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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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承包人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或损失而要求发包人对其进行费用和时间补偿的活动,是工程项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变更、索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及附属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按照公司及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分级管理。

第四条公司计量合同部负责制定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变更、索赔工作,审核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申请,培养变更、索赔管理人才,促进公司变更、索赔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指导、检查、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工程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公司项目策划组负责项目变更、索赔的总体策划工作;项目经理部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技术、计合、物资、机械、财务等部门开展变更、索赔工作。

第六条公司经营开发部门及项目策划组职能

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工程变更设计获得施工利润的基础和有效途

径,是中标后增加合同额和效益的主要方法。经营开发部门在投标时应考虑将来可能发生变更、索赔的问题。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面查勘施工现场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和索赔机会进行预测,编制投标书、投标单价和最终报价时,在总报价确定的情况下,对可能出现工程变更和新增工程,要预先进行单价调整,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中有误或量差大的支付项目,为中标后获得较有利的计量收入打下基础。

公司项目策划组职能:对项目进行详细调查,认真研究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对照施工图纸和招标图纸,确定对项目有利的变更点,给项目提出具体的变更方案、变更方向,或可能出现的不利于变更、索赔的因素。从公司总体策化上指导项目完成变更、索赔工作。

第三章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要点

第七条工程项目变更设计

1.工程施工前做好设计图纸会审、仔细校核工程量,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

图纸会审是工程部和计合部共同的责任,一定要在充分配合的基础上完成。校核图纸工程量的重点除了设计图纸中计算错误的工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设计图纸中漏项而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或定额要求或技术规范要求独立支付的部分工程数量。

②设计图纸中要求施工,而工程数量表或工程量清单漏列的数

量。

③根据定额或技术规范要求,需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确定的工程量。如清除表土及清表后的填方数量。

④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进行优化设计而增列的部分工程量。

⑤现场实测与图纸不符的工程量。如原地面标高、土石成份等。

⑥施工现场地质或水文条件使施工作业受到限制或设计文件标定的自然或人为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使投标或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发生改变,从而使工程数量或支付细目单价发生改变。

⑦设计文件与合同数量出现差额(量差)时(含投标图与施工图之间的量差及隐含子目的量差)。

2.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设计

①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异、分项工程数量差等。

②业主出于质量、造价、施工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

③应地方政府和当地群众要求增设的工程。

④尽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支付单价高的工程量,减少支付单价明显偏低的工程量;设法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支付项的工程量。

⑤因业主或设计院指定工程变更而增加工程量。

⑥由于国家、地方政府发布的对工程造价的调整以及法规、汇率变化而使承包人增加了费用支出。

⑦工期提前:因发包方要求工期提前,使承包人因赶工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等额外支出。

⑧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了工期的延长。

⑨工程终止:由于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违约,使工程在竣工前停止实施,使承包人蒙受了经济损失。

⑩因自然灾害或特殊风险,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⑾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利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和通过现场勘察亦无法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如施工环境、气候、水文、地质条件等变化,致使承包人支出额外费用。

⑿业主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因此造成承包人额外费用支出和工期延误。

⒀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致使承包人支出了额外费用。

⒁因其他原因发生的索赔。

第八条变更设计的重点

1.路基土石方工程

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边坡点及桩号加以区别)、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

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

③原地面的回填和沉降数量。

④土石成份的变化。

⑤土石方调配方案,特别是运距的变化。

⑥取、弃土点的变化和相应的防护,施工便道、征地拆迁费用等。

⑦边沟、天沟的开挖及数量。

⑧路基填筑的材料及取、弃土石成份的区别,如参石灰等。

2.桥涵工程

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

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的改变;如:增设换填砂与片石的改变。

③基础开挖土石成份的变化,有水开挖与无水开挖的改变,临时挡护工程方案等。

④桩基钻孔地质岩层与设计地质资料的区别。

⑤桩径与墩台身尺寸的统一。

3.路面工程

①路床与桥面的标高与平整度验收情况。

②底基层、基层的强度和标准的改变。

③混合料生产能力的提高。

④摊铺方式或混合料参数的改变。

4.隧道工程

①洞口开挖土石类别的变化

②洞身开挖围岩类别的变化。

③支护形式的改变及支护材料的数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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