西部志愿者效劳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与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中可以加5分,前提是必需符合政策规定。
四、对大学生村官培训规划?1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规划,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
2市、县两级要组织实施好”培训工作。
任职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
并且由共青团组织纳入农村团干部培训规划。
参与培训状况,也要作为考核大学生村官是否合格的依据。
大学生村官考试内容:大学生村官的主要考试内容许多,其中最要紧的是面试这个环节,由于面试的时候是各个地区穿插进展面试的,所以难度很大,大家在面试的时候不要紧急,要有一种放松的心态去和面试的考官沟通,这样才可以发挥自己的水平。
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人才战略工程,是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造就新型村级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
为了深化大学生村官计划,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激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建功立业,根据《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拔第一条选拔大学生村官,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德才兼备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热爱农村工作,有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愿望;(三)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艰苦朴素,乐于奉献;(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六)年龄原则上在30岁以下。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选拔工作在县(区)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拔大学生村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原单位党组织推荐、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共同考察、征求村党组织意见,乡(镇)党委任命的程序进行。
(二)面向社会选拔的大学生村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除尘滤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征求村党组织意见,乡(镇)党委任命,县(区)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选拔大学生村官应坚持五个优先,即:中共党员优先,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先,学历层次高的优先,有一定工作经历、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先,有致富项目的优先。
第五条采取个人提出志愿与组织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大学生村官所工作的行政村。
志愿到本村工作的一般应安排到本村工作。
鼓励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异地任职。
第二章任职及待遇第六条大学生村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县(区)委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考核,能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不能够胜任现职的予以淘汰。
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通知
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通知中组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组厅字〔2009〕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民政厅(局)、农业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农业局、团委:为促进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更好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引导他们为繁荣农村、发展农业、致富农民作出积极贡献,现就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创业扶持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鼓励扶持政策,均适用于大学生“村官”。
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救灾、农村社会救助等方面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以和农民同等享受。
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大学生“村官”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享受。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及时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服务需求调研,督促和鼓励各金融机构改进信贷方式、创新信贷产品,确保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得到合理有效的金融支持。
各级团组织要将大学生“村官”纳入青年创业就业总体规划,通过观念引导、项目推介、资金支持、技能服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创业富民的扶持政策,并广泛进行宣传。
二、强化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指导服务。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和帮助那些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
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巡回讲课、“专家热线”、现场指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学生村官选聘、教育、培养、管理、考核和使用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留得动”,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市(州)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 市、区) 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
第二章选拔聘任第五条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非中共党员的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
每年初根据中央组织部下达的选聘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年度选聘数量,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
第六条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4)身心健康。
第七条选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一般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签订选聘合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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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一)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 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财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2008年4月11日)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
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选聘名额,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选聘计划,报中央组织部统筹研究后具体下达。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对于各省(区、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任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委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四、待遇和保障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2)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各地可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和上述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规定。
五、管理及服务(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3)要组织开展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也可组织他们到本地先进村进行短期考察见习,掌握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
(4)乡镇党委、政府要安排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5)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六、财政补贴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
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中央财政补贴西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补贴中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补贴东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
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下拨各地。
七、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宏观指导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中农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共同组织开展。
各地的选聘工作由省(区、市)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要重点把好选聘“入口”关,抓好政策待遇的落实、搞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干事创业、发挥作用创作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各省(区、市)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坚持高校毕业生自觉自愿的原则,不硬性分配,不追求数量,确保质量,讲求实效。
各地实施的情况报中央组织部备案。
各地可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或挂职。
对选派下村的干部也应给予适当补贴。
各地在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现有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回乡务工经商人员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村干部的报酬待遇,逐步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职补偿等制度,逐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各省(区、市)在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同时,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基层,参加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 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财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2008年4月11日)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
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选聘名额,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选聘计划,报中央组织部统筹研究后具体下达。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对于各省(区、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任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委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四、待遇和保障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2)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