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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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统一、高效应对地震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贯彻防震减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群生命安全,减少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XX市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区域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卫生防病工作。其它地质灾害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地震灾害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4.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局要主动和地震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共享行业信息资源,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内地震灾害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卫生局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培训与演练,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地震灾害引发的医疗卫生事件。

1.4.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灾害中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分级

根据地震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四级:

2.1 Ⅰ级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

1)、伤亡200人及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50万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及以上。

2.2 Ⅱ级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

1)、伤亡100人及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及以上。

2.3 Ⅲ级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

1)、伤亡30人及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及以上。

2.4 Ⅳ级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

1)、伤亡29人及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治和卫生防疫的组织体系

3.1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3.1.1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局设立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1.2 县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卫计委抗震救灾各项安排部署,指挥协调、落实各项医疗卫生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3)领导和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全县抗震救灾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工作。

(4)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县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量,对灾区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工作进行紧急救援。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疫情进展趋势;实施风险评估,必要时,邀请省市卫生局实施紧急医疗支援。

(6)负责震后抗震救灾、医疗机构恢复重建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等。

3.2 县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县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疫情控制组、卫生监督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宣传组、健康健康组七个工作组。

3.2.1 综合协调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

职责:负责医疗卫生救治和卫生防疫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信息。安排值班,负责有关文电的及时、高效运转。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办公设备、用品的购买和办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 医疗救治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

职责:负责协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建医疗救治队伍,调配急救车辆和设备,协调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指导做好灾区伤员救治、转运等任务。完成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受损情况、灾区医疗机构转诊患者登记、灾区医疗机构收治患者情况统计和灾区医疗机构住院危重患者简况等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地震灾区各类人员的心理健康疏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2.3 疫情控制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法监科。

职责:调度防疫车辆和设备,指导灾区疫情监测和预防,开展卫生消毒、食品和饮用水检测、监测,上报各种疫情报表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2.4卫生监督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法监科。

职责:调度卫生监督车辆和设备,开展传染病防控、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2.5 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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