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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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办法

公告附件一、项目概况及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 评审方法评审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的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响应保证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响应保证金工期、质量目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价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的报价和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1.2 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2.2.2 评审价格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40分(2)技术部分:40分(3)报 价:20分3.2(2)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的计算:(1)评审价的确定: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均值。

办公用房改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办公用房改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条件及标准1. 资格审查方法: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1.2资格审查入围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2.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见招标文件)2.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2.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或职称等级:见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见招标文件)2.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2.6 项目负责人关于在建工程等方面的要求:☑ 2.6.1拟选派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6.1.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2.6.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按苏建招【2015】29号有关规定已经办理解除锁定备案事宜的;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且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有关规定程序已解除锁定的。

□2.6.1.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2.6.2.拟选派项目总监如有在监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接受其投标,但在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供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参加本次招标的书面证明。

拟选派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如未按上述要求1参加本工程投标,经查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处理。

说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认定依据:本条所称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直接发包的其他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号资质要求XWJD-1 XWJD-2 XWJD-3 XWJD-4(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号财务要求XWJD-1XWJD-2 XWJD-3 XWJD-4(1)投标人最近一年度(2017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2)投标人近三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注:近三年度指2015、2016、2017年度。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号业绩要求一般业绩要求XWJD-1XWJD-2XWJD-3XWJD-4(1)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其中XWJD-4标段至少1个项目包含隧道机电工程。

(2)以上业绩中,至少有1个项目交工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前。

专项业绩要求XWJD-3投标人所选择的计重设备供货厂家须具备不少于100套轴组式和500套整车式计重设备供货业绩。

注:1、“近5年内”指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完成”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近5年内)。

2、专项业绩要求仅适用于特定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一般业绩要求和专项业绩要求(如有)。

3、对于专项业绩要求应按投标人须知1.4.1项(6)目的规定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1. 注册资格审查条件: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资格,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 资质要求: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

3. 经验要求: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项目经验。

4. 技术能力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 财务状况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能够承担项目所需的资金。

6. 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面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的详细描述:1. 技术方案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和适用性等方面。

2. 价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报价是否合理、合法,并进行价格比较。

3. 经验评审:评估招标单位过往项目的质量和业绩,以及项目管理经验等方面。

4. 财务状况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财务实力和稳定性,以确保其能够履约完成项目。

5. 资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包括注册资格、资质要求等方面。

6.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评审结果,综合评价招标单位的整体能力和竞争力。

7. 评标方法:评标可以采用打分法、加权法、层次分析法等评价方法,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8. 评标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每个方面进行评分或评价。

9. 评标委员会: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10. 评标结果公示: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以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0分
商务部分:4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司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标段投资额最大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的标段相应顺延推荐给得分第二名的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附件: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为综合甲级资质,并持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评标基准价得10分,投标报价得分根据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得分,偏差率每高于1%,扣0.15分,扣分为止;每低于1%,扣0.1分,扣分为止。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4、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新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新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附: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信价量化评审法一、评标程序(一)评标前准备(二)资格审查(三)确定评审区间(四)初步评审(五)技术标评审(六)投标报价评审(七)信价量化评价(八)完成评标报告二、资格审查(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企业停止市场活动,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4、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5、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 证),6、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7、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8、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9、注册建造师资格过期,10、单项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的投标人,11、资格条件:①标投标人应在《二0一0年度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之内;②投标人曾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担过合格工程;投标人提供证中标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中标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供原件核对)(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五)投标文件中不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六)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投标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七)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核对(核验企业和注册建造师IC卡),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的依据。

资格审查条件第(一)项第10小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所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条件(二)项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进行评审。

三、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7家的,所有投标单位全部进入评审。

以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一次算术平均值下浮10%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7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再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7名先进入评审区间评审。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已完证明原件。
通过 ISO 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ISO 环境体系认证
企业认证证书
18 分
(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OHSAS18001), 有 1 个证书得 6 分,最高得 18 分。
注:须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2016 年至今(以正式公示日期为准)被政府部门公示的国
守合同重信用
合格
服务期限
2年
采购需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条款
响应招标文件合同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
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
评审因素
分数 评审标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关材料。
注:开标前提供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 投标文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投标文件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
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抽签确定排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第二章资格审查条件第五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能力;4.在过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5.具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近三年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5.资质证书;6.招标保证金;7.其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材料。

第三章资格审查程序第七条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资格审查材料。

第八条本单位将在收到资格审查材料后,对其进行初步审查。

第九条初步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材料将进入详细审查阶段。

第十条详细审查包括对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本单位将根据详细审查结果,作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

第十二条如招标投标人对本单位的决定不满意,可进行申诉。

第十三条申诉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本单位将在收到申诉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阅读并同意以上内容即表示您将遵守以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近三年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5.资质证书复印件6.招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7.其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法律名词解释:1.招标投标人: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的一次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XXXX项目二、招标编号:XXXX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四、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招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程序”。

七、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程序”。

八、资格审查1. 资格审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资格审查程序(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向招标人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通知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通知其重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

4. 资格审查期限资格审查期限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九、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购买:投标人可前往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3篇)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是招标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二、资格审查内容1. 资质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证书,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业绩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类型相类似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价的50%。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项目已按期完工、质量合格。

3. 信誉审查(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行为。

4. 其他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专业技术力量,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材料、技术等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资金实力,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三、资格审查程序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 招标人收到资格审查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 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4.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告知其不合格原因。

四、资格审查要求1.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逾期提交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模板】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模板】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信誉最低要求)注:1.本次招标不审查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投标时无须填报。

