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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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评价制度
济北小学教学评价制度
为了科学、全面、有效地实施学生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遵循各学科课程标准精神,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结合我校和学生实际,制定《济北小学教学评价制度方案》(试行)实施意见。
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原则和意义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控与评价的实施,系统、科学、有效地评价各个学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省规》,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而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我校整体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
评价原则: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遵循科学性、客观性、激励性、导向性的原则,采取学生评议、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校评价的方法,既看结果,更看过程的动态评价方式,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引导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拓创新。
二、组织机构:
学校建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研组长、教师代表共同参与的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
三、制度建设:
1、学校制定了课堂教学评价方案(见附表),使教师有章可循,明确职责。
2、学校制订了《济北小学年级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3、学校制订了语数英科等抽测质量奖惩方案。
4、学校制订了音、体、美、社团等奖励制度。
5、每学年据实际情况评价两次次至多次不等(期间可不定期抽查)。
通过上述制度方案,对教学进行各方面的评价和考核。
四、评价办法:
1、评价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调评价者与评价对象之间的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2、实行多向评价除领导,专业人员外,更强调同行的参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家长、学生参与,以全面了解各种信。
3、评价方法多样,采取研讨、访谈、观察、问卷、测验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评价不但要评教,而且要评学,不但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
5、评价不但要对现状作出诊断,而且要关注改进和发展,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
6、出公开课的教师,在听取听课教师的评价后,要在两天之内写出教学反思交于主管领导。
7、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访问,了解教师的各方面信息,也可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调查,掌握教师教学工作的信息。
8、期末学校按县教育局质量评估办法,对学生进行检测,学校以学生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来确定教师教学效果,决不用单一的分数来衡量教师的教学成绩。
9、奖励办法:
教学评价约占绩效考核的30%,具体请参考《济北小学年级组绩效考核办法》。附表1:教师课堂教学评估表
2017.09
附表1:
济北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评估表
注:总分为100—85分的,等级为优秀;总分为84分—75分的,等级为良好;总分为74—60分的,等级为一般;总分为60分以下的,等级为较差。
评估人:
年月日
济北小学各学科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
语文学科
一、评价内容
根据《语文课程标准》要求,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个维度来衡量。内容包括拼音字词句知识、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综合学习语文;正确使用学具和工具书;预习复习和正确书写等学习习惯;语文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
二、评价方法
(一)过程性评价
1、评价比例:40%
2、评价方式:评价主体多元参与
(1)师评:可根据学生平时学习状况、单元检测、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的听说读写能力进行评价。
(2)自评:学生通过过程性的自我评价,培养自我评价的意识和习惯,促进学生主动发展。
(3)他评:学习伙伴、家长共同参与,使发展性评价伴随着学生积极健康地成长。(二)学期终结性评价
1、评价比例:60%
2、评价方式:书面闭卷
3、命题原则:语文学科的期末考试采用学校统一命题的试卷。
单元及期末考试主要以教学进度相当的本册教材为主,适当注意复习和巩固以前所学知识,同时注意考察学生的综合运用语文的能力。内容包括识拼音字词句知识、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综合学习语文等能力的内容。
4、考题题型:与现行教材、单元检测形式基本一致。
三、学期过程性评价量表
语文学科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量表(40分)
注:优(40-32)分,中(32-25不包括25)分,差25分(不包括25)以下。
数学学科
一、评价内容
《数学课程标准》或(修订大纲)要求的操作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内容。侧重于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考查学生在真实的、动态的情境中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学习过程与学习态度等。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与学习结果结合起来,把课堂观察、作业分析、单元测试、实践操作和口试等形式结合起来,全面考查学生的发展水平。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充分体现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具体问题和热点问题,培养和强化学生的数学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探究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评价方法
(一)过程性评价
1.评价比例:学校对学生数学的考查成绩占学生学期综合评价的40%。
2.评价方式:评价主体和方式可多样化,将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结合起来。评价方式可采用口试、笔试、实践操作、活动测评等多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组合运用等。
(二)学期终结性评价
1.评价比例:数学期末考试成绩占学生学期发展性评价的60%。
2.评价方式:闭卷。
3.命题范围:
《数学课程标准》(修订大纲)要求该学期(学年)学生应知、应会、应能的内容,侧重知识与技能以及数学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查。具体内容:包括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部分。
4.考试题型:填空、判断、选择、计算、操作、解决问题等,体现学科特点,适应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的需要。较易题、中档题、较难题分值的比为7∶2∶1,以保证每个学生能较好的展示自己的学习状况,使各类学生得到较好的发展。
三、学期过程性评价量表