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气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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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气系统设计
摘要:比较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报警规范”)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在消防电气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分析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系统的特点。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电气防火规范
abstract: compared the “high civil buildings of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high rules “) and the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design rul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alarm norm “) and the civil building electrical design rul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eople rules “) in the fire electrical relevant provisions, in combination of practical engineering experience, analysis of the high-rise building fire electric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ystem.
keywords: high building fire electrical fire regulations 引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高层建筑也日益增多,研究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计,是保证高层建筑安全使用的重要内容。完善的消防电气设计系统对于发生火灾后,能使建筑物内各种消防用电设备及时的可靠运行,有效地疏散人员、物资和控制火势的蔓延是十分
重要的。笔者就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应遵循的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系统用点设计是一项与现行消防法规联系紧密、政策性很强,技术性较复杂的电气设计工作。
目前,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计应遵循的规范主要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以下简称”报警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以下简称”民规”)等。
三部规范对高层建筑的分类以及对消防电气设计要求基本上是
一致的,但从各自不同角度来看,三部规范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
建筑规模越大,功能越多,消防电气的设计也就越复杂,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有:
报警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自动灭火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大空间水炮灭火装置。
手动灭火设备:室内消火栓系统。
防排烟设备:正压送风系统、负压排烟系统。
通讯设备:一般电话、对讲电话、专用电话。
照明设备: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灯。
其他相关设备:消防电梯、防火卷帘、排水泵
高层建筑的消防供电电源
1、基本原则
高层建筑的消防供电,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电源须安全可靠。备用电源须处于临战状态,备用发电机的切换时间一般不超过30秒。(2)线路须可靠,一般应采用放射式供电。(3)消防设备及消防供电系统,须采取有效的自身防火保护措施,确保消防设备的安全运转。
2、负荷性质
消防用电共有五大特性:短时性、常备性、可靠性、突发性和灵敏性。因此,消防设备用电,均为一用一备末端自动切换。备用电源可用自备发电机来解决。备用电源的容量,主要根据消防设备用电负荷而定。
3、配电线路
高层建筑的消防供电设计,必须保证消防设备的有效运转,因此消防用电的配线,也必须保证当其受到火灾影响时,不至造成停电。解决这一问题比较有效的办法,一是使用耐火电缆,如耐热有机绝缘绝缘线缆,或矿物绝缘线缆;二是对线缆进行防火保护,如线缆穿金属管,并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或采用涂防火涂料的办法,外涂三遍,防火涂料层厚度在0.5―2mm
之间。
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气系统
1、火灾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具体保护对象来确定,设计者首先应分清保护对象的建筑类别、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
按“报警规范”,火灾报警系统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而“民规”把报警系统分为四种基本形式:区域系统、集中系统、区域――集中系统、控制中心系统。随着火灾报警新技术的不断出现,火灾报警设备和元件也在不断更新和发展。个人认为,报警系统设备的设置不宜复杂过多,过多会造成投资增大,可靠性降低,也不宜过于简单而达不到报警联动要求。应该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强调注意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还应注意不要单纯追求消防技术的先进性,而应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投入使用后的维护方便。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在消防控制室内设有控制台(柜),控制台(柜)上控制功能有电梯迫降、非消防电源的切断、水泵紧急启动及停止、扩音机、收录机和各层区扬声器手动开关等,并应在控制台上设置直通消防队电话。控制台显示功能有消火栓分区、分层显示灯,水流指示器分区分层显示灯,水泵显示信号灯,气体灭火动作显示信号灯以及自喷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显示等。
2、室内消火栓系统
对消火栓系统而言,根据“高规”的要求,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根据“报警规范”的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也应能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停。这两部规范从各自不同角度提出要求。消防控制室与消火栓动作按钮启动关系与消火栓泵的启动形式有关。消火栓泵的启动方式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启动方式是在总线制联控方式下,消火栓动作按钮的起动。可通过设在消火栓旁的联动接口模块将其要求的启动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控制台,再从此处输出使消火栓启动的开关量触点。第二种起动方式,是直接将消火栓动作按钮的开关量触点输出到消火栓泵启动箱。前一种方式接线省,但需在总线制下,对消火栓联动模块进行地址编码编来达到监控大量消火栓的目的。后一种启动方式简单可靠,但还需要把消火栓动作信号返回给消防控制室。此外,在消防泵房还有一个控制箱,直接控制消防泵的启停,这样消火栓泵的启动就有三处地方可控制。通常情况下,消防泵房电源控制柜上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在消防控制室和消火栓处均能控制消防泵的启停,就是一旦自动控制失灵,工作人员可在水泵房将转换开关打到手动位置,直接起动消防泵,且就地维修也很方便。但是,这样一来,将会带来负面影响。在水泵房设置转换开关,容易引起人为的操作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泵房是无人值班的,万一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而消防中心未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