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4条的要求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使中标人按照本表要求配备了其他主要监控人员,若中标人配备的监控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监控人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标段主要设施设备最低要求)注:1.本表中主要监控设备为投标人派驻到现场的最低要求,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时不作为考核条件。

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该表要求监控设备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前置条件。

若中标人未能按本表要求配置监控设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还应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贵州省高速公路现场监控检测项目标准化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黔交质〔2020〕42号)”进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以及“关于实施《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的通知(黔交质〔2015〕111号)”的规定,以工程实际需求出发,投入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本项目工程试验检测监测的需要,并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对此另行支付费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使中标人按照本表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要求配备了监控设备,若中标人配备的试验、检测监控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或更换监控设备,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如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评审中将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注:1、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BM/)中上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资历、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相关资料不予认定。

3、上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加盖缴费单位证明专用章。

4、上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必须为已交工工程业绩。

5、上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要求详见《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交建管〔2017〕42 号)。

附件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续上表表-B续上表表-C。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办法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等。

第三条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业绩、技术等方面进行审查的程序。

第四条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法、合规原则;(三)便民、高效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资格审查内容第五条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二)投标人信誉:包括信用等级、无不良记录等;(三)投标人业绩:包括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履行情况等;(四)投标人技术:包括技术力量、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五)投标人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六)其他相关内容: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招标人可增加其他资格审查内容。

第六条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投标人理解、执行。

第三章资格审查程序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初步审查: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二)详细审查: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详细审查,核实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业绩、技术等方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公示:招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四)异议处理: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五)资格审查结论:招标人应当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条件及资格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条件及资格评审办法

无锡地铁4号线天河停车场±0.0以下工程施工标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及资格评审办法□√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4000万及以上[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或[地铁停车场或车辆段土石方、地基加固和市政道路管线工程](查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项缺一不可。

如有政府主管部门或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提供的结算审定单,请一并提供原件。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价和结算审定价中数字较大者为准)。

信誉要求: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者在暂停期内。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现场查验证书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3000万及以上[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或[地铁停车场或车辆段土石方、地基加固和市政道路管线工程]。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价和结算审定价中数字较大者为准)其他要求:(1)证明资料要求: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2)原件核查要求: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3)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标前会,并应携带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退还给投标人。

资格评审办法(总分100分):1、企业业绩:20分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4000万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市政专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项缺一不可。

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附件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附件2-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签约合同价、桥梁规模、交工时间等,下同)。

(一标段、二标段)备注:(1)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合同甲方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项目已交工的证明材料且须体现担任岗位)。

(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试验检测(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主管单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附交通运输部质监局网站上的查询结果。

附件2-4 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设备主要配置(一标段、二标段)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计量。

附件2-5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履约信誉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续上表续上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二标段→一标段。

在二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一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报价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A检测工作大纲:40分;(2)B检测人员:30分;(3)C投标报价:10分;(4)D其他评分因素:检测设备:5分;业绩:10分;信用评价:5分。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 其他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XX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时,按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高的优先.2。

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

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处理.3.1。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者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

1。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XX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XX,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XX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XX。

3。

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处理,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背景在一个招标项目中,需要有一批评标专家来评审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这个过程需要确保评标专家具有相应的资格和专业背景,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公正、客观地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因此,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是项目招标流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保证招标公正、公平、公开的关键步骤。

审查内容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基本信息核查:评标专家的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2.职业背景核查:评标专家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是否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专业能力。

3.利益关系核查: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否存在,如是否有亲属或关系密切人员参加了投标等。

审查方法评标专家资格审查的具体方法,应当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并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确保评审专家的资格真实有效。

具体方法包括:1.纸质材料审查:对评标专家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核查,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

2.调查取证:对评标专家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职场背景调查、资格认证调查等。

3.在线查询:查阅相关数据库或网站,确保评标专家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资格等真实有效。

审查程序评标专家资格审查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1.招标单位在评标专家名单公示前,应当先对评标专家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背景进行资格审查。

2.评标专家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

3.招标单位对评标专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评标专家进行淘汰。

4.经过初审的评标专家名单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公示期截止后,对反映问题的评标专家进行核查,确保其资格真实有效,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评审要求。

6.最终确定资格合格的评标专家名单,并公示评标专家名单。

总结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是招标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必须要认真细致地进行。

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评审专家的资格和公正性,可以有效提高招标评审的公正度和透明度,为推进招标制度的建设做出贡献。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信用承诺函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授权委托书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符合性审查标准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2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服务方案(58分)
现状情况分析及工作建议(10分)
对本项目地点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大气污染特征、大气污染成因、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机制及治理建议进行分析和描述。合理得当的得10分,较为合理得当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10分)
根据项目技术要求,提供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详细的实施计划、人员安排、设备配置等)。合理得当的得10分,较为合理得当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服务 Nhomakorabea量保证措施
(8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当的得8分,较为合理得当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方案(8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电子签章或签字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控制金额,并按规定填报报价一览表。
投标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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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合计业绩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 上述业绩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注:1、本表第4、5条不适用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情形。

2、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方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2) 中心试验室主任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并附交通运输部质监局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且在交通运输部质监局网站上能查到检测工程师证。

(3)资格要求中的“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及测量、土木、市政等建工类专业。

(4)其他检测人员配置要求见合同条款附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一、水泥、砼试验仪器二、土工及软基处理仪器设备三、化学分析试验仪器设备四、集料类试验仪器设备五、钢筋及建材力学试验仪器设备六、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野外检测试验仪器设备七、沥青路面试验仪器设备注:1、以上设备为基本配备,不足时需自行增加,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计量。

2、水泥、钢材、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等试验检测结果按项目管理规定共享。

3、其他未列入项目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自行添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埋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 提供虚假的业绩;d. 提供虚假的试验室主任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个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任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